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了不禮貌的留言,想說特地來發一篇文章說明,#文很長 覺得很煩的人可以略過~
🌻前情提要:
3/10時 洪先生跟著張先生一起來罵人。(附上截圖)
由於洪先生是接著張先生來回應,所以我看著看以為他們可能是同一人,畢竟張先生先前私訊我的用字遣詞都跟洪先生打字的習慣雷同,還要找我組人民團體去聯合國(?)
後來我想啊~
可能是張先生複製洪先生的文貼私訊給我,我後來翻到他們開的社團,也都是張跟洪輪流發文的。(我這邊就不貼出他們的粉專跟社團,標點符號混用全形跟半形很亂之外,論述也很荒謬。)
我之前因此也打了幾篇問與答正式回應他們:
👉🏻Q&A46:台灣關係法有寫美國終止中華民國嗎?https://reurl.cc/Ag4Da3
👉🏻Q&A47:有人主張「台灣是依聯合國憲章是『法定獨立領土』」,這樣說對嗎? https://reurl.cc/a5Ljal
👉🏻Q&A48:有人主張「聯合國定義外來政權就是殖民是國際公訴罪」,這種說法正確嗎? https://reurl.cc/v5a351
👉🏻Q&A49:有人主張「美國立了台灣關係法要趕走中華民國...台灣必須成立『領土法人』,才能讓美國趕走中華民國」,這樣的說法正確嗎?
https://reurl.cc/OXMY7v
👉🏻Q&A51:台澎屬於聯合國憲章77條的委任統治地嗎?https://reurl.cc/9Z3pjd
——
🌻結果昨天洪先生在我發的這篇文留言了(附上截圖)
🔗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5893725325849/?d=n
有鑒於他提出很多似是而非的觀點,我覺得有必要好好的發一篇文來討論。
🌻以下逐一駁斥洪先生的論述:
1️⃣洪先生說:「中華民國沒有代管是殖民,所以要解殖。」
搞清楚我們的主張好嗎?
👉🏻在這篇說過了,Q&A29獨立是什麼?建國獨立跟獨立建國不一樣嗎?:https://reurl.cc/Q7Wlpp
我們主張的是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台澎人要依國際法程序「去殖民」行使住民自決權來建國獨立,這邊去殖民化是指受日本殖民統治的原日籍台澎人及其後代。
再來,我們法理建國派論述的依據一開始就說了:
👉🏻Q&A1+2自決建國依據是什麼?國際法對領土主權重要嗎?:https://reurl.cc/Q79bkp
👉🏻Q&A3具體建國步驟是?:https://reurl.cc/l0RejA
👉🏻Q&A5代管是依據什麼?為什麼不是中共代管台灣?:https://reurl.cc/V3E1OY
如果真的不喜歡看文字也可以用聽的,了解法理建國派的論述:
👉🏻[英語繁中字]台灣在國際上不被承認的原因與解決方法:https://youtu.be/lss2OdMhi90
👉🏻聖峰演講影片Youtube :
https://youtu.be/-a_qHXh_URM
👉🏻聖峰演講實錄Podcast:
https://anchor.fm/rotpnetwork-shin-hong-ng/episodes/2019-03-29-ep8kln
#終止代管自決建國
中華民國政權從 1945 開始依據盟軍授權佔領代管台澎至今➡️這是在說明為何台澎在中華民國政權的治理之下,以及為何「台灣光復」是騙局、為何台澎並非中華民國流亡政權想代表的國家的領土。
「終止(中華民國為盟軍進行的佔領)代管」就是要擺脫被中國流亡政權治理所帶來的一切問題。
原日籍台澎住民以原日本殖民地住民的身分行使自決權建國➡️這是在說明為何在二戰後的「去殖民化」國際共識下台澎住民會擁有自決權可以行使「(原日本殖民地台澎住民在去殖民化脈絡下)自決建國」則是要讓台澎成為真正的主權獨立國家。
能把這兩件事情理解成我們法理建國派主張「代管所以要解殖」?到底是怎樣的解讀能力啊??
代管依據就是《一般命令第一號》,請參閱上方給的問與答5。
附上 臺澎法理建國連線網站 🔗http://www.rotpnetwork.tw/reference.php?LAN=TW
有各國立場,在此節錄一則:
👉🏻1950.06.27 針對台澎主權歸屬,美國總統 Harry Truman 表示:
藉由將在日本投降後經營福爾摩沙的任務指派給中華民國政府,身為同盟國領導者的美國建立了一個「以同盟國成員為本人,中華民國政府為代理人」的代理關係,以待日後簽訂和平條約。
“by assigning the task of the post-surrender operation of Formosa to the R.O.C. government, the United States, as the leading power of the Allies, created an agency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Allied Powers as the principal and the R.O.C. government as the agent, pending a peace settlement. ”Statement on Korea, N.Y. Times, June 28, 1950, at Al.
這也是我會覺得自決建國後請中華民國政權離開極為重要的主要理由。解殖當然很重要,但解殖這項工作無法在建國之前完成。甚至可以說,在建國之後,解殖工程才有辦法正式啟動。
———
2️⃣洪先生說:「不要參與中華民國選舉不然等於跟國際說我們要變成中國人。」
這個論述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很熟悉?之前有來我版上的一位黃先生是台灣民政府的信徒,就是主張不要參與中華民國政權的選舉。
詐騙集團台灣民政府最愛叫人不要去投票。
👉🏻投票這個我已經回覆過。Q&A57: 參加中華民國政權體制內的政黨等於向國際宣示台灣人的法律身份是中國人嗎?https://reurl.cc/4yLpgY
詐騙集團台灣民政府過去的說詞就是:美國CIA 跟林志昇說台灣人要去加入台灣民政府,辦理台灣民政府發的身分證,人數多到一定數字的時候,美國就會派兵來驅逐中華民國等等荒謬論述。
洪先生的公開發文寫的內容,像「住民自決宣誓美國認證」這個東西,其實就是台灣民政府詐騙台灣人去辦牠的假身分證的騙術。說那個身分證是在美國做的,辦了能得到美國認證之類的。
👉🏻我們直播 台澎小堅果有特地開一集駁斥詐騙集團台灣民政府論述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5451574036731/
我也多次在問與答說過,參與中華民國政權的選舉,是為了在中華民國政權體制支持本土政黨奪權,並達到實質掌控中華民國政權。
👉🏻Q&A10為什麼還要留著中華民國國籍?: https://reurl.cc/mqvoE7
👉🏻 具體建國步驟、行前具備條件以及終止代管自決建國後的工作 https://wp.me/pd1HGm-7P
—————
3️⃣洪先生說:「入聯才是建國。」
Q&A3也說過了,建國後不一定要入聯合國,但不建國一定不能入聯合國。
如果要入聯以自決建國後新國家的身份,中國PRC依利益規避原則,是不能投票的,因為他曾主張台灣是中國的,所以他不能投票,除非他先放棄這個主張才可以投票。
要怎樣建國?我們在問與答與直播說明了何謂「『外部』自決權」🔗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6495331932355/
