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付地租,被要求拆屋還地該怎麼辦?
爺爺留下來的透天厝,土地是向國家承租的,爺爺過世後,其他叔叔伯伯都過世了,只剩下我爸爸,因為堂哥精神有問題,透天厝就給堂哥住,沒想到最近收到國有財產署寄發的清空地上物與罰款文件,爸爸才說兩年前曾收到一張繳納單,放著沒繳交,請問付了罰款還可以繼續承租嗎?是否會牽涉到刑法問題呢
沒有刑事的問題!只是民事問題!
因為爺爺原本是承租人,是有權使用的人,並非惡意占用的情形,後續如果有依約付租,通常租約會繼續,然而,因為中間間斷付租,國有財產署已經終止租約,就變成雙方沒有租約,透天厝目前在法律上變成無權占用國家的土地。
至於是否能繼續承租(使用)?建議直接跟國有財產署協商,表達願意支付之前未付租金的數額,而本案是否能夠順利,也攸關這間透天厝全體共有人,是否能同心來處理這件事,因為這間透天厝在爺爺過世後,除了還有一位兒子繼承,其他的”孫子”也是接續著繼承持分,不是單一兒子就可以處理租約的,國有財產署在處理此類租約事宜,都會先要求全體所有權人同意的情形下,處理土地租用的事情。至於是否適用土地法34條之1是另一個問題。
如果家人為團結處理或國有財產署無法繼續出租,則堂哥未來能夠住哪裡?將是另一個難題。
繼承,就要將所有權利與義務繼承,忽略任何一個環節,都有可能衍生更多的課題,每一份法律文件都仔細確認,財富傳承才能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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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1225三立 明年元旦起新規上路 購買車位取消土地持分僅有使用權 三立原影→https://youtu.be/p6K37CQATf4 代銷人員賣房推銷車位,但常見的另購車位,面積、價格怎麼計算爭議不少。 記者/謝抒珉、郭翊軒 採訪報導……↓ 行政院消保處修正定型化契約規範,取消停車位的土地...
「土地共有持分」的推薦目錄:
土地共有持分 在 蘇家宏律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同住照顧母親的女兒,母親走了,女兒也是共有人之一,為什麼阻止不了其他人賣掉房屋?
網友提到,有3姊妹都未嫁,大姊跟母親一起住,二姊跟三姊在10多年前就搬出去,最近媽媽過世,二姊跟三姊想要把房子2/3給賣了,大姊堅決不搬出去,請問如果出賣後,大姊會面對到什麼狀況?
少數服從多數,是法律上的原則
這位母親過世後,所留下來的房屋所有權就是由三個姊妹共同繼承,講白一點,每個姊妹都擁有1/3的產權,實際上是由大姊在住(使用),二姊跟三姊雖然在法律上有1/3的所有權﹐但是完全享受不到好處,反而還要繳房屋稅等等,因此,二姊跟三姊想要賣掉也是人之常情。
二姊跟三姊有兩種賣法:
1. 賣持分:把各自的1/3持份賣給大姊或第三人。
2. 賣整個房子:用”土地法34條之一”的規定,先找到願意買整棟房子的買家,跟他簽約,然後把買賣的金額與條件跟大姊說,看大姊願不願意用同一個條件買,如果不願意,二姊跟三姊就可以跟買家完成買賣手續,把整個房子過戶。最後,再把買賣價金扣除相關費用,把大姊的1/3權利的錢給大姐。
大姐不搬,買家是可以在過戶後,提起訴訟要大姊搬走,勝訴後再聲請強制執行,強制大姊搬走。
律師感慨:
很多故事,如果女兒是照顧媽咪最孝順的那一位,也付出自己所有的青春,相信媽咪會想要多留一些財產給女兒,女兒單身的話,很多媽咪也會想要把”祖厝”留給女兒,讓女兒可以用到終老。
這種媽咪對女兒的愛,要用寫的,說的還不夠。
一份遺囑,傳達一份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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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共有持分 在 蘇家宏律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共有人怠為通知他共有人行使 #優先承買權 ,應如何救濟?】
📌 小華與哥哥及姊姊分別居住在高雄與台北,三人在台北市共有一塊 #土地 ,持分各是三分之一,某天哥哥及姊姊在未通知小華的情況下,擅自將土地出售給第三人,後續辦妥 #所有權移轉登記 。
雖然哥哥跟姊姊事後有把 #買賣價金 按持分比例分給小華,但小華認為出售給買家的金額過低,且哥哥跟姊姊未通知小華行使優先承買權,小華是否有救濟的管道?
