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教三娘】
其一:5月6日,特首林鄭月娥回應一則關於不少香港人開始離港移民到其他地方,她是否會担心人才流失的問題時,笑言「所有離開的都是逃犯,我們不在乎」云云。
子曰:基本法第三十一條規定,香港居民「有移居其他國家和地區的自由」。林鄭憑什麼稱「所有離開的都是逃犯」?依照這樣荒謬的邏輯,豈不是説「所有留下的都是囚犯」?豈不是説香港本身是個「大監獄」?如果真的「所有離開的都是逃犯」,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應透過國際刑警對逃犯發紅色通輯將其追輯歸案,豈能「不在乎」?
其二:前人大常委、前立法會主席范徐麗泰不久前聲稱,「一國兩制指的是經濟,不是政治」云云。
子曰:基本法第五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馬克思哲學常識是存在決定意識,經濟是基礎,政治是經濟的集中表現,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范太的説法既違反基本法,也違反政治經濟學ABC!
其三:有位姓屈的婦人日前撰文居然稱在押候審的民主黨前主席、前立法會議員胡志偉為所謂「國安重犯」云云。
子曰:基本法第八條規定,香港原有法律當中「普通法」屬於「予以保留」之列。普通法主張「無罪推定」,胡志偉参加泛民立法會初選涉及港區國安法一案尚未審理、未定罪、未判决,此時此刻所謂「國安重犯」的定性,根本於法無據,完全違反「無罪推定」的普通法原則!及至該文出籠翌日,高院以人道理由凖許胡志偉短暫保釋奔喪,又是否突破了屈文所謂「仁慈的底線」?
子曰:改革開放總設計師鄧小平有言:中國要警惕右,主要防止「左」!旨哉此言!一國两制存亡何嘗不是如此!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52的網紅鄭麗君,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鄭麗君質詢教育部:案件追蹤(花蓮讀經會考、特教性親國賠案)、四都高中職改隸問題、高中職導師費差別待遇 一、教育部進度緩慢、承諾做不到 1.「花蓮讀經會考案」,本席在3月27日召開記者會、同樣在3月28日質詢貴部。貴部倒是很快地在4月6日發函花蓮縣政府,並要求花蓮縣政府在文到一個月內函覆。本席想...
基本法第八條 在 Ingay Tali 穎艾達利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問政識讀】之
《不要隨便相信那些「研議」與「爭取」》
「我幫大家爭取到XXXXXX」、「本府將進行XXXX研議」
聽到這樣的話,不管誰說的,就算是Ingay的發言貼文都一樣。請先按下心中的「保留」鍵。因為這種話,跟「臺南發大財」、「龍崎挖鑽石」、「玉井挖石油」沒什麼兩樣。重點在這些話術後面,到底是怎麼樣一個事實?
後續在設備環境測試完成後,Ingay跟團隊,也許還會加上邀請專業、實務工作者,或者邀請議會同事,一起來跟大家報告這份工作的見聞。我們盡可能從事件的背景脈絡出發,到尋找促成可能的各種「如何」,以及實際的事件發展,不敢說開箱,就是像很多各行各業朋友做的「工作經驗分享」。還是那句話,對Ingay來說,議員是個工作而不是身份,市議員本身也就是個市民,我們必須也應該回到市民的角度出發,好好的跟市民們共同結成的「市界/視界/事界」對話。
在此前,容我先以這個今日收到的市府公文起個頭。
關於「原住民專責機關」這個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八條規定的直轄市應設單位問題,相信關心原住民議題的朋友們都非常熟悉,尤其過去Ingay也多次向大家報告,這個專責機關所代表的組織編制與預算規模,正是影響各縣市原住民權利義務重大分野的一個體制現實。以臺南為例,任何關心包含但不限於原住民族教育體育、族語發展、文化推展、權益保障、社會扶助、場館空間場域.....等等的朋友,甚至包含在目前單位工作的朋友,也都該早就明白,這個遲遲未依法(也依中央原民會函釋)該設置的專責機關,對臺南市族人與所謂「族群主流化」來說有多麼關鍵重要。
所以如過去向大家報告過的,本會期第一次臨時會期間,Ingay就針對這個議題來提案(詳參 https://tinyurl.com/ingay2019012101 ),也透過向 黃偉哲市長請命後得到非常友善的回應,後續包含跟人事處、法制處兩單位處長多次請益,就是希望雖然困難重重,相信透過大家不分府會的協力,能夠讓這個延宕八年的議題,終有撥雲見日的一天。所以在第一次會期總質詢中,也花上大量心力,希望在這些友善的溝通與努力基礎上,提出兩個大方向:盤點過去八年做過的努力脈絡、不要再走無謂浪費的路;確切盤整好接下來努力的方向,府會/地方到中央 共同集力。
在5月1日總質詢後,一直到今天(7/24)收到市府回文(《20190722府族綜字第1080850938號函》),才知道那段在總質詢中費力闡釋的方向,被市府所謂「控管」程序裡,濃縮成『臺南市原住民專責機關之設立已研議8年,仍未有具體成果,難以推動原民事務,請市府提供相關會議記錄,徹底檢討改善』。也罷,至少「盤點過去八年研議記錄」與「盤整日後努力方向」的兩大問題算被點出來。
但,讓人震驚的,是那些友善、那些口口聲聲的盡力努力、那些斬釘截鐵的全力推動,竟然只收到『本府將針對維持並強化民族事務委員會現行組織架構,或分別設立原住民及客家事務專責單位等面向,具體周詳評估,研議結果後容後再行函復。』
60個字,三個逗點,一個句點。
60個字,三個逗點,一個句點。
60個字,三個逗點,一個句點。
連任兩屆首長、四任主管、說了八年的「研議」,隻字未提。
我該相信你們真的愛原住民、不願意敷衍原住民?還是你們怕真相太赤裸裸、實話比逃避難受?
