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這個大客之前,每次都精神緊張,一緊張就看甚麼都不順眼,尤其是她這個手袋。
「馬小姐,」我站在公司的升降機前面說,「講過幾多次呀,同我出去就唔好用呢啲袋吖嘛,講極都係咁。」
「葉生,」她不耐煩,「其實有咩問題?呢個袋好 common 喳嘛。」
你看你看,現在的年輕人對老闆就是如此無禮,但不得不承認,這個愛馬仕 Birkin 在香港地真的是蠻 common 的。
上流分兩種。
第一種,就是「一看就知道你是誰」那種,兩個字講晒就係名人。
第二種,就是「很想被人一看便知道是誰」那種,三個字要五個 syllables 先講得晒——「名人 wanna-be」。
無論是名人還是名人 wanna-be,愛馬仕 Birkin 都是她們的必需品。
名人需要,因為她們擔心別人的眼光——喂,嗰個名人嚟㗎喎,唔係孭個 Gucci 咁另類吖;名人 wanna-be 需要,因為她們渴望別人的眼光——咦,Birkin 嚟㗎喎,應該有啲料到嘅。
不過無論是否 common,我就是不喜歡她拿這個手袋。
「姐姐,唔係 common 唔 common 嘅問題,」
升降機內只有我和她,「我老細又係攞住呢個袋,我老細個老細又係攞住呢個袋,咁你都唔覺得有問題?」
「都唔同色,」她抗辯。
「梗係唔同色啦,你嗰個係鱷魚皮吖嘛,你攞住呢個袋同我見客,我變咗好似你條𡃁咁呀,你明唔明?」
果然。
「呢位係?」郭太微笑。
「佢係 Samantha,我 assistant。」
「嘩,咁靚女嘅,坐坐坐,飲杯茶先,唔好客氣。」
看到了嗎,攞住個 Birkin,老細都未有得坐,佢已經有得飲茶。
一個小時左右,客見完,「陪我去買個包先唔該」。
「吓?」她的雙眼發光,「你想送包畀人咩?」
「食落肚嗰啲包呀姐姐,唔係你攞住嗰啲包。」
剛才見客全程,佢享受,我講嘢,佢食飽飽,我淨係飲過兩啖水。
「哦,唔緊要,如果你下次想送袋畀人,你同我講,我同你去買。」
「你意思係 Birkin?」
「BKC 是但一個都冇問題,」她輕描淡寫,而所謂 BKC,就是愛馬仕傳說中有錢都不會買到的 Birkin、Kelly、Constance。
「唔係有錢都買唔到㗎咩?」
「傻啦,你配夠貨,唔好話袋,月亮都買到。不過有啲人個 record 已經好靚,唔使吓吓都要配貨就買到 BKC 囉。」
她越說得平淡,所發出的光茫就越是耀眼,而她當然就是那些「唔使吓吓都要配貨」的「有啲人」。
所謂「配貨」,愛馬仕迷一定很清楚,就是當你想買一個8萬元的 Birkin 之前,就必須要買夠一定金額的「其他貨品」。
背後的理論是,如果你想擁有 BKC 其中一個袋,就必定要「證明」你是一個標準愛馬仕迷。
夠荒謬吧。
In the world of luxury,每個人都知道那道不明文的愛馬仕規條:付得起價格,都要先看你有沒有這個資格。
「咁係咪就咁行入去同佢哋講『唔該我要配貨』?」
她大笑幾聲,嚇得麵包店內的收銀員精神一震。
「首先你行入去,求其搵個 SA。」
「乜嘢係 SA?」
「Sales assistant,有心配貨就要 mark 定一個 sales assistant,當然有人介紹你就最好。」
「你有介紹嗎?」
「你搵 Michelle 啦,好多 VVIP 都係搵佢。」每次聽到 Michelle 這個名字,都覺得是冰火兩極化的神秘感:李嘉欣是 Michelle,盧覓雪又是 Michelle,想不到連 Hermes 中環總店的大姐大都是 Michelle。
「搵到 Michelle 之後點?」我問,想不到原來有錢買嘢都要上個 course 先。
「你同佢講,你想買對鞋,又想買件外套,好多嘢都想買,總之除咗 leather goods 同埋西裝,通通都計。」
「咁要買夠幾多?」
「睇吓你想買 BKC 邊一個啦,又睇吓你想要咩 size、咩色,配貨比例大概係一比一至一點五比一啦。」
嘩,即係如果個袋八萬,咪要買多十二萬嘢?