👉🏻重點整理在這🔗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6986638549891/
直播看完可以清楚了解法理建國派的論述。
把聯合國當成世界政府,就是根本不了解國際法的形成與運作,我們在這篇直播重點整理有說明聯合國是什麼👉🏻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1260054455883/
張先生之前私訊我,就是要找我組人民組織團體到聯合國,呵呵。我拒絕了。
洪先生的建國論述居然也是組人民團體到聯合國!完全是把聯合國當成世界政府,也根本搞不清楚國際法建國法理程序建國有哪些路徑。
在此順便提供跟聯合國有關的問與答如下:
👉🏻Q&A16:聯合國當時對蔣介石代表中國的態度是?:https://reurl.cc/MZbpqk
👉🏻Q&A18台澎為什麼不是聯合國託管地?:https://reurl.cc/YWvpXl
👉🏻Q&A47:有人主張「台灣是依聯合國憲章是『法定獨立領土』」,這樣說對嗎? https://reurl.cc/a5Ljal
👉🏻Q&A48:有人主張「聯合國定義外來政權就是殖民是國際公訴罪」,這種說法正確嗎? https://reurl.cc/v5a351
👉🏻Q&A51:台澎屬於聯合國憲章77條的委任統治地嗎?https://reurl.cc/9Z3pjd
👉🏻Q&A85:為什麼不搞出一個憲法大綱啊!不然聯合國會同意你辦公投嗎?(國統綱領補充)https://reurl.cc/o94VYv
👉🏻Q&A87:住民公投老共老美會鳥你嗎?你看克里米亞的例子,聯合國會幫你辦公投嗎?https://reurl.cc/qm6gXp
———
4️⃣洪先生主張:「國際法的建國,要從最基本的四要素開始,必須從擁有人民跟領土才可能成為國家,然後從這個人民與領土必須形成有代表性的組織才能在聯合國行使集體權,聯合國只接受組織協調議事。而這個組織必須被認定是能外交各會員國,一旦有外交就是法人組織可以被引入聯合國。台灣必須成立有別於中華民國的人民組織,並行文國際聯合國與中華民國,才能外交建國。」
呼,這整篇就是大錯特錯,有許多斷言可以討論駁斥。聯合國是什麼呢承上題不多做說明。
這篇問與答有回應什麼是國家四個特質👉🏻Q&A73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 https://reurl.cc/xgoKr5
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不是一群人或一個組織可以來主張的,所以先行使住民自決權才能建國,依國際法法理來建國才會具有「國家法人格」,才能主張領土主權屬於建國後的國家。
以下問與答都有提到這個觀點:
👉🏻Q&A3具體建國步驟是?:https://reurl.cc/l0RejA
👉🏻Q&A8:實際上中華民國的確治理台灣這與國際法有什麼關係?:https://reurl.cc/KxARQp
👉🏻Q&A26:台灣適用「無主地先佔」嗎?住民自決權與國民主權差別是?:https://reurl.cc/4yXNVK
👉🏻Q&A31開羅宣言了解一下啊中美英三公報不就是說台灣是中華民國的!:https://reurl.cc/nnZKVD
👉🏻Q&A80:主權是什麼?https://reurl.cc/v581Ee
👉🏻Q&A92國家法人格不是國家要素嗎?https://reurl.cc/MZg23X
之前也說了領土主權擁有者不及於土地上的住民,所以並不能說先擁有土地跟人民喔!
👉🏻直播中有說明主權的概念形成與發展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9767780271777/
《舊金山和約》最終處置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台澎地位未定」最直接的法律上意義就是:目前並沒有領土範圍涵蓋台澎的國家存在,所以「台灣還不是主權國家」,如果希望台灣成為一個國家,成為一個擁有台澎領土主權的國家要怎麼做呢?就是要建國,因為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而有資格依國際法去殖民化程序行使住民自決權公投投票的是原日籍及其後代的台澎人民。
——
5️⃣洪先生說:「台灣關係法就是要認證台灣民族、香港民族...以便被異族統治者們自決宣示建國。法條就是勸台灣人自己要解殖,是美國人要協助台灣制裁中華民族殖民主義用的。而台灣人去蓋章給中華民國就是願意被殖民。」
美國國內法《台灣關係法》解釋的也是一團亂(暈) 跟香港領土主權屬於中國也無關。
《台灣關係法》歷史脈絡,這篇有說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81658133416075/
對美國而言,中華民國就是美國認證的台灣治理當局而已,因為美國不承認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之前有發文說換承認政府是可以隨時隨地就換的: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4658762116012/)然後台灣治理當局在台灣辦的選舉,美國還一天到晚稱讚民主體制,你當美國精神分裂?
在《台灣關係法》第15條裡面,就有留下這個治理當局可以變更的伏筆:
「......,1979年1月1日以前美國承認為中華民國的臺灣治理當局,以及『任何接替的治理當局』(包括政治分支機構、機構等)。」
https://web-archive-2017.ait.org.tw/zh/taiwan-relations-act.html
《台灣關係法》中的「台灣治理當局」不是代管機構稱的治理當局,是一個事實描述,是指 「治理台澎的政權」,而美國可以接受這個政權不是中華民國。
所以,台澎自決建國後讓中華民國政權留下或者退到金馬(中國領土),即使美國基於任何理由不承認新成立的國家政府是國家政府,也會依據《台灣關係法》承認這個國家政府是台灣治理當局,美國也可以賣武器給這個台灣治理當局。換句話說,《台灣關係法》的保障仍舊會存在,即使美國不承認自決建國結果。
美國如果承認自決建國結果,台灣跟美國就可以直接正式建交,簽署《台美共同防禦條約》,成為軍事同盟,誰打台灣就是打美國。
這是本質是中國流亡政權的中華民國政權辦不到的,即使改名叫台灣、制定新憲法也一樣辦不到。
👉🏻延伸閱讀Q&A43+44:台灣不是由台灣人管理而是中華民國託管中嗎?為什麼美國代管日本由日本人管理、美國代管南韓由韓國人管理,台灣由ROC代管卻不是台灣人管理?https://reurl.cc/pmrgae
更多的美國的立場,參考以下問與答:
👉🏻Q&A11美國不允許台灣獨立不是嗎?:https://reurl.cc/g8z2KL
👉🏻Q&A12美國對中華民國的立場是?納米比亞的例子?: https://reurl.cc/l05jOq
👉🏻Q&A14:到中國賺錢的台灣企業與美國立場是什麼?:https://reurl.cc/bzkN5X
👉🏻Q&A28美國駐華大使館是什麼?:https://reurl.cc/E2XaM1
👉🏻Q&A46:台灣關係法有寫美國終止中華民國嗎?https://reurl.cc/Ag4Da3
👉🏻Q&A49:有人主張「美國立了台灣關係法要趕走中華民國...台灣必須成立『領土法人』,才能讓美國趕走中華民國」,這樣的說法正確嗎?