看著捏在手裡的回函,刷著臉書上、中央到地方到處愛原住民的「原住民日」活動。
我們該做點不一樣的事了。
就從《不要隨便相信那些「研議」》開始。
#編織 #從原住民專責機關開始
#不要讓府會互信成為緬懷的對象
#還以為理性是能量原來只是被當軟土
#不能只是笑笑而已
基本法第八條 在 Ingay Tali 穎艾達利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問政識讀】之
《不要隨便相信那些「研議」與「爭取」》
「我幫大家爭取到XXXXXX」、「本府將進行XXXX研議」
聽到這樣的話,不管誰說的,就算是Ingay的發言貼文都一樣。請先按下心中的「保留」鍵。因為這種話,跟「臺南發大財」、「龍崎挖鑽石」、「玉井挖石油」沒什麼兩樣。重點在這些話術後面,到底是怎麼樣一個事實?
後續在設備環境測試完成後,Ingay跟團隊,也許還會加上邀請專業、實務工作者,或者邀請議會同事,一起來跟大家報告這份工作的見聞。我們盡可能從事件的背景脈絡出發,到尋找促成可能的各種「如何」,以及實際的事件發展,不敢說開箱,就是像很多各行各業朋友做的「工作經驗分享」。還是那句話,對Ingay來說,議員是個工作而不是身份,市議員本身也就是個市民,我們必須也應該回到市民的角度出發,好好的跟市民們共同結成的「市界/視界/事界」對話。
在此前,容我先以這個今日收到的市府公文起個頭。
關於「原住民專責機關」這個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八條規定的直轄市應設單位問題,相信關心原住民議題的朋友們都非常熟悉,尤其過去Ingay也多次向大家報告,這個專責機關所代表的組織編制與預算規模,正是影響各縣市原住民權利義務重大分野的一個體制現實。以臺南為例,任何關心包含但不限於原住民族教育體育、族語發展、文化推展、權益保障、社會扶助、場館空間場域.....等等的朋友,甚至包含在目前單位工作的朋友,也都該早就明白,這個遲遲未依法(也依中央原民會函釋)該設置的專責機關,對臺南市族人與所謂「族群主流化」來說有多麼關鍵重要。
所以如過去向大家報告過的,本會期第一次臨時會期間,Ingay就針對這個議題來提案(詳參 https://tinyurl.com/ingay2019012101 ),也透過向 黃偉哲市長請命後得到非常友善的回應,後續包含跟人事處、法制處兩單位處長多次請益,就是希望雖然困難重重,相信透過大家不分府會的協力,能夠讓這個延宕八年的議題,終有撥雲見日的一天。所以在第一次會期總質詢中,也花上大量心力,希望在這些友善的溝通與努力基礎上,提出兩個大方向:盤點過去八年做過的努力脈絡、不要再走無謂浪費的路;確切盤整好接下來努力的方向,府會/地方到中央 共同集力。
在5月1日總質詢後,一直到今天(7/24)收到市府回文(《20190722府族綜字第1080850938號函》),才知道那段在總質詢中費力闡釋的方向,被市府所謂「控管」程序裡,濃縮成『臺南市原住民專責機關之設立已研議8年,仍未有具體成果,難以推動原民事務,請市府提供相關會議記錄,徹底檢討改善』。也罷,至少「盤點過去八年研議記錄」與「盤整日後努力方向」的兩大問題算被點出來。
但,讓人震驚的,是那些友善、那些口口聲聲的盡力努力、那些斬釘截鐵的全力推動,竟然只收到『本府將針對維持並強化民族事務委員會現行組織架構,或分別設立原住民及客家事務專責單位等面向,具體周詳評估,研議結果後容後再行函復。』
60個字,三個逗點,一個句點。
60個字,三個逗點,一個句點。
60個字,三個逗點,一個句點。
連任兩屆首長、四任主管、說了八年的「研議」,隻字未提。
我該相信你們真的愛原住民、不願意敷衍原住民?還是你們怕真相太赤裸裸、實話比逃避難受?
