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有報道北京閉門約見香港地產商,指「遊戲規則已經改變」,而「中央不會再容忍壟斷行為」,要求地產商合作支持北京利益;而香港中原集團主席施永青則上電台聲稱這說法是「言過其實」,指香港地產商不是共產黨員,相信中央不會「指示」要合作,而且私有產權等都已經列明在《基本法》之內,因此遊戲規則無法更改云云。
然而,這種非常樂觀的看法,實在是耐人尋味;就以《國安法》為例,即使與《基本法》條文有所衝突,也可讓中央不經香港立法會審議就直接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實施。又例如《基本法》第27條列明香港人有遊行集會結社以至罷工的自由,但近月政府不斷點名批判的多個歷史悠久的組織,不是被取消登記,就是自行組織解散,當年說「可以繼續六四集會」,如今支聯會的「被消失」,即說明了《基本法》的解釋,隨時可以改變。
如今甚至連以往工聯會等親共人士亦有份的「慶祝雙十」,竟遭到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質問──「若沒有分裂國家的意圖,為何要慶祝?」,香港法律不是說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嗎?大家還記得《基本法》第87條所保證,刑事案件有無罪假定的嗎?從這些例子去看,如施永青對《基本法》所擁有的信心,實在是難以理解。
同時也有5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萬的網紅范琪斐,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這週的琪斐大放送我們要來談談,「不自由,毋寧死」,是人權還是毒藥? 我以前最討厭有人講什麼民情不同。比如民主在中國一定行不通的啦,民情不同。禁槍在美國一定行不通的啦,民情不同。禁掉蹲式馬桶在台灣,一定行不通的啦,民情不同。那麼多民情不同,人不都是一樣的,認真想做就一定行得通。而且,沒錯,我真的很討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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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忌:記得2020年5月時,香港一些人引述中共的說法,指《國安法》只針對「極少數港獨、恐怖主義人士」,聲稱「無礙言論自由」,而所謂「北京消息人士」更指《國安法》下照樣可以「參與六四晚會」;然而事實勝於雄辯,以往被「港獨派」視為「眼中釘」的六四晚會主辦單位支聯會,同樣被特區政府「有罪假定」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以至取消其商業登記,不但凍結所有資產,更把其網站移除,而歷史圖片更被刪去,不禁令人想起經常被中國人質疑的「日本右翼教科書」云云,如今是誰要「竄改歷史」呢?
當悼念是顛覆,保留歷史圖片也是顛覆,存在了三十幾年,在「特區」廿幾年的組織,原來也是顛覆,這正說明了香港人的結社、集會以至言論自由,已經淪落到甚麼的田地;例如周一(20日)國安處拘捕學生組織「賢學思政」的三名成員,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該組織呼籲公眾不要使用「安心出行」軟件,向在囚人士提供物資等,只要意圖是「招攬追隨者以增加影響力,意圖繼續危害國家安全」就犯法,但如何決定其意圖呢?
擔心軟件不安全拒絕使用,就已經「危害國家安全」嗎?向在囚人士提供協助,又如何去界定是否屬於「招攬追隨者」?更荒謬的是,在高度設防的監獄中,究竟如何可以「危害國家安全」?是用念力去影響國家安全嗎?負責保安的懲教署在做甚麼?和這些在囚人士串謀嗎?
