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知道今天是 #921地震 22 週年,但你知道今天也是「#100行動聯盟」成立 30 週年嗎?
《#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條 於 1935 年公佈實施,明訂「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將面臨刑罰。在威權時期,這項法條可說是政府箝制人民言論、結社自由的工具。
1991 年 9 月 21 日,中央研究院院士 #李鎮源、臺大經濟系教授 #陳師孟、臺大法律系教授 #林山田、台教會秘書長 #廖宜恩 等多位學者於臺大校友會館召開「100 行動聯盟」成立大會,以廢除《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條、釋放政治犯作為主要行動訴求。同年 10 月 8 日,聯盟成員前往中(華民)國國慶閱兵台進行「反閱兵、廢惡法」的 #非暴力抗爭行動演練,卻被軍警毆打、強制驅離。
雖然非暴力抗爭行動最後以失敗收場,不過在聯盟持續施壓下,立法院終於在 1992 年 5 月 15 日通過《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條修正,表明只有 #暴力行為 才會構成內亂罪。臺灣從此才找回言論自由,異議 #黑名單 也隨之解除。
臺灣的自由民主可謂得來不易。在家賞月的同時,也來看看臺灣的故事吧!
📖刑法 100 條與 100 行動聯盟|https://waa.tw/ExuIeO
📖柔道男神警察大學長林山田| https://waa.tw/qKA5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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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行動聯盟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於去年8月1日揭牌成立,迄今屆滿一年。時代力量立院黨團邱顯智 、立法委員 陳椒華、王婉諭委員於昨(2)日舉行「時力回應國家人權委員會成立一周年」記者會,肯定設置國家人權委員會對於保障及促進人權的必要,並針對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預算執行狀況提出質疑。
立法院於2019年通過《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其中明定其職權包含調查侵害人權或歧視事件、研究檢討國家人權政策政策、重要人權議題提出專案報告、提出年度國家人權狀況報告、提出人權相關修憲、立法及修法建議、推廣人權教育、評估政府機關所提的人權公約相關國家報告等職責內容。
然而,根據國家人權委員會自行提供的預算執行,以及相關業務的統計資料,可以發現國家人權委員會業務執行有以下問題:
1️⃣預算執行率僅46%
國家人權委員會法定預算為1億1,842萬元,截至目前簽准執行數為4,907萬元,已核銷經費為589萬元。這些費用主要用於度外文翻譯開口契約、NPM及漁工專業論壇、人權國際研討會、紀錄片錄製剪輯開口契約、教材開發及合作案、文宣印製周年成果等教育推廣品等。
此外,預算亦使用於受害人協助(675萬)、防制酷刑訪視費用(205萬)、人權教育專書100行動聯盟(98萬)、桌遊設計開發案(81萬),以及簽核中的防疫與人權委託研究案、青年居住正義委託研究案經費(625萬元)。
扣除上述預算後,目前國家人權委員會預算賸餘數高達5,170萬元,預算執行率僅46%,有待改進。
2️⃣業務執行多為人權教育、研討及交流
根據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統計資料,截至今年六月底為止,人權保障及促進業務的執行情形,辦理最多的是人權教育、研討與交流,共計32場,其餘的研處專案案、系統性訪查的研究、以及防制酷刑的訪查都還在進行中。
時代力量認為,國家人權委員會推動及深化人權教育固然重要,但我國成立獨立國家級的人權委員會,最重要的職務仍是要解決傳統權力分立制度所無法回應的複雜人權問題,例如調查全國普遍性的人權狀況,或是制度性、系統性的人權侵害。
除此之外,其他的法定職責也同樣重要,包含提出相關人權專案報告、系統性訪查的研究報告、國家人權年度報告,甚至是修憲、修法等相關建議,應透過這些業務進而推動政府改變,讓台灣成為一個落實人權保障,更具公平正義的國家。
