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試過,寫了很多,但最後全都刪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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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不是寫不出文章,而是把文章寫出來以後,總是歪歪斜斜,不是邏輯有誤,就是自我矛盾、無法立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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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畢業以後,多年來一直秉持雙向思考,想出論點同時,想像如何駁擊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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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方向也有對錯,最後總是分不清誰比較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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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跟進一個電視台採訪的時候,談到香港的媒體資訊。記者說,她兩方都會看,然後看多了,誰對誰錯就越來越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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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旁觀者的角度、中立的視點,可以清晰看到每一件事的對錯。對錯卻不只有一層,錯事不一定壞,好事不一定對。當從好的出發點卻以壞事結束時,到底應該要以結果論總結,還是以初心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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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早幾個月還在大學裡跟同學辯論死刑存廢,大部分同學都支持死刑。而我,肯定的反對死刑。不過請先聽我說,我不反對殺人。在法律上,有必要實行絕對的中立,亦即是不能否定法律有可能做成冤案,不能冒險做出錯誤的「合法」殺人。殺人在任何情境下都不應該合法化,就算是政府也沒有資格殺人,這才應該是平等的法律。但是我們不能否定有些人必須死,而要讓它們死掉,就不應該行法律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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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的方法做對的事,不是錯,但也不是對。在教育下一代的時候,必須先教育正確價值觀。這亦是家長帶同子女悼念的原因——珍惜所有生命。不過我們也必須知道,在大時代也有大時代的生存之道,「人急燒香,狗急驀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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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暮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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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存廢論點 在 波波研究室 Popo Lab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殺人償命錯了嗎:廢死聯盟在想什麼?】
駭人聽聞的小燈泡命案,上週三(15)終於畫下了句點。
兇手被判 #無期徒刑,而非 #死刑,這樣的結果,很多人無法接受,認為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更一致將砲口指向所謂的「恐龍法官」與 #廢死聯盟,再次引發 #死刑存廢 的熱烈討論⋯⋯
🏃 支持/反對死刑的人在想什麼?一起和研究員看下去
🔴 台灣的死刑現況
台灣目前有死刑制度,並以 #槍斃 方式執行。
罪犯被判決死刑後,要等待 #法務部部長 簽發 #死刑執行命令,才會執行。2006-2009年間,台灣曾因法務部部長不簽行刑令而暫停執行死刑,引發輿論爭議,一直到2010年4月才重啟死刑執行。
而最近一次執行死刑,是在本月初,4月1日愚人節當天;受刑人是4年前縱火使6親人致死的翁仁賢。
🔴 支持死刑的論點
台灣的社會有 #近九成民眾支持死刑存在,是比較主流的社會聲音。支持死刑的原因,也比較好理解,主要有以下兩點:
1⃣️ 有效嚇阻犯罪
2⃣️ 一命抵一命,還給受害者公道
🔴 廢除死刑的論點
根據民調指出,只有不到5%的民眾主張廢死。網路上常有民眾用難聽的字眼大罵廢死聯盟,覺得他們是一群冷血、和罪犯同一陣線的怪物,更常常說:「等你家也死人了,再來跟我談廢死!」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TAEDP 為什麼要做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情呢?
