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幼教檢討』
維倩提出各項新北幼教環境檢討及建議,要求 侯友宜市長給予承諾!
📍問題1『評鑑頻率與時間』
以托嬰中心、幼兒園評鑑制度來看,托嬰中心的部分是三年一次評鑑,換言之托嬰中心業者只需要用功的準備評鑑一次,假設拿到了優等或是甲等就可以用三年,這三年之中,家長也是相信政府的評鑑而將孩子送托幼幼兒園依照現行法規,各縣市政府至多以五學年為一週期(新北市是五年),但是並無等地制度,但一樣在三年或是五年內提供的評鑑結果也是通過、部分通過、或是不通過,可是政府怎麼去確保業者在這三年、五年之中是否都在期限內合乎規定?目前我們政府多半都是滾動式或是不定時的抽查,在這個抽查當中會去看是否幼托機構都是提供一樣的服務品質,如果有問題的話,依照法規我們會請業者限期改善,可是業者如果有違規事項,我們可能會進行裁處或是公告違規內容。
無論是托嬰中心或是幼兒園,維倩檢閱了我們評鑑的時間,約莫都在三小時內結束評鑑的項目,三個小時內,審查包含實地勘查等近百項內容。
✅現行除了違規公告以外,並不會影響評比,這樣我們評鑑機制的維持標準是不是要調整一下?
可以依照實際審查需求來調整,而不是硬性化規定時間,去壓縮了評鑑委員們可以深入了解的機會,表面上我們簡化了審查的時間,實際上其實是減少孩子送托的品質。
📍問題2『評鑑指標』
維倩曾建議過,希望我們新北市府可以將托嬰中心評鑑指標納入家長意見,而社會局也採納維倩的意見進行改善,這點要大大的給予社會局掌聲,而現在針對這些指標還有其他的建議,那就是降低托育比評鑑加分,我們觀察到其他國家師生比的部分比台灣現行狀況更為良好,舉例:韓國3到5歲班1:13-15、美國1:12、新加坡分的更細,3歲班1:9,4歲班1:10,5歲班1:15。而我們台灣,依照現行法規:托嬰中心師生比1:5、幼兒園二到三歲1:8、三歲以上1:15。
✅我們可以發現第一線的幼托人員,面臨到的托育人數十分的龐大,站在鼓勵業者的角度,維倩建議我們除了增設幼托機構減緩托育人員的壓力以外,是否也可以在評鑑指標將願意降低師生比的園所給予大幅的加分。
📍問題3『托嬰監管雲』
非常感謝市長與社會局同仁的努力,在中央修法規定托嬰中心強制安裝監視器之後,市府願意聽取維倩的建議,在上一次總質詢後請資訊中心和社會局研議了托嬰監管雲的試辦狀況,而在本月初,本席也實際到了我們土城永豐公托去了解試辦的情形,托嬰監管雲的試辦狀況良好,對於托嬰監管雲有沒有預計的計畫期程?
✅前市長朱立倫先生在8年內增設了60家公托中心,市長之前也說希望在4年任期內可以再增加60家,也就是說在111年,我們新北市預計會有120家公托中心,在托嬰監管雲的部分,許多已設立的公托會需要進行設備的升級,維倩希望,扣除目前正在進行招標作業的公托中心,我們要能將托嬰監管雲納入新的公托中心招標標準,如此一來可以節省未來新設立公托中心的資訊成本。
最後,在先前質詢中提到的評鑑內容,我們托嬰監管雲的增設的部分都是規劃在公托裡面,我們是不是也可以增設托嬰監管雲評鑑指標以鼓勵業者加入政府的公有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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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議員張維倩 #托嬰監管雲 #新北幼教 #維倩建議
#增加公托評鑑頻率 #降低師生比 #新北教師優良就業環境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170的網紅黃珊珊,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針對4月1日發生在內湖的托嬰中心案件,這幾天議會其他同仁也陸續提出不少建言,社會局也有所回應,並根據新的事證有了第二波的懲處。在這事件中,除了最難過的父母外,其實台北市政府所謂的評鑑制度,也在這事件中喪失了最基本的公信力。 黃珊珊議員表示,依規定北市托嬰中心每三年至少評鑑一次,108年剛公布最新的...
新北市托嬰中心評鑑指標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我是 4 個孩子的媽媽,我參選的最大初衷,是為了給孩子更好、更安全的成長環境;但是,台灣的虐嬰事件頻傳,常常聽這些故事、講這些事情,都讓我悲從中來,相信每位爸媽都是。
保護兒童生存與發展權,是國家的責任,怎麼好像變成是我們必須透過一個個讓人心酸的故事,才去一步步地求來?
