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結婚規定 在 修正為四親等以內的姨表或姑表兄弟姊妹不可以結婚 - Facebook 的評價 摘錄自台灣法律網: 一、依我國法律的規定,那些親屬間不能結婚? 我國民法親屬編,基於優生學及倫常觀念的考慮,特別規定下列親屬間不能結婚(民法第983條): 1.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