#魚泡泡 這幾天聽聞一位長輩騎車出了車禍,實在很感慨,有時候在路上看到父母騎機車、中間夾著嬰兒也覺得很恐怖。
理想狀態,應該是盡量開車、讓小孩坐安全座椅,但我理解有很多時候不是不願意,是因為經濟上的條件,不得不克難些(尤其在台北養一台車非常非常不容易),不管怎樣,拜託至少一定要買好的全罩式安全帽,貴的當然有上萬,但便宜一點的兩三千也有。
也有一些長輩說不需要安全座椅、小孩抱著就好、我們以前沒有安全座椅還不是一樣長大。(好像前幾天在 蘇怡寧醫師愛碎念 那邊看到,我自己也曾經聽過有長輩這樣說)
但安全類的東西就是這樣,沒事的時候你嫌貴不用,出事的時候後悔也來不及,反過來,它雖然不便宜,但就是一個保險。如果覺得買新的很貴,有一些是親友恩典牌,網路上有不少二手的,有一些慈善商品店也有可能會有,真的不要僥倖。
然後,騎車請不要亂鑽,有時候看到想搶快的,公車明明就關門要往中線切了,還硬要擠過去,看到這種我真的怕,你快那七秒、晚個七天。
喔對,忘記跟大家說,產險公司有一種意外險,一年幾百塊到幾千塊的都有,一年一保,比一般的壽險便宜又不用綁約,騎車上下班的朋友,拜託一定要記得去保,希望永遠不要用到,但若有萬一,至少還有一點理賠金可以撐過養傷的日子。
希望大家多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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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信為用路人發聲!
每天公車在路上跑
卻沒有人知道
原來車禍時理賠保障這麼少?
為了更加保障用路人安全
阿信一定會持續監督這個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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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車車禍理賠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基隆市公車意外|應全面檢討勞安、公安以及營運】
昨天(10/28)是基隆市議會第四次定期會的第一天,上午預定的行程是由市長進行施政報告,但上午因為議員針對103公車車禍意外的關心,提出了緊急動議,因此改由下午報告。今天(10/29)早上開始則是議員提問與討論的時間
直播這邊收看🎬 https://vod.kmc.gov.tw/index.php
💻市長施政報告全文💻
大家一起來關心 https://www.klcg.gov.tw/tw/Gov/AdministrativePlanDetail?SerNo=14006
非常感謝王醒之議員針對昨天103公車於中正路發生的事故提出臨時動議,也希望藉由議會討論提醒市府公車處公共安全、勞動議題以及更甚是全面的營運檢討。
這次意外事件真的非常嚴重,希望傷者都能平安。公車處陳處長針對這次事件表示,此次事件103公車在中正路豐稔街口擦撞3輛機車後,往前撞到燈桿及標誌,再撞到1台小貨車和3輛機車,造成3名機車騎士受傷、11位乘客與司機送醫。駕駛沒有酒駕、沒有超時工作、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且駕駛公車經驗豐富。此次事件的調查小組已在昨天早上於秘書長主持下召開,後續會依照車輛鑑定委員會、運安會的調查做後續車輛鑑定。
我自從進入議會後,看過大大小小的公車意外,而這次事件又特別嚴重,並凸顯出市公車應即刻全盤檢討。每次在議會討論公車營運檢討或公車處如何降低虧損,不管是市長或是公車處、交通處,給予議會的回應都是「我們會撐下去」。包含我和很多議員,都很擔心這個「撐」,如果是在體質不健康下的「撐」,最後只會出現各種嚴重問題,而這次的事故,很有可能只是這些問題的冰山一角。
雖然市府希望公車可以負擔大眾運輸以外的社會福利責任,但這並不代表可以完全無視連年虧損和不正視路線營運效率,並且把一切問題都歸因於公車駕駛人力成本過高。我們希望藉由這次的事件,來正視市公車的整體營運問題,並積極檢討公共安全及勞動安全保障,我針對臨時動議發言要求:
1⃣️ 此次事件調查:請公車處將這次事件的初步調查結果向議會報告
2⃣️ 全盤檢視公共安全:從車輛保修到目前公車處營運車輛(包含中巴、大巴)狀況(車齡及汰舊年限)
3⃣️ 駕駛勞動安全保障:在公車處人事精簡的狀況下,目前又要支援各種節慶及臨時性活動出車,也在幾天前開始支援R系列公車的班次,如何保障駕駛的勞動安全?