這週二,我和時代力量的夥伴一同召開親子正義政見發表記者會。做爸媽的,除了希望能減輕育兒的重擔之外,更希望的時孩子能健康成長!
上一篇我談到育兒量能的增加,為的就是希望父母在育兒這件事情上,能夠「自由選擇」最符合自己需求的方式,在公托、私托、親帶當中可以自己做選擇,而不是被迫的只能有一個方式。
選擇機構托育,是當下最普遍的方式,但層出不窮的機構意外或兒虐事件,是爸媽心底深深的隱憂,因此除了解決托育量能之外,必須同步的是,如何確保托育品質?
以下是我們提出的第二波親子政見!
💡托育機構的協助改善與監督管理💡
1、改善教保員勞動環境
身為 4 個孩子的母親,我知道要照顧好嬰幼兒,是多麽勞心勞力。當一大群嬰幼兒全部都仰賴照顧者,會是多麼的辛苦與困難?
這就是目前托育的普遍現狀,教保員在同時要照料多位孩子時,稍有不慎就容易有意外產生。許多研究已指出,降低師生比,能有效降低幼兒意外事故發生。
📢 我們呼籲:在積極加碼育兒津貼的同時,仍必須同時檢視孩子的安全、孩子的需求。
教保員是長時間的嬰幼兒照顧者,不是廉價勞工,給教保員更多的保障,就是給孩子安全成長的機會。除了降低師生比之外,我們也希望積極檢視承包政府的委託方案者,是否有違反勞基法的案例、公家機關聘僱的教保員的薪資應一致、輔導教保人員組成工會、教保員在職進修加入勞權課程,以及讓教保職業工會能一同進行陪檢….等,全面提高教保員的勞動環境。
2、以更透明的機制杜絕不肖業者
幼兒園的違規事件頻傳,超收學童、幼保員無照的新聞,屢見不鮮,然而,被裁罰的業者,往往改名異地之後重新營業,爸媽無從追查,可能持續受騙。
① 兒虐案件全公開:
0~2歲及3~5歲,因為分屬不同主管機關(衛福部及教育部),且適用的法規也不同(兒少法及幼照法),目前即使兩部法都有規定違法資訊應公開,卻有很大的落差程度。現在只有衛福部有做公開平台。
📢 我們認為:不論是違反兒少法或幼照法的單位,都應該完整統一揭露,且揭露資訊,應溯及負責人及更名歷程,統一格式為可搜尋亦追查,以免托育單位更名躲藏!
② 托嬰中心及幼兒園稽查過程全揭露:
以美國為例,所有幼托機構中稽查報告、違規、被投訴、法律訴訟等資訊,都向人民完全公開。而台灣目前能給家長的,卻只有評鑑指標、機構名稱、地址,經過改名異地之後,這些資料已不具任何參考價值。
📢 我們呼籲:政府應立即公開詳細稽查報告、違規事項、被投訴記錄及醫療院所向政府通報在園所受傷人數等,全面揭露!
③ 全面提高罰則:
超收、無照的不肖業者已不是零星幾起,而是逐漸氾濫或一犯再犯。然而,裁罰金額往往只有數萬到 30 萬不等,遠低於其獲利金額。
杜絕不肖業者,也是鼓勵優良業者,讓消費者清楚自己的選擇為何,便能讓更多有心守護嬰幼兒的業者得以安穩立足與發展。
📢 我們呼籲:中央應提高罰則,杜絕業者繼續超收,以維護幼生受教權。
3、保障托育機構中家長權益
以新北市板橋區某幼兒園的實際案件為例,該幼兒園嚴重超收,以致於多數學生在密室中上課,長期處在通風不良且膳食不足的環境下,增加生病機會。甚至還透過娃娃車,將孩子載送至未告知家長的他處安置。
事情被舉發後,家長因園方的威脅和其違規事項未能即時改善,只好委屈退園。
身為爸媽的你我都清楚,既然都已知園所的不安全,我們當然不可能再把孩子往危險中推,這絕不是因為個人因素離園。
但以新北教育局的退費標準,讀完 8 週(2 個月)就不予退費,將退費事宜回歸至家長和業者協調,基於家長與業者的立場衝突,不可能達成協議。
任何父母都可以想像,這是以上種種事多麼荒堂離譜的劇情,但卻真實上演在我們的育兒機構當中。
類似的違規事件頻繁,但公私幼數量明顯不足,造成幼兒園成為賣方市場,家長經常考量現實問題不敢向業者提出妥適要求,無法讓消費者與園所存有平等對等的關係。
① 針對幼兒園及托嬰中心,政府應提供定型化契約範本,保障家長基本權益。
② 政府應對幼兒園加強法令宣導與稽查,尤其是常見的違規事項,超收、開分科教學(才藝班)、師生比不符、娃娃車規範等。
③ 退費制度合理化:非個人因素離園,應明訂或協助處理退費。
④ 限期改善之天數及期限,應規定寫入文函 ,並招開說明會,讓稽查單位和家長有所本共同監督。
身為媽媽,我會用盡全力保護我的孩子,想盡辦法給孩子更好、更安全的成長環境。
接下來,我也會提出關於社會安全網的政見。
希望別再有更多令人心酸、遺憾的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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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托嬰中心評鑑指標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我是 4 個孩子的媽媽,我參選的最大初衷,是為了給孩子更好、更安全的成長環境;但是,台灣的虐嬰事件頻傳,常常聽這些故事、講這些事情,都讓我悲從中來,相信每位爸媽都是。
保護兒童生存與發展權,是國家的責任,怎麼好像變成是我們必須透過一個個讓人心酸的故事,才去一步步地求來?
