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林大橋A1事故會勘紀錄】
😭內輪差殺人?不!是道路工程殺人。
😤是卡車超車殺人?
去年4月左右的梅雨季,大雨滂沱的一次會勘,還有後續超過4-5次的追蹤都無法讓竹林大橋富林段的路口,取消兩段式左轉與內側進行機車,至今也尚未拿到交旅處說明的:「會交給中華大學的專業團隊再評估」的結論,尚在簽呈中的這個結論聽說是「不取消兩段式左轉,不取消內側禁行機車」,兩段式左轉也許不是造成車禍的原因,但取消強制兩段式左轉與取消內側禁行機車,能 #減少機車候車在右方的危險性。在9個月的時間裡,原本新竹縣政府交旅處能夠更有責任地將道路安全做更好的處理。
但最終事故發生了….
昨天我偕同芎林所的交通組隊、竹北縣警局交東隊長、新竹縣交旅處承辦邱先生一同前往現地勘查。大家由圖上看出我的位置有多危險,家具行門口就緊鄰著路口,這樣的道路與用路環境真的不應該由縣民來承受….,這是新竹縣應負起的責任。
目前我對竹林大橋全段的建議如下:
✅1. 建請新竹縣政府交旅處設置竹林大橋全線的人行道,將原有機車道完全改為人行使用,竹林大橋為連繫芎林、竹東兩鄉鎮的重要道路,應以人本交通為最優先考量,保障在路上交通危險最高、最為弱勢的行人、腳踏車、代步車。
✅2. 將內側進行機車取消,作為混合車道。
✅3. 在竹林大橋實體分隔島後,以虛線與引導線由中段三車道逐漸引導至兩線道路,並且以虛線、左轉避車彎方式,去引導左轉與直行車輛。
✅4. 於2 月10日前取消藍色代轉標示牌。
✅5. 車禍發生點的家具行前(位置:竹林大橋往富林路右側),必須設置人行道並且符合砂石車彎道角度,避免機車在砂石車轉彎時產生死角。儘量避免機車行進時誤入大卡車的右側死角。(有可能要調整右側富林路的中島設計)
✅6. 以實體人行道方式全面規劃竹林大橋人行道並延伸至富林路、朝陽路兩側,特別注意在現行的機車道右側仍有過大的路肩範圍,容易讓機車行駛時,落在道路邊線外,損害自身權益,建議重新調整路肩寬度與設置人行道。
✅7. 竹林大橋富林向,外側車道較寬,內側車道較窄,導致大卡車容易與機車並排,造成機車危險。建議重新劃設車道寬度並且配合人行道規劃,去將車道幅度縮小,減少機車與汽車並排機會,以保障民眾用路安全。
✅8. 富林路與竹林大橋口的行穿線必須規劃退縮。
✅9. 增加路口機車停等區的長度,拉開卡車與機車安全距離。
✅10. 昨天經過的至少四台 #永炬 大貨車(卡車),在綠燈時,司機態度嚴重失職,以喇叭逼車,讓機車騎士與民眾陷入恐慌,目前已請警方前往該公司提出警告,必須對司機的教育多加掌控。今天也發現永炬車輛在芎林鄉車站前,速度不甚控制的狀況下,造成用路人的驚慌。呼籲新竹縣政府對於全線的貨運與多用卡車的企業,必須對司機的素質多加訓練,以保新竹縣用路民眾權益與交通安全。
政府給與民眾使用道路的權益應是所有人平等、相同、受保障的,我們並不因為先天的不足、受傷、身為行人、身為機車族等身份,而喪失我們的平等性,憲法保障的人人平等,何時能在台灣的交通實踐? 我們繼續努力。
#綠黨 #和你一起守護交通安全
汽車行駛機車道超車 在 呱吉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一周前,有位機車騎士,在蘇花公路上被雙黃線逆向超車的大貨車奪去生命。雖然聽起來像是一場普通的交通事故,責任也是在違反交通規則的貨車駕駛之上,但背後真正的理由卻跟台灣的道路設計有關。
蘇花公路過去一直詬病於不斷的坍方與大量砂石車造成的公共危險。為了用路人的安全,我們興建了蘇花改,但卻禁止機車族群使用。雖然理由是蘇花改的長隧道可能造成機車騎士的呼吸問題,但卻沒有可信的實證,導致機車族群普遍質疑這項政策。被迫繼續使用舊蘇花公路的機車騎士再度被大貨車駕駛撞死時,這股長期的憤怒就爆發了。
機車是我們使用量最大的交通工具,或許有些人覺得不雅觀、混亂,不符合他們對「進步」、「未來」的想像。先不論所謂先進國家其實大多有雪季,不適合騎車而導致的偏差印象;不可忽視的,機車在公共運輸不發達的地方仍扮演重要角色,也相對便利、其產業鏈也提供了許多工作機會、和外銷的空間。