原因大概有以下幾點:
1⃣️ 死刑沒辦法嚇阻犯罪
有82%的民眾認為死刑能有效阻嚇罪犯,廢死聯盟不這麼認為。
例如不丹、烏克蘭、塞爾維亞、菲律賓等國,在完全廢除死刑後,#殺人率反而下降;而像是冰島、摩納哥、帛琉,雖然沒有死刑,卻是 #殺人率最低的前三名國家。
2⃣️ 避免冤獄、錯判的情形
死刑是不可逆的刑罰,然而司法是不完美的,可能會有錯判的風險,而造成無辜之人枉死的悲劇。例如二十多年前的 #江國慶案 就是一個例子。
3⃣️ 促使政府與國人正視社會結構問題
多數死刑犯學歷不高且收入不穩定,又或是有著精神障礙、身心問題。死刑犯之所以成為死刑犯,與 #社會結構 有關,也代表著 #我們的社會安全網發生了漏洞。
如果要有效地解決問題、避免悲劇重演,應該去暸解犯人,而不是眼不見為淨地將其處死。每當社會發生殘忍兇殺案、隨機殺人案,死刑成為一個擋箭牌,大家急著將罪人處死,不願靜下心來,實際面對社會問題。
4⃣️ 死刑不一定是受害者家屬想要的公道
小燈泡母親曾說:「司法在消除兇手之前,應該先問為什麼整個社會,#在他墜落殺人之前沒有接住他?」;
鄭捷案的被害者家屬亦曾問:「我一開始就問過,為何不能剖析、檢視鄭捷的家庭?我相信沒有一個父母願意教出這樣的孩子。誰可以去探討他的家庭背景跟教育,#好避免這些事情再發生?都沒有。不能說以他的生命來賠這幾個人,#這只是更加深我的痛⋯⋯」或說:「鄭捷死了,我還是痛。」
對家屬而言,避免憾事再次發生更重要,而 #修復式司法,也可能比賜死罪犯更能帶來平靜與療癒。
📡 #波波調查局:關於死刑,你支持還是反對呢,為什麼?
死刑該不該廢,辯論、攻防有很多,短短的文章是不能一次講清楚的!
研究員在留言區補充了一些資料,歡迎有興趣的同學進一步暸解
也歡迎同學提出你對死刑的看法與疑問,大家一起討論 🙆
#留下你的問題
#研究員可能會生一篇文統一回覆
死刑存廢論點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死刑是社會安全網的最後手段嗎?】
近期內湖小燈泡事件更一審結辯,小燈泡母親、時代力量不分區立委提名人王婉諭發表長達1,597字的庭外陳述,認為目前國家無法保證,也沒有因應犯罪者,於無期徒刑假釋後的再犯風險,並且認為將身心障礙犯罪者關進監獄後,不但無法矯正過失,更讓他們病情惡化,日後反倒更加危險等陳述,而向法院對被告王景玉請求處以極刑,引發了許多討論!
而這個問題的核心爭議問題,除了廢死與否的爭論以外,更觸及了刑罰的意義與目的為何?死刑是否能作為社會安全網的最後手段呢?
🎸刑罰的意義是什麼?
刑罰是維護法律秩序國家所能採取的最嚴厲手段,然而除了為國家維持法律秩序,刑罰的存在對於「犯罪者」而言,或是對「社會大眾」的意義為何?
傳統上認為刑法有【應報思想】與【預防思想】的意義。
首先應報思想,可說是人類相當古老的行為準則,也就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觀念,然而應報思想雖然古老,但不是亂世用重典的觀念,而認為是犯罪的惡與處罰程度要對等!例如對小偷的處罰,可能是罰錢或是短期的自由刑,但不能夠因為要殺雞儆猴,而判無期徒刑!
另一方面,刑罰還具有預防目的,自十九世紀開始,預防理論分為一般預防理論與特別預防理論,一般預防理論認為刑罰是經由刑事法律明確規定,以及刑事司法的處斷與執行,對社會大眾形成威嚇,以達嚇阻潛在犯罪行為人的效果。
而另外一個比較有趣的思考角度則是「特別預防理論」,是強調犯罪者的【再社會化】,認為刑罰應促進犯罪者能改過自新,重新復歸於正常社會。北歐各國的刑事政策與監獄制度中,著重特別預防的政策,在數據統計上,挪威的再犯率僅有16%至20%,相較美國的再犯率約為40%至75%,由此可知:嘗試讓犯罪者與社會大眾復原破裂的關係,使犯罪者與社會重修舊好,是最有效的犯罪防治方法!
而生命刑是剝奪生命的刑罰,是最古老也是最嚴厲的刑罰手段,對於死刑存廢的問題,涉及法律、哲學、政治、倫理學等觀點,也觸及刑罰目的與意義的核心,殊值吾人探討。
🎸支持死刑留存的觀點是什麼?