這週二,我和時代力量的夥伴一同召開親子正義政見發表記者會。做爸媽的,除了希望能減輕育兒的重擔之外,更希望的時孩子能健康成長!
上一篇我談到育兒量能的增加,為的就是希望父母在育兒這件事情上,能夠「自由選擇」最符合自己需求的方式,在公托、私托、親帶當中可以自己做選擇,而不是被迫的只能有一個方式。
選擇機構托育,是當下最普遍的方式,但層出不窮的機構意外或兒虐事件,是爸媽心底深深的隱憂,因此除了解決托育量能之外,必須同步的是,如何確保托育品質?
以下是我們提出的第二波親子政見!
💡托育機構的協助改善與監督管理💡
1、改善教保員勞動環境
身為 4 個孩子的母親,我知道要照顧好嬰幼兒,是多麽勞心勞力。當一大群嬰幼兒全部都仰賴照顧者,會是多麼的辛苦與困難?
這就是目前托育的普遍現狀,教保員在同時要照料多位孩子時,稍有不慎就容易有意外產生。許多研究已指出,降低師生比,能有效降低幼兒意外事故發生。
📢 我們呼籲:在積極加碼育兒津貼的同時,仍必須同時檢視孩子的安全、孩子的需求。
教保員是長時間的嬰幼兒照顧者,不是廉價勞工,給教保員更多的保障,就是給孩子安全成長的機會。除了降低師生比之外,我們也希望積極檢視承包政府的委託方案者,是否有違反勞基法的案例、公家機關聘僱的教保員的薪資應一致、輔導教保人員組成工會、教保員在職進修加入勞權課程,以及讓教保職業工會能一同進行陪檢….等,全面提高教保員的勞動環境。
2、以更透明的機制杜絕不肖業者
幼兒園的違規事件頻傳,超收學童、幼保員無照的新聞,屢見不鮮,然而,被裁罰的業者,往往改名異地之後重新營業,爸媽無從追查,可能持續受騙。
① 兒虐案件全公開:
0~2歲及3~5歲,因為分屬不同主管機關(衛福部及教育部),且適用的法規也不同(兒少法及幼照法),目前即使兩部法都有規定違法資訊應公開,卻有很大的落差程度。現在只有衛福部有做公開平台。
📢 我們認為:不論是違反兒少法或幼照法的單位,都應該完整統一揭露,且揭露資訊,應溯及負責人及更名歷程,統一格式為可搜尋亦追查,以免托育單位更名躲藏!
② 托嬰中心及幼兒園稽查過程全揭露:
以美國為例,所有幼托機構中稽查報告、違規、被投訴、法律訴訟等資訊,都向人民完全公開。而台灣目前能給家長的,卻只有評鑑指標、機構名稱、地址,經過改名異地之後,這些資料已不具任何參考價值。
📢 我們呼籲:政府應立即公開詳細稽查報告、違規事項、被投訴記錄及醫療院所向政府通報在園所受傷人數等,全面揭露!
