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一分鐘】法律保留原則
作者:蔡嘉政律師 / 顧祐瑋
法律保留原則是依法行政原則的一環,規定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皆需有相應的法律的規範方得為之,藉由具備民意基礎的立法權把關,限制行政權不得恣意侵害人民自由權利,以貫徹憲法保障人權的精神。相較於同屬依法行政理念的法律優越原則(即消極依法行政原則,係指行政行為不得違背或牴觸法律規定),法律保留原則比起單純要求行政行為不應違背或抵觸更高階法律規範之法律優越原則,更積極地要求行政行為應該有法律的授權,故又稱積極的依法行政原則。
就法律保留原則的實踐而言,我國實務依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43號採用層級化的法律保留標準,依照對人民權利侵害程度的不同,要求不同密度的法律規範。對於憲法第8條的特定內容屬於憲法保留;如屬對於人身自由的侵害,則有國會立法保留的限制;若為其他自由權利的限制,則屬相對法律保留的範疇,得授權行政機關訂定法規命令;而針對執行法律之細節性、技術性事項,由於基本無涉人民權利,故無須法律保留。
(本文之內容不代表本所之立場或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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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比喻不倫不類,但我的第一個念頭是優生學,是我得知他下令要將四千人全部打疫苗的直覺聯想,並不是這和優生學有什麼關係。現在北農這一群人沒有選擇,必須施打疫苗讓市長證明他自己想出來的策略?他有什麼權利說要誰打疫苗就打,從醫護到街友到北農全體,姑且不論他的策略是不是胡說八道,市長的權限真的至此?
//柯文哲將北農4000人全面施打疫苗的新戰術「不符合科學原則、沒有經驗、也無前人做過!」//
維基:
種族優生(Racial hygiene),是一種由政府挑選出公認最強健、聰明和有道德的人來培育下一代的制度,與公共衛生和優生學有密切關聯。過去為達成目的曾用的手段包括放逐、隔離、強制絕育,或甚至滅絕各種不同的精神障礙、人種、身體殘疾、犯罪記錄和宗教信仰的人或團體。
利用社會措施來嘗試保留或加強某些生物特性的想法,最初是由法蘭西斯·高爾頓在1869年提出,不久後這被稱為優生學。20世紀初,認為人類遺傳因子必須受到管制,或許用強制性的方法,的想法開始盛行,並受到許多主流政治和科學人士的支持,包括溫斯頓·邱吉爾、亞歷山大·格拉漢姆·貝爾和瑪麗·斯托普斯(英语:Marie Stopes)等。[來源請求]
種族優生一詞最初是由德國優生學家阿爾非德·普洛茲(Alfred Ploetz)在1895年提出,此概念原是關於德國出生率低落,和公共機構精神病和殘障人士的增加(以及花費),之後「猶太問題」和「去北歐化」變成此概念在德國的主流,並從1920年代持續到二戰。
種族優生其中一個容易讓人產生困惑的地方是,「種族」可能是指「人類種族」、「德國種族」和「亞利安種族」,三者意思相當不同,在優生學家恩斯特·魯丁(Ernst Rüdin)的背書下,納粹採用的是後者的概念,這是後來納粹種族屠殺的主要依據,也因此批評者將之稱為「科學的種族歧視」(scientific racism)。
種族優生是納粹主義的一個重要概念,在他們統治期間,這個領域變成德國醫療界的首要哲學,納粹在一体化期間將之法律化和制度化,使醫療專業變成由納粹指派領導的僵硬階級組織。
種族優生者是大屠殺,清洗歐洲猶太人、共產黨員、吉普賽人、同性戀者、政治異議者、智障和精障者的關鍵角色。戰後,這些行為普遍被痛斥為殘酷、暴虐,且其背後的種族優越理念是非科學和偽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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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端網絡觀察:南科大教授 #被控性騷擾 言論,反咬學生 #不愛國,是 #廢青?】
你有想過指控一個人性騷擾之後,你會被扣上「廢青」、 「不愛國」的帽子嗎?