支持死刑留存的論點,主要認為被處死刑的危險是消滅犯罪意圖的特效藥,並且從應報理論的觀點出發,對於殺人者的刑罰,使用死刑剝奪殺人者的生命,符合以牙還牙的應報思想,具有特殊的威嚇功能。
此外,死刑也具有終極隔離犯罪者的效果,亦可避免私人自行復仇的情事發生,蓋死刑足以平息犯罪行為人與被害人親屬間的仇恨,預防社會秩序的安寧崩解,而認為有繼續留存死刑的理由。
🎸支持死刑存在的觀點有什麼問題?
但是通常主張廢除死刑的觀點認為,死刑並不具有特殊的威嚇效果,並且死刑與現代刑事政策理念相違,死刑無法達到犯罪者的再社會化,剝奪犯罪者改變的機會,並且人類社會是一個連帶的群體,犯罪是一個社會問題,是社會整體的連帶責任,不應該由犯罪者獨自承受。
接著,人類社會必定存在著錯誤,不論科技發展如何進步,仍有失準;不論司法人員素質多高,仍不可避免求功心切的可能,而使冤案的可能性存在,而死刑執行後,將生無法回復的後果,因此,比起縱放,濫殺無辜更使國家顏面掃地,傷害民眾對於司法的信賴!
死刑的存廢爭論,往往是站在兩攤血上的爭辯,一攤血是被害人遭到殺害的鮮血,而另一攤血,則是遭到國家誤判,含冤不得昭雪而死的無辜鮮血,然而,將犯罪者處死,無助於解決根深柢固的犯罪問題。
縱然現行的監獄制度,可能難以達成矯正犯罪的效果、身心障礙犯罪者病情可能更加惡化,或是認為無期徒刑仍得假釋將造成高度危險因素繼續存在為由,而以死刑作為制度修改前的最後手段。
但這樣的說法可能又讓死刑成為社會不願正視社會問題的安慰劑,在選舉之際,死刑的問題又有機會浮出檯面,或許大家可以都再想想自己的選擇!
死刑存廢論點 在 Join - Facebook 的必吃
【委託案件#A008】 死刑存廢大辯論– 苗博雅vs李怡萱影片連結:https://goo.gl/eZlUTx -- 正反雙方的論點都很簡單,正方說「死刑沒有更高嚇阻力,而且成本較高(審判 ... ... <看更多>
死刑存廢論點 在 [討論] 不太支持廢死的原因- 看板WomenTalk 的必吃
哲學哲學雞蛋糕的朱家安曾經在 Clubhouse 裡說他曾經是質疑廢死的理由的,
不過現在他願意相信人是可以改變的。
其實就是可教化。先不管這是不是已經變成飽含負面意義的形容。
人或許真的"全"可教化,但重點是要怎麼教?
目前台灣已經有教化人的能力了嗎?
某人殺了人,說可教化
死刑制度殺了人,卻說要廢除死刑,改革死刑是不可能的
改革死刑不可能,那教化罪證確鑿且罪無可赦之人又有可能了?
死刑制度也是人寫的,法官判的,怎麼死刑制度就沒有"教化"可能?
+++
同一場 Clubhouse 的演講也有幾位挺廢死的人說:
人之所以會殺人,通常跟過去經驗有關係,是社會或創傷導致。
政府就像人民的父母,怎麼可以殺自己的孩子。
如果真的為被害者感到憤慨,可以想像成他們是因為意外去世。
我的想法是:
1. 那廢死團體為何沒有把冤案當意外去世?冤案也可以是司法改革的起點阿
就像殺人後也是可以教化的阿...
2. 鄭捷又過去有什麼社會創傷?跟他類似經歷的人有殺人嗎?
我們有辦法從他身上學到怎麼教化或怎麼預判一個人即將殺人(提前協助)嗎?
3. 既然是成年人了,就不要把他們當小孩了。該負的責任就該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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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底,我覺得在台灣還沒有建立比較好的"可教化"標準
還沒研擬出適當"教化的方式""分析殺人原因""改善導致殺人之因子"之前
廢死根本就像宗教團體的放生行為一樣
沒有能力處理前因後果,但就是想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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