https://reurl.cc/OXMY7v
👉🏻Q&A77美國算一個國家嗎?https://reurl.cc/Xe3bEE
👉🏻Q&A83: 老美怎麼搞定?講國際法還太早了 https://reurl.cc/mq4dyG
👉🏻Q&A86:要等老美把中共榨乾才有辦法搞獨立吧!而且島民都沒有共識啊!https://reurl.cc/o9Agpj
👉🏻Q&A87:住民公投老共老美會鳥你嗎?你看克里米亞的例子,聯合國會幫你辦公投嗎?https://reurl.cc/qm6gXp
👉🏻Q&A88:要符合老美利益才能獨立啊?https://reurl.cc/Aga4zZ
👉🏻Q&A97:美國共和黨議員說台灣是自由中國,為什麼?https://reurl.cc/OX8q1A
———
6️⃣洪先生主張:「成立福爾摩沙組織、才能台灣解殖建國,就能解決一切台灣問題。台灣解殖 永久斷絕兩個中國糾葛;台灣解殖 下架中華民國;台灣解殖 清查國民黨產;台灣解殖 大審228屠殺解密檔案;台灣解殖 下架蔣介石;蔣經國;台灣解殖 起訴蔡英文與民進黨;台灣解殖 下架韓國瑜;台灣解殖 清查國民黨人不當得利;台灣解殖 大審清鄉;白色恐怖解密檔案;台灣解殖 解密兆豐洗錢;台灣解殖 依國際法庭重審政治迫害陳水扁、林義雄、陳文成、沈建德長子、蕭曉玲、宇昌案、黑名單;台灣解殖 起訴徐旭東盜挖國土破壞福爾摩沙領土;台灣解殖 清查文化古蹟被破壞;台灣解殖 追查金融掏空、軍購弊案、退將間諜、紅色媒體、警察濫權;台灣解殖 解決台灣被殖民的所有問題。」
呼,我的確有寫過一篇來討論生活議題的根源都會回到 中華民國政權的中國本質問題,但我們仍舊必須釐清要怎樣透過國際法法理程序來去殖民(日本殖民),使台澎人行使住民自決來建國。👉🏻 Q&A27: 生活議題比自決建國重要嗎?:https://reurl.cc/MZXWkL
我們法理建國派相信絕大多數台澎人都是可以溝通的人、我們也相信,除了少數原始人之外,大家的想法都有機會改變。台澎人的觀念許多都是靠著不斷思想碰撞而改變的。自決建國就是靠每一個台澎人的力量凝聚起來才能成功的。
台澎建國還是要靠台澎人民自己來爭取,不是以為組個團體去聯合國就可以的。
我們法理建國派的論述是強調「中華民國政權」的問題,不去針對中華民國政權內部的政黨或是被洗腦的「人們」,因為政權是人為組織來的,人們在「中華民國政權」的洗腦與誘惑下向其效忠,才會成為它的幫手與共犯,但人的思維會改變,改變後也可以放下「中華民國政權」,倘若將問題歸咎其實受外在因素高度影響,且隨時可能變動的「思維」,又否定「思維改變」的可能性,就很容易以自己的主觀認知入他人於罪,就跟「白色恐怖」一樣肅清「人的思維」,所以我們把問題根源定義清楚,是「中華民國政權」的問題。
有問題的是「中華民國政權」,而不是被洗腦的「人們」。我們的目標是告訴被洗腦的人們「中華民國政權」的真相,接著進行自決建國的路線,未來的目標是放下「中華民國政權」時,可以讓仇恨跟著中華民國政權一起離開。
「中華民國政權」確實存在在台澎,法律的本質存在,但怎麼運作還是需要人來執行,因此讓本土政黨來控制「中華民國政權」的本質,不是要讓本土政黨成為「狼」,而是深入問題核心的體制來掌控它,莫忘「台澎羊」的身份。
👉🏻 Q&A39: 中華民國台灣化不好嗎?https://reurl.cc/qmLbqg
👉🏻台澎人做著夢中夢中夢: https://reurl.cc/8yqAdj
而理念傳達給人民了解正確的史實,也會形成一股政治壓力,來促成掌控「中華民國政權」的本土政黨前進。
👉🏻對目前執政黨民進黨我們法理建國派的立場在這,Q&A58:民進黨有辦法推終止代管嗎?https://reurl.cc/3NKpqX
二戰後去殖民化是國際共識,我之後會寫一篇澳洲的例子。總之去殖民化也是有不靠聯合國就進行的。
二戰後世界國家不超過60個,現在將近200個,多增加的一百多個國家裡面,超過一半以上原本都是殖民地,就是透過去殖民化完成建國。
所以台澎就依據這個成功案例來完成建國,透過國際法程序建國,絕對會比幾個人到聯合國大樓前面拉布條說要讓台灣入聯來得有力。
二戰後新增了一百多個透過去殖民化而建國的,也沒有都在聯合國名單裡面啦!
所以那些說什麼沒放進非自治領域名單就不能走去殖民化路線的就是搞不清楚狀況囉。
https://www.un.org/en/observances/non-self-governing-week
非自治領域名單列入的領域數量:
1946:72 個
1963:64 個
1965:新增 French Somaliland, Omen
1972:新增 Coromo Islands
1986:新增 New Caledonia
目前:17 個
台澎的確是非自治領域沒錯,因為被盟軍代管機構佔領中。
姑且不談聯合國非自治領域名單並不完整,台澎法理地位問題之所以沒在聯合國提出來討論,以及台澎沒被放進非自治領域名單,全都是冷戰框架下為了讓中華民國流亡政權有地方可待而做出的政治決定。
再者,聯合國只不過是個國際聊天室,並不是世界政府,也不是世界法庭,它所做出的決定絕大多數都是政治決定而非法律決定,即使沒放入「非自治領域名單」也不表示在法律上就是自治領域,或沒有資格行使自決權。
認清史實及台澎真實法理地位,並建立基本的國際法知識,停止幻想腦補吧~~
中華民國政權依據盟軍授權自1945年合法合理治理台澎,中華民國政權做錯的地方是利用這個機會圖利自己,謊稱台澎主權屬於它,進而將台澎捲入它自身的問題。簡單說:有合法治理權限,但做法及手段有很大的問題。因為有盟軍授權,具有治理台澎的合法權限,但盟軍授權不是空白支票。超出佔領者佔領權限的部分就變成非法行為,就像經過公司董事會指定的總經理監守自盜,董事會指定他當總經理沒問題,這個人也能當總經理,但監守自盜則是犯法行為;又或者考到駕照可以合法上路啊,但不表示可以開車撞人。
但中華民國政權還有另一個身份就是盟佔代管機構,用正確的身份做正確的事情,所以我們必須奪權實質掌控它,才能由它舉辦外部自決權公投建國。
———
7️⃣洪先生留言說要我拿出「國際法網頁」?!
什麼叫做「國際法網頁」?沒有這種東西別鬧了。國際法並不是一本法典啦哈哈
聯合國是國際組織,具有國際組織的法人格。
透過制定《聯合國憲章》成立聯合國這個國際組織,其涉及到的國際法規範為:國家之間可以簽條約;也可以透過簽條約來成立具有國際法法人格的國際組織。《聯合國憲章》是依據國際法規範制定出來的一個條約,這個條約理面可能有依國際慣例而明文化的條文;換句話說,《聯合國憲章》是依照國際法訂定的,內容可能有國際法相關規範的內容,但《聯合國憲章》本身不等於國際法。
這篇有說👉🏻國際法的形成與運作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1260054455883/
———
❣️總結:
因為洪先生實在太沒禮貌了,一直叫我踩糞哈哈哈~~所以就問了問聖峰知道這個人嗎?
