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洋漁船返港前鎮漁港首日 邊境檢疫加嚴且作業順暢
今日預定抵港的6艘魷魚遠洋漁船及293位船員,已按預定進度,陸續完成漁船的入境程序,續由塔台管控漁船靠港後,依照以下標準作業程序完成檢疫及入境程序:
1. 海巡署人員核實船員人數及相關資訊後,進行登船安檢。
2. 由衛生局指派前鎮區衛生所人員隨即接手,進行漁工體溫量測、健康查核及現場衛教等,並開立居家檢疫通知單。
3. 船員按照預先規劃的最短距離,搭乘預先媒合之防疫巴士,以專車方式,載赴本府海洋局漁民服務中心辦理入境程序。所有船員將依序排隊,於移民署安排之入境機台,辦理指紋辨識、人臉辨識及入境登記等程序,完成程序後即依各船分配的防疫巴士,載往防疫旅館居家檢疫。
鑒於國內疫情,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在日前修訂遠洋漁船境外雇用外籍船員入境防疫措施規定:無海上接觸史船舶,增列入境後檢驗抗原快篩陰性,使得離船進行自主檢康管理;預估本年如此的船隻約莫4-5艘。另一類,則是針對有海上接觸史船隻,在港邊進行查驗、檢疫及辦理入境手續後,漁工必須進行居家檢疫,因為如此本府觀光局及已經協助船公司媒介,至本市尚有3,000房間,可供為遠洋漁工住進防疫旅館進行14+3天之居家檢疫;留船檢疫者,必須於檢疫期滿,至醫院進行PCR檢驗。每位檢疫期間的漁工,都設有電子圍籬,並有里幹事及警察局外事科同仁每日電話關心確保無缺口。針對這樣大規模的漁工入境,顧及漁工的基本生活權益以及國際人權的保障,市府觀光局日前已與三大漁業公會及船公司接洽溝通以專案方式處理,在原有防疫旅館外,特別再媒合增加3000房的漁工檢疫旅館,以一人一室的方式讓外籍漁工使用。並採取分棟進住,且不得混船人員居住同一防疫旅館方式辦理
當漁船被判定是綠燈船時(即全船人員皆通過檢疫規範),市府海洋局也已經在港區漁船停泊處之陸岸區,提供漁船停泊環境周遭的服務設施、簡易運動場域及生活設施環境,包含盥洗室等,維持一人一間型態衛生的設施,保障完成檢疫的漁工朋友們,於整補期間的港區岸邊的生活舒適度。
自今日起至8月底,高雄前鎮漁港總共預計將有117艘遠洋漁船,船員約4,800人,陸續抵達前鎮漁港。因應陸續到來的龐大作業量,為擴充工作量能並縮短時效,市府海洋局全力協助移民署增設入境設備所需之隔間等相關設施,原移民署入境電腦僅裝設1部,今再協助予以增設,後續將再新增2至3台人臉辨識機台設置作業;另於公務碼頭增設入境設施,亦將由漁業署邀集移民署及相關單位勘查後研議辦理。
疫情期間,適逢遠洋漁船返港整補與卸漁貨,一者市府必須嚴防疫情,再者,高雄也接待返港的國籍或外籍漁工的入港整補與休息,是故,我也代表市長贈送10,000個口罩,給四大漁業公會,以便讓漁工船員們有更好的自我保護。遠洋船船返回母港,務必力求防疫無破口,是我們的政策目標,也務必讓市民安心,讓漁工安心。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的網紅新竹市議員林彥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有沒有搞錯⁉ 設計展動支二備金八千多萬❗ 市府先斬後奏卻要議會幫忙背書❓ 自從 10 月中台灣設計展結束後,我收到不少民眾的疑問,好奇「近期竹市花這麼多錢辦活動,議會到底有沒有辦法監督呀?」 其實今年大部分活動經費是去年議會就通過的預算,當時時代力量三位議員都主張應該要刪減,很可惜最後還是沒辦法達成...