11月23日,南方科技大學物理系 #李淼 教授在香港中文大學(深圳)進行演講。該講座是由學生會學術部組織的,諾貝爾獎系列講座之《黑洞的物理和數學-兼談2020年諾貝爾物理學獎》。講座期間,李淼提到,「法國人把黑洞想歪了,黑洞嘛,black hole。」並補充説明,「男生再想一下,女生就不要想了。」
現場有女學生因此質疑其冒犯女性,向李提問「black hole」一詞的用意。李稱不適合在該場合解釋,只能説和性相關,並當場向女生道歉。
然而隨後事情又起波折,李於11月26日於微博曬出與講座負責人11月25日的微信對話記錄截圖,揚言要與當場質問她的女生「法庭見」。根據記錄,李表示自己發現一張微信對話截圖,當寫道:「你們學校的教授在講座上講黃段子;被我們學校同學三連問問到啞口無言;然後全場鼓掌」。李稱,該對話的後兩句純造謠。
在對話中,負責人即刻承認後兩句話與現實有所偏頗,並對於此次事件帶給李的困擾表示抱歉,再代表提問同學向其致歉,多次表示希望得到李的諒解,李並沒有沒再追究。不過李隨後又於次日(26日)請該負責人轉告提問的學生,「我老婆有她的相片,隨時法庭上見」。
除了聊天記錄以外,李還在微博上突然指責港中大(深圳)中的個別同學為「廢青」,「香港的廢青居然發展到大陸來了,我說的是我個人的遭遇,香港中文大學(深圳),簡稱港中深,居然有廢青。我活著一天,港中深就在我的黑名單裏,那裡的個別人壞了(特別是少數學生),具體的事情以後再說,不排除法律對付他們。建議深圳政府支持港中深時三思。」李還解釋了段子來源,並稱不學無數的學生讀不懂他的段子,「段子是霍金的,去告他吧」。
截止至當晚八時許,李在微博發表聲明,「本人保留追究某校的法律責任的權利。應多方要求,刪除所有關於某校的微博。」
而網友對此並不買賬,有網友表示「來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做講座用女性生殖器開玩笑,我們學校同學很委婉的表達了這樣不對。你不僅不對在場被冒犯女性道歉,還因此說同學是廢青。不讓你在學術講座講黃段子、言語性騷擾所有在場女生=廢青?另外我們學校一個香港學生都沒有嘻嘻嘻沒想到吧傻了吧,為自己用奇特方式洗白之前能不能做好功課呢」。
有網友將其發過的所有相關帖子截圖並hashtag南科大李淼:「幫你記錄一下説過的話,不要以爲刪了微博就無事發生。」並指責李開低俗玩笑不成,借愛國的幌子公開詆毀學校與學生,「因爲自己丟了面子就要把普通群衆推向敵對勢力?」也有網友認爲政治立場不應當是他公然侮辱女性的擋箭牌,「是不是廢青跟他侮辱女性沒有關係,就算她是廢青,也不是你能發表這種言論的藉口。」其中一則高達一千讚的留言寫道:「愛國主義是流氓最後的庇護所。」
甚至還有網友表示「今後是不是還得問被性騷擾的女生,如果你真愛國,他怎麼會騷擾你?」
另外,有閱讀過《時間簡史》的網友提出,與李説的相反,霍金説的是不要將黑洞往女性身上聯想。這個「梗」在《果殼中的宇宙》第四章中第一次出現,是為了客觀說明法國人不想用「黑洞」這個名稱的原因,第二次可以看作是對法國人無理聯想的嘲諷。不過也有網友提出,「即便霍金講過又如何,名人大咖不代表一定就是對的。」
不少網友亦留言表示佩服當場質疑李的女生,「十分有勇氣,希望學校能夠保護好她的個人信息。」同時,李早前在《南都週刊》的專欄也被網友翻出,文中寫到,「我最近一句讓女人不高興的話是:女人早結婚智商低,晚結婚情商低。」此文讓網友們對他心目中的女性主義一頭霧水,評論該文為 「好有性別優越感的總結。」
圖片來源:網絡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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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優越法律保留 在 Re: [請益] 一個關於法律保留原則的問題- 看板LAW 的必吃
※ 引述《tine7674 (向問天)》之銘言:
: 我是大一的法律系學生
: 這次法學緒論期末考題有出一題有關法律保留原則的考題
: 請各位高人幫忙解一下~
: 評論:「法律保留原則,是憲法人權保障之事後機制」。
: 我知道法律保留」原則,是指積極之依法行政,乃規範行政機關所制定之命令非但
: 不得抵觸法律,且須有法律之依據,而在另一方面言,法律保留亦可謂為某些重要
: 之事項應由法律加以規範,不得逕行以命令為之。
: 也知道憲法與中央法規標準法中都有相關規定
: 但不太明白為何這樣的規定是憲法人權保障之事後機制
: 拜託大家能給我一些指點~
給您幾個指引點J443理由書 提出層級化保留原則
跟這個原則相關的有法律明確性原則(J432理由書)
、授權明確性原則(J658理由書)~~
最經典有關法律保留的圖就是金字塔圖(憲法→法律→命令)
,即法位階理論,當然啦Kesen在提出的時候,憲法的授
權來自國際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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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希聲之鳳皇,亦見譏於楚狂;彼不世之麒麟,亦見傷於魯人。
鳳豈以譏而不靈,麟豈以傷而不仁?故割而可卷,孰為神兵;焚
而可變,孰為英瓊。寧鳴而死,不默而生。」 范仲淹‧《靈烏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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