去年,國家人權委員會成立時,時代力量曾針對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提出時力版本的《 #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草案。然而,監察院版本的草案卻於提案後自行撤回,迄今未再提案。
國家人權委員會經過民間團體及關心人權的有志人士奔走20餘年,總算在監察院內設立。然而,委員會掛牌一年,預算編列一億多,卻沒有一部職權行使法確保其職權運作。而目前呈現出來的執行業務也是以推動人權教育為主,忽視台灣社會既有的人權迫害或系統性、結構性的壓迫,實在令人難以接受。
時代力量呼籲監察院,儘速提出《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而立法院也應該盡速排案審查,以確保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有效運作。
保障人權、讓台灣成為一個更具公平正義的國家,是全體國人的期待,也是時代力量長年來的主張。時代力量為了呼應2012年聯合國提出的「貝爾格勒原則」,先前也在國家人權委員會成立後,提案建請立法院成立 #人權委員會 之特別委員會,做為國會在討論人權議題的窗口,藉此和國家人權機構強化合作。
我們呼籲監察院和立法院,應儘速針對當前國家人權委員會缺乏職權行使法的問題提出解方,並請朝野各黨共同支持在立法院成立人權委員會,讓台灣能在保障人權的道路上持續向前。
※註:
2012年聯合國在賽爾維亞通過的「貝爾格勒原則」,提出兩項明確建議:
1️⃣ 國家人權機構與國會應就合作基礎有所共識,包括藉由建立正式架構以討論具普遍重要性之人權議題。
2️⃣ 國會應確認或成立一適當的國會委員會,作為國會內與國家人權機構連繫之主要窗口。
100行動聯盟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回應國家人權委員會成立一周年」記者會_2021-08-02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於今 (2)日舉行「時力回應國家人權委員會成立一周年」記者會,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於去年8月1日揭牌成立,迄今屆滿一年,時代力量於記者會上 ,除肯定國家人權委員會在人權保障及促進上有其必要,也對國家人權委員會提出幾點呼籲。
黨團副總召陳椒華委員首先指出,國家人權委員會是一獨立機關,雖然目前雖是置於監察院下,但在定位上是總統府核發關防,得對外行文。此外,立法院在2019年12月10日通過《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其中第二條明定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職權,包含有對侵害人權或歧視事件進行調查、研究檢討國家人權政策政策、重要人權議題提出專案報告、提出年度國家人權狀況報告、提出人權相關修憲、立法及修法建議、推廣人權教育、評估政府機關所提的人權公約相關國家報告等職責內容。
但從目前七月的預算執行率可以看出,總預算數是1億1,842萬元,截至目前簽准執行數是4,907萬元,已核銷經費是589萬元。這些費用主要用於包含年度外文翻譯開口契約、NPM及漁工專業論壇、人權國際研討會、紀錄片錄製剪輯開口契約、教材開發及合作案、文宣印製周年成果等教育推廣品等,也包含受害人協助675萬、防制酷刑訪視費用205萬、人權教育專書100行動聯盟98萬、桌遊設計開發案81萬等使用,以及簽核中的防疫與人權委託研究案、青年居住正義委託研究案經費625萬元,賸餘數高達5,170萬元。根據國家人權委員會於本年7月7日提供的業務計畫經費執行情形資料顯示,預算執行率僅46%,實在不盡理想。
另外根據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的統計資料,截至今年六月底為止,人權保障及促進業務的執行情形,辦理最多的是人權教育、研討與交流,共計32場,其餘的研處專案案、系統性訪查的研究、以及防制酷刑的訪查都還在進行中。時代力量認為,推動及深化人權教育固然重要,但成立獨立國家級的人權委員會,其最重要的職務是解決傳統權力分立制度所無法回應的複雜人權問題,例如了解全國普遍性的人權狀況,或是制度性、系統性的人權侵害。時代力量更期許國家人權委員會,除了推動人權教育之外,其他的法定職責也應並進,進快提出相關的人權專案報告,與系統性訪查的研究報告,及國家人權年度報告,進而推動政府改變,讓台灣成為一個落實人權保障,更具公平正義的國家。