後續擴充規定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今日疫情重點【新增本土確診加校正共472例、21例死亡;日本贈124萬劑AZ疫苗下午抵台;苗栗電子廠群聚擴大、成立前進指揮所】
台灣今(4)日新增339例本土案例,校正回歸133例,合計472例,另有2例境外移入個案,並新增21例死亡。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衛福部部長陳時中坦言,昨日原本擔憂新高點的出現,以確診與校正回歸後的數字分析,跟前一波高點落差不大;若從發病日來看,整體疫情趨勢算是往下走,至於是否考慮延長全國三級警戒的期限,陳時中則表示:「還沒有想到要降級,也沒想到要升級。」
另外,苗栗縣電子廠群聚感染案今日再新增32名確診案例,累計確診達77人,指揮中心已指派醫福會執行長王必勝與4位防疫醫師前往苗栗成立前進指揮所,協助快速採檢、集中檢疫、醫療後送等事項,並將強化桃竹苗有接觸之移工的防疫及管理措施,避免病毒蔓延進入社區。
日本贈送124萬劑AZ疫苗於今日下午抵台,指揮中心表示疫苗已進入封緘檢驗階段,會儘速完成相關作業並供國人施打,以第一至第三類人員及高風險地區為最優先,未來會陸續開放必需維生產業及國防人員施打,同時也感謝日本政府在台灣疫情最危急的時刻出手相助。
■新增確診與校正回歸472例,21例死亡個案
今日新增之339例本土個案,為170例男性、169例女性,年齡介於未滿5歲至100多歲,發病日介於4月1日至6月3日。另外,校正回歸的133例個案,為57例男性、76例女性,年齡介於未滿5歲至80多歲,發病日介於5月18日至6月2日。死亡的21例個案中,男性14位、女性7位,年齡介於30多歲至90多歲。
新增確診個案與校正回歸共472例中,以新北市227例最多,其次為台北市152例、苗栗縣51例、桃園市11例、台中市及基隆市各7例、彰化縣6例、新竹市及南投縣各2例,花蓮縣、宜蘭縣、新竹縣、屏東縣、高雄市、嘉義縣及雲林縣各1例。雙北以外縣市共93例中,1例有萬華活動史,76例為已知感染源,14例關聯不明、2例疫調中。(見最新疫情概況圖)
陳時中表示,雖然雙北地區有最多確診個案,但苗栗新增確診數值得注意,主要是電子廠的群聚事件所致。另外採檢和報告塞車的狀況已逐步解決,過去最高峰累積5萬多件,「現在歸零,這是比較好的情況,讓接下來的速度能夠加快,讓隱藏期變短,」不過他也提醒,這兩日新增病例數較多,國人要維持高度警覺,疫情仍處緊急狀態。
■苗栗電子廠群聚:成立前進指揮所,擴大篩檢並加強移工宿舍管理
根據苗栗縣府指出,截至今日上午11點為止,該電子廠確診新增32例,包含移工29例、本國3例,另有19例仍在調查中,預計全廠篩檢7,300人,目前已篩檢2,247人。確診個案已收治隔離中,其中移工都屬於輕症或無症狀,先送往公司宿舍一人一室隔離中。
為避免疫情擴散造成另一波的社區感染,指揮中心今日上午已指派醫福會執行長王必勝擔任指揮官,率4位疾管署防疫醫師進駐該電子廠成立前進指揮所,以便統籌相關資源,與規劃篩檢地點、動線安排、檢疫隔離和後續送醫給予協助。陳時中也強調,應保留當地醫療機構的量能,也會調度中央的集中檢疫所來使用。
指揮中心已訂出應對措施,電子廠與宿舍須增設篩檢站,並落實檢體分流,確保檢驗結果即時通報上傳,快篩陽性者優先送至集中檢疫所及加強型防疫旅館。此外,仲介公司應儘速盤點移工名單,移工宿舍相關人員從今天起之三日休假禁止外出,內部降載並將移工與本國勞工分流,相關宿舍管理和翻譯作業已請勞動部和內政部協助,未來桃竹苗整體區域和全國的移工防疫也要儘速啟動。
■日本贈124萬劑AZ疫苗下午抵台,目標讓第一至第三類人員完全接種