因此市民都已經非常清楚,就是任何言論與行為,都隨時可以被指控屬於「危害國家安全」──只要政府有人看你不順眼,就可能是「危害」;講真話,指出政府的錯誤與謊言,其界線就非常模糊,隨時會過界變成「煽動顛覆政權」。你意圖是甚麼,不是由你自己去決定,而是由別人指控你,有如帝皇時代的罪名──腹誹。一旦被控「腹誹」,你就需要「自證清白」,而在你能夠「自證清白」之前,你的存在,包括在高度設防的監獄之內,也「可能」會「危害國家安全」。
這種做法當然可以令香港市民「收聲」,不敢再質疑政府的說法;但不出聲,不代表會接受,就一如中秋節翌日(22日)的中共黨報香港《文匯報》頭版──「棄養哀歌 命運豪賭押上至親骨肉」、「迷信外國月更圓 狠心移民拋老幼」,連港共的報章,也要「認證」香港的移民潮,已經去到如此「狠心」的地步,去「拋棄老幼」?不是說香港制度已經更「完善」了嗎?不是說「國安法」如何令香港更安全,市民都支持嗎?為何「一少撮人」的行為,會上到黨報頭版,來「大鑼大鼓」去報道幾個「個案」呢?絕無此事,別有用心,《文匯報》是甚麼意圖呢?(節錄,全文按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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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知道今天是 #921地震 22 週年,但你知道今天也是「#100行動聯盟」成立 30 週年嗎?
《#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條 於 1935 年公佈實施,明訂「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將面臨刑罰。在威權時期,這項法條可說是政府箝制人民言論、結社自由的工具。
1991 年 9 月 21 日,中央研究院院士 #李鎮源、臺大經濟系教授 #陳師孟、臺大法律系教授 #林山田、台教會秘書長 #廖宜恩 等多位學者於臺大校友會館召開「100 行動聯盟」成立大會,以廢除《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條、釋放政治犯作為主要行動訴求。同年 10 月 8 日,聯盟成員前往中(華民)國國慶閱兵台進行「反閱兵、廢惡法」的 #非暴力抗爭行動演練,卻被軍警毆打、強制驅離。
雖然非暴力抗爭行動最後以失敗收場,不過在聯盟持續施壓下,立法院終於在 1992 年 5 月 15 日通過《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條修正,表明只有 #暴力行為 才會構成內亂罪。臺灣從此才找回言論自由,異議 #黑名單 也隨之解除。
臺灣的自由民主可謂得來不易。在家賞月的同時,也來看看臺灣的故事吧!
📖刑法 100 條與 100 行動聯盟|https://waa.tw/ExuIeO
📖柔道男神警察大學長林山田| https://waa.tw/qKA5Sm
📖100 行動聯盟命名者廖宜恩|https://waa.tw/0JxI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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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週的琪斐大放送我們要來談談,「不自由,毋寧死」,是人權還是毒藥?
我以前最討厭有人講什麼民情不同。比如民主在中國一定行不通的啦,民情不同。禁槍在美國一定行不通的啦,民情不同。禁掉蹲式馬桶在台灣,一定行不通的啦,民情不同。那麼多民情不同,人不都是一樣的,認真想做就一定行得通。而且,沒錯,我真的很討厭蹲式馬桶,我每次蹲下去就站不起來,不小心還會尿不準。
但是這一次肺炎疫情,我真的同意,民情真的不同。像台灣,在對抗疫情三個半月後,最近台灣終於傳出好消息,一個月沒有新增本土病例,社區安全第一階段達標,過去這段時間,大家犧牲了一部分個人自由,換取盡快回到原本的自由生活,才能有這樣的好成績,也就是以自由換自由,我好像在繞口令,不過對於許多西方國家的民眾來說,要他們犧牲一點點個人自由,就好像割肉一樣痛苦,連戴個口罩都不要,更別提保持社交距離,甚至還拿知名口號「不自由,毋寧死」,當作抗議政府封城行動的標語。
give me liberty or give me death!