事實上,台灣人依賴機車是有歷史淵源的。在1950年代,機車國造是政府基礎工業的扶持重點,加上當時國民黨政府混亂的都市規劃、短時間湧入大量的移難民、和缺乏公共運輸系統,導致通勤極為困難,進而產生了機車的廣泛使用。
後來,頻繁的使用產生了綿密的產業鏈,進而讓民眾有了科技依賴性。根據交通部最新的機車白皮書,有超過7成的台灣家庭擁有一台汽車和一台以上的機車,更有將近4成的人不會因為任何的大眾運輸改變使用機車的習慣。
推廣大眾運輸系統使用,減少私人載具上路,是我一貫的觀點;然而,在完整的公共運輸網絡建立起來之前,我們必須同時維護機車使用者的權益,支持機車騎士,就是支持你我,也不代表不支持大眾運輸系統。
然而,機車族群的路權,真的是很近期才被大家重視到的議題,在過去,廣被大家使用的交通工具,卻長期受到交通官僚及公路總局的排擠和歧視。
我們都知道,禁行機車、車種分流與強制兩段式轉彎等規則,已經陸陸續續被最新的研究證實,對改善交通並沒有幫助、可能還有負面影響;相反的,按照車速、車向來做交通分流、而非按照車種分流,才是較好的,我個人完全支持。
我在競選市議員的時候,就曾提出改善機車路權當作政見,上任至今也陸續爭取了復興南路、西園路等馬路塗銷內側禁行機車道,以及開放許多巷口取消強制兩段式轉彎。
昨天大家冒著大雨齊聚於公路總局,發起這項運動,最主要的目的其實只有一個,就是無論使用那種交通工具、甚至是步行,都能平安回家。
公路總局今天蓋了一條更安全、更新的道路,目前應該是讓所有用路人、而不僅僅是開車的用路人安全上路。更別提違法、毫無根據的禁止。機車行駛長隧道會產生意外這種事,根本毫無根據,不然大家也應該禁止開車的人在長隧道開窗戶;更別提,省道本身應該是開放所有車種的,這些禁止不僅違法、毫無理由、更是害死了無奈守法上路的騎士們。
既然公路總局無法避免大貨車違規,那就應該提供更安全的道路讓騎士上路,南迴和蘇花改禁止機車騎士通行是相當不智、也缺乏科學根據、缺乏理性政策考量的結果。事實上,禁止機車已經變成中央到地方交通官員的慣性思維,有隧道、先禁,有高架橋、先禁,有內側車道、先禁,不然就是把你趕到有分隔島的慢車道。這些種種對機車駕駛錯誤的知識灌輸及限制,以及針對機車族的種種不公行政作為,已經成為毫無理由、先禁為快的不平等政策。
我呼籲相關的交通部長、公路總局及負責單位,應該要拿出魄力,針對這種道路設計的思維、政策規劃的邏輯,全面盤整及檢討。
另外,我也很欣慰的看到騎士們也重視行人路權,我也曾多次要求警局和台北交工處針對未禮讓行人多次開罰及改善行人穿越道設計。希望讓我們一起努力,讓機車族群的權益受到重視、讓行人的路權受到重視,而非僅僅關注汽車的通行、塞車和停車問題,這也是公路總局的責任,因為公路總局不是汽車總局,而是所有人都會使用的公路管理單位。我由衷期盼台灣的各級政府和交通官僚可以重視這個問題,並積極地做出改善和檢討。
汽車行駛機車道超車 在 曾玟學 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今天早上兩個跟地方相關的重要行程與大家報告:
1. 會同苗栗客運會勘下公園公車站牌遷移:
在下公園的早市旁有一個相當隱密的站牌,許多來逛市場的長輩都會大包小包地在這邊搭車,但此處路幅相當窄,一旦公車在此停靠,便會讓整個市場入口處及中正路嚴重阻塞,許多汽車和機車都會跨越雙黃線進行超車,相當危險。
在旁邊的下公園其實就有完整的公車停靠站,因此建議苗栗客運研議,將中正路上的5801、5802、5807站牌,移至下公園的公車站整併,原先從中華路直行中正路的這三個路線,改變成繼續走中華路,到民族路時右轉公車站,接著走原路中正路回客運總站。
這樣的調整方式對路線影響極小,也較安全,原先從中華路直行中正路的若是成功遷移應可讓早市前的交通壅塞有些紓緩。
2. 「頭份竹南雙城縫合計畫」中央路整建計畫說明會:
本計劃獲得前瞻補助3.4億,會將整條中央路進行調整,維持四公尺的人行道、增設兩公尺自行車道、中央分隔島六公尺的雙排林蔭,同時透過調整與設計會讓汽車格數量不會減少,反增25格,並在重要商圈增設機車停車格。
而車道一樣維持內車道、混和車道、機車道,原先共道的左轉道也會重新調整,改善整條中央路「每過一個路口標線偏移」的情況。在標線的部份也要求防滑係數要拉到65BPN,降低機車騎士打滑風險。