「咁我買夠嘢,佢就會自動攞個 Birkin 出嚟畀我?」
「唔係啦,你買夠三四萬嗰陣,就同佢講,你都想搵個 Kelly,要幾多cm,當佢問你想揀乜嘢色,就即係入直路㗎喇。」
買個袋都要過五關斬六將,人生。
愛馬仕之所以是愛馬仕,因為他們把「買名牌」這等膚淺的事情,提升到心理遊戲的層次。
像極了愛情。
女孩子購買愛馬仕,喜歡愛馬仕,甚至崇拜愛馬仕,都是正常的。但請妳們在購買、喜歡、崇拜的同時,也要學習一個愛馬仕教曉你的簡單道理——waiting makes you want it more。
根據這個邏輯,waiting makes men want YOU more。
男人皆有獸性,叫得是「獸」,都嚮往捕獵的快感。要獵,先要等,等完再獵,得到的便是殊不簡單的戰利品。
聞說愛馬仕的全球第一大客是個香港富豪。
你看這個富豪身邊,為甚麼不是一個大美人,而是一個鄰家女孩?
英文差少少未必會明。
因為。
大美人給了自己一個 price,而鄰家女孩讓自己變成了一個 pr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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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明珠定林少華?談村上春樹譯本問題】
#LostinTranslation
#村上春樹
#譯書
好多人睇書,都未必會細心留意譯者係邊個,畢竟翻譯成中文嘅書已經唔多(相對而言啦),更何況要選擇由邊個 #譯書 ?好多時候只有世界經典名著先會 #有得揀至係老闆 ,可以搵到唔同嘅中文譯本。
不過,村上春樹就係華文世界嘅例外啦。好多時候,大家都會討論究竟係林少華譯得好d,定係賴明珠翻譯得最傳神?講真,特別係村上春樹筆下果種比較重視文筆多於實際劇情嘅小說,翻譯其實可以構成好大分別,甚至影響閱讀體驗。
林少華對賴明珠?世界大戰抹黑宇宙了,can you feel? Are you readly 進入翻譯的大世界呢?
▍《且聽風吟》v.s.《聽風的歌》:翻譯得似中文就係好嘅翻譯?
試下一句總結林少華同賴明珠翻譯嘅分別:「林少華翻譯得似中文,賴明珠翻譯接近日文原文」(不服來辯)。
其實林少華同賴明珠嘅翻譯風格有咩分別,過去已經有大量爭論,甚至引發中港台兩岸三地嘅唇槍舌劍,日本學者藤井省三嘅作品《村上春樹心底的中國》,甚至用左其中一章去討論兩岸三地嘅村上春樹翻譯添。呢篇文當然三言兩語難以解釋晒,但都希望大家睇完之後,會有個基本嘅理解。
一般嚟講,中國大陸嘅讀者比較偏好林少華;而香港、台灣人都會鍾情賴明珠。大家就好似水溝油咁,好少會達成共識。
或者,問題出於大家對翻譯理念嘅唔同。中文翻譯嘅最高境界,究竟係要令外語寫成嘅文字完全融入中文,甚至睇唔出係外國人寫成嘅小說;定係應該盡量貼近原文,保留外語嘅痕跡呢?
英國翻譯理論大師Peter Newmark係佢嘅重要翻譯著作《翻譯教程》(A Textbook of Translation) 入面提到:「我多少算係一個「直譯派」,因爲我重視真實同精準」(I am somewhat of a ‘literalist’, because I am for truth and accuracy)。姐係話,一般嚟講直譯都係最好嘅做法,因為最準最真——除非你覺得唔係啦?
