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國宅採購維修標案」#我們與惡的距離
這幾天眾所關心的就是 立法委員 黃國昌 對於國宅的「揭弊案」,進一步幫忙大家了解案情。
1⃣「北市國宅採購維修標案」是開口式契約,汙廢水幹管疏通,非全面換管。
2⃣依據中央法規及規範資料:「天花板有排水明管者建議以橘色排水明管進行檢整或上橘色漆」皆可使用。
3⃣因契約中「詳細表(訂約用)」有編訂PVC橘色汙排管及PVC汙廢排水管。橘管跟灰管可證兩者皆可使用,原則上若使用PVC汙廢排水管那就需塗上橘漆。若不能使用,為何編定「PVC汙廢排水管」?
4⃣依據「北市國宅採購維修標案」勞務契約仍在合約期中,尚未到期12/31,目前也未「總驗」與瑕疵修正完成,何來北市府「弊案之說」?
5⃣網友質疑照片中白版沒日期,因為契約中範例中有說圖例明白板填寫或是文件說明,兩者皆可使用
6⃣承包商承受龐大精神壓力
7⃣ 肯定都發局黃局長責令邀請「第三公正單位」會同全面清查
8⃣感謝 @立法委員 黃國昌 長期為台灣貢獻付出以及揭弊
9⃣選舉是一陣子,朋友是一輩子!任何「粉」都是台灣人,台灣需要更團結而不是分裂!
❤「立法更新,國會換新」❤
❤「專業治國,安心過活」❤
📌全文請見👉 https://reurl.cc/qDA8rD
📌參考資料👉 https://reurl.cc/aljky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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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市國宅採購維修標案」#是開口式契約
所謂開口合約 「Open contract」,是指經買賣雙方同意,在合約內將所有的權利義務均詳加載明,並約定工作內容、時程、價格,另以工作指派單(Work order)約定,作為合約之一部分,若遇緊急業務需要,即就工作項目、內容、時程、價格另行約定,通知承包商立即辦理,即可於最短的時間內,可能數天或一、二週內完成工作,如此即可節省每次辦理採購的漫長程序,立即解決業務上的緊急需求。
國宅之勞務採購維修標案,主要是做「汙廢水幹管疏通而非全面換管」,若是如黃委員所說:「沒疏通也沒更換,直接上漆偽裝新管」那住戶的汙廢水應該至今排不出來怨聲載道了吧!若是廠商及都發局確認有部分換管,使用的是新灰管再上橘漆,黃委員或其他人員如何用肉眼即可判定未換管?所以才應交由第三方單位鑑定,若發現有可修正之處應為"瑕疵"並非弊案。
2⃣#依據中央法規及規範資料:「#天花板有排水明管者建議以橘色排水明管進行檢整或上橘色漆」
台北市是地方一定要符合中央法規、規範。"橘色管"和噴漆橘色管都是橘色管,橘色管並非科學或規格上的"專有名詞" 只是外觀上的描述 只要符合橘色認知即可,所以並不構成任何貪圖問題。既然要照採購合約走,那麼就照規定來,橘色管沒有科學定義,只要是橘色認知就好,作為區分識別使用。
#內政部營建署「#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標準」
第三十二條 #污水管渠管材為塑化類管者,#應為橘紅色,其他管材應有橘紅色之顯著標示。管材接合應為水密性之構造,接頭數應減至最少。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建築物管線老化、#劣化檢測修復」P122
(3)管路配置設計方式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篇第二十九條
4露明管路應依照國家標準規定, #塗漆明顯標誌。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公廁修繕、#新建工程之硬體設備與配件設計參考及施作規範輔導手冊」P13.