日本政府提供124萬劑AZ疫苗,於今日上午11點裝貨完畢起飛,下午2點40分抵達桃園國際機場,疫苗完成通關程序後,將直接運送至指定冷儲物流中心進行檢驗和封緘作業,指揮中心已責成食藥署儘速辦理,儘早提供國民施打。陳時中表示,相關技術資料已在前兩天送達並完成檢查,但還須經過品質及安全性檢驗,本批疫苗的有效期限可到10月14日,時程規劃上較充裕,但仍會儘速施打。
陳時中也提到這是目前獲得數量最大的一批疫苗,非常感謝日本政府伸出援手,直接提供給台灣,若經過COVAX平台分配,時間和程序上相對耗時,「基於兩國的情誼,長久以來人民打下深厚的友情基礎,日本展現有情有義的一面,我們非常感謝。」
至於這批疫苗的接種順序,陳時中表示,「一、二、三類高風險人員一定要打全,」其次是長照機構中的住民和75歲以上民眾,會儘速往下開放,另外必須維持運作的產業或國防需求,已請國防部和經濟部提出相關計畫,未來也會針對高風險的地區增加疫苗配發的比例。
■重症率達17.5%,建立重症北病南送機制、加強查核輔導專責病房
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疾病管制署副署長羅一鈞表示,從4月20日開始統計,確診個案8,894例中,有1,560人屬於WHO分類中的嚴重肺炎或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佔17.5%;而年長者重症率較高,60歲以上的3,330位個案中,有1,087例為重症,佔32.6%。
面對高重症率,且雙北醫療量能緊繃的情況下,專家諮詢小組召集人張上淳說明,「北病南送」基於安全顧慮,即將變成重症的患者會提早轉送;至於已有使用呼吸器的病患,若北部沒有合適的加護病房可收治,會調配桃園、新竹、台中等地的加護病房資源,並使用加強型的救護車,在安全的前提下運送。
至於專責病房開設,羅一鈞說明,指揮中心要求全國的醫學中心和區域醫院,都應將急性病床的十分之一清出為專責病床,沒有針對特定醫院,病房也不限制一人一室,在集中照顧原則下,亦可考量實際需求多人一室。因COVID-19以飛沫傳染為主,通風良好可減少傳播機會,目前專責病房希望透過物理性的做法創造「微負壓」環境,以保護醫事人員的健康安全。
羅一鈞表示,從SARS以來醫院都累積了相關經驗,也有SOP,但「專責ICU是重中之重,有請醫策會的工務、工程跟照護專業的專家去了解,確保開設的病房符合條件,」若醫院在設置時遇到困難,也會有相關人員做查核和輔導。
■陳時中:各方採購疫苗重點在「原廠供貨證明」,仍拚10月底群體免疫
針對各民間團體、企業及個人採購疫苗的規定,陳時中表示,目前疫苗進口到台灣還是根據《藥事法》第48條之2,以「因應緊急公共衛生情事之需要」為由,申請專案核准,也就是所謂的緊急使用授權(EUA),所有疫苗都還沒有正式的藥證許可。
指揮中心審核的關鍵在於採購者是否確實能獲得疫苗供貨,陳時中說明,應提出原廠會如期供貨的確認文件,指揮中心也會向原廠確認,「如果大家都非常熱心,卻沒辦法有真正的貨品,反而造成空轉,」根據過去官方簽約採購的經驗,各大疫苗廠都只願意與中央政府往來,市面上幾乎沒有現貨,因此指揮中心必須知道疫苗來源是否正確,並非刻意為難,但如果是中國製造的疫苗,根據法規目前確實是無法進口。
另外,陳時中表示國產疫苗按照原訂計畫執行,還是需要由專家會議來認可安全性和有效性。隨著疫苗供應量增加,會盡量提高施打效率,一樣把目標訂在10月底,期待能達成群體免疫。
■AZ疫苗施打出現不良反應,將由健保先支付醫療費
