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家庭主流化聯盟召集人主張,疫苗採購跟不上疫情發展速度,今已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遞狀,盼以司法介入,訴請衛福部應於6月底前進口足量疫苗並儘速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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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新聞後的編👇🏻
:「(貼新聞連結)這樣可以喔???」
:「可以啊!釋字第469號保護規範理論、生存權阿,
只是等到法院開庭不知道何年何月?
但法院有可能直接認為『#沒有訴之利益』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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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規範理論🔻
法律的規定內容不單只是授予國家機關推行公共事務的權限,還有為了保護人民生命、身體及財產等法益的目的,而且對主管機關應該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的事項規定明確,即為法規範保護的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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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他應該做定暫時狀態假處分,法院七天要裁決,
讓法院直接處分要買,如果要有話題應該走這個。
定暫時狀態,就是要行政機關行為或不行為,
人命應該算如果法院不馬上裁決將來難以回復。 」
:你不從政還真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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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暫時狀態假處分🔻
#行政訴訟法 第298條第2項
於爭執之公法上法律關係,為防止發生重大之損害或避免急迫之危險而有必要時,得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
▸ 簡單來說,就是在為了防止發生重大損害或避免急迫危險而有必要的時候,在法院還沒確定最後的裁判結果前,暫時擴張聲請人法律地位。
▸ 也就是說,如果定暫時狀態假處分OK,聲請人可以先依這個OK的裁定結果實現權利,相對人則是應該依此履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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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是不是很有趣呀?」
:「呃,真的...還好(尷尬不失禮貌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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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啟瑞律師 #劉雅雲律師 #翁毓琦律師 #hugowulaw
#law #法律 #無聊的法律 #法律新聞 #時事
#新冠肺炎 #武漢肺炎 #Covid_19 #疫苗 #行政法 #公法 #家庭主流化聯盟 #衛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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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𝗙𝗢𝗟𝗟𝗢𝗪 𝗨𝗦 ◢
▸𝗙𝗕 ⇨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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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6萬的網紅黃暐瀚,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卡管,何時是盡頭? 說真的,卡管,到底是蔡的意思?還是賴的意思?是時候,該好好說個清楚了。 下午直播的時候,還不知道「公文」已經送台大,現在確定,教育部公文是「出去了」。但管中閔保證100%上任了嗎?我還是覺得未必。 為什麼? 因為同為台大校長候選人的吳瑞北,不滿未重啟遴選就發聘台大校長,向...
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聲請狀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放下 #放鬆 #放心
有朋友說,可以分享一點西班牙的陽光讓大家開心一下嗎?因為幾天和孩子在家窩已經哀鴻遍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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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我們就來聊聊,我們是怎麼度過去年西班牙全境封鎖的日子。但其實我最小的的孩子當時也已經五歲,而雖然我們一直都是在家工作,但因為是自己的事業所以沒有「上司」或「公司規定」這些沒辦法調整的事情,因此就是僅供參考囉!家家真的有本難念的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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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別看我們現在住在有院子的郊區,就說難怪我們可以活過來,當時去年全境封鎖的時候,我們是住在市區中的市區,捷運站兩分鐘,只有小小可以站出去吹風的陽台的公寓。六個月的時間,聽起來很長,但事實上回頭看,真的像是很長的家庭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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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彼此常說,這就像我們住在火星或外太空的狀態啊!這樣想,心情就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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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 是說放下原本一堆的計畫和期望。
#孩子在家_工作力道減半,這是我總是告訴自己的(之前孩子還更小的時候,我是一放下就好幾年啊)。沒辦法啊!我們不可能照著原本的工作時間來安排,也多了好多要煮的飯,要做的家務,這些期望就都先放下,才有可能從頭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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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點不只是跟媽媽說,也是跟爸爸說。
我已經聽到好多爸爸快把媽媽逼瘋的故事,因為爸爸只想著「我要安靜上班」,要太太去按耐小孩一整天,這是不對的!大家輪流好嗎?你專心工作半小時,之後換我;你今天出去採買,我來煮飯。大家輪流才有可能都活下來。哪有只有你能安靜做事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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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鬆
三週都看電視打電動,孩子也還是會健康長大的!而且這通常是讓爸爸可以開心去帶小孩的方法之一。我們家也就在一宣布停課的時候就買了Switch。我買的!我自己不玩啊,但他們三個可以很開心共度半個小時一個小時,這時候我就可以安靜喝杯咖啡,做我自己的事。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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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課上的有一搭沒一搭,全國都一樣!所以也不用糾結怕這三週就會趕不上進度的。只是可能會有一堆奇形怪狀出現,這也是很正常的。大家自己的家規設定好,該何時起床、怎麼上課,開個家庭會議確認一下。孩子上網課的時間,我通常也坐下來在旁邊做些安靜的工作,其實也是很好的機會看到孩子在學校的模樣,和同學老師們的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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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請大家幫忙注意,鄰居之間有沒有聽到孩子或任何人的求救聲,請雞婆一點關懷一下。西班牙在封城期間,家暴的數字非常誇張地飆高,而且原本就受到家暴的孩子或成人,沒有地方可以暫時躲一下。西班牙封城首週就有一起媽媽被爸爸家暴致死的案件!如果這段時間聽到太誇張的聲音,千萬不要輕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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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孩子或配偶生氣的時候,請讓自己到一個不會傷害自己或別人的地方冷靜一下。每個家庭都需要一個「冷靜角」,聽聽音樂洗個澡,不要在衝動之下做出讓自己後悔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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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
其實以這麼大規模的檢測之下,今天的數字算是很好的。很有希望,大家乖乖待個幾週真的就能解除警報。我們一起這樣期望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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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家,當作一個公司來運營。何時要做什麼事,安排一個新的「家庭行事曆」來執行。在台灣社會政府和民間如此充分和透明的資訊下,我相信每個家庭都能有很嚴密的防疫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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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沒有什麼章法地分享一些過去的心得。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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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很多海外家長們都有各種不同的優質經驗分享,如果您們想要轉貼,也歡迎在留言處分享,讓更多家長可以參考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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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就說過,其實我還蠻懷念那段孩子24小時窩在家的時間。我們一起做了好多事情,我也認識了他們更多。減少了外出也讓我們更放心。目前看來只有幾週,也希望只有幾週,大家「享受」一下就過了喔!一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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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5/20 週四晚上九點,#正向教養輕鬆聊 的Cindy 媽咪邀請凱若首次使用Clubhouse 來跟大家聊聊疫情下與孩子在家待的經驗。有時間的朋友歡迎一起開房間喔!連結我放在第一個留言處。
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聲請狀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大學自治是為了學術自由
#不該成為傷害師生權益的藉口
大學自治可以變成公私立大學要外界不要介入,好維持其傷害師生權益狀態的藉口嗎?