7. 天花板及管線:
(1) 為增加廁所通風透氣,解放廁所空間,減少壓迫感,以不施作天花板輕鋼架為原則,如天花板有排水明管者,#建議以橘色排水明管進行檢整或上橘色漆,除可稍稍點綴線條美觀外,亦容易方便檢查管路情形及觀察天花板結構狀況。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公立高級中學以下學校老舊廁所改善計畫」#108年第二梯次核定補助說明會簡報P.46
天花板:為增加廁所通風透氣,解放廁所空間,減少壓迫感,以不施作天花板輕鋼架為原則,如天花板有排水明管者,#建議以橘色排水明管進行檢整或上橘色漆, 除可稍稍點綴線條美觀外,亦容易方便檢查管路情形及觀察天花板結構狀況。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廁所空間環境整建講習會」簡報P.40
參、施作規範
十一、天花板:為增加廁所通風透氣,解放廁所空間,減少壓迫感,以不施作天花板輕鋼架為原則,如天花板有排水明管者,#建議以橘色排水明管進行檢整或上橘色漆,除可稍稍點綴線條美觀外,亦容易方便檢查管路情形及觀察天花板結構狀況。
#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污水下水道全方位品管課程」2.3.1管材製造
3. 聚氯乙烯塑膠硬質管
(2). 推進用管應依 CNS 1298 之 B 管標準製造,#其顏色為橘色。管身受壓至內徑變形 5%時之剛性不得小於 1,000kPa。其軸向容許推力由製造廠依推進需求自行設 計,但其管材之壓縮強度應達 660kgf/cm2 以上。其長度為 1.0m。
3⃣#因契約中「#詳細表(#訂約用)」#有編訂PVC橘色汙排管及PVC汙廢排水管。#橘管跟灰管可證兩者皆可使用,#原則上若使用PVC汙廢排水管那就需塗上橘漆。#若不能使用,#為何編定「#PVC汙廢排水管」?
契約P.4 明訂,查驗或驗收在不妨礙安全及使用需求下,得於必要時減價驗收。詳細表(訂約用)中包含:PVC汙廢排水管及橘色PVC汙排水管,廠商被要求換過的汙水管要是橘色,所以選橘色PVC汙排水管報價,單價僅差幾十元。也先求證原廠南亞丶大洋塑膠或是同等品廠商的汙水管材質PVC灰丶橘料相關實驗報告書其材質檢驗相同,僅色料不同。何況另外上漆的油漆及工錢總價比橘色PVC汙排水管貴,若非沒貨料已安裝且合約未明訂,廠商實在沒必要這樣做。(之前標案及現場研判汙水管管材使用皆是PVC汙廢管(灰管)可見)
4⃣#依據「#北市國宅採購維修標案」#勞務契約仍在合約期中,#尚未到期12月31日,#也未「#總驗」#完成何來弊案之說?
履約期間:自開工日至108/12/31。
爆料檢舉日:108/12/26
給付條件:「個案查驗,並分段驗收」。
保固期間:2年
依據「臺北市政府各機關辦理開口契約採購注意事項」:開口契約採購,適用於各機關辦理履約期間數量不確定,由機關依實際需要隨時通知廠商履約之採購,以契約中所列履約標的項目及單價,依完成履約實際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給付契約價金。
依據「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預約(開口契約)維修勞務採購履約及驗收作業規範」:本勞務採購採定期、零星、預約方式辦理經常性之維(檢)修。廠商有2次經機關通知書面改善之機會。機關辦理複驗時,應就記錄所載明之「瑕疵」進行複驗,如有發現「新瑕疵」,機關應再指定期限通知廠商改正,其瑕疵修正期間不計入逾期天數。
5⃣#網友質疑照片中白板沒日期,#因為契約中範例中有說圖例明白板填寫或是文件說明,#兩者皆可使用
網友質疑白板沒日期,因為契約中「住宅服務科維(檢)修前、中、後照片」範例中有說範例白板填寫或是文件中說明,2者皆使用。範例中照片施工白板未寫拍照日期,僅需於檔案表格標註日期即可,所以依據合約中所提供執行。
6⃣#承包商承受龐大精神壓力
老闆的兒子禮拜六晚上回台,過去退休的父親幾年前的確有接過市府標案,去年兒子接棒所以這是他第一次做政府標案,工程行負責人是媽媽,媒體直播後已經好幾天睡不了覺,承受龐大精神壓力,甚至想要輕生。(不想再看到1450網軍害人)...(其實我受網軍攻擊也壓力也超大)
本人並非偏袒、護航廠商(我慎重說明事前不認識廠商)或是台北市政府承辦,僅是以專業態度、透明公開、事實求證、實事求是精神,進一步了解合約內容,以期「爆料者、北市府、承包商」三方達到公平、公正、公開的處理方式。基層工人、市府承辦人微言輕,在媒體前的聲量和委員或市府都是不對等的,希望社會大眾了解事實。
7⃣#肯定都發局黃局長責令邀請「#第三公正單位」#會同全面清查
都發局新聞稿表示:由於此案是小型且零星之修繕工程,合約內並無設有監造人員、圖說監工人員,且無管理站,尚無法掌握施工過程。本人超肯定都發局黃局長責令邀請「第三公正單位」會同全面清查而非開罰.但PVC橘色汙排管一事的法源依據尚須符合中央法規規範之建議及規定.若以中央法規規範而言.上橘漆目前並未違反契約規定。
8⃣#感謝立法委員黃國昌長期為台灣貢獻付出以及揭弊
特別感謝 #黃國昌委員 的努力揭弊,爆料者之所以爆料可能心有定見,所以爆料內容有偏頗也是可想而知的事,助理應多方求證保持中立立場,我也懇請國昌委員能和市府承辦人員跟相關施工單位一個慰勉而不是道歉,給第一線工作人員鼓勵和打氣,我想政府與人民以及承辦單位都是應該互信才能互相成長,台灣才能越來越好。
9⃣#選舉是一陣子,#朋友是一輩子!#任何「#粉」#都是台灣人,#台灣需要更團結而不是分裂!
