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公車意外|應全面檢討勞安、公安以及營運】
昨天(10/28)是基隆市議會第四次定期會的第一天,上午預定的行程是由市長進行施政報告,但上午因為議員針對103公車車禍意外的關心,提出了緊急動議,因此改由下午報告。今天(10/29)早上開始則是議員提問與討論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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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施政報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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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謝王醒之議員針對昨天103公車於中正路發生的事故提出臨時動議,也希望藉由議會討論提醒市府公車處公共安全、勞動議題以及更甚是全面的營運檢討。
這次意外事件真的非常嚴重,希望傷者都能平安。公車處陳處長針對這次事件表示,此次事件103公車在中正路豐稔街口擦撞3輛機車後,往前撞到燈桿及標誌,再撞到1台小貨車和3輛機車,造成3名機車騎士受傷、11位乘客與司機送醫。駕駛沒有酒駕、沒有超時工作、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且駕駛公車經驗豐富。此次事件的調查小組已在昨天早上於秘書長主持下召開,後續會依照車輛鑑定委員會、運安會的調查做後續車輛鑑定。
我自從進入議會後,看過大大小小的公車意外,而這次事件又特別嚴重,並凸顯出市公車應即刻全盤檢討。每次在議會討論公車營運檢討或公車處如何降低虧損,不管是市長或是公車處、交通處,給予議會的回應都是「我們會撐下去」。包含我和很多議員,都很擔心這個「撐」,如果是在體質不健康下的「撐」,最後只會出現各種嚴重問題,而這次的事故,很有可能只是這些問題的冰山一角。
雖然市府希望公車可以負擔大眾運輸以外的社會福利責任,但這並不代表可以完全無視連年虧損和不正視路線營運效率,並且把一切問題都歸因於公車駕駛人力成本過高。我們希望藉由這次的事件,來正視市公車的整體營運問題,並積極檢討公共安全及勞動安全保障,我針對臨時動議發言要求:
1⃣️ 此次事件調查:請公車處將這次事件的初步調查結果向議會報告
2⃣️ 全盤檢視公共安全:從車輛保修到目前公車處營運車輛(包含中巴、大巴)狀況(車齡及汰舊年限)
3⃣️ 駕駛勞動安全保障:在公車處人事精簡的狀況下,目前又要支援各種節慶及臨時性活動出車,也在幾天前開始支援R系列公車的班次,如何保障駕駛的勞動安全?
4⃣️ 即刻進行路線檢討:這一次業務報告中並沒有提到路線調整的內容,也未對中華大學做出的「提升公車營運效能研究」提出之建議進行回應
公車處陳處長初步回應,此次事件的車輛為2012年購置,按照定期時程維修保養,契約中亦有規定車輛若因維修問題產生肇事,委外廠商有賠償責任修。此次駕駛的工時依照勞基法排班、加班也未違反規定。關於路線檢討,處長則表示,這兩年來陸續調整學生專車和R線公車,但因涉排班及工時,需要縝密安排,後續亦會針對中華大學所做的研究來進行班次、運能調整。
林市長則回應,市公車問題錯綜複雜,也檢討多次,重點是要如何逐步解決,並非一蹴可幾。目前公車處共有155部公車,車齡超過10年有6部,預計今年汰換7部,由於預算科目關係,汰換車輛的經費市政府要負擔60%,負擔非常大。市公車改革除了整體改善公車處營運體質外,也包括勞動條件、營運路線、票價、公車站距離,通通都是必須檢討的部分。而針對此次事件,後續會由公路總局事故調查委員會進行鑑定、調查,市長並已指示公車處除了保險理賠,處長應該親自慰問傷者,周邊財物損失,公車處會負起責任。針對勞安的部分,目前並沒有發現違規的狀況,若公車處有違法,市府一定會嚴懲。而所謂的「撐」是讓公車處維持營運,在服務品質不下降的狀況下滿足市民要求,目前改革最大的難處,仍然是 #非法定社福支出和 #票價問題。(牽涉到過多經費在未排富的狀況壓縮市府財政)
針對中華大學「提升公車營運效能報告」,則由交通處李綱處長回應,處長表示,報告中指出的問題及提出建議的重點,一是票價,二是路線,三是人員的薪資結構。針對路線釋出或調整,處長表示以這次510路線調整為例,如果有重疊路線,交通處會檢討、盤點。而針對票價,報告中建議敬老卡可參考台北市作法,免費搭乘以每個月有60趟次為上限,交通處還需要再討論,因為非法定支出部分已經行之有年,民眾接受度需進一步研究。而針對跨區公車第二段票的老人福利部分,是不是可以討論來收費,交通處也會來研究。
我希望透過這一次的事件,能夠讓我們正視基隆公共運輸的問題,提出永續經營、保障市民搭乘方便安全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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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午台南市府舉辦名為「真金不怕火煉」的「大台南公共運輸表揚典禮」,包含優良駕駛及績優業者均受表揚。
確實,我們大台南公車近來表現卓越,載客量從縣市合併之初的一年七百萬人次,成長到眼前的兩千六百萬人次,應可歸功於整合公車路線為七種顏色幹線公車,便於民眾辨識搭乘,且陸續翻新車體且改為低地板公車,提供更舒適的搭乘環境、也利於長輩及身障市民的使用,最重要的是,我們有優秀的駕駛長在第一線服務市民,讓市民有愉快的搭乘經驗,而能養成使用大眾運輸的習慣。
但是,非常遺憾的,我們大台南客運駕駛的勞動環境,顯然有些問題。近兩個月來,台南市公車發生四起駕駛長疑似過勞的公車事故、甚至痛失生命的憾事。
尤有甚者,日前另有一位年輕傑出的客運駕駛,因為車禍後的賠償及法律問題,不幸走上絕路、結束自己的生命,讓所有人萬分悲慟。我想,這絕對是底層勞工相當辛酸的悲歌!
市府應針對上述憾事,祭出具體有效的作為。前者,應要求負責市府班車路線的客運業者,確保駕駛長輪班調度過程獲得充份休息;後者,現行法令雖有規範強制險及乘客保險,但以目前道交事故經驗來看,保額嚴重不足,應增加保額確保當事人能夠渡過難關。
舉例來說,若發生嚴重車禍,在賠償部份,包含身故、醫療、財損、精神慰撫等賠償,至少是五百萬起跳,上千萬都有可能;唯觀察本市目前四家客運業者,其保險雖均符合法令,但額度多在三百萬上下,等於駕駛要再自行負擔數百萬元的理賠,這對一位基層勞工來說,無異於被宣判死刑;四間業者中,唯一勉強夠於意外發生時,確保理賠金額堪用者,僅「四方電巴」一間。
對此,我將建請市府,要求客運業者為其駕駛提高保險額度使其至少堪用,以確保意外發生時,當事人有能力來渡過難關,也確保受損害方能獲得合理的賠償。此外,市府及業者的法務協助務必積極到位,切莫讓當事人在驚惶無助中面對車禍後續的法律及賠償問題。
讓我們為民服務的客運駕駛,能夠在相對安定與人性的勞動環境中提供勞務,這才是符合公平正義的社會應該有的樣子,也相信這樣對駕駛的體恤,必定能換來更穩健的公共運輸服務品質,進而能真正達到「真金不怕火煉」的大台南公共運輸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