林口長庚醫院證實,一名30多歲男性在他院施打AZ疫苗後引起血栓反應,於5月22日至該院就醫,經醫療團隊搶救後,27日已從加護病房轉至一般病房,並於6月1日出院,持續追蹤觀察。而該名患者除健保給付項目外,另自費70萬元施打免疫球蛋白。
考量患者家庭經濟狀況,院方亦協助當事人申請預防接種藥害救濟補助,桃園市衛生局在接獲申請後也呈送相關文件給衛福部審查。對此,衛福部部長陳時中回應,疫苗的傷害只要提出申請,政府會來受理,但需要時間,已請健保署先支付費用,未來再向藥害賠償處理單位溝通,算是「代位求償」。他也強調,「希望這段時間大家都能夠安心養病,不要因為經濟造成就醫的障礙。」
不過,陳時中提到的「代位求償」說法不精確。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解釋,健保代位求償是依《健保法》第95條依據,目前只有汽車交通事故有汽車責任保險之保險人請求代位外,就是公共安全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公害或食品中毒事件中已經有投保責任保險,才由健保署事後向事故單位求償醫療費用,除此之外都沒有代位求償的法定條件。
因為,健保基本上對被保險人的給付是不論「傷病原因」的,無論是因互毆受傷、做醫學美容有醫療事故、因為醫療用藥引發藥害,或因接種疫苗而有副作用就醫,「不管任何原因去看病,只要是健保給付的項目、都是會給付」。至於,使用藥物或接種疫苗(無論公費或自費接種)的不良反應,民眾則可根據救濟法申請「藥害救濟」或「預防接種受害救濟」,這也與健保給付或不給付或是代位求償沒有關係、也沒有衝突。
滕西華指出,但如果這名患者治療的免疫球蛋白屬自費項目,政府若體恤民眾自費需要經濟援助,應是由其他愛心管道協助。病人若要獲得救濟,則提出預防接種受害救濟。
■企業自行篩檢須醫事人員協助、社區篩檢避免動用醫療院所人力
對於民間企業希望自行快篩,陳時中回應現在並未禁止,也沒有強制報備,但篩檢應由醫事人員協助,因篩檢後仍要完成通報流程,希望可以參考醫療外展服務的作業方式,利用健保或法定傳染病通報系統以加快速度,才不會延遲後續處理。民間企業若有疑問,會請地方政府的衛生局和中央的防疫醫師給予指導。
有關篩檢量能,今日上午指揮中心也與22縣市召開防疫會議,副指揮官、內政部次長陳宗彥表示,擴充社區篩檢站的同時也應注意以基層醫事人力為主,避免運用到醫療院所人力,才不會影響到醫療量能。而為加快疫調速度,建議各地政府儘速建立共同調查中心,強化公衛人力運用,迅速掌握確診者相關足跡與接觸對象,匡列出可能遭傳染者以圍堵疫情。
目前全國在6月14日前仍處於三級警戒狀態,指揮中心已請各縣市政府加強管理,近日各大賣場和傳統市場的人流依舊偏高,提醒民眾應減少採購次數。端午連假將至,陳宗彥提醒民眾非必要不要返鄉,以視訊問候家人,指揮中心已請高鐵、台鐵、公路運輸,將每一班次運輸量能降低到2成以下,減少跨區移動帶來傳染風險。
(文/陳德倫、陳潔;設計與資料整理/江世民、黃適敏;攝影/鄭宇辰、余志偉、葉臻、管瑞平)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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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者 #COVID19 #本土案例 #確診 #死亡個案 #校正回歸 #快篩 #群聚感染 #疫苗 #AZ疫苗 #緊急授權 #EUA
後續擴充規定 在 張顯耀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民進黨政府為什麼強力護航高端疫苗?