我唔直接答你,我用例子答你。大家討論村上春樹翻譯,總係喜歡用《挪威的森林》開頭嘅其中一段入手,大家不如直接睇下。賴明珠翻譯成咁:
「記憶這東西,真是不可思議。當實際置身其中時,我幾乎沒有去注意過那些風景。既不覺得印象特別深刻,也沒想到在十八年後竟然還會記得那風景的細部。老實說,對那時候的我來說,風景怎麼樣好像都無所謂似的。我只想著我自己的事。想著那時候身邊並肩走著一個美女的事,想著我和她的事,並且又再想回我自己的事。那是不管看見什麼,感覺什麼,想到什麼,最後都會像回力棒一樣回到自己手上的年代。何況我正在戀愛,那場戀愛把我帶進一個非常麻煩複雜的處境。讓我沒有任何多餘的心情去轉向周遭的風景。」
而林少華就咁樣翻譯:
「記憶這東西真有些不可思議。實際身臨其境的時候,幾乎未曾意識到那片風景,未曾覺得它有什麼撩人情懷之處,更沒想到十八年後仍歷歷在目。那時心裡想的,只是我自己,只是我身旁相伴而行的一個漂亮姑娘,只是我與她的關係,而後又轉回我自己。在那個年齡,無論目睹什麼感受什麼還是思考什麼,終歸像回飛棒一樣轉回到自己身上。更何況我正懷著戀情,而那戀情又把我帶到一處紛紜而微妙的境地,根本不容我有欣賞周圍風景的閒情逸致。」
咁樣對比之下,兩者分別係咪好明顯呢?
賴明珠成段文字入面,都無用過成語。而林少華為左令文字簡潔而貼近中文,將賴明珠譯筆下的「還會記得那風景的細部」、「任何多餘的心情」,翻譯為「歷歷在目」、「閒情逸致」;林少華會用上「未曾覺得它有什麼撩人情懷之處」、「紛紜而微妙的境地」等等華麗的詞藻,而係賴明珠筆下,就係相對平實既「既不覺得印象特別深刻」以及「非常麻煩複雜的處境」。
▍文革大革命都有影響?個人成長經歷影響文字風格
除左翻譯理念嘅唔同,個人成長經歷以及時代背景,當然都好影響翻譯家嘅文字風格。
村上春樹、林少華,同賴明珠分別係1949年、1952年,同1947 年出世,大家出生年份相近,可以算係同代人,但大家嘅成長背景就差天共地。村上春樹成長環境比英美嘅小說、音樂包圍,因此佢嘅生活方式、筆下文字自然貼近西方,而有唔似日文嘅地方(關於呢點,有機會另外寫多一篇文)。
林少華則係成長於中國文化大革命期間,佢曾經「上山下鄉」,去左鄉下務農,結束之後先返去城市讀書。林少華翻譯嘅其中一個致命問題,就係佢唔熟悉60、70年代嘅音樂,以及英文呢種語言本身。正當70年代,國內人人無飯食嘅時候,村上春村同賴明珠分別係日本同台灣蒲緊Jazz酒吧(誇飾),聽緊西方音樂(賴明珠仲曾經係日本留學添)。文革結束之後,林少華經歷左長達十年嘅文化缺失,要急起直追理解村上春樹小說入面提到嘅元素,其實都頗有難度。
所以,時代同文化背景相近,係賴明珠嘅絕對優勢。賴明珠曾經自豪咁講,因為佢同村上春樹係同代人,所以深深了解佢嘅諗法同文字,連譯嘅時候用咩語氣都一清二楚。
對於林少華嘅翻譯手法,賴明珠都有d睇法。佢係蘋果日報嘅訪問提到:「我個人較偏向尊重原著,但中國人做事有不同標準」、「林先生因為喜歡唐詩,不知不覺會賣弄文字的美,喜歡與否是個人喜好。我自己選擇忠於原著,給讀者去選擇。」
而對於中國大陸讀者比較鍾意林少華嘅翻譯法,賴明珠認為原因都係因為文革:「他們因為10年文革,把詩詞都丟掉了,現在就補償起來,重新喜歡這些文字,台灣、香港人一直在讀古文,因此並不需要這些,直接進入(村上的世界)。」
▍中國大陸翻譯,其實唔只林少華一個
順帶一提,其實中國大陸嘅村上春樹翻譯者,又點只得林少華一個咁少。只不過因為佢好早期引入村上春樹,亦翻譯得最多作品,所以先會被當成村上春樹嘅中國大陸「御用翻譯者」。
每逢村上春樹有新書,大陸都會有唔同出版社爭翻譯權。本來,村上嘅書一直都由林少華翻譯,但自2009年起,就比另一間出版社搶左翻譯權,比如話《1Q84》嘅中國大陸版,同2013年嘅《沒有色彩的多崎作和他的巡禮之年》,就係由日本文學翻譯家施小煒翻譯。
當時施小煒嘅翻譯,就以「忠於原著」作為賣點,根本就係直接對林少華開火。風水輪流轉,村上春樹新作《刺殺騎士團長》又變返做林少華翻譯,自然有人歡喜有人愁。當然,台港讀者就唔駛煩,因為幾乎永遠都會係時報出版同賴明珠翻譯。
▍識睇一定係睇英文?
