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專欄 #新創並非都是高風險
近兩年台灣各界熱衷討論要如何幫助新創,但我發現,無論是學界、媒體,乃至政府,對新創這個字的定義普遍太過模糊,也因此討論經常是雞同鴨講。本次專欄,就讓我試著進一步展開這個字,並且加以定義,希望能夠解決上述問題。
傳統上台灣政府對新創的定義,是創業三年以內的公司。這的確是一條黑白分明的界線,但卻是一個相當糟糕的分類方式。創業三年以內的公司,可能一事無成,也可能營收數十億;可能還是創業者一個人獨自努力,也可能員工已經破百。因此,用三歲以下的稚齡來定義這類企業,對後續的討論其實沒什麼幫助。
所以我們應該改變策略,用體質去分類企業,才能更準確的探討相關議題。
在我所屬的創投行業中,我們大體上把企業生命週期分為五個階段:從公司草創到找到可規模化商業模式前,稱為「種子期」;找到可規模化商業模式後的快速增長階段稱為「成長期」;長成中大型企業後便進入「掛牌準備期」;成功 IPO 後則稱為「公開交易期」;接著,當產業變遷或公司經營不善則會邁入「衰退期」。
所以新創公司可以是種子期、成長期或是掛牌準備期,而這三個時期的體質、特性、需要的資源,都有極大差異。
0 到 1 的種子期公司,必須找到可規模化商業模式,才能晉級到下一階段。因此他們需要的不是資金,而是知識、啟發,以及嘗試與犯錯的空間。種子期公司風險非常高,能跨到下一階段的機率因國情而有些差異,但總體而言不到 1%。
1 到 10 的成長期公司,已經找到可規模化商業模式,需要快速增長客群與量體,建立規模門檻、網路效應,以防禦先行者與後進者的模仿。他們需要資金、人才去支應成長,但相較於種子期,風險已大幅下降,能夠跨越的概率通常大於 10%。
10 到 20 的掛牌準備期公司,已經稍具規模,但需要補強公司治理、財務數字準確性、內控內稽,才能邁向公開市場。這個時期的成功機率,往往大過 30%。
所以新創公司風險不一定很高,所需要的資源每個階段也大不相同。我建議,以後我們討論如何幫助新創時,可以拆解為幫助種子期新創、幫助成長期新創、幫助掛牌準備期新創三種議題,分開論述,就不會牛頭馬嘴、混亂迷惘。
#交棒年輕人 #正確幫助新創 #台灣才有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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