原來是好幾年前曾經有一個人跑到法理建國連線辦公室來找聖峰對話,這位就是洪先生!!!他的想法對台澎法理地位的詮釋構築在錯誤的歷史認知上,而且顯然也不知道聯合國的本質是什麼,把聯合國當世界政府,再加上有攀附美國,己願他力搞不清楚狀況的問題。
我可以想像聖峰的表情了٩◔̯◔۶
要是我可能會滿傻眼的,因為光是閱讀洪先生的文字,標點符號混用我就覺得很困擾。
後來他被聖峰打發走了(應該是尷尬卻不失禮貌的對待)
洪先生還敢發文說聖峰一頭霧水,我看根本是洪先生的認知跟我們法理建國派差太多了~要對話可以,理性討論。
再來,聯合國也不會殺掉中華民國政權啦,國際組織不會干涉中國內政內亂的事情。一中兩政權也與台澎無關。
台澎法理建國派談的「去殖民化」是以「台澎及其上住民曾被日本殖民,台澎是原日本殖民地」的事實為基礎,所以可以行使自決權建國的住民,就會以「原日本殖民地的住民及其後代」為主。
這是法律上的定性,也是「去殖民化」在執行上的必要原則。
「去殖民化」是要讓被殖民的族群取回應有權益,得到實質正義。原日籍台澎住民是受到日本殖民剝削的對象,也是因為日本殖民剝削受有損失的被害人,自然是在「去殖民化」過程中可以行使權利的人,所以必然是在「去殖民化」過程中可以行使自決權的人。而原日籍台澎住民的後代之所以可以行使自決權,是因為他們上一代所遭受到的殖民剝削及損失,也會直接、間接對他們造成影響,所以他們也是日本殖民統治下的被害人,他們自然也會是在「去殖民化」過程中可以行使權利的人。而在原日籍台澎住民死亡的場合,他們原本享有的自決權也會成為可繼承的權利由其下一代繼承。
所以,在「去殖民化」脈絡下必須由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行使自決權,並不是血統論,而是「去殖民化」措施的「受殖民者/被害人專屬」的本質,及權利的法律上繼承關係所造就的結果。
至於因為中國內戰被迫離鄉背井前來台灣的中國難民之所以原則上不能參與「去殖民化」脈絡下的自決建國程序,原因有二:
1.這些中國難民在隨中華民國政權流亡台澎前,既非台澎住民,也未曾被日本殖民,並非「原日本殖民地住民」,所以不符合「去殖民化」脈絡下行使自決權的住民資格。
2.中華民國政權從1945.10.25開始,在台澎的身分就是盟軍佔領代管執行者,是佔領者的角色。則依照國際法中佔領法的相關規範,特別是《海牙第四公約》、《日內瓦第四公約》的規範,中華民國政權非但不得將台澎當成自有領土、不得將台澎住民當成自有國民要求效忠,更不能將其本國國民大量移轉到佔領地台澎。
因此,中華民國政權在流亡台澎的同時,將大量的中國人民移居台澎,本身就違反國際法。而這群中國難民,其實就是被中華民國政權非法移置到佔領地台澎的「『非法』難民」。
至於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雖然目前都有中華民國國籍,但在法律上並非真正的中華民國國民,其原因在於:原日籍台澎住民在《舊金山和約》生效後,因為喪失日本國籍而成為無國籍人。而他們所持有的中華民國國籍,只是身為盟軍佔領執行者的中華民國政權基於管理上的方便所賦予的,並非原日籍台澎住民真正的國籍,原日籍台澎住民自然也不會因此成為「非法」居留在台澎的中華民國國民。
🌻延伸閱讀:
👉🏻這篇文有談到《聯合國2758號決議》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4812378767317/
👉🏻這篇有談聯合國這個club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4658762116012/
👉🏻台澎人國籍變化也可以看這篇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84833173098571/
👉🏻上一個長篇澄清文,在講解為什麼可以行使住民自決權的只有原日籍台澎人及其後代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3626798885875/
❣️以後如果有人再看到他們的論述可以直接轉貼我這篇資訊,也歡迎複製貼上內文所有資訊~謝謝大家:)
「77年第7次民庭決議」的推薦目錄:
77年第7次民庭決議 在 范雲 FAN, Yun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那些聽不見孩子痛苦的人,才是真正的聽障。」
觀看《無聲》時,我不禁想起陳昭如的這段話,即便電影已拿掉了許多真實事件中的暴行與隱匿惡行,我卻仍不禁為這些孩子們的遭遇心疼落淚…
不論是電影或評論,許多的聲音都在期盼,台灣社會應該要更加重視電影帶出的議題及其原型——「台灣某特教學校集體性侵事件」(以下簡稱本起事件),我也整理了一些相關想法與資料,希望能與大家共同討論, #讓傷痛不再無聲:
1️⃣ 這些讓孩子「無聲」的老師、主任、校長最後怎麼了?有被懲處嗎?
勇敢站出訴說的傷痛,真能換來等量的公平嗎?
有時事實,遠比電影來得殘酷許多⋯⋯
2011年12月,教育部公布本起事件的懲處名單,人數高達33人,教育部中部辦公室主任藍順德也名列其中。這次懲處被認為是台灣教育界高層官員最嚴重的一次懲處;但實際上,這些懲處記過影響的,只是考績及獎金,而非工作職位,且未來還可功過相抵。
2012年7月,監察院公布調查結果,查出164件性平事件,彈劾了教育部中部辦公室主任、科長、督學、以及該校多位校長、主任、組長等共16人,創下台灣教育史上的紀錄,同時監察院並糾正教育部未盡督管之責,中部辦公室直到媒體揭露報導後,卻仍未積極查明事實,
#明知學校未依法處理卻放任不管 #致使校內性侵害與性騷擾案件持續發生。
然而,2013年8月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公布懲戒結果,被監察院彈劾的16人中居然有6人「不受懲戒」,其他10人則只受到「降級改敘」、「記過2次」、「記過1次」等懲戒。
此遠不只是 #輕輕放下 的決議,立刻引發社會 #反對包庇 的抗議呼聲。
更嚴重的是,除了該校數位校長被調離、退休(順利領到退休金)、轉任他校外,
其餘該校被彈劾或懲處的正職教職員 #沒有任何一位被解聘或調離該校
校方並透過「功過相抵」,#讓被懲處人員的獎金考績完全不受影響。
甚至,校方還特別霸凌在性平調查過程中擔任調查的D老師(大家可想成是電影中的王大軍老師),
#在所有失職人員都考績甲等的情況下
羅織罪名 #將依法調查的他變成全校唯一乙等的老師
這樣的處置真的公平嗎?
我不這樣認為,更覺得其中有許多問題需要釐清。所以,即便這件事離現在已超過七年,我仍會要求教育部必須公開相關資料,並針對當年各種 #不當處置 進行全面檢討,不再放任不公義繼續沉默無聲。
其他更多資料,歡迎參考 人本教育基金會 的貼文:https://bit.ly/2InyMDx
2️⃣ 為什麼學生不向家人求救呢?為什麼他們願意繼續待在這間學校?
在討論為什麼許多受害學生未向家人求救前,或許我們可以先把問題中的「家人」換為「信任的大人」。
這些孩子真的沒有向他們身旁信任的大人求救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不論是電影或真實事件,我們都清楚地看見,其實孩子都有求救,但 #他們的懇求與眼淚卻被最信任的大人強迫化為無聲。
當孩子被一個信任的大人如此對待時,他將會如何看待這個世界?他有辦法繼續相信其他大人嗎?還是會認為自己講了也沒用,反正 #事情永遠不會改變,只好獨自忍耐到畢業?
