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停執行近20年 哈薩克正式廢除死刑】
已經暫停執行死刑近20年的中亞國家哈薩克,總統府網站正式發公告廢除死刑。
總統托卡耶夫(Kassym-Jomart Tokayev)簽署國會批准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二任擇議定書」,該份議定書的締約國承諾將廢除死刑。
哈薩克早於2003年已暫停執行死刑,但法院仍持續就特殊案例作死刑判決,例如犯下恐怖主義等罪行。
全文︰http://www.passiontimes.hk/article/01-02-2021/69278
#哈薩克 #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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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任擇議定書 在 陳菊(花媽)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去年12月10日,立法院通過「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今年8月1日,「國家人權委員會」正式揭牌運作。國家人權委員會肩負推動國家人權的重責大任,完善國家人權委員會的運作機制,落實憲法對人民權利的保障,確保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是本會未來的目標。
因此,今天由內政部警政署舉辦的「禁止酷刑公約研討會」,特別邀請人權委員會參加,在台灣人權工作上意義重大。
《世界人權宣言》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均有保障人人免受酷刑、殘忍、不人道或侮辱之處遇或懲罰之規定,因此,免受酷刑是每個人的絕對權利,酷刑不論在任何情況也絕不可容忍。而為了推動我國人權規範與國際標準接軌,內政部近年積極研擬「禁止酷刑及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或處罰公約(簡稱「禁止酷刑公約」)及其任擇議定書施行法草案」。一旦完成立法,這項公約的國內法化,將牽涉國際人權義務之執行及監督工作,國家人權委員會也將承擔國家防制酷刑機制(NPM),因此未來國家人權委員會與行政部門必須共同努力,以防制酷刑及其他各種不當對待的發生。
今天的研討會,是我國推動公約國內法化的一環,也是為未來重要工作奠定基礎,相信將有助台灣社會深入瞭解公約揭示的國際人權標準,也讓台灣未來無論在行政或法律上,都能更加充實,更加體現人權精神。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任擇議定書 在 張哲生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40年前的今天,美麗島事件。
【歷史上的今天】1979年12月10日,南台灣一場因應世界人權日而發起的集會遊行,卻因政府刻意打壓民主運動,轉而成為「美麗島」政治案件,不但活動預定地點遭到軍警全面封鎖,從未出現在台灣街頭的鎮暴車,也首度在高雄亮相。
當時以「美麗島雜誌社」成員為核心的黨外運動人士,組織群眾遊行及發表演說,欲訴求民主與自由,結果場面失控而爆發流血事件,演變成一場嚴重的警民衝突,史稱「美麗島事件」,對日後台灣民主的發展影響甚鉅。
美麗島事件發生後,許多重要黨外人士遭到逮捕與審判,甚至一度以叛亂罪問死,史稱「美麗島大審」。最後在美國國會議員及國際人權組織的關切、各國媒體來台採訪,以及各界的壓力下,除了施明德被判無期徒刑外,其餘皆以有期徒刑論處。
上圖為在美麗島事件中被判重刑的八人,左起:張俊宏、姚嘉文、施明德、黃信介、陳菊、呂秀蓮、林弘宣、林義雄。1990年5月20日,李登輝就職中華民國第八任總統,同日簽署美麗島事件的特赦令,讓他們重獲自由。
下圖是美麗島事件現場遭到破壞的狀況,以及事後修復中的情景。
美麗島事件的發生地點在高雄市中山一路與中正四路交會之大港埔圓環,即今高雄捷運美麗島站所在地。原本高雄捷運在規劃時,將此站命名為「大港埔站」,後來為了紀念美麗島事件在此地發生,便將站名改為「美麗島站」,以期後人能記得台灣民主發展的重要里程碑就在這裡。
關於「國際人權日」:
1950年起,聯合國大會定每年的12月10日為國際人權日,以紀念聯合國於1948年12月10日通過《世界人權宣言》。
受到世界人權宣言的啟示,聯合國在1966年制定了「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其目的在進一步闡明並執行世界人權宣言所揭示之各項人權精神。
上述兩個公約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任擇議定書」、「世界人權宣言」合稱「國際人權憲章」(International Bill of Human Rights),為國際間最重要的人權典章。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任擇議定書 在 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1966) 的相關結果
公民权利 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 通过日期 联合国大会1966年12月16日第2200(XXI)号决议通过并开放给各国签字、批准和加入. 生效日期 按照第9条规定,于1976年3 ... ... <看更多>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任擇議定書 在 4.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盟约任择议定书 - OHCHR 的相關結果
公民权利 和政治权利国际盟约任择议定书. 联合国大会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十六日第2200A(XXI)号 ... 辖下的个人声称为该缔约国侵害公约所载任何权利的受害者的来文。来文. ... <看更多>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任擇議定書 在 公民與政治權國際公約選擇性議定書 - 中華人權協會 的相關結果
二、聯合國秘書長應將本議定書正式副本分送公約第四十八條所稱的所有國家。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任擇議定書.pdf. Share:.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