范雲辦公室去年下旬接獲的一個陳情案,讓我們看到這個問題的任意性:
國立東華大學有3位學生「未繳清校內違停罰款」所以「無法完成離校程序」,最後「未取得學位證書」。
這個攸關學生學位取得的重大權利案,歷經學生聲請假處分、提起訴願、東華抗告等程序,最後東華大學才在教育部訴願決定前發給學生學位證書的情形下落幕。
個案雖然暫時落幕,但留下幾個值得我們共同思考的議題。
⁉️❶大學可自行規定綁住「辦完離校手續」才能「取得學位證書」?
《學位授予法》第5條規定,修業期滿,修滿應修學分,並符合畢業條件,經考核成績合格者,授予學士學位。
取得學位的重點是「符合畢業條件」,那「辦完離校手續」是畢業條件嗎?
「離校手續」有點像上班族要離職的「離職手續」。依勞動法規,勞工若不辦妥離職交接手續,依法也不會影響離職的效力;但勞工對於雇主因此所受的實際損害,應負違約之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回過頭來,「離校手續」通常也是學校為了確保學生還書、還宿舍、還鑰匙、繳回學生證等事由,所設的「方便行政」的程序;和學生有沒有「符合畢業條件」,是否取得學位資格,完全沒有任何關係。
但是很讓人驚訝的,依據 @NSUTsince2019 昨天發布的調查結果,發現全台灣159間大專校院,竟然至少有:
-79間另訂辦法要求辦理離校手續方能取得畢業證書;
-22間學校以學則明文規範辦理離校手續方能取得畢業證書。
也就是至少有64%的大專院校,都用了「方便行政」的「離校手續」來綁定「學位證書」。
而教育部對此事,尚未表達立場。
⁉️❷ 校方可自訂超嚴苛停車管理規定,傷害師生權益嗎?
大學法第1條規定「大學應受學術自由之保障,並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享有自治權。」
大學自治的範圍在哪裡?大學法和大法官解釋(如450號、563號等)都非常明確指出,憲法第11條之講學自由賦予大學教學、研究與學習之自由,並於「直接關涉教學、研究之學術事項」,享有自治權。
不過,以校園內的停車管理為例,現在也被教育部和學校認為是大學自治的範圍。結果,各大學多自訂停車管理辦法,亂停車的除了可能被罰上千的罰款外,嚴重的還會被鎖上超大鎖;不知情的校外人士也一樣被管。
在台灣違規停車,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為法源,罰多少錢、怎麼罰,都有法律規定;要移置或扣留車輛,一定要由交通警察等人員為之。
但在一堵圍牆內的校園,彷彿成為「法外之地」,學校想怎麼做就怎麼做。各校的罰款數額,甚至扣留車子上鎖之類,隨便各校自己訂!
「停車」跟「教學研究與學術自由」有關嗎?該屬於大學自治的範圍嗎?
#大學自治是為了保障學術自由
#維護老師和學生權益
#不該成為處罰師生的尚方寶劍
以上兩個議題為例,都是大學圍牆內持續發生的現實:學生畢業證書被離校手續綁定、校園內的停車管理沒有基本規範。
教育部與各大學校方長期習慣的回應是「大學自治」。但,大學自治應該框在保障學術自由的範疇,原本為了維護老師和學生權益的精神,怎麼會現在反過來變成自訂嚴苛辦法來「處罰與傷害」師生的藉口?!
這只是目前從實際個案衍生來的議題,也歡迎大家給我意見。
我後續將持續跟教育部討論,校園內涉及類似「行政處分」侵害人民財產權的「校規」,或是為了行政方便而侵害學生畢業權利的「程序」,都應該檢討改善。
解方可能是教育部研擬基礎規範或行政規則,交由各校在不侵害老師和學生權益的前提下因地制宜。
更好的大學,我們一起努力!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聲請狀 在 黃暐瀚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卡管,何時是盡頭?
說真的,卡管,到底是蔡的意思?還是賴的意思?是時候,該好好說個清楚了。
下午直播的時候,還不知道「公文」已經送台大,現在確定,教育部公文是「出去了」。但管中閔保證100%上任了嗎?我還是覺得未必。
為什麼?
因為同為台大校長候選人的吳瑞北,不滿未重啟遴選就發聘台大校長,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會不會有「變數」?後續再觀察看看。
比管中閔更讓我「在意」的,其實是「蔡賴關係」。
一位不讓部屬好好「當院長」的總統,一位部屬做重大決策,卻不徵詢長官意見的「院長」,這合作關係還能維持多久?我真的很懷疑。
暐瀚 2018-12-25 de 台北
延伸閱讀:
公文已送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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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校長候選人 申請假處分
https://udn.com/news/story/12704/3557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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