不時活躍網絡世界嘅哲學教授王偉雄,就曾經講過:「村上春樹的小說,我從來只讀英譯,因為試過拿起中譯(賴明珠翻譯)讀了幾頁,覺得行文很彆扭,而英譯則十分自然,不像是翻譯。」
千祈唔好以為用英文睇村上春樹係造作,其實咁樣真係幾有道理,因為村上春樹嘅日文,本來就有一種翻譯感,所以用英文翻譯反而更加直接(有興趣嘅話可以寫多篇文講解點解村上春樹嘅文字咁特別)。
我又唔直接答你,用例子答你。英文版嘅村上春樹翻譯唔只一種架,讀者都幾幸福,而呢度就用上Jay Rubin翻譯嘅版本,:
“Memory is a funny thing. When I was in the scene, I hardly paid it any mind. I never stopped to think of it as something that would make a lasting impression, certainly never imagined that eighteen years later I would recall it in such detail. I didn't give a damn about the scenery that day. I was thinking about myself. I was thinking about the beautiful girl walking next to me. I was thinking about the two of us together, and then about myself again. It was the age, that time of life when every sight, every feeling, every thought came back, like a boomerang, to me. And worse, I was in love. Love with complications. The scenery was the last thing on my mind.”
▍同場加映,原文其實係咁
講左咁多,不如直接比大家睇下原文。雖然你未必識日文,但都可以直接比較下(睇日文漢字),或者請教識日文嘅朋友,睇下點翻譯先算好d囉?
「記憶というのはなんだか不思議なものだ。その中に実際に身を置いていたとき、僕はそんな風景に殆ど注意なんて払わなかった。とくに印象的な風景だとも思わなかったし、十八年後もその風景を細部まで覚えているかもしれないとは考えつきもしなかった。正直なところ、そのときの僕には風景なんてどうでもいいようなものだったのだ。僕は僕自身のことを考え、そのときとなりを並んで歩いていた一人の美しい女のことを考え、僕と彼女とのことを考え、そしてまた僕自身のことを考えた。それは何を見ても何を感じても何を考えても、結局すべてはブーメランのように自分自身の手もとに戻ってくるという年代だったのだ。おまけに僕は恋をしていて、その恋はひどくややこしい場所に僕を運んでいた。まわりの風景に気持ちを向ける余裕なんてどこにもなかったのだ。」
有d人會形容林少華嘅翻譯比較「濃妝豔抹」,咁相對之下賴明珠嘅翻譯就比較「淡妝」,更貼近日文原文嘅淡雅樸實。日本學者藤井省三教授係《村上春樹心底的中國》入面就狠批林少華,認為佢嘅翻譯只得零分,因為入面加入左好多詩詞味道,令文章過於華麗而偏離原文意思。林少華嘅回應,就係認為翻譯應該翻出意境,而唔係單純翻譯文字就算係忠於原著。
其實就正如影相、菲林,甚至耳機、耳響一樣,有d器材成色會淡d、濃d,有d就高音甜、中音準、低音勁。你揀邊種,無絕對嘅,都係個人喜好姐。有d人會覺得《且聽風吟》有意境過《聽風的歌》,有d人又會覺得前者太造作——大家又點睇呢?你地鍾意邊一位嘅翻譯多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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