4⃣️ 即刻進行路線檢討:這一次業務報告中並沒有提到路線調整的內容,也未對中華大學做出的「提升公車營運效能研究」提出之建議進行回應
公車處陳處長初步回應,此次事件的車輛為2012年購置,按照定期時程維修保養,契約中亦有規定車輛若因維修問題產生肇事,委外廠商有賠償責任修。此次駕駛的工時依照勞基法排班、加班也未違反規定。關於路線檢討,處長則表示,這兩年來陸續調整學生專車和R線公車,但因涉排班及工時,需要縝密安排,後續亦會針對中華大學所做的研究來進行班次、運能調整。
林市長則回應,市公車問題錯綜複雜,也檢討多次,重點是要如何逐步解決,並非一蹴可幾。目前公車處共有155部公車,車齡超過10年有6部,預計今年汰換7部,由於預算科目關係,汰換車輛的經費市政府要負擔60%,負擔非常大。市公車改革除了整體改善公車處營運體質外,也包括勞動條件、營運路線、票價、公車站距離,通通都是必須檢討的部分。而針對此次事件,後續會由公路總局事故調查委員會進行鑑定、調查,市長並已指示公車處除了保險理賠,處長應該親自慰問傷者,周邊財物損失,公車處會負起責任。針對勞安的部分,目前並沒有發現違規的狀況,若公車處有違法,市府一定會嚴懲。而所謂的「撐」是讓公車處維持營運,在服務品質不下降的狀況下滿足市民要求,目前改革最大的難處,仍然是 #非法定社福支出和 #票價問題。(牽涉到過多經費在未排富的狀況壓縮市府財政)
針對中華大學「提升公車營運效能報告」,則由交通處李綱處長回應,處長表示,報告中指出的問題及提出建議的重點,一是票價,二是路線,三是人員的薪資結構。針對路線釋出或調整,處長表示以這次510路線調整為例,如果有重疊路線,交通處會檢討、盤點。而針對票價,報告中建議敬老卡可參考台北市作法,免費搭乘以每個月有60趟次為上限,交通處還需要再討論,因為非法定支出部分已經行之有年,民眾接受度需進一步研究。而針對跨區公車第二段票的老人福利部分,是不是可以討論來收費,交通處也會來研究。
我希望透過這一次的事件,能夠讓我們正視基隆公共運輸的問題,提出永續經營、保障市民搭乘方便安全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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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車車禍理賠 在 [問題] 搭公車受傷卻求償無門,有人遇過嗎? - 看板Kaohsiung 的必吃
我媽搭公車受傷,眼睛瘀青/鏡片破裂,卻求償無門
到現在還自己付了約3000元,眼鏡費沒獲賠償
有人遇過類似狀況嗎?
有懂法律的鄉民可以解答嗎?
2021/9月媽媽跟我搭統聯26號公車,坐在後面座位第一排
途中有機車從騎樓衝出來呼嘯而過,使公車緊急剎車,公車後方的機車也因此追撞公車
煞車力道讓我媽撞上車內柱子,左眼瘀青/眼鏡鏡片破裂。那陣子擔心視力,不敢出門見人
前方機車與公車沒實際碰撞,警方初判寫「尚難客觀分析研判確切肇事因素」
統聯由初判覺得公車沒有錯,對於我媽的醫藥費/眼鏡費全部不付
其實統聯的乘客險保險公司願意賠3000元,是統聯拒絕保險公司賠給我媽
我媽的初判明確寫著「當事人乘坐公車時因車輛緊急剎車致撞傷」
乘客受傷,公車難道不用負責?
統聯不申請車禍鑑定,肇事責任未知,那乘客要找誰賠?
調解前曾說已出險請放心,後來又說是長官不肯付
曾說會陪我媽去找前方騎士賠償,但調解3次,騎士沒來,司機也沒來
不願賠償乘客,卻收了後方追撞的人賠給公車的修車費
公車處回應我:乘客因公車車禍受傷理應受強制險和乘客責任險的保障。
寫市長信箱2次,公車處只回答統聯該付醫療費,那乘客責任險的保障去哪了?也沒回答我
為什麼統聯不去做鑑定釐清責任
統聯一毛也不付,所以調解不成立,也沒再跟我媽聯繫醫療賠償,這跟公車處承諾的不一樣
我們自己去申請強制險醫療理賠的,拿到370元,這並不是統聯付的
統聯收了別人賠償的修車費,那是不是該負責乘客眼鏡費?
眼鏡鏡片屬於醫療器材啊!
https://www.mohw.gov.tw/cp-3161-26238-1.html
即便眼鏡不屬於醫療費,依民法184條,統聯也該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不是嗎?
乘客有財物損失啊!
我前面提過,關於我媽的損失,統聯投保的保險公司願意賠償,是統聯拒絕
這件事前鎮區的調解委員會也知道
搭公車受傷卻無法獲得理賠
我對於高雄公車很失望
事發第三天(瘀青照慎入)
鏡片破裂
2020/6月台北市議會審查通過新增公車「旅客運送業責任險」
高雄市到現在還沒有這項保障,何時乘客的權益才能受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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