在許多校園兒童性侵害案件中,受害孩子常因「擔憂」而選擇自我忍耐、不再訴說,這些擔憂包含:
(1) 擔心自己的話不被相信或事情不會被處理。
(2) 擔心講了自己會被處罰(因為缺乏正確的性平教育,導致受害的孩子認為自己髒掉了、自己做了壞事)。
(3) 擔心家人會因此擔憂難過。
(4) 擔心講了後,對方(行為人)會受處罰,他們平常都是「好人」,不想害到他們。
(5) 擔心講出來後,對方(行為人)或其他人會生氣,不再跟自己相處。
(6) 擔心講出來後會遭到對方(行為人)的報復、恐嚇、威脅或攻擊,特別是當對方是學校裡具有權力,可直接影響自己的人時。
(7) 雖然自己覺得不舒服或怪怪的,但因缺乏正確的性平教育而不知道這是性侵害,不知道該如何求救,只能忍耐。
(8) 之前講了都未被正視,被當成玩笑、誤會、亂說或謊言,再「多嘴」只會遭到更多責罵。
這些狀況不只發生在聽人小孩身上,在聾人孩子身上同樣適用,甚至可能因其身分而更加強化,更難求救,更難離開這個他既熟悉、既喜歡卻又極痛苦的地方,就像是電影中貝貝讓人相當心痛的一句話:
#我更怕被丟在外面的世界
對於聾人學生來說,特教學校和外面可能是兩種完全不同的世界,學校內的人更為相同、更能交流,就像張誠說的:「我常覺得我多餘,認識貝貝,我覺得我是有用的人,我可以保護她」。張誠和貝貝在「外面」生活中遇到的各種阻礙、偏見與歧視,相信讓大家清楚看見這落差的存在。電影開頭王大軍老師對張誠說:「他們都是笨蛋。都很同情你。」以及後續多次「好人」、「壞人」的對比:
放心, #這裡沒有壞人
都在強調,「我們」和「他們」之間的不平等及隔閡高牆,可能遠比許多聽人自身想像的還要巨大。「我們」何嘗不知道這些「在玩」很痛苦,但這些玩的人,他們其他時候都是「好人」,都是和我平等的人,都是會好好看見我的人。
這面牆來自我們社會對身心障礙仍有太多的不瞭解及偏見,不只是社會大眾,也可能包含部分學生的家人,從張誠反問媽媽「為什麼要一直比較?」,以及張誠爸媽不斷為其爭吵,到貝貝的爺爺奶奶曾因不知道怎麼照顧聾人小孩、又怕小時候的貝貝受傷,而將其鎖在家裡。
在這樣的背景脈絡下,面對學校裡最信任師長的不願處理,想到說出實情後,不僅可能會和大家關係破裂,甚至被迫離開學校,並讓「不見得那麼理解自己,但長期為自己辛苦付出」的家人更添困擾與傷心,孩子們的掙扎及無奈,完全可以想像……
3️⃣ 這些小孩不都受過這種痛苦嗎?會什麼會繼續傷害其他人呢?
🗣:以前同學也這樣對我
🗣:學長都說這是在玩
👩🏫:他們只是在玩而已
🧑🏫:他們都是好孩子,不會傷害彼此的
這些孩子及老師的話語如此殘忍,卻隱約道出了為何有些持續被迫受害的孩子,最後逐漸成為加害人。
轉變的因素很複雜,每個孩子的都不同,光我所了解到的因素就包含:
▶️ 覺得自己以前都被這樣「玩」、也沒人制止,現在玩其他人也是自然且公平的。
▶️ 因為其他人都說這只是在「玩」、沒什麼,包含老師也是,所以覺得這樣「玩」是自然的。有些學生是直到事情發生許久後,才知道這些「玩」其實是性侵害。
▶️ 覺得自己受害很痛苦,但不知道該怎麼辦,也沒有人相信自己,無法發洩,只好模仿性地繼續重複。
▶️ 只是想更加靠近對方,看別人都這樣做,以為是可以的。
▶️ 自己也這樣做.就比較不會被欺負了。
這些因素不僅反映出性平教育未真正落實的嚴重問題,更帶出制度面上的嚴重缺失。
看到電影中寶弟怒吼: #你們為什麼這麼晚才來
我腦海裡不斷浮現過去看過本起事件報導中(https://bit.ly/34GAPcC)的這一句話:「為什麼我這麼倒楣,法院判我的刑責,以前對我性侵的大哥哥大姊姊都沒被警察抓」
對我來說,該為這些事情負責的,該好好檢討這些事情的,其實是我們這些大人們。
4️⃣ 特教學校特別容易發生這類案件嗎?
在討論這個問題前,我希望非常鄭重地請大家幫忙一件事:
在討論《無聲》或本起事件時,請避免 #標籤化 特教學校、特教老師及特教學生。
因為標籤化無法解決任何結構性問題,與其將某些場域標籤化為容易發生這類案件的地方,或許我們更應該做的是,去檢視為何這些場域會發生這類性侵害案件?
不論是本起事件,又後來爆出類似案件的社福安置機構,我們都可看見這類集體性侵害案件常發生的三大關鍵:
(1) 弱勢孩子:這弱勢包含:年齡、身心障礙、脆弱處境,以及被貼上各種汙名標籤的狀況,例如:單親家庭、隔代教養、觸法兒少、家暴家庭等。因為這些孩子的「弱勢」,因為社會對這些孩子的 #異樣眼光及偏見,造成他們的求救困難,甚至勇敢求救、說出後還被「大人」質疑及處罰,這問題在《無聲》中一再被強調。
#弱勢不是錯誤,#造成弱勢的常是社會上的不夠平等及友善
但這些孩子卻常因此受害,愈弱勢不僅愈難求助,也愈容易因此被挑上。
(2) 封閉且缺乏外部監督的環境:這關鍵導致事件發生後,只要場域管理者沒有「主動」通報或處理,案件就會被「隱匿」、甚至「吃案」,即便有人願意站出、就如《無聲》中的王大軍老師,但等待他的很可能不是支持,反而是被噤聲、被阻礙、甚至被霸凌,因為這類場域管理者可能認為:
解決提出問題的人,比跟本性解決問題要來得快且簡單得多。
在傷害被如此忽視、甚至默許的情況下,被害人愈來愈痛苦,甚至被迫轉為行為人.時間愈長,傷害愈廣,就像是我們每一起我們所看到 #過很久才被爆出 的案件一樣。
(3) 社會給予的資源及關注不足:雖然這些孩子都是弱勢,但其實社會給予的資源及 #真正關注 遠遠不夠,這點不論在本起事件的特教學校或安置機構的回應中,都可持續看到。這也是為什麼在上一點中我會提到,對有些場域管理者來說,跟本性解決問題說不定更難。就像是《無聲》中校長所說的:
「該做的我都做了,若學校關了,剩下的孩子該怎麼辦?」
這句話看起來有些推卸責任,但實際卻也道出台灣特教資源長期不足的問題,而安置機構「超收」更早已不是新聞,在嚴重超時工作(如本起事件中的宿舍生服員)、社會歧視偏見、專業培訓不足(特教老師不見得都熟悉每種障別的教育方法以及相關性平教育的落實)等狀況下,面對「可能會讓整個學校/機構關門」的聲音出現時,裡面的人到底會選擇保住自己的工作,還是為了孩子持續和體制對抗呢?
5️⃣ 為什麼這些老師都不願處理?他們是十惡不赦的壞人嗎?
每當有集體性侵害案件爆出時,我們總會聽到民眾驚訝地說:「我認識他們,他們是好人啊」、「他們看起來不是那麼冷血殘酷的人呀」,這些我相信都是事實,而這反映的正是漢娜。鄂蘭提出的「平庸的邪惡」。
「我們也要賺錢養家,沒有太多選擇……大家為什麼要苛責老師?」類似的話語在本起案件的訴訟及爭論過程中不斷出現。面對被性侵害女學生的求救,導師回覆:
「如果老師幫你,誰幫老師啊?」
另一位生輔員也提到:「那時候只有我一個人跟車,學生很多我很難管。……我曾經制止,但他們不聽,我告訴OOO,但他說是小事,叫我不要寫在紀錄簿上」
這些話語不僅反映了教職員內心的為難,同時更顯示了「漠視」、「服從」、「維持和諧」已成為這所學校當時的普遍氛圍。也難怪這麼多的傷害不斷被曲解成「在玩」,甚至有老師說出:「你們不懂這些小孩子,他們就是『那樣』啊!」的話語。
6️⃣ 打手語是不是真的很重要?跟案件隱匿有關嗎?