這句話來自1775年,美國當時還是大英帝國的殖民地,一名美國人發表演說,喊出「不自由,毋寧死」這個口號,呼籲大家不要當奴隸苟且偷生,應該挺身而出,為自由奮戰,精神等同於「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咦!這好像是對岸的禁歌。
總之呢,這句話現在竟然被當成歐美放仼自由主義者的示威標語,改編成「給我自由,不然乾脆給我Covid-19」,但偏偏這種個人自由凌駕一切的觀念,成為防疫工作一大絆腳石。我們先看美國。
要談美國的自由,就必須從他們的憲法講起。1791年美國憲法修正條款,保障人民有1.言論、2.集會、3.宗教及4.結社的自由,也使美國成為世界上第一個,沒有在憲法中明文設立國教的國家,「自由」可以說是美國的建國基礎,也根深蒂固在老美的心中,不過隨著時代演變,美國個人自由主義也逐漸膨脹到不可思議的程度,我小時候有一首廣告歌非常流行,「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現在聽起來「中二」到令人白眼翻到後腦勺,但這句話真的是美國這一派精神的最佳寫照。
世界各地實施不同程度的封鎖政策,美國拖拖拉拉的終於在3月19日由加州開始,各州陸續發布禁足令,封城封得比別人晚,解封又解得比別人早。還有一堆人上街抗議政府封城令,包括賓州、密西根州、科羅拉多州、維吉尼亞州等地,都爆發反封城示威潮,說強制隔離違反憲法啦~影響他們的人身自由啦~還說1918年西班牙流感那麼嚴重,當時也沒封城啊!我們的川貴人還帶頭搖旗吶喊,推文「解放明尼蘇達」、「解放密西根」、「解放維吉尼亞」,這是嫌美國人太多啊?
而示威者當然沒在戴口罩,也沒在遵守「社交疏離」政策,果不其然,北卡州的活動發起人(Audrey Whitlock)沒多久就確診了,直接打臉示威訴求。要自由還是要病毒?
「小孩子才做選擇,他們全都要!」
這就很像政府規定騎機車要戴安全帽、開車要繫安全帶,全都為了民眾的人身安全,但就是會有人覺得,哎唷~我才不會這麼衰咧,而且就算撞死了也是他家的事!
I will do what I want. 是很多美國人的口頭禪,但很多美國人在這次疫情中,卻也真的就有這種態度。
像一位三十歲的女性Katie Williams一個爆紅的推特,就說:我們美國人,本來就愛做什麼就做什麼,我們一直都是這樣,如果我們給人們壓力要他們待在家裡,或是出門就像壞人,我們就失去了一些我們的民族性,我們對權利的概念。
結果是什麼呢?截至台灣時間5月12日,美國確診人數137萬8548人,穩居世界第一。病毒甚至侵門踏戶,直接殺入白宮,川普隨從、副總統彭斯發言人、第一千金伊凡卡個人助理,都相繼確診,就連負責白宮維安的聯邦特勤局,也傳出至少34人感染。讓堅持不戴口罩的美國防疫指揮官彭斯,終於鬆口說他會開始保持「一咪咪的社交距離」,很多評論家就指出,這跟很多美國人這句:I will do what I want 很有關係。
我們剛剛看到的是全球第一名,死亡人數第一名,我們現在再來看看歐洲的第一名。
英國首相強生是自稱「自由」的擁護者,然後他就中鏢了。3月27日,強生宣布自己確診,10天後還把自己送進加護病房(4/7),帶頭免疫做得真成功啊。英國自由主義雖然不像美國那麼強烈,但1980年代後勢力逐漸抬頭,尤其近期右派崛起,今年的「脫歐」就被解讀為,英國重返放任自由主義懷抱,回歸小政府以維護個人自由。而病毒奪走全球28萬人性命,英國還是有示威者認為病毒根本不存在,甚至指控5G會傳播病毒,放火焚燒基地台。