台灣疫情5月中旬以來日益嚴峻,民進黨擋不住民意急需疫苗的浪潮,也看出用荒謬的藥證理由再也無法阻擋,郭台銘要捐贈500萬劑BNT、佛光山要捐贈50萬劑嬌生、張亞中可轉捐贈500萬劑BNT及500萬劑WHO核可的國藥疫苗,而日本有1億2千萬劑AZ疫苗庫存也鬆口要捐部分給台灣。
明明在民進黨不用作為,就有外國合格有效疫苗免費捐贈來台,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卻在28日火速與高端疫苗公司簽訂「新冠疫苗採購契約」,500萬劑新冠疫苗,及500萬劑後續擴充的量,等於總共1000萬劑。高端疫苗二期試驗計畫原定今年9、10月才解盲,如今與疾管署簽訂採購契約後,取得緊急使用授權(EUA)就可以提前在6月中解盲。
這裡就產生三個問題:
1、 外國合格有效捐證疫苗,不算日本AZ,只要疾管署給予緊急授權就有1550萬劑疫苗來台,藥證一旦開放定還有自行採購及捐贈,再加上駐日代表謝長廷努力與日本磋商,日本1億2千萬劑AZ庫存疫苗贈送台灣1000萬劑應該不是難事,此時,何須購買二期解盲未必成功的高端疫苗?
2、 高端疫苗公司未來一劑疫苗到底賣給政府多少錢?若台灣民眾普遍施打並成為第三期試驗者,是否應當列入高端疫苗公司費用支出,抵付給政府或全民?政府出錢,人民捨身,疫苗公司營收和股價獲利究竟會歸於誰?
3、 倘若高端疫苗6月中解盲不成功,政府在高端疫苗公司下的賭注,契約中的權利義務關係,如何劃分?是否又是全民買單?
陳時中為國產疫苗大力護航,說國際大疫苗品牌都沒有做三期就發給緊急使用許可,而事實上,國際疫苗三期沒做完至少也做了期中報告才獲得緊急授權,只有民進黨護航國產疫苗沒做就想開打!
網路上隨便搜都可以找到三家廠商在做三期臨床試驗的過程報導,中英文都有,而且都是至少在「#三期臨床試驗的期中初步報告」解盲出來後才被英、美及歐盟緊急授權使用,AZ甚至到今年三月底才出完三期的最終試驗報告!
提供下列正確的相關日期:
#BNT(162b2):
第三期期中試驗結果出爐:2020/11/9。第三期試驗最終結果日:2020/12/10。
取得緊急授權時間:2020/12/02(英國)、2020/12/11(美國)、2020/12/21(歐盟)、2020/12/31(COVAX)。
#AZ(AZD1222):
第三期期中試驗結果出爐:2020/11/23。
第三期試驗最終結果日:2021/3/23。
取得緊急授權時間:2020/11/30(英國)2021/01/29(歐盟) 2021/02/15(COVAX)。(對,AZ沒取得美國EUA)
#Moderna(m-RNA1273):
第三期期中試驗結果出爐:2020/11/16。
第三期試驗最終結果日:2020/12/31。
取得緊急授權時間:2021/01/08(英國)2020/12/18(美國). 2021/01/06(歐盟)2021/04/30(COVAX)。
證據在此高端疫苗沒有完整的三期人體實驗怎可開放施打,是否也有弊案於此?
高端疫苗是有解盲失敗、炒作股票前科的生技公司,高端疫苗母公司基亞,在2014年炒作肝癌神藥,股價翻倍,結果三期解盲數據出來失敗告終,股價連續跌停19根,連帶害台灣生技股全面崩盤,基亞因此被稱為台灣生技核彈。高端疫苗前身為基亞公司旗下的基亞疫苗,在2017年風頭過後改名「高端」,甚至5月還持續招募新冠肺炎疫苗受試者,二期試驗原定今年9、10月才解盲,成不成功尚且不知,三期試驗則完全跳過,5月28日衛福部就直接簽500萬劑加500萬劑的訂單?衛福部要護航沒三期、沒國際認證且有前科的國產疫苗,中間到底有何利益存在?