「校長,你會打手語嗎?」
王大軍質問校長這一幕讓許多人印象深刻,但現實中,被質疑的對象居然反了過來,實在令人覺得相當諷刺。
面對人本基金會持續開記者會砲轟學校及教育部處理有問題,校長居然指派一位會手語的教師 #公出 去記者會以人本基金會人員不會手語,質疑調查有問題的,相關事情始末,人本基金會已寫得很清楚 https://bit.ly/3naSQIe
在此我只想補充說明,啟聰學校的教師如果不會手語,確實會對教學造成影響,且老師用的是自然手語還是文法手語也影響很大。台灣至今相關師資及溝通資源仍舊相當不足,光特教學校就已不全,更別提實行融合教學的學校。對此我會盡力督促,務必讓教育部針對不足之處盡快改善。
7️⃣ 小光:「我不要喜歡他,我要恨他。」
小光最後的自白,留給我以及現場的大家,更為沉重的無奈。
如果我們連最基本的性平教育都未曾推動,如果性侵害案件都只能持續無聲,如果我們的社會仍在要求「完美被害人」,那我們怎麼能協助孩子正視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我們要怎麼讓孩子逐步釐清自己的情緒、情感、感受及慾望?
「我覺得很丟臉。」
「我恨老師,可是畢業典禮那天,我看到老師...卻有點開心。」
「我不要喜歡他,我要恨他。」
「我想知道,我是不是變態?」
「老師,像我這種人,值得活在這世上嗎?」
當校園性平機制能真正落實,當學校能好好教導學生破除社會對於性、同志及被害者的污名,當學生真的能完整學習情感教育、性教育、認識及尊重多元性別的教育時,我想,小光就不會痛苦到必須靠自殘及傷害他人來自我求救,且將會有很多人告訴他:你不是變態,你值得活在這世上。
8️⃣ 性平教育真的有用嗎?
《無聲》中有一段在討論為什麼硬體改善了、性平教育教了,性侵害案件仍然持續發生?有些朋友看了可能會疑問:這是不是指性平教育教了也沒用?
答案恰好相反,這正點出台灣性平教育常只停留在表面 #真正落實仍然不足。
這個落實,首先教學內容要正確、充足且符合學生的需求,就像只談性騷擾、性侵害、性霸凌防治,不去談根本的情感教育、性教育、認識及尊重多元性別的教育,是不會有完整成效的,但無奈的是,許多學校至今仍未完整落實性平教育,包含特教學校也是。
此外,教育部雖然持續有在推特殊教育中的性平教育,但我們卻收到障礙者的持續反映,因為不僅內容有些過時錯誤,且仍舊不足,像教育部出的「性別平等教育手語畫冊」中的「手語圖示詞彙」沒有「陰莖」、「睪丸」、「插入」、「陰部」、「下體」、「陰道」等詞彙。此外現有教材更嚴重 #缺乏障礙者的觀點,例如以明眼人的預設去看全盲的生活,居然是提供沒有觸摸教材或相關說明的投影片來進行教學。
最後,性平教育的落實不是只有一個老師教就好,更需要整個學習環境的一起落實配合,像是黃俐雅去本起事件的學校進行性平教育演講時,雖然學生反應相當熱烈.但共同參與的老師不少都低著頭打電腦、玩手機,一副事不關己的模樣。甚至講座結束後,有學生去和老師反映自己被性騷擾,老師居然叫學生不要再講,都已經有在處理,如此將學生「打發」離開。
以上這些問題正是為何這所學校「即使進行了幾場性平教育」,整體狀況仍無法快速改善的根本原因。
當時不是都已經有《性別平等教育法》了嗎?為什麼還有學校會這樣吃案?
本起事件其實並非特例,雖然《性別平等教育法》2004年就已公告施行,但說實話,直到現在仍未落實,到現在仍有學校幾乎未推動性平教育,甚至持續進行違反性平的教學內容或「隱匿吃案」。這些問題雖然已逐漸減少,但真的太慢太慢,我會堅持要教育部加緊補全。
回到這所學校,其問題根源不是只在學校本身,更在於教育部的未盡責任,這也是為何監察院糾正教育部、彈劾許多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官員的原因。舉例來說依法該成立的「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這所學校直到人本基金會不斷追蹤、為學生發聲,且都請立委出面後,這所學校才終於在2010年正式成立,遠比法定的晚了6年。且即便成立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這些案件也開始被調查處理,但調查告一段落後,人本基金會卻赫然發現,涉案70多名學生,居然只有2名接受輔導,這些問題,教育部不僅未曾監督,甚至還放任不管。
《特殊教育法》第47條規定:主管機關應至少每三年辦理一次評鑑。但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卻以「還沒有訂出合宜的評鑑指標」為由,不願對這所學校進行校務評鑑,且自2003年後 #連續九年不曾進行評鑑,等同放任該校繼續發生問題。
更誇張的是,這所學校在2012年1月到2013年8月,其實仍繼續發生30多件校內性侵害與性騷擾事件,包括數件校外性侵害事件。但對此,教育部居然堅持,通報到教育部的32件性平事件中,沒有一件是性侵害,顯見該校的性平狀況已比過去改善甚多。如此 #欠缺教育理念 的發言,實在令人為之氣憤!
對於以上教育部失職的部分,我會繼續監督改善,同時,我也會要求教育部確實掌握全台學校遵守《性別平等教育法》的狀況,防止類似問題再發生在任何學校中。
9️⃣ 聽人距離聾人的距離有多遠?
《無聲》其實已算是相當靠近聾人文化的電影,但其實我仍收到聾人朋友反映一些「因為劇情考量而與現實有所落差」的情節,像是:
▶️啟聰學校其實幾乎沒辦過舞會,因為聽障朋友的狀況其實差距很大,對於部分聽障朋友來說,除非是能透過地板震動清楚感受到音樂節拍(像是林靖嵐),否則是有難度的。
▶️ 助聽器是聽障朋友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價格也很高,所以多數聽障朋友都會保護助聽器不要淋到大雨,以防止受損或壞掉。
我收到這些意見時其實也有些訝異,這也正反映出我們社會聾人文化仍不夠了解,且不只是聾人文化,其他各種多元文化與樣態也是,我們的社會需要更多的認識、包容及同理,想想張誠和貝貝的看電影經驗,我們可以更加友善。
🔟 這起案件我記得有申請國賠,現在狀況是?