同時,我也和顧問公司討論,中央路及信義路、東桃路、自強路這三個路口的號誌狀況,尤其為恭醫院前面左轉車輛多,隆美窗簾到為恭醫院的這個斑馬線常常會讓行人難以通行、尚順前方的路口左轉車和忠孝二路的相衝、黃昏市場旁的小巷常有汽機車行駛上人行道的情況,希望能在這次的計畫通盤檢討調整。
在這次的計畫中,也建議未來重新打造的中央路,能有更多供行人休憩的座椅、並增設垃圾桶。多處的行人穿越線都會增設庇護島,斑馬線也會採取更醒目的綠底白線設計,未來工程顧問公司會持續蒐集相關意見進行調整,期待中央路更舒適、更友善的中央路,未來能成為頭份的新亮點。
汽車行駛機車道超車 在 臺北市區監理所- 【機車優先道】是什麼?機車 ... - Facebook 的必吃
答案是『2. 不能行駛』, 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74-1條,機車優先 ... ... <看更多>
汽車行駛機車道超車 在 [新聞] 「機車優先」引誤解汽車衰挨罰- 看板biker 的必吃
蘋果日報
政府管太多:「機車優先」引誤解汽車衰挨罰
【綜合報導】各縣市常在慢車道旁劃設機車優先道、機慢車優先道,很多汽車駕駛望文生
義,只要車旁、車後沒有機車行駛或空間很大,就大剌剌開車上道,反被逕行拍照舉發,
也造成優先道不僅未保障機慢車路權,更讓吃紅單的汽車駕駛人大罵是自己中文不好,還
是優先道根本是坑錢優先道,「借道」一次900元起跳。
四處送貨的靳姓男貨車駕駛幹譙說,行駛台北市只要發現「機車專用道」這幾個字,就算
專用道上沒車,也不會開過去,又不是和錢過不去。
優先無排除意思
靳男說,但在北市以外的縣市,多是出現「機車或機慢車優先道」,只要發現前方一般車
道塞車或車況不佳,優先道上又沒車,依「優先」字義,順理、順勢借道一行,居然吃上
「佔用優先道」紅單,半天薪水就不見。
對法令文字嫻熟的檢察官們也認為,「優先道」字眼,應沒有排除其他種車輛使用意思,
只要優先道上的車況、空間許可下,其他車種當然也可順道行駛,但遇前方機車慢速、擋
道,不得超車或按鳴喇叭催促。
教育部訂頒的《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也解釋,專用,是「專供某些人或某種需求而使用
」;優先,則是「在次序上先實行」,沒有排除意思。
但警政署表示,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74條規定,機車專用車道,是
指示僅限機車行駛的專用車道,其他車種及行人不得進入。同規則第174之1條規定,機車
優先車道,則是指示大型重型機車以外的機車,優先行駛的車道,其他車種除起步、準備
停車、臨時停車或轉向外,不得橫跨或佔用行駛。
應改標禁行汽車
汽車違規行駛,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2項第3款規定,以汽車駕駛人,
駕駛汽車「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裁處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
鍰。
綱友SURE說,機車優先道「真是挖好大一個洞叫人跳」;TEAM也反映:「在北港往新港的
路上也有這樣的陷阱,那裡抓很大喔,還有看過警察在錄影的。」WROTE則指出:「這種
名稱真是一個大陷阱,聽起來就是讓機車先走的意思,並不是汽車不能走,除非把機車優
先道改為機車專用道,或是禁行汽車,這樣才不會讓人誤解。」
政府回應
交通部路政司運輸管理科長廖謹志說,機慢車優先道是2000年因應地方政府用路特殊需求
而新設,法規明定其他車種僅能「借過」,不能「借道」,若汽車駕駛人因「優先道」名
詞而產生用路誤解,將研議、檢討此一名詞的適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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