接著,黨團幹事長王婉諭委員呼籲,監察院應盡快重送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立法院也應該盡速排審相關法案,別讓國家人權委員會無法好好做事。日前,監察院的院長同時也國家人權委員會的主任委員陳菊說道,國家人權委員會的兩大核心工作,是建構保障人權系統以及人權教育與促進。但從國家人權委員會的業務執行成果來看,成立一年至今完成最多的是人權教育、研討及交流。人權教育的深化固然重要,但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明定國家人權委員會的九項職權,都應同時併進。
舉例來說,修憲案受到高度的關注,立法院也有多項修憲案提案,更有不少委員提案與人權相關。依照國家人權委員會的組織法,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職權可以依據國際人權的標準針對國內憲法及法令作有系統之研究,提出必要及可行修憲、立法及修法之建議。尤其台灣這十幾年來陸續將國際人權公約內國法化,甚至舉辦過多次國家報告的國際審查,引進國際人權標準,是很重要的憲法基本權利的修正參考。在立院已經有眾多的修憲案,現在也正是修憲的關鍵時刻,期許國家人權委員會也能針對修憲案提出建議。
從國家人權委員會的業務執行成果的失衡以及預算執行率低落來看,更凸顯職權行使法的重要性。遺憾的是,國家人權委員會揭牌至今一年,其職權行使法仍付之闕如。職權行使法除了是國家人權委員會獨立行使職權的法源與方法外,也在定位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職責在重視整體國家人權狀況的監測、發現系統性、結構性的人權侵害問題。對此,時代力量黨團已於第十屆第二會期提出「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強調國家人權委員會的獨立地位,明定職責。
因此時代力量黨團也呼籲,監察院應儘速重送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沒有職權行使法是不能讓國家人權委員會好好做事。如果監察院遲遲不送案,也希望立法院可以盡快排案審理。別讓國家人權委員會繼續下一個無「法」獨立運轉,好好做事的周年。
最後,黨團總召邱顯智委員提出,國家人權委員會在民間團體、人士奔走20餘年,總算於監察院內設立,且有監察院組織法,裡面規定了9款職權,迄今竟仍無職權行使法。去年監察院曾提出過職權行使法,時力黨團亦曾提出職權行使法草案,欲審查時,才經過一個早上,監察院就自主撤回職權行使法草案,若他們認為草案不妥,撤回後應盡速修正再為提出,為何至今仍無法提出?國家人權委員會掛牌一年,預算編列一億多,執行率竟連一半都不到,這是一個非常荒謬的狀況,難道台灣就如此歌舞昇平、沒有人權迫害或系統性和結構性的壓迫?機構內皆無性侵案、排擠、霸凌、歧視嗎?好不容易奔走成立了人權機構,難道都只要進行人權教育就足夠了嗎?
呼應國家人權委員會,我們也曾提出過成立 #立法院人權委員會,立法院也應肩負對接修法的重要任務,時力黨團呼籲立法院各黨團應研議設立人權委員會。符合「巴黎原則」的人權機構,其職責包含檢討法律是否違反國際人權標準,因此必須與立法機關密切討論立法、修法的考量並提出建議。
所以根據「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職權包含依據國際人權標準,提出立法和修法的建議,自然也應該和立法機關保持密切的關係。
其實,在2012年在賽爾維亞通過的「貝爾格勒原則」就呼籲各國國會,應該要和國家人權機構加強互動,並且就合作基礎,建立正式的架構,進一步來討論相關議題。
就此部分,時代力量黨團已經在第二會期提案要求立法院依立法院組織法成立立法院人權委員會,並經院會決議送交黨團協商,我們也會在下會期開議後,盡快與民進黨團一起召集協商,能夠建議立法院開始研議設立人權委員會,成立人權審議機制。
回應稍早國家人權委員會所召開的成立一周年記者會,我們肯認且支持國家人權委員會在人權保障及促進上有其必要性,因我國是一個威權體制所轉型的國家,我們的民主才三十年,有許多關於自由、民主、法治的部分,仍有其改善空間。
總結前面兩位委員所述,揭牌至今已經一周年國家人權委員會的相關業務執行率低,與其職權行使習習相關的重要法律「職權行使法」仍未通過有很大的關聯,監察院組織法§2明定國家人權委員會有9大項職掌。
而在今天稍早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召開成立周年的記者會中,有提到人權委員會過去一年所做的工作成果,有提到普及及推動人權意識與觀念,提到國家人權報告及參與釋憲案,但我要提醒國家人權委員會,依照組織法第二條的職權,能做的不僅於此。我先舉出兩個簡單的例子:在反服貿學運過程中,2014年3月23日所發生的行政院鎮壓行動,對人權所造成的侵害,打學生的警察到現在都找不到,卻遲遲都沒看到國家人權委員會開啟調查。還有,現行集會遊行法對人權保障不足的檢討,是多年來無論在立法院或在民間,無論是時力黨團或執政黨的諸多委員,以及許多專家學者,都有提出應修法的呼籲,改成從集會遊行權出發,轉型成集會遊行保障法。然而,這也未見國家人權委員會提出修法的建議。當然,還有許多攸關人權的議題跟案子,仍等待人權委員會能依職權進行處理。