愛爾蘭政治評論家奧圖指出,個人自由被英國人視為民族的象徵,導致當局遲遲不肯實施社交禁令,例如上酒吧對他們來說就是一種「古老且不可剝奪的權利」,也就是傳說中的「自古以來就是英國神聖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過英國目前確診人數已經衝破20萬大關,排名全球第三,死亡人數3萬2065人,甩開義大利成為歐洲最多。直到最近5月10日強生才終於宣布,未來入境英國的旅客必須居家檢疫14天,被網友大酸,「太好了!只慢了兩個月!」、「噢!原來是為了秋冬二次爆發的超前部署啊!」。
但不只美國和英國,現在世界各地都爆發「反封城、討自由」的示威浪潮。
歐洲模範生德國,因為歷經過納粹教訓,在政治上高度重視人民權益,最近就有部分民眾不滿政府封城令,趁著二戰紀念日發動示威,指控梅克爾是希特勒2.0。
斯洛維尼亞則是發起單車示威,同樣指控政府假藉疫情限制人民自由。
而澳洲逐步解封後,再度爆發屠宰場疫情,導致維多利亞州延後鬆綁,結果氣憤的民眾指控政府捏造疫情,企圖繼續掌控人民。
《經濟學人》曾經指出,任何社會出現戰爭或瘟疫時,政府的權力都會擴張。在緊急狀態下,政府不會依照原來的法律、憲政體制統治,所以過去全球瘟疫恐慌後,人類往往都會迎來專制極權的時代。我們曾經討論過疫情衍生出的威權,人民擔心把權力借給政府防疫後,有去無回,但一味主張個人自由,難道不會釀成另一種危機嗎?
在民主社會中,人民當然有權不受政府干預,但是在享受自由的同時,也有義務不要讓身邊的人暴露在病毒威脅中。自由的尺度,在個人與國家之間,一直存在矛盾,你認為在對抗大規模疫情的時候,個人自由應該要重於國家自由嗎?
今天琪斐大放送的關鍵字是 #個人濫權 #自由釀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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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自稱中國間諜的男子王立強,向澳洲媒體自爆說,他透過『中國創新投資公司』滲入台灣,介入去年九合一大選,而且每天都有新進展,像是在追劇一樣。
但這起案件也有很多疑點還沒被釐清,光是最基本的如何生產內容?如何配合指揮?這些都是可以被驗證的關鍵,但卻都交代不清。
反而台灣現在是在第一線去面對中國的威脅,現在當下更適合討論台灣目前『中共代理人法案』。
為什麼會有這種法案出現呢?其實呢,主要是近年來有部分國家積極擴張影響力來影響各國相關政策,其中又以中國的作法和影響最受關注,像是常見的買媒體、社群媒體資訊戰、投資企業等手段,來滲透、分化民主社會,所以我們也希望透過法制規範,來管制在台灣的外國代理人。」
雖然聽起來很合理,可是仔細想想卻有超多問題的欸!因為怎麼判定是中國代理人?這不僅舉證不容易,事實認定也有一定難度!光是『代理』的定義怎麼界定?台美友好算嗎?中天說中國好棒棒,柯 P 説兩岸一家親算嗎?退伍將領去中國聽習近平演説是代理行為嗎?有拿錢就算嗎?變成網紅算嗎?沒拿錢但心甘情願擁抱中國宣傳中國好棒棒就可以嗎?
台灣有言論結社自由,對兩岸主張有表達自由,但如果威脅到國安,甚至動搖主權,就要謹慎以對。不過代理人的對象跟行為如果定義不清楚,很容易有思想犯的爭議。這也是國民黨、親民黨反對的理由,他們認為,已修正的《國安五法》對維護國家安全相關問題已經有完整規範,代理人法推出後,是不是只要被政府懷疑是中共代理人,就可以通知到場說明,這是不是把兩岸往來交流的人都當成賊了?到底是在補國安漏洞?還是政治迫害?