小弟博宇會秉持著公開務實丶實事求是丶做事踏實的精神為大家服務,日後查證資料一定也會多方證實避免假爆料真傷人,日後若是有不敬不周做錯的話,我也會公開道歉,敬請原諒,小弟博宇由衷感謝🙏
#政治就是服務眾人之事
#以下為延壽及南港國宅的施工中照片
#2020立委選舉這是一場寧靜的革命
#票投15民眾做主
#台灣民眾黨
#專業民意價值
參考資料:
臺北市政府各機關辦理開口契約採購注意事項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建築物管線老化、劣化檢測修復」
內政部營建署「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標準」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公廁修繕、新建工程之硬體設備與配件設計參考及施作規範輔導手冊」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公立高級中學以下學校老舊廁所改善計畫」108年第二梯次核定補助說明會簡報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廁所空間環境整建講習會」簡報
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污水下水道全方位品管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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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血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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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姐姐的待遇其實節目媒體上已經很多人討論過了,焦糖哥哥在momo歡樂谷的酬勞第一年一集是1500元(含稅),到了第二年後漲了500元,直到第八年離開都沒變過。
一季的歡樂谷約莫70~80集,每個哥哥姐姐分配到的集數不一定,如果狀況好時,分配到一半,等於那一年我從富邦集團賺到的主持費是『8萬元(含稅)』——但是得讓momo親子台播一輩子,還能到處授權賣給別的平台播放。
看到富邦momo親子台每年都在徵選新的哥哥姐姐,我以身為創台初代哥哥,分享我在那八年的酬勞、勞動時間及強度。momo台是客觀的存在,透過焦糖哥哥自身範疇,以主觀的經驗詮釋。感受是主觀的大家參考,但勞動環境是客觀的事實,請嚮往這工作的人謹記在心。
哥哥姐姐的待遇其實節目媒體上已經很多人討論過了,焦糖哥哥在momo歡樂谷的酬勞第一年一集是1500元(含稅),到了第二年後漲了500元,直到第八年離開都沒變過。
一季的歡樂谷約莫70~80集,每個哥哥姐姐分配到的集數不一定,如果狀況好時,分配到一半,等於那一年我從富邦集團賺到的主持費是『8萬元(含稅)』——但是得讓momo親子台播一輩子,還能到處授權賣給別的平台播放。
momo歡樂谷是兒童律動節目,所以每年固定要學十首“新的”歌曲及複習幾十首舊歌,一週有兩天需要到舞蹈教室練舞。如節目及歡樂谷mv需要排舞蹈隊形變換,又要額外的工作天彩排——這些都不支薪。
momo歡樂谷跟八大電視台租借攝影棚,從早上五點半至六點哥哥姐姐化妝,而其他人練習待會錄影的舞蹈及隊形;幼稚園小朋友一到現場,就要陪他們練舞及玩遊戲,提醒小朋友注意事項;而跳舞的部分錄完後,就是錄預告、錄其他內容,收工時約莫六、七點。歡樂谷裡面的「小單元」都是額外的工作天錄影,每個人分配到的集數不同,但都算在「一集」的主持費中。
我在momo親子台的主要主持收入就是歡樂谷,一年收入不到最低薪資但要付出的勞動時間及強度,大家可以衡量一下。這期間只能配合親子台的通告安排,哥哥姐姐得隨傳隨到,當然電視台會說:「沒通告時你們可以自由打工⋯⋯」
除了momo歡樂谷外,我主持過momo小玩家其中幾集,跟彤彤姐姐合作剛好創了開台自製節目最高的收視率,上山下海一整天的主持費跟momo歡樂谷一樣。
這工作當然是自己選擇,希望(前)中国国民党党工路人金先生不要自己腦補又滑坡。
就是因為我很清楚momo親子台的勞動條件,我才拜託我的經紀公司盡量幫我安排綜藝節目,除了我得想辦法養活自己,有了知名度我才不用看台長陳景怡的臉色。
原先幫momo親子台上節目宣傳DVD專輯,和台內借表演衣服時總耗費精神才能順利借出,後來我火大就決定都穿自己的衣服,也就是各位在節目上看到的那個我。
諷刺的是當momo台簽了一堆自己的哥哥姐姐,竟然開口要我得帶著這些哥哥姐姐上節目宣傳,我跟大家處得很好,只是不爽電視台踐踏我尊嚴的傲慢姿態。
舉個例子,一次《康熙來了》敲通告,但到前一天修改主題,因為東森yoyo台不想和momo同台(這非常合理),忽然變成整集都是momo台的哥哥姐姐。
錄影當天到了現場,momo台的工作人員反而拿著制服逼我一定得穿上,說是來幫momo歡樂谷宣傳的!