高端疫苗成立迄今,年年虧損,資本額21.23億去年仍虧6.74億,過去5年累績虧損超過23億元,今年第1季還虧1.57億,民進黨政府怎麼有膽將新冠疫苗重擔託付給陷入經營困境、高負債比的高端疫苗?
高端疫苗股價從新冠疫情爆發2020年元月時約30元附近,今年3月中不到200元,近期挾著疫苗即將上市題材,一路飆漲至上週五高點402元收盤在389元。民進黨政府上週起,開始承受縣市長及各方自行採購及捐贈疫苗壓力,布局已久的國產疫苗可能無須採購,導致高端疫苗可能在今天週一開盤無量下跌?
合理懷疑在內部利益團體壓力下,命令疾管署趕在週五下班前最後一刻與高端疫苗簽訂「新冠疫苗採購契約」,500萬劑新冠疫苗,及500萬劑後續擴充的量,等於總共1000萬劑,用以穩定高端疫苗股價?讓特定關係人能及時下車?
前副總統陳建仁也恰好在上週五,接受民視專訪表示,自己與妻子先前接受高端疫苗二期人體試驗,在施打完畢後並沒有感受到不適,雖然有補充說明實驗分為兩組,其中7分之6的人為實驗組施打疫苗,另7分之1則為對照組,他表示不清楚自己是哪一組,但之後補述「4000多個受試樣本經分析後,發現不良反應比率是偏低,有這樣的結果是可預期的」。陳建仁這裡論述產生問題,如何得知「受試樣本經分析不良反應比率是偏低」?接受媒體採訪向外界透露「高端疫苗二期人體試驗進況」這明顯違反《人體試驗管理辦法》第 15 條 『醫療機構於人體試驗期間,不得對外發表成果或為宣傳。』之規定,前副總統陳建仁為公共衛生專家甘冒違法風險,為高端疫苗宣傳背書?是否也有利益糾葛?
後續擴充規定 在 新竹市議員林彥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有沒有搞錯⁉ 設計展動支二備金八千多萬❗
市府先斬後奏卻要議會幫忙背書❓
自從 10 月中台灣設計展結束後,我收到不少民眾的疑問,好奇「近期竹市花這麼多錢辦活動,議會到底有沒有辦法監督呀?」
其實今年大部分活動經費是去年議會就通過的預算,當時時代力量三位議員都主張應該要刪減,很可惜最後還是沒辦法達成。不過就台灣設計展花的這八千多萬,議會甚至連監督的機會都沒有。
怎麼會這樣呢?
因為市府明知道今年要辦設計展,卻沒有將任何的活動經費編進 109 年度的本預算當中,全部動支市府的第二預備金。而且從原先八月跟議會報告的六千萬,後來又另外增加近兩千萬,議員完全被矇在鼓裡。
設置第二預備金的精神應該是防範未然。根據《預算法》第 70 條的相關規定,機關動支二備金,要符合本預算內有的原計畫遇到經費編列不足或是業務量增加,不然就是真的有臨時、緊急性的計畫。
設計展不只沒有出現在原來的年度預算當中,也非臨時、緊急性的計畫,動支二備金真的沒問題嗎?
109 年度的預算是在 108 年 6 月才開始籌編,但市府早在 108 年 4 月就收到經濟部工業局同意共同舉辦的函文,且在 108 年 2 月提送給工業局的活動構想計畫書當中,就規畫要花 2 千多萬來做活動策展,還註明會實報實銷。
這筆錢很明顯是在 109 年度辦活動才會花到的錢,但是卻沒有編進 109 年度的預算,根本是有違預算編列的原則,刻意規避議會的監督!