監察院如果以時力黨團在第九屆通過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三讀時,曾提出半年內修正監察法的附帶決議為由,認為不需要提出職權行使法,而是應該依立法院決議提出監察法的修正草案,那監察院就搞錯了,該決議的內容是要因應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設立,順勢要求在未廢除監察院前,應該就受理申訴、限期完成調查、調查結果及訪視結果應予公開等監察院本就已在進行的業務,但於監察法上未有具體規範的部分。也就是說,當初本黨團提這個附帶決議,所要求的內容,實質上與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職權行使無關,而是要處理監察院於尚未廢除前,法規範空洞的問題。
此外,執政黨也有多位委員,無論在第九屆討論組織法時,或從第八屆迄今為止,也都有提出應該要有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的發言及提案,而時力黨團也肯認並支持這樣的主張。
最後時力黨團再次呼籲,就算監察院堅持要把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的規定修在監察法中也沒關係,真正的重點是,無論是積極訂立職權行使法或折衷修在監察法之中,該要具體明確化的是在無礙國家人權委員會獨立行使職權的前提下,讓委員會的委員們能夠依法落實組織法第二條的職權,讓國家人權委員會落實設立的功能及初衷。
100行動聯盟 在 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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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 註1:
不過嚴格來說,一個人需要在「確定投入參選」、「正式成為候選人」、「成為了政黨推派的代表」之後,他所做的利益交換行為,才能被用「賄選」的標準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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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參考資料 】
→ 竹東300人賄選案!被點名收賄嗆:胡說八道 「簽收本」當場打臉: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1109/1301968.htm
→ 賄選新手法:https://www.chc.moj.gov.tw/296309/296339/296347/296349/448874/post
→ 鼓勵檢舉賄選要點:https://mojlaw.moj.gov.tw/LawContent.aspx?LSID=FL004998
→ 放寬賄選門檻?法務部:「30元」是辦案參考例舉:
https://news.tvbs.com.tw/politics/1245900
【 延伸閱讀 】
「選舉無師傅,用錢買就有」──臺灣買票史 https://storystudio.tw/article/gushi/%E3%80%8C%E9%81%B8%E8%88%89%E7%84%A1%E5%B8%AB%E5%82%85%EF%BC%8C%E7%94%A8%E9%8C%A2%E8%B2%B7%E5%B0%B1%E6%9C%89%E3%80%8D%E2%94%80%E2%94%80%E8%87%BA%E7%81%A3%E8%B2%B7%E7%A5%A8%E5%8F%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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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行動聯盟 在 #100行動聯盟- YouTube 的必吃
【民視即時新聞】為了紀念100行動聯盟成立30周年,台灣醫界聯盟基金會與100行動聯盟共同舉辦紀念活動,並找來知名youtube ... From the video description. ... <看更多>
100行動聯盟 在 [情報] 往事歷歷 李鎮源院士與100行動聯盟- 看板TW-history 的必吃
https://www.peoplenews.tw/news/61fb71fc-b78e-45c3-bc13-0ec7a860d221