當下我硬是不穿!最後驚動到momo台經理打電話給我當時的經紀人施壓,最後我只好穿上,但那次也是我最後一次穿momo台制服出現在電視節目上。
果然,後來聽說這事件momo台有自己豪洨的版本,說那次錄影是我靠他們才能錄《康熙來了》🙄️
打臉的是,所有momo台的哥哥姐姐都領車馬費1350,我則是領高額通告費。😘
所以,到底是誰靠誰?當下我還為了穿制服這件事在化妝間和貝童彤吵架,但我很愛她啦,只是徹底ㄘㄟˋ心的我決定閃人。
講到歡樂谷專輯是momo親子台的金雞母,每年推出一張DVD+CD。電視台給我一首歌的酬勞是6000至7000元(含稅)因為我離開太久印象模糊,一開始人少我能拍到六首,後來人多剩四首。
所以,焦糖哥哥景氣好的時候可以賺四萬二千元(含稅),不好的時候領兩萬八千元(含稅),同時經紀公司再抽我35%。其實前經紀公司也很可憐,從我身上賺不到錢,還常被momo親子台弄到氣氣氣氣氣XD!
而販售專輯會搭配全國巡迴簽唱會,每位哥哥姐姐得配合五場「免費」簽唱會,只是因為喜歡和觀眾互動,但五場簽下來也已筋疲力盡。
專輯賣再多張也不關哥哥姐姐的事,因為作品是被富邦買斷的,當然路人金先生還是可以說「不爽不要做之類的幹話」,但僱傭關係的權利不對等,用契約規範保障資方權益,而剝削勞動方的哥哥姐姐產生利潤最大化——這就是資本主義的運作邏輯。
至於大家以為哥哥姐姐最好賺的商業演出,我從momo親子台那邊領到的費用是一場5000元(含稅),可是跟其他哥哥姐姐比算高的了,我有聽過在外縣市表演但遠低於這個數字的,而這個姐姐後來結婚離開也被迫改名字了XD!
我何其有幸被台長陳景怡委任協合國際法律事務所提告民事訴訟,求償新台幣三萬五千元,我才知道這是momo親子台對外報我一場活動的價格。
《資本論》提到資本家無法降低【不變資本】如房租、水電費、給股東的利潤等,就只能壓榨【可變資本】也就是受薪人員,這個案例中就是壓低哥哥姐姐的酬勞,來攫取剩餘價值。
講到商業活動我又想起一件事情(中国時報要筆記一下,不要每次我自己公開說的事情,你們還要唬爛讀者說我“被起底”😅)
我因為主持《大陸尋奇——魅力城市系列》到了河南、山東拍外景,即便我老早就跟電視台請假了,那一個月有一場活動我不能去(我們沒有簽約也沒有答應要去喔),電視台說:「除非我找小蜜桃姐姐來代班,否則我不能去。」至於價差三萬元當然由我自付啦。
一個月後回台我帶給momo親子台半版的蘋果日報及yahoo旅遊頭條的曝光,我是不是以德報怨人nice 啊!
但是,momo親子台最後還是封殺我了,而當初談好保證一年五十場活動來壓低我每一場商演費用,後來根本沒履行。
讀到這我不是要大家別去當哥哥姐姐,那是你們的自由意志我一定尊重,只是看到我的經驗及這麼多哥哥姐姐離開,還有熱情去海選的,那鐵定是梁靜茹給你們的勇氣!
『焦糖哥哥』是我人生刺激浪漫又精彩的旅行,當初我會取藝名『焦糖』時,我就知道自己會紅,而且是越來越紅。我在momo親子台時粉專人數只有幾千,我離開五六年後現在是11萬人,且終於有了存款。
我懂路人金先生又要跟陳景怡一樣沆瀣一氣說:「焦糖哥哥是角色名。」我也知道陳景怡在風傳媒受訪時說「⋯⋯因為ㄧ黑一白,所以才叫焦糖哥哥。」
我~聽~妳~在~放~屁!