今年在立法院通過的《國安五法》,包含《刑法》的修法,把中國、香港、澳門及境外敵對勢力,列入《外患罪》的適用範圍,還有《國家機密保護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國家安全法》中,也補齊過去無法重懲共諜的法規缺漏,可以說是已經完成最後一塊國防拼圖。但現在也卡在說,中國對台滲透嚴重,修法應該『事前預防』?還是『事後懲處』?或者要怎麼樣才能同時做到『事前預防』跟『事後懲處』的效果。」
或許我們可以參考其他國家的立法,《代理人法》不是台灣獨有,美國也有,像是美國《外國代理人登記法》就要求其他政界勢力有關的個人與機構,必須向美國司法部登記,公開跟外國方面包含活動、款項關係。2017 年,美國司法部依此法要求《今日俄羅斯》與《俄羅斯衛星網》等媒體註冊為外國代理人;2018 年 9 月也命令中共兩大官媒《新華社》與《中國環球電視網》,將在美國的分支機構登記為外國代理人;澳洲在去年實施《外國影響力透明度計畫法》,也要求公布外國勢力對澳洲的政治影響,包括外國人有義務登記政治遊說,把活動種類、目的這些內容透明化。
『事前預防』也不是一開始就全部『禁止』,如果想要一次到位,這樣爭議性會很大,我國遊說法裡面已經有不允許中共聘請代理人進行遊說行為的規範,這不是新的法律,是現行法,但荒謬的地方在於沒有法律制裁效果,只是寫好玩而已,因此針對『事後懲處』要有更明確規範。
國際化就是你要跟外國來往,但這個外國的影響有可能是好的也有可能是壞的,現在這些法律就是希望把這些壞的擋住,但大家要小心不要把好的也全殺光了,你對民進黨新提出的《反滲透法》草案有什麼想法嗎?快在底下留言告訴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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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主題:「蒙古帝國三部曲:《成吉思汗》《成吉思汗的女兒們》《征服者與眾神》」新書介紹
專訪企劃:林進韋
本書特色:
在全球化的世界,你不能不讀史上第一個跨洲帝國──蒙古帝國的故事
成吉思汗開創第一個橫跨太平洋至地中海的全球性帝國,他的後世繼承其理念,透過貿易自由、減免稅賦、宗教共存、法治政府,改寫全球秩序,影響了近代世界的形成。
《成吉思汗:近代世界的創造者》
從法國思想家伏爾泰寫下「暴躁易怒……良田因他而盡成荒野」的《中國孤兒》為始,原先藉成吉思汗諷刺法國君主的戲劇,反倒成了世人對成吉思汗及蒙古帝國負面印象的開端,「一心要將帝國的宏偉都城,變成遼闊的荒漠」、「不知宗教、道德、禮貌為何物,以打家劫舍為業。」此後相關戲劇、文學未曾斷絕。十九世紀的科學家更將蒙古人塑造為智力遲緩、殘暴的人種。二十世紀初,蘇聯封鎖了成吉思汗的出生之地為「大禁忌」,流放並殺害成吉思汗的後裔,從此,蒙古歷史幾乎淹沒於一片荒野之中。
數十年後,蘇聯解體,蒙古重獲自由,不僅「大禁忌」重新開放,就連佚失數百年的《蒙古祕史》也終於破譯。人類學家魏澤福,為了一探部落民族的在世界商業史上的地位,走訪絲路、沿著馬可‧波羅的航道航行,並深入蒙古「大禁忌」,探查成吉思汗的出生與死亡之地。他對照《蒙古祕史》與志費尼等西方編年史家的記述,以驚人的說故事本領,將成吉思汗與其後代的事蹟,轉化為一個個彪炳戰功的故事,以及他們如何締造並經營這個世界上最遼闊的古國。