【陳師孟專文】往事歷歷 ─ 李鎮源院士與100行動聯盟
李鎮源院士百歲冥誕紀念專輯系列一
陳師孟/一○○行動聯盟召集人.前台大經濟系教授 2015-12-01 16:33
李鎮源老院士手持鮮花站在尖如利刃、小匕的蛇籠前,彷彿正象徵著100行動聯盟與
不義政權的鮮明對抗。(劉振祥攝影)
https://goo.gl/ZsmpUD
我和李院士從第一次見面到他過世,總共只有十年的時間,不能算是很長久,但若是
要找一位對我影響最深遠的人,則除了至親的家人之外,很難有人比得上他。
從家庭背景、成長經歷、專業領域等種種方面來看,我們各自的人生應該是兩條沒有
交點的平行線。譬如李院士比我年長一輩有餘,成長於日治時期的台灣,很年輕的時
候就在國際醫學界有亮眼的表現,是舉世知名的蛇毒專家,在台灣醫界的令譽與地位
,更是很少人能及。而我和醫界毫無淵源,如果勉強說有的話,全部來自所謂的「醫
病關係」,而且這輩子還沒有被毒蛇咬過,連接近李院士的藉口都沒有。所以若不是
1991年的「一○○行動聯盟」把我們牽在一起,我們之間的忘年之交,真的會像在二
千多萬個台灣人之中,隨機抽出二個樣本一般,碰面的或然率趨近於零。
我常常想,如果那次「反閱兵、廢惡法」運動少了李院士,會是何種光景?想著想著
,不禁冒出一身冷汗。當初台灣雖然已經解嚴,而且已有反對黨,但是一方面立法院
五分之四席次仍然穩穩掌控在中國國民黨手中,另一方面李登輝總統背後的「郝軍頭
」更是黨政軍警情治大權在握,對「第三波民主化」的世界潮流視若無睹,連柏林圍
牆拆毀、蘇聯解體、附庸國紛紛獨立都不當一回事,哪會被一群手無寸鐵的烏合之眾
嚇到。想讓台獨主張免罪嗎?「國軍不保護台獨人士」是郝軍頭的狂妄宣示;要反閱
兵嗎?「強制排除、不惜流血鎮壓」是郝軍頭的作戰指令。
「一○○行動聯盟」正式成立之前,我們就警覺到我們需要有「門神」坐鎮,而且不
能是反對運動的老面孔。所有專制政權都害怕出現具有社會聲望的反對者,尤其是以
往未曾浮出檯面的,因為這會暗示社會潛藏更多未爆彈的印象,甚至可能觸發連鎖跟
進的骨牌效應,勢必對政權造成難以估計的威脅。就像去年(2014年)的「太陽花學
運」所引起的震撼一樣。當我腦中一片空白、心中無限焦慮時,張忠棟教授見到報端
一則消息,報導李院士親自到土城看守所探望他以前的台大學生──也是被列為黑名
單的台獨聯盟成員──李應元,張忠棟教授半開玩笑地說:「這就是我們要找的人,
問題是他恐怕不會答應,誰叫你不是醫學院的。」
我抱著姑且一試的心情,透過公衛系詹長權教授聯繫,去拜訪素昧平生的李院士。其
實我只希望他首肯擔任發起人之一,簽個名就算大功告成,不料他不但一口答應,還
當場記下聯盟的籌組進度時間表及其他發起人名單,他承諾將全程親自參與。換句話
說,他不當虛擬的門神,他要做無役不與的戰神、無所不在的守護天使。
李院士的義無反顧、劍及履及,不只對聯盟內部產生超乎預期的鼓舞與凝聚力,也在
社會與媒體掀起一陣無法忽視的旋風,更重要的是,對原本麻木不仁的政權造成一股
巨大無比的壓力。這是何以在短短半個月的運動期間,國民黨從上到下手忙腳亂,除
了暗中指使「唬仔」寄黑函、打恐嚇電話等不入流的慣常步數外,公開由黨秘書長登
門拜訪、總統府秘書長親自約見,立法院次級團體提出折衷版本,還動用各種關係人
士居間協調,動作不斷。所以如此,無非就是因為李院士是國民黨唯一不敢「來硬的
」對象,其他人要打要關都看郝軍頭高興,只有李院士若發生差錯,鬧上國際新聞版
面,事情就「大條」了。所以李院士成為我們其他人的保護傘,即使閱兵在進行中,
李院士端坐在醫學大樓大門台階的沙發上,也沒有任何軍警敢動他一根毫毛。
李院士事後在不少場合都說,他自己經歷過「二二八」與「白色恐怖」時期,知道國
民黨政權的統治比外族的日本統治還可怕,於是選擇不碰政治的消極做法,其實內心
很明白大是大非的道理,如今受到年輕子弟輩的感動,不能不站出來,共同致力於廢
除刑法100條「和平內亂罪」。
(邱萬興攝)
https://goo.gl/rZJQGc
就我自私的想法而言,好在李院士年輕時沒有投身政治活動,否則很可能像其他「二
二八消失的菁英」一樣,平白犧牲了;李院士的前半生留得青山在,才能在後半生以
中央研究院院士以及國際毒素學會會長的崇高身份,點燃一把烈火,燒得國民黨焦頭
爛額,只好在半年後自廢「和平內亂」的惡法,裡子與面子俱失。我深信這是天意,
要讓李院士不早也不晚發揮他對台灣民主發展的貢獻。廖宜恩教授講得對:歷史有必
然、也有偶然,李院士正氣凜然、擇善固執,一生注定要為台灣奉獻心力,這是歷史
的必然;而正值他探視政治犯的舉動見諸報章之際,也正值聯盟急著尋求一位長者做
精神領袖,兩方「你情我願、一拍即合」,以致他在台灣民主轉型的關鍵時刻,一腳
走出醫學研究的象牙塔、一頭栽入民主運動與建國運動的坎坷路,帶頭由專制政權手
中奪回人民的基本人權與國家遠景,終於由醫病、醫人,昇華到醫國,這一切的起點
竟都來自一個時機上的雙重巧合,豈非歷史的偶然?