③ 全面提高罰則:
超收、無照的不肖業者已不是零星幾起,而是逐漸氾濫或一犯再犯。然而,裁罰金額往往只有數萬到 30 萬不等,遠低於其獲利金額。
杜絕不肖業者,也是鼓勵優良業者,讓消費者清楚自己的選擇為何,便能讓更多有心守護嬰幼兒的業者得以安穩立足與發展。
📢 我們呼籲:中央應提高罰則,杜絕業者繼續超收,以維護幼生受教權。
3、保障托育機構中家長權益
以新北市板橋區某幼兒園的實際案件為例,該幼兒園嚴重超收,以致於多數學生在密室中上課,長期處在通風不良且膳食不足的環境下,增加生病機會。甚至還透過娃娃車,將孩子載送至未告知家長的他處安置。
事情被舉發後,家長因園方的威脅和其違規事項未能即時改善,只好委屈退園。
身為爸媽的你我都清楚,既然都已知園所的不安全,我們當然不可能再把孩子往危險中推,這絕不是因為個人因素離園。
但以新北教育局的退費標準,讀完 8 週(2 個月)就不予退費,將退費事宜回歸至家長和業者協調,基於家長與業者的立場衝突,不可能達成協議。
任何父母都可以想像,這是以上種種事多麼荒堂離譜的劇情,但卻真實上演在我們的育兒機構當中。
類似的違規事件頻繁,但公私幼數量明顯不足,造成幼兒園成為賣方市場,家長經常考量現實問題不敢向業者提出妥適要求,無法讓消費者與園所存有平等對等的關係。
① 針對幼兒園及托嬰中心,政府應提供定型化契約範本,保障家長基本權益。
② 政府應對幼兒園加強法令宣導與稽查,尤其是常見的違規事項,超收、開分科教學(才藝班)、師生比不符、娃娃車規範等。
③ 退費制度合理化:非個人因素離園,應明訂或協助處理退費。
④ 限期改善之天數及期限,應規定寫入文函 ,並招開說明會,讓稽查單位和家長有所本共同監督。
身為媽媽,我會用盡全力保護我的孩子,想盡辦法給孩子更好、更安全的成長環境。
接下來,我也會提出關於社會安全網的政見。
希望別再有更多令人心酸、遺憾的事發生。
#請大家幫忙分享一起討論
#政黨票請支持時代力量
#才能讓我進國會盡一份力
新北市托嬰中心評鑑指標 在 黃珊珊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針對4月1日發生在內湖的托嬰中心案件,這幾天議會其他同仁也陸續提出不少建言,社會局也有所回應,並根據新的事證有了第二波的懲處。在這事件中,除了最難過的父母外,其實台北市政府所謂的評鑑制度,也在這事件中喪失了最基本的公信力。
黃珊珊議員表示,依規定北市托嬰中心每三年至少評鑑一次,108年剛公布最新的評鑑指標,分為行政管理、托育活動以及健康安全三大項以及減分項目與外加項目,其中行政管理有10個評鑑項目,佔了20分,托育活動有25個評鑑項目,佔了40分,健康安全也是25個評鑑項目,佔了40分,每個評鑑項目為1-3分不等,滿分為100分。90分以上為優等,80分以上未達80分為甲等,70分以上未達80分為乙等,60分以上未達70分為丙等,未達60分為丁等。而受委託評鑑的學者專家則大概花半天的時間到現場,進行這總共60個評鑑項目評分。
針對這60個評鑑項目、總分分級制以及評鑑的方式與時間,有沒有需要再檢討的地方?以下有幾點具體建議---
1、 目前僅花半天時間完成60個評鑑項目的評鑑方式,過於形式,也難以看出托嬰中心的完整面貌。具體建議可將評鑑項目與時間分次實施。
2、 評鑑項目中缺少家長的反映意見。應仿效公運處評鑑公車業者將乘客日常反映內容納入評鑑的方式,也將家長平日的建議內容納進評鑑項目。
3、 增加評鑑頻率,從每三年1次改為每二年1-2次。並將評鑑過程及評分細目資訊公開,並且要求托嬰中心將此資訊放置於對外招生的網站。
4、 其實會進到托嬰中心服務的保母、教保員,對這份工作都有一定的熱誠。在相關的研討會中也發現,幼兒園與托嬰中心發生兒虐事件最大的原因其實是壓力。教保員、老師因為長期或當下壓力大,導致情緒失控,進而有了虐童的行為。因此如何增加托嬰中心的工作條件就非常重要。降低現行師生比則考慮給予一定比例的加分,是可以考慮的方向。
5、 其他像設置監視器、開放家長手機連線、社會局不定期稽核等,都能讓提昇評鑑信任度。
最後黃珊珊議員也關心像托嬰中心等社會機構的保險是否足夠。以托嬰中心為例,目前有規調必須強制投保場地公共意外責任險與兒童團保,但兒童團保身故僅為100萬元,是否曾該在要求投保責任險,這樣不僅增加家長保障,某種程度也是減少園方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