一黑一白為什麼不叫『黑無常哥哥』&『白無常哥哥』或『七爺哥哥』&『八爺哥哥』?
陳景怡妳去把我當時試鏡的帶子找出來看,妳就會明白焦糖哥哥為什麼是藝名了。
*超過六年的記憶,文章內提到的酬勞、場次可能有些許誤差但相去不遠,還是希望陳景怡台長回應我先前多次呼籲:「請優視傳播公開我在momo親子台每年的扣繳憑單。」
🌶️補充一點:那八年勞健保勞退都是【全額自費】。
#人生的路有很多選擇如果可以預知誰願意遍體鱗傷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momo親子台
開口契約注意事項 在 肯腦濕的人生相談室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不如去送foodpanda,黑白願望一次滿足。
看到富邦momo親子台每年都在徵選新的哥哥姐姐,我以身為創台初代哥哥,分享我在那八年的酬勞、勞動時間及強度。momo台是客觀的存在,透過焦糖哥哥自身範疇,以主觀的經驗詮釋。感受是主觀的大家參考,但勞動環境是客觀的事實,請嚮往這工作的人謹記在心。
哥哥姐姐的待遇其實節目媒體上已經很多人討論過了,焦糖哥哥在momo歡樂谷的酬勞第一年一集是1500元(含稅),到了第二年後漲了500元,直到第八年離開都沒變過。
一季的歡樂谷約莫70~80集,每個哥哥姐姐分配到的集數不一定,如果狀況好時,分配到一半,等於那一年我從富邦集團賺到的主持費是『8萬元(含稅)』——但是得讓momo親子台播一輩子,還能到處授權賣給別的平台播放。
momo歡樂谷是兒童律動節目,所以每年固定要學十首“新的”歌曲及複習幾十首舊歌,一週有兩天需要到舞蹈教室練舞。如節目及歡樂谷mv需要排舞蹈隊形變換,又要額外的工作天彩排——這些都不支薪。
momo歡樂谷跟八大電視台租借攝影棚,從早上五點半至六點哥哥姐姐化妝,而其他人練習待會錄影的舞蹈及隊形;幼稚園小朋友一到現場,就要陪他們練舞及玩遊戲,提醒小朋友注意事項;而跳舞的部分錄完後,就是錄預告、錄其他內容,收工時約莫六、七點。歡樂谷裡面的「小單元」都是額外的工作天錄影,每個人分配到的集數不同,但都算在「一集」的主持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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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先幫momo親子台上節目宣傳DVD專輯,和台內借表演衣服時總耗費精神才能順利借出,後來我火大就決定都穿自己的衣服,也就是各位在節目上看到的那個我。
諷刺的是當momo台簽了一堆自己的哥哥姐姐,竟然開口要我得帶著這些哥哥姐姐上節目宣傳,我跟大家處得很好,只是不爽電視台踐踏我尊嚴的傲慢姿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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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影當天到了現場,momo台的工作人員反而拿著制服逼我一定得穿上,說是來幫momo歡樂谷宣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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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何其有幸被台長陳景怡委任協合國際法律事務所提告民事訴訟,求償新台幣三萬五千元,我才知道這是momo親子台對外報我一場活動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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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聽~妳~在~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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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口契約注意事項 在 [請益] 開口契約問題- 看板PublicServan - 批踢踢實業坊 的必吃
各位前輩好 小弟想請教前輩們一些問題
小弟為需求單位 要以"開口契約"做耗材需求書以及簽給長官
我對採購法只是略懂而已 對開口契約更是不清楚 也找不到相關法條
關於需求書跟簽內容想請教前輩們
1.契約是跨年度(104、105年),我要在需求書註明明年預算若議會不通過
契約將終止,請問我可以引據哪一條? 可以依第64條嗎?
2.如果之後開口契約要增加品項 或是增減預算金額,可行嗎? 依據哪些法條?
麻煩請熟悉採購的前輩們幫助一下小弟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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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28.10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35458860.A.92B.html
在需求說明書註明(22-1-7),再列出105年的預算金額 我跟得標廠商是訂104年度的契約
105年度我可以依(22-1-7)繼續執行開口契約 是這樣嗎? 拍謝我的表達能力不好 希望您能了解
※ 編輯: Xiang1002 (36.225.28.106), 06/28/2015 11:41:33
※ 編輯: Xiang1002 (36.225.28.106), 06/28/2015 12:26:15
※ 編輯: Xiang1002 (36.225.28.106), 06/29/2015 21:4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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