李院士相貌堂堂、神采奕奕,很喜歡照相、也很喜歡入鏡,在一般的情況下,照片中
的他都是露齒而笑、眼神親切,這是他的真性情。我以前讀到二戰時期英國首相邱吉
爾的一本傳記,提到他從政壇退休後,講過一段充滿哲理的話:「狗仰視人,貓俯視
人,只有豬平視眾生」,意思是為官者經常接觸到的人,若不是表現出自卑討好的樣
子、就是顯露出自傲輕蔑的態度,但邱吉爾希望的是大家不分尊卑、彼此平等看待,
不要像狗像貓,看高或看低別人。說句不禮貌的話,我覺得李院士是最接近「豬」的
政治人物:面對高官顯要或後輩學生,他一律都是以平常心對待,只有你的所做所為
才會讓他「按讚」或「幹譙」,你的身份則大可放心,是不會進入他的評價體系的。
記憶中,李院士只有一次對我不假辭色,但只此一次已經夠我一輩子銘記在心。那天
中午我負責帶他去一場校園演講會,約好一點半接他同往,但路上略有耽擱,晚到十
分鐘左右。一走進紹興南街的巷子,他已站在門外等待,見到我就生氣地責備我遲到
,我心想才十分鐘嘛,何況那時又沒有手機可聯絡,覺得蠻委屈。但接著他說了一句
讓我眼淚差點落下的話:「你不知道我會擔心嗎?」李院士不是因為等待而發怒,他
是因為擔心我的安危而生氣,在那種風聲鶴唳的時候,儘管他本人不擔心國民黨敢對
他不利,但其他成員是否平安無事卻是他心中隨時的記掛。做為抗爭運動的領導者,
不僅要有冷靜的腦,還要有溫暖的心,前者令人佩服,後者讓人懷念。
有時我們令他操煩的事,不是因為外在的危險,而是內在的阻力。有一晚與李院士及
他的學生黃芳彥醫師南下一場演講會之後,深夜又驅車趕赴台中的一處日式宅院,原
來是黃芳彥母親堅持要與李院士見面。這位憂容滿面的母親當場聲淚俱下,請求李院
士「不准」黃芳彥繼續參加聯盟的活動,「他是你的學生,你不能害他」,這是一位
歷經國民黨統治半世紀的慈母,為她的愛子所做的合情合理懇求。我見到李院士也難
過哽咽,黃芳彥則在一旁一再要母親不要說了,但沒有用,最後李院士毅然答應不會
讓黃芳彥公開參與抗爭,只在幕後幫忙,我們才黯然離開。的確,此事之後黃芳彥就
避免「拋頭露面」,直到在十月九日的危機時刻,才又現身成為李院士在抗爭現場的
「護法」,不容憲警接近李院士。黃芳彥面對的是「忠孝難兩全」的掙扎,李院士做
為其專業與人倫兩方面的導師,只能概括承受這種兩難。或許就是因為不辭承擔,我
們見證到李院士的眾多門生圍繞在他四周,再多的攻訐、再大的危險,始終不離不棄
,令人動容。
有些人一輩子汲汲追求「歷史定位」,其實是追求自己的虛榮,結果醜態百出、惡名
昭彰;李院士只追求做為台灣人的尊嚴,反而青史留名、千古佳話。美國甘迺迪總統
在被暗殺前不久的一次演講中說:「未來總有一天,每個人都要站在歷史審判官面前
,回答四個問題:我真的是勇敢無畏嗎?我真的是明辨是非嗎?我真的是表裡如一嗎
?我真的是全力以赴嗎?」甘迺迪本身如何回答,我們不得而知,但我相信李院士在
歷史審判官面前,應該會帶著他一貫的笑容回答:「我是,我是,我是,我是。」
李鎮源院士百歲冥誕紀念會&100行動聯盟攝影展及新書發表會
時間:2015年12月5日(週六)下午1:30
地點:臺大醫學院人文館(台北市仁愛路一段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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