其實,本起事件共有兩次國賠求償,求償案件內容詳細可看人本基金會的文章:https://bit.ly/3nfBSsq
我想強調的是,在第一次國賠,時任教育部長的蔣偉寧居然同意校方 #不代位求償(https://bit.ly/2GL5zSk),造成所有違法教職員皆未做出任何賠償、以致全民買單後,第二次國賠的結果,教育部至今仍未公開對全民交代。對此,我會堅持立場,要求教育部必須盡速公開相關資料。
此外,我並會要求教育部針對第二次國賠協議過程中各種官員及校長的離譜作為,進行全面的檢討與懲處,包含:將這些案件說成是「學生要處理,學校校譽也要迴護」,私下去找家長「溝通」、要求撤回國賠請求,語帶威脅地警告生輔員不得說實情等,這些體制內的問題我們仍舊要面對,需修法之處我這也會研擬提出。
感謝 吳思瑤 委員的包場,讓我和許多教育及文化界的朋友一起觀看這部無聲 The Silent Forest。這部電影很沈重、很複雜,甚至最後柯貞年導演也未曾給予一個簡單正向的答案。但我想,這正是我們需要去看的原因,因為其中許多結構性的問題至今仍未解決,事件所留下的傷痛,不該隨著時間逐漸遺忘與無聲,我們需要的是更多正視與實際改變。
我將持續在立法院內監督特殊教育、性平教育以及校園性平機制的落實,#不再讓特教成為性平的缺口,#不再讓孩子的傷痛繼續沈默無聲。
77年第7次民庭決議 在 賴川、祁明、高宇的民商法教室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108司特四等書記官探花心得文>
教了四年司律考試,去年是第一次上司特書記官課程,遇到很多不同背景但都很努力的學生。這是今年書記官非本科系應屆探花上榜學生分享的心得,有很多值得參考地方,分享給大家。
考試一定要做自己的筆記,要看法條和解題書,法條作為思考的出發點,所有法律爭議首先都要回到法條,所以一定要反覆閱讀,至於解題書則是可以幫助大家去想如何分析題目,並且學習如何安排作答和寫作結構,最後在考試時多用上下引號「」強調關鍵字。
_____
一、成績
國文 53(申43 / 測10)
民法 79(申33 / 測46)
法學知識與英文 80
刑法 72(申28 / 測44)
行政法 52
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 73
平均:68.17 排名:3
二、前言
非法律系,準備一年的考生,目標是司特四等法院書記官,今年也有報考普考的法律廉政
練筆,最後有幸錄取108年書記官探花。
三、背景
本身是外語系畢業,今年剛好也是應屆畢業生,有在補習班補面授。其實自己以前都覺得當書記官很酷,但後來就想說書記官這職位對我來說應該是遙不可及的夢,畢竟自己也沒碰過法律。後來在種種的因素之下,我還是選擇了走上這條路,而就在大三的暑假開始,展開了我的國考之路,以下分享自己的讀書方法跟心得,不介意的話可以參考一下,也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四、各科準備方法及用書
(一)國文
林嵩老師補習班用書
1.作文(32):其實我在國文這方面沒有太多準備,作文只有在靠近考試時一個禮拜練了一篇,作文儘量要寫到第4頁,頭尾要呼應,寫完要檢查,老師說只要沒有離題都會有30分以上。然後佳句一定要背一些,考試時把他硬塞到文章裡哈哈
2.公文(11):公文就是格式一定要記!考前一個禮拜練個三四篇就好,只要格式都對基本分一定拿得到。
3.測驗我就是吃老本了,什麼都沒看所以直接放掉哈哈
(二)法學緒論與英文
憲法:劉沛老師、法緒:郭羿老師(都是用補習班的教科書)
1.憲法跟法緒我覺得都是一定要拿到分的科目,除了補習班上課,我還有狂做考古題,100年後的題目一定都要做,到考選部可以找歷屆試題,只要看到有考科是憲法跟法緒都一定要做完!!然後錯的複製題目到阿摩找解答,那邊很多高手會解釋題目還會提供一些記憶方法(例如不能提案來公民投票的有:預算、租稅、薪水、人事,有人提供記憶法是:薪人預租頭)
再來法緒的話我覺得中標法、消保法、家暴防治法、性別工作平等法、著作權法每一個條文都要看過!這裡超容易拿分的,公司法大修我直接放掉還好這次沒有考...其他的勞保、勞基法、全民健保法盡量大量做考古題然後在自己法條上標註來了解。
2.英文我其實只有做司特的歷年考古題,補習班的課沒有去上,所以有更多時間準備其他科的,我認為考古題出過的英文單字最好都記一下(因為寫下來會發現英文很喜歡考長得很類似的單字!!不管是同義字、相似字都很喜歡擺在一起,所以個人覺得可以從考古題下手去背單字比較有效率)
(三)民法(申:16/17)
慕劍平老師的補習班用書
賴川老師財產法爭點地圖
林政豪-正好的民法選擇題
1.選擇部份
民法法條真的很多,範圍也很大,沒有辦法在準備那麼多科的情況下都讀熟,所以建議選擇的部分用做歷屆試題的方式來掌握出題方向。我買了林政豪老師的選擇題用書,雖然都是司律的題目可是考點概念都是一樣的,解答也分析的很清楚,另外就是上考選部把所有考民法的考科選擇題都做過一遍,一樣錯的題目複製到阿摩找解答或是問老師以及同學,選擇題的分數真的一定要拿到。
2.申論部分
有上賴川老師的寫作班,財產法對我來說很難理解,讀越深之後發現自己不了解的真的太多了,可是上了賴川老師的課之後我真的覺得老師講解的非常詳細而且很多考點都有帶到,實務學說不同見解跟看法都說得很淺顯易懂,還會陳述很多經濟觀點。
申論部分我沒有買解題書,只有賴川老師上寫作班發的講義,上課的時候老師也會提醒我們考點跟哪些決議、釋字要背,實務學說不同立場哪些必寫(例如民法188條實務學說不同見解超重要!!),加上老師的文筆超好,你會不禁想效法老師的擬答哈哈。另外老師的財產法爭點地圖書中羅列的考點真的都是重要考點,有看過真的會讓自己覺得民法又更進步!!
而且申論題其實考點不難抓,各章節基本概念一定要讀熟,民總、物權、身分法盡量要把握。
比較冷門的法條大概只有在選擇題才會出,所以重要的法條幾乎都要背,但是不是每個字全背,先了解每一個條文的構成要件及效果,自然而然就默背的出來。
(四)刑法(申:14/14)
周昉老師補習班用書
紀綱老師的刑法總則解題書
李允呈的與刑法分則有約解題趣
1.選擇部分
選擇題我也是以上考選部大量做考古題的方式來練習,刑罰論在選擇部分很容易考出來,平時作答一定要把每個條文的數字用口訣記憶(例如幾年可假釋、緩刑的要件、追訴權時效)。刑分的話每個條文的考點務必釐清實務與學說的不同看法,選擇題盡量以實務見解為準。
2.申論部分
申論題其實這次自認覺得寫的很順考點都有寫到,可是不知道為什麼兩題都只拿14分..另外總則部分法條一定都要背熟!!刑分的話考點只要有理解幾乎都能寫得出來,紀綱老師
的解題書都寫得很詳細也很白話很容易了解,個人非常推薦。李允呈的刑分解題書也有很多題目可以練習,也能了解到很多考點,刑法千萬要去理解而不是淪為背誦(學說實務很多不同見解)。刑總如果真的卡住或不清楚的話建議可以先從刑分每個條文了解,因為刑總的概念都會運用在刑分。然後一定要練習寫題目,用三階論的方式寫出來,如果考點太多或是一個小考點的話可以直接帶過;有爭議的考點一定要實務學說不同見解引出來,最後再用自己的看法選一說做結尾。
(五)行政法(7/18/4/23)
林葉老師的補習班用書(老師的體系表很讚!!)