📄 請點此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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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共有持分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225三立 明年元旦起新規上路 購買車位取消土地持分僅有使用權
三立原影→https://youtu.be/p6K37CQATf4
代銷人員賣房推銷車位,但常見的另購車位,面積、價格怎麼計算爭議不少。
記者/謝抒珉、郭翊軒 採訪報導……↓
行政院消保處修正定型化契約規範,取消停車位的土地持分,因為回歸民法,停車位屬共有部分,能買的只是使用權。
行政院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所有的住戶都有使用權在,由購買停車位使用權的人來專用,但是專用本身不是所有權的專用,是使用權上的專用。」
停車位坪數一般包含停車格和車道,但目前預售屋市場常見亂象,把機電房、儲藏室都灌進停車位坪數,有些甚至標出15坪藉此墊高價格,修正後讓車位回歸使用權,杜絕虛灌坪數,對購屋族來說,少了車位土地持分也不影響貸款。
房仲業者/陳泰源 表示:「有時候建商它自己本身就是地主或住戶之一,它可能多分配到幾個車位,卻分配的大量的土地持分,遇到要都更的時候才會發現,民眾就會變相地被稀釋了土地持分。」
不能再透過多買停車位來增加土地持分,避免日後都更談判爭議,另外消費者也不用再繳車位的地價稅,規範修正後2021年元旦上路,再出現不合規定的契約,最高能開罰50萬元。
陳泰源youtube→https://youtu.be/hbPv15OcAOo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0/12/201225.html
土地共有持分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150322TVBS 頂加違建剩4件 北市3月23日強制拆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MBghfS9aFFo
謝謝記者 侯慶莉 的採訪,關於頂加,目前市場上完全極凍,沒人詢問;至於有沒有下跌,因為沒有成交量,無法判斷是否下跌;不過,因為四樓公寓的頂加,土地持分較高,所以四樓頂加多少還有一點投資價值,投資客願意為了都更效益,拿柯P打頂加題材進場殺價;但如果是五樓公寓的頂加,就真的乏人問津了。
以下是新聞報導……↓
台北市長柯文哲去年底下令,要拆除北市「隔出三房」的頂樓違建,當時統計全北市共有226戶,過了三個月「自行處理」時段,現在剩下4戶,北市府明天開始強制拆除。市府透露接獲檢舉違建的電話數暴增3到4倍,不排除規劃下一波違建拆除名單,買家擔心哪一天被強拆,過去搶手的「頂加」現在買氣直直落。
違建戶vs.記者:「很怕下雨,你看現在要是下雨一定漏水。」
大片帆布克難擋雨,原本遮風避雨的屋頂,現在成了散落一地的碎裂磚瓦,牆壁敲落一大半加上變形鋁門框架,斷垣殘壁過去是民宅的一部分。
違建戶vs.記者:「陳情,陳情沒有用,向副市長陳情也沒有效,我說孩子沒地方住,你知道他怎麼跟我講?去找社會局啊!我又不是難民。」
濃濃無奈卻有深深不平,信義區虎林街二樓加蓋,屋主過去隔成三間房讓子女住,但被市府認定違法,小老百姓沒別的路,只能速速拆除!同樣在信義區永吉路的老公寓,樓梯間掛著柯文哲「萬象更新」的春聯,原本4樓加蓋的鐵皮屋,被市府鎖定列為強拆第一案!
3月23日起市府強制拆除,信義、中山、南港、大安區的違建,列管專案從226案剩下4案,但檢舉拆違建的電話更是暴增三倍。
房仲陳泰源:「以前『頂加』真的是加分,因為會覺得說一坪抵兩坪用,現在買氣真的是急凍。」
台北市「頂加」違建緩拆戶,數字超過7萬,除了自住,過去投資客看上隔間出租商機潛力超愛買,以信義區30年以上老公寓為例,過去4樓每坪大約80萬,頂加一起賣房價多1/3,每坪可以落在百萬,但自從柯文哲表態要對違建開刀後,買家就怕砸錢買下的住沒多久被強拆,不確定因素下沒人想冒險。
新聞網址→http://news.tvbs.com.tw/entry/572173
部落格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87946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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