另外根據《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 32 條,假如市府動支二備金每筆超過 五千萬元應事先函送議會備查。不過市府不但刻意拆成好幾筆來動支,且還跨 108和 109 年度動支,試圖規避「每筆」五千萬的規定,甚至也沒有「事前」送到議會來備查。
在我發現問題,請立法委員邱顯智向行政院主計總處詢問後,因為主計總處的提醒,市府才趕緊在 11 月 11 日發文給市議會來備查,問題是設計展早就在 10 月中就辦完了,後續擴充的得標廠商錢也都花了。
市府先斬後奏,事後再送來議會備查,難道是要議員當橡皮圖章?二備金是議會通過的預算沒錯,但是議會從來就沒有同意市府這樣亂花。
市長很有自信的說一切合乎預算法規,但我想是不是合乎規定,不是市長或是主計處長可以單方面認定的。
我會再跟邱顯智委員一起向行政院主計總長來了解,釐清市府沒有將設計展經費編進年度預算,然後動支二備金事後才送來議會備查,究竟有沒有違反預算的編列原則和相關規範。
懇請大家跟我一同來關注,別讓市議會的監督權被市府閹割了。
#第十屆第四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
#財政紀律 #議會監督 #第二預備金

後續擴充規定 在 Re: [請益] 後續擴充辦理方式及決標原則- 看板PublicServan 的必吃
※ 引述《himena (冰卡布)》之銘言:
: 各位先進您好
: 想請教有關採購案後續擴充之辦理方式及決標原則
: 機關有一勞務採購案,採購金額600萬,以取最有利標精神
: 為決標方式,固定金額決標不訂底價,契約金額300萬,
採購金額 600
預算金額 300
後續擴充
擬保留增購之項目:本採購原有採購項目,若符後續擴充條件(評鑑成績達80分以上)
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另若係以原契
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中華民國 年 月 日。(契約到期後1年)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300
: 保留後續擴充一年,採購文件明定廠商評鑑成績達80分以上
: 得後續擴充一年,第二年契約金額300萬。
: 我的理解是第二年後續擴充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為限制性招標,
: 決標原則應該與原採購案同為「取最有利標精神」,故上揭
: 「評鑑」仍應依最有利標作業手冊成立公作小組及評選委員會,
: 並辦理議價。
: 請問我的理解對嗎?還是評鑑不須遵守最有利標作業手冊辦理,
: 依機關自訂的流程即可?
YES
但你也可以依照上述去組評選會...
但沒啥必要...
: 謝謝
不過如果是我我不會寫經評鑑...
這是自找麻煩(沒相關法律名詞讓你引用...)
不然就是要先簽准XXXX評鑑要點...(也可以附在招標文件中)
一般後續擴充條件我的寫法是
(契約到期日前15日除契約規定辦理事項外
雙方無待辦事項且經雙方合意)
因為對方也可以跟您說不同意後續擴充
且民法契約精神"合意"很重要
而且機關要不同意也不會綁死自己
廠商履約過程有問題
契約到期前簽個甲乙案
去讓首長核示要不要同意擴充...
機關不同意 就等於雙方未合意...
另外後續擴充22條1項7款辦理
94年工程會有函示
得以換文方式辦理...
到時候雙方講好
發個公文 事情就解決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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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來沒討厭過記者,只是不喜歡一部份自稱記者的寄生蟲。我討厭的是那些對可能受到
政治力的事避而不提,而專寫會傷害一般市民的隱私及名譽的記者;更過分一點成為當權
者的利益代辯人的傢伙而已。 ~ 宇宙曆 797.1.26 楊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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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4.133.132
(限制性招標議價未經公開評選)
開口契約一開始就說明可做到條件(金額 數量 日期...等)上限
後續擴充
要增加要另外簽准
後續擴充時
議定書
可以視為議價程序
但基本上有先寫明換文方式辦理
是不需要議定書...
如果沒事先寫明換文方式辦理
或事後沒簽准以換文方式辦理
則有議定書比較完整...
當然各機關對於後續擴充的換文方式 都有自己的行政習慣
因為工程會只說得以換文方式
並沒說如何換 怎麼換...XD
真要討論時
換文 等不等於 議價程序就有很多說法
(影響 是否要監辦)
※ 編輯: AHELF 來自: 1.174.138.158 (10/13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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