林清老師的行政法百分百
周董、周凌的高考行政法解題書
1.行政法的範圍真的非常大,加上考試前半年才通知說要改考科,當時的我非常措手不及,這次也沒有考得很好QQ基本上,行政程序法務必熟讀,因為真的超重要,以下都是我考前一定背的法條:行政程序法(1-10條一定要熟記!!一明差比誠信有利不利不當聯結、管轄11-16、行政協助19、行政調查36-43、閱覽卷宗46、禁止程序外接觸47、行政處分超重要!92-131每個條文都要記熟、行政契約135-143、145-148、法規命令150、157、行政規則159-162、行政指導165-167、救濟174),另外行政罰法(種類2、責任7-9、共同違法14-16、沒入20-23、單一行為數行為超重要!!24-26這三條一定要熟記、時效27、陳述意見42-43)、行政執行法(聲明異議超重要!!絕對要記9、行為不行為義務執行27-32、即時強制36-37、41)、訴願法(1-2超重要!!必背、管轄4-10、13、期間14、訴願人18、訴願程序58、訴願決定77-82、情況決定83-84、停止執行93)、行政訴訟法(審判權2、訴訟類型4-10、被告24-25、停止執行116、回復原狀196、情況判決198-199、判決方式200、違法裁量201搭配第4條第2項、交通裁決事件要看過、假處分298-299)、國賠法(全部法條盡量都要
記而且又少)。
平常一定要多看題目跟法條,我都是以反覆掃描法條的方法來讀每科,先不要硬背,這樣考前一個月背的話真的可以很快記到腦海裡。另外,題目也要多看多做,看到一個題目先寫出答題的架構,幾乎都是使用三段論法來寫,涉及爭議問題的話就寫在第二段然後寫出不同見解第三段再以自己的話做結尾採一說。其實行政法讀久了之後會發現沒有這麼的難,只是東西太多太雜,不過自己發現行政法這科非常保障人民的基本權,所以如果看到不會的題目可以以這個角度下去寫,我自己在結論都會以「基於憲法保障人民的財產權....我認為...」來做收尾。
2.實務見解非常重要,聽老師說近年來真的很喜歡考。不管是大法官釋字(J423、J384、J491、J525、J533...基本的都要背)、最高行政法院很多聯席會議、決議,都一定要理解每個釋字決議在說什麼,數字那些重要的一定要背,如果聯席會議那些真的背不起來那就年份一定要寫出來(例如最高行政法院101年度庭長法官聯席會議)。
3.不過這次也沒有考好,所以大家可以參考參考就好...QQ
(六)民事訴訟法(20/22)
林翔老師(補習班用書)
1.訴訟法其實我反而覺得是很好拿分的科目,很多人都說很難但是個人覺得很有趣,或許是因為這樣才很好吸收...而且其實四等考試比較偏法條記憶跟操作,不太像司律考得這麼複雜,只要先理解全部法條的基本概念後,其實到考場上很好發揮,重點法條條號一定要背啊!!重要的實務決議也要背。寫了考古題後其實會發現書記官很愛考管轄、送達、當事人、一事不再理、400-401既判力主客觀範圍這兩條一定要背!!!!而共同訴訟跟證據其實四等書記官好像不太會考很細,所以知道基本概念就能寫得出來。
2.民訴我沒有買解題書,但是我也是狂作狂看考古題,不管是書記官或是四等身障的民訴都會練習,勤勞做考古題跟背法條真的很有用,練習的時候一定要擬架構,到考場上直接反射寫出來。
(七)刑事訴訟法(23/8)
周昉老師(補習班用書)
紀綱老師的刑事訴訟法解題書
不得不說紀綱老師的解題書真的太優秀了,這次第3題完全是照著老師的答題架構寫出來,就這樣拿到了23分!!刑訴自己是覺得比民訴複雜一些,而且法條重要的很多,強制處分跟證據固然很重要,但是可以看出近幾年已經不再只考這些了,所以其他的基本概念也都要懂。管轄(連考兩年)、辯護人閱卷權、偵查、公訴自訴、準備程序、上訴。刑訴很多重要的決議也是必背的!!!(例如J535、J582共同被告分離審判、J665法定法官原則還有重罪羈押、最高法院102年13次刑庭決議、J168、47同一案件重複起訴、J140無效不起訴救濟、最高法院94年第6、7次刑庭決議自訴的限制...)。
五、讀書時間
其實我是在大三暑假才開始準備的,在大四的時候學校還是有課,所以有壓縮到自己的讀書時間,不過我都是配合著補習班的進度,老師每上完一堂課就要把概念都讀通,我不常錄音或是有錄音也很少回家聽,因為這樣才能逼著自己上課時專注,也不用回家浪費時間重聽,然後一定要邊找考古題做。我每天都一定會做選擇題,看要分配法緒或者是民法刑法選擇題,這樣會讓自己念書下來比較有成就感也不覺得很疲憊...申論題的話一定要把法條跟基本概念都了解後再去看解題書練習題目。沒去學校上課的話我一天的念書時間大概是從早上9點到晚上9點,其實我覺得時間多少不是問題,重點是每天都要幫自己安排讀書計畫,例如今天民法要讀到哪就一定要讀完,真的吸收進去比較重要。還有如果讀到想睡覺的話真的就先休息,不然讀進去的效率也不一定比較好。每天讀完一定要找件自己喜歡的事情做,當作是慰勞自己辛苦的一天,也能讓心情比較愉悅。
六、給考生的一些話
雖然這次很開心可以上榜,可是一定也有比我更努力的人,也希望落榜的考生不要氣餒,因為國考就是這樣,總是會有上榜的那一天!!接著想分享幾件重要的事情給大家:
(一)要善用網路資源
現在有很多老師的粉絲專頁都會分享法律相關的知識,自從考試後我按了超多法律專頁,例如Sense思法人(思法人的師資都超推~~而且考前還會分享考猜真的很佛心)、讀家補習班(讀家也是超多老師的粉專都超讚!!我都有按!!)、一起讀判決、口訣王、台灣創新法律協會(這裡會整理超多判決跟決議的),然後我也會常常上司法院公報看最新判決,阿摩考古題都可以免費做。
(二)做一個屬於自己的筆記
其實我不是一個很喜歡做筆記的人,可是讀久了會發現準備考試不做筆記真的不行,因為要記的真的太多了。所以我都會把每一個法條的考點都寫在法條旁邊或是拿個便利貼黏在法典上,邊看法條可以邊看每條的考點,我考前一個月就是一直狂翻法典,增加自己的記憶。
(三)有空一定要多看法條跟解題書
對我來說,解題書只是讓我學習怎麼寫答題架構跟理解一個題目的考點怎麼表達出來,所以我在看解題書的時候都是去理解為什麼老師會這樣寫,還有知道他的架構模式,當我自己寫題目的時候我還是會用自己的話表達出來除非是一些真的要完完全全背出來的東西。
因為曾經也聽很多老師說典委不會想看一份參考書的內容XD
所以盡量用自己的話表達
(四)作答時條號一定要盡量寫出來且多使用「」來作答
典委要改的考卷數真的太多太多了,說實在沒有辦法一一去詳細看內容,所以條號寫出來真的就會先拿到一些分數;還有多使用上下引號來凸顯出想要寫的重點,讓老師可以快速看到本題中想要強調的重點是什麼(這次行政法最後一題跟第2題我記得我都有引,所以分數也拿的不錯~~~)
(五)最重要的就是考前要拜拜!!
大概考前一個多月就開始有去拜拜,我總共拜了7間廟~~XD雖然很誇張不過考運真的很重要啦,也還好這次考的都是有一些印象,所以大概都寫得出來。如果讀書時覺得突然讀不太下去可以先放下書本花少許時間到廟裡拜拜,沈澱一下心情,或許會更有效率也說不定。
最後,想鼓勵非法律系的考生,雖然現在考科改成比較艱難的行政法,可是我相信密集的努力奮鬥不一定比不上花四年讀法律的人,因為我,也做到了。
希望這篇文章有幫助到大家,每個人都有自己獨特的讀書方法,所以還是要找到自己最適合的方式比較實在,各位加油~
(連結網址在留言處)
77年第7次民庭決議 在 關鍵訴訟- 最高法院77年度第7次民事庭會議決議(一) 民國77 年 ... 的必吃
關鍵訴訟's post ... 民國77 年04 月19 日決議: 出賣人就其交付之買賣標的物有應負擔保責任之瑕疵, 而其瑕疵係於契約成立後始發生,且因可歸責於出賣人之事由所致者,則 ... ... <看更多>
77年第7次民庭決議 在 [考題] 民法不完全給付與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看板Examination 的必吃
其實一直分不清那時候用物之瑕疵擔保責任那時候用不完全給付又兩者競合,如果以這題來看,第二小題是兩者都要寫?還是我可以只寫不完全給付 ... 77年第7次民庭總會決議. ... <看更多>
77年第7次民庭決議 在 [考題] 民法不完全給付與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看板Examination 的必吃
今天做到一題申論題
如圖
其實一直分不清那時候用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那時候用不完全給付 又兩者競合,如果以這題來看,第二小題是兩者都要寫?還是我可以只寫不完全給付呢?
-----
Sent from JPTT on my Xiaomi MI 3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67.184.21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58839418.A.178.html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