全書共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談成吉思汗在草原上崛起與稱霸過程,他從出生到統一蒙古各部、建立蒙古國的這段期間,形塑其一生與性格的外在因素。第二部則描述蒙古人征伐波斯、歐洲等地,將故事切入世界史的舞台。第三部檢視和平年代與蒙古帝國的經營之道,尤其著重成吉思汗如何打造世上最大的自由貿易區、降低負稅、創立史上第一個國際郵遞系統、容納多元宗教、奠定法律等現代化的治理方式,證明近代世界的基礎架構,幾乎由蒙古帝國之手完成。
《成吉思汗的女兒們》
十三世紀時,不知名者刪除了《蒙古祕史》裡成吉思汗論功行賞女兒的片段,僅留下「女子每行,賞賜咱」(給本族的女子們恩賞吧)語意前後模糊的文字,就連成吉思汗共有幾位女兒、她們各自的名字,都未被史冊詳加記載。儘管編年史家拉希德丁寫道,「關於這些女兒,傳說頗多。」然而現今傳說幾乎已全數佚失。在掌權女性的權力移轉間、以及男性後嗣的爭名奪利中,成吉思汗女兒們的事蹟,逐步被蒙古編年史家與學者刪去。
繼暢銷書《成吉思汗:近代世界的創造者》後,獲獎無數的人類學家魏澤福,為了找尋被歷史掩蓋的皇室女性真相,他挖掘中國朝廷的外交報告、寫給梵蒂岡的信件、穆斯林史、亞美尼亞王室編年史、馬可‧波羅等商人的回憶錄,以及道教與儒家寺廟的碑文,拼湊出蒙古皇后們的故事。她們或見於喬叟的詩和普契尼的《杜蘭朵公主》,或見於波斯手抄稿繪圖和藏族喇嘛廟的唐卡,在被世人遺忘許久之後,魏澤福以其文史考證及生花妙筆,證實了世界卻未曾忘卻她們。
全書共分為三部,第一部主要描述成吉思汗建國後,如何利用自己的婚姻,女兒與部屬、異族的聯姻,藉此擴張並穩固蒙古帝國。第二部則由窩闊台繼位寫起,將視野推及兩百年來蒙古帝國的興衰,以及諸位掌權的皇后們如何為己位子籌謀權力。第三部則著重於復興蒙古帝國的皇后「賢者」滿都海。在她的努力下,蒙古帝國維持了三十多年與明朝共存榮的局面,直到她死後的十七世紀,才被滿清所滅。
魏澤福這本為蒙古皇族女性翻案的非虛構大作,書寫範圍超越《蒙古祕史》,補足了正史中缺乏的女性歷史。正如其所言,本書是為了重新拼湊《祕史》裡遭刪除的那幾頁、為了讓受人冷落的章節重見天日、為了看到過去七百年來人類無緣一見的片段,付出綿薄心力,「這些蒙古王后仍在某處,八百年來只等我們再看她們一眼。」
《征服者與眾神:成吉思汗如何為蒙古帝國開創盛世》
十三世紀,成吉思汗攻克每個已知的世界角落、開創橫跨太平洋到地中海的空前帝國,他勇於在馬背上打下大片江山,但下馬治理天下卻成為他的棘手難題:究竟如何讓龐大帝國內形形色色的子民,生活在同一個團結社會中?
藉由打造自由貿易國度,成吉思汗開創了全球性帝國前所未有的榮景;然而,各宗教信奉者的衝突一觸即發,危及帝國的分裂。「只要任由人為了信仰殺人或被殺,沒有哪個帝國能長治久安」,為了延續盛世,他打破過往以教立國的藩籬,將世俗法律凌駕於宗教律法之上,解決帝國裡日益緊迫的政教對立。
人類學者魏澤福在爬梳成吉思汗歷史時,意外發現史學大家吉朋認為成吉思汗與美國的宗教自由精神深有淵源,引起了他的好奇:為什麼十八世紀起草「獨立宣言」的建國先賢傑佛遜等人,會深受成吉思汗十三世紀宗教寬容觀的影響?看似不相關的兩者,如何產生連結?為了撥開歷史的迷霧,他花了超過十二年的時間深入研究《蒙古祕史》文本、啟蒙學者的論著和彼時流行於北美殖民地的成吉思汗傳記,在解開謎題的過程中遂發現——成吉思汗給予現代世界的「宗教自由」,於焉現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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