看著捏在手裡的回函,刷著臉書上、中央到地方到處愛原住民的「原住民日」活動。
我們該做點不一樣的事了。
就從《不要隨便相信那些「研議」》開始。
#編織 #從原住民專責機關開始
#不要讓府會互信成為緬懷的對象
#還以為理性是能量原來只是被當軟土
#不能只是笑笑而已
基本法第八條 在 鄭麗君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鄭麗君質詢教育部:案件追蹤(花蓮讀經會考、特教性親國賠案)、四都高中職改隸問題、高中職導師費差別待遇
一、教育部進度緩慢、承諾做不到
1.「花蓮讀經會考案」,本席在3月27日召開記者會、同樣在3月28日質詢貴部。貴部倒是很快地在4月6日發函花蓮縣政府,並要求花蓮縣政府在文到一個月內函覆。本席想請教部長,花蓮縣政府函覆了嗎?
2.「南部某校性侵案」,03月28日當天,當時蔣部長承諾將親自處理、並且在三天之內處理此事。 本席從3月23日起即要求教育部召開協調會,如今都已經5月10日了,不知協調是否已經成功?
身為教育部長、卻指揮不動一個校長。整個性侵國賠案子距離本席首次質詢部長至今已經超過一個月 (3月28日-5月10日),部長你如此的作為讓本席不禁懷疑你的領導能力。
二、四都高中職改隸問題
四都高中原本說好要共同改隸(2009年全國高教會議有做成決議)。如今台中、台南、高雄都可能延至105年才改隸、只有新北市政府打算在102年元旦讓轄區內原本國立的高中職改隸市立。
新北市國立高中職非常擔心,不願意提前改隸。(因為經費減少、人員編制減少、法規尚未完備)由推動十二年國教「均優質化」觀點切入:教育部這麼做是開倒車。
四都國立高中何時改隸?為何新北市打算先行改隸?新北市難道在各方面都沒有困難嗎?據本席所知:不含人事費用,各國立高中職年度經費將因此減少百萬至2千2百萬元、林口啟智學校差距可能更高達五千萬。教師及教職員的員額也會縮減(啟智學校以外的12所學校每校將減少四人、12校共減少48人)、相關配套法規也不完備、未有職業教育行政人員及編制...等問題。教育改革應該是越改越好,怎麼會越改越糟?當學校的經費、人力通通都變得比過去還要糟糕,教學品質會變好嗎?尤其部長正要推動十二年國教,強調「均質、均優」。現在改隸的舉措簡直就是背道而馳。
三、高中職導師費差別待遇
國中小導師費自101年元旦起從2000元調升為3000元,但是高中職老師沒有。(依然保持2000元) 此為不公平、差別待遇,要求教育部增加。(全國高中職老師人數12970人x1000元x12個月=155640000元,教育部只需要增加大約一億五千萬經費及可以做到)
今年開始,全國國中小教師開始課稅,導師費自101年1月1日起調升為3000元(目前2000元)。據本席所知,高中職教師原本就有課稅,但是導師費卻未隨著國、中小教師這一波一起調漲,是否有此事?為何只有高中職老師不調漲?
一個完全中學裡,同時有國中部與高中部,國中部老師每個月導師費可以領3000元、高中部教師卻仍是2000元,部長您不覺得這很明顯就是一種極不公平的差別待遇嗎?
本席認為,高中職導師和國中小導師一樣,都是非常辛苦的工作。既然雙方的薪資結構都一樣,沒有道理國中小導師的導師費調漲、高中職導師的導師費卻一定要比它們少一千元。
教育基本法裡說得很清楚:教育基本法第八條:「教育人員之工作、待遇及進修等權利義務,應以法律定之」。從民國88年6月23日公布至今,還是沒有一個完全涵蓋「教育人員」全體、在待遇、進修等權利義務」的法規;即使是散佈在各個法規也一樣:就是不完全。(尤其是敘薪部分目前還是掌握在人事行政總處手中、目前仍以要點為之、而非法律)為了避免行政怠惰、不依法行政,教育部長必須儘速設法改變現狀不足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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