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25的主軸>>巴黎協定下的碳市場】
#國與國之間的兩種碳交易系統 #魔鬼藏在細節裡
今年氣候大會各方利益團體以及利害關係人都要有聽過所謂巴黎協定第六條,第六條基本上就是要將探權的概念帶到減碳上,德國之聲的報導有詳細解釋為何他重要以及為何談判要小心。我們的談判專家總統大人~~ 記得看到這個阿。
▍《巴黎氣候協定》第6條裡的魔鬼
柬埔寨北部的一座村莊裡,村民會使用「稻殼」代替高汙染的柴油,作為社區發電的燃料。這項計畫的出資者來自世界的另一端,可能是個人或是公司,用購買「碳權(carbon credits)」的方式來抵銷自家的碳排放,這就是全球市場交易CO2的其中一種方式。
目前在馬德里舉行的COP25正在研究這類商業模式,目的是實踐《巴黎協定》第6條:替全球碳交易系統建立一套規範架構。由190個國家簽訂的氣候協議,其目標是將升溫控制在2℃以內,可是以當前由各國自行決定的「自主減排貢獻(NDC)」的規模看來,專家預估全球可能會升溫3度以上,於是,鼓吹碳市場的人認為,碳市場可以扭轉劣勢,但懷疑者則擔憂它可能會分散國家減碳的力量。
▍減碳扣打
COP25中將討論兩種碳交易系統,第一種方式,是允許減碳成效超過NDC目標的國家,以碳權的形式,出售額外減少的CO2給無法達標的國家。例如某國設定減排100噸CO2,實際減了110噸,便可將多餘的10噸賣給那些NDC達標失敗國。IETA(非營利國際排放貿易協會)的國際事務主任認為,碳交易是達成《巴黎協定》目標的關鍵工具,若按理論運作,碳市場上的每個人都可互相交易,且愈來愈多國家開始考慮使用碳市場來實現國內的NDC目標。
但批判的聲音擔心,碳市場可能會使一國刻意降低減排目標,以便出售多餘的碳權。New Climate Institute的創辦人Carsten Warnecke即認為,一國的NDC規模必須夠大,能吻合《巴黎協定》限溫2℃的目標,才有資格進入碳交易市場,可是如此一來世上只有極少數國家能夠進場。因此「碳市場觀察家(Carbon Market Watch)」的碳價政策專家Gilles Dufrasne建議,與其將國內減排成果累積的碳權賣給他國,不如把這筆資產投入實現《巴黎協定》的另一目標:籌備每年1000億美元的基金,資助開發中國家進行氣候危機下的「減緩(mitigation)」與「適應(adaptation)」工程,這些國家往往受氣候變遷的影響最大。
重點是:一國的碳權不該屬於一個人、一家公司或一個國家,碳市場存在的目的不是為了賺錢,而是為實現更大規模的減碳。
▍碳補償
COP25討論的第二種碳交易系統則是「抵消排放(Offsetting emissions)」,也就是替「永續發展機制(Sustainable Development Mechanism)」—前身是《京都議定書》裡的「清潔發展機制(CDM)」設計一套規範,這種機制使富裕國家能透過資助開發中國家的減碳計劃,來抵銷國內的CO2排放。
但「碳市場觀察家」認為,舊有CDM制度下的資助項目中,有85%會繼續進行,原先被認為可刺激各國制定更大減碳目標的系統,實際上只是降低達到現有目標的成本,甚至使目標弱化,因為各國沒有真正減少排放,只是花錢買一些沒有太大意義的信用。批評的聲音也提到,CDM系統下的信用太便宜,使碳補償的成本太低,不該被放在COP25新的碳交易計劃中。
▍規範必須嚴格
環境主義者認為,設定嚴格的條件很重要,且須防止重複計算,也就是買賣國雙方都把同一筆碳權,納入自己國家的減排。一位IETA的專家說,如果COP25的討論能夠確保制定嚴格的規範機制,《巴黎協定》第6條可提供高門檻碳交易所需的誘因,自然會激勵出各國的遠大目標。但該專家也說,把碳市場放入《巴黎協定》中,也有可能破壞協定本身。
「我們擔心若本屆COP決定了第6條的內容,會與其他條文如逐步淘汰化石燃料的內容背道而馳,大家會尋求一種後門拋開制定減碳大計的決心,事實上這將會削弱、而不會激勵出世界對減碳的遠大志向。」該專家說。
目前主要有兩種碳交易制度,第一種的漏洞是只要把自主減碳的設定標準降低,就可以進場賣碳;第二種碳補償的問題是,過去京都議定書架構裡制定的碳補償太便宜,如果一國大量排碳的代價,是花一筆小錢資助他國進行減碳,反而將使國家不會全力投入減碳。
▍資料來源:COP25: Controversial carbon markets take center stage https://reurl.cc/6ge8oO
京都議定書條文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台中火力發電廠,到底要聽誰的燃燒?】
▌故事是這樣的
台中的朋朋!讓我看到你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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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沒有什麼曝光度的台中市長 #盧秀燕 發話了!這次他跟中央槓上了!讓我們簡單說一下這個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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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不久前跟盧市長說:「欸!我覺得你們那邊的火力發電廠好像可以再多燃燒一點煤欸!再給你10趴扣打!」
「唉呦,你當台中市長是塑膠嗎?只要我還是市長的一天,我就會誓死捍衛台中人呼吸谷關空氣的權利!」沒錯,盧秀燕硬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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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理由是,我們台中市有一個 #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這個條例已經說上限是1104萬公噸,這個是我們的議會規定的東西,我們市政府會遵從議會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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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讓小編想到讓中央跟地方釘孤支的話,會有什麼結果!
▌中央跟地方釘孤支,誰贏誰輸><
從最近的大法官解釋來看,目前是一勝一敗。之前是發生什麼事,一休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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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來看看這個 #釋字第738號解釋 ,這個解釋是一個關於 #電子遊樂場 到底應該距離學校多遠的故事。那個時候中央的法規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規定是方圓50公尺以內不可以設立 ,但是台北市、新北市、桃園縣卻分別規定了1000公尺、990公尺、800公尺。哇X,差這麼多可以嗎?
憲法其實是有規定中央地方的權限的,在第108~110條,但如果一個事項中央地方 的權限無法明確劃分的時候,事務有全國統一一致性的時候歸中央,有一縣性質就歸縣管。大 法官說這樣可以達到 #住民自治、#因地制宜,真的好棒棒!因此,這種電子遊戲場,地方規定的比較嚴格完全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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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看完地方的一勝後,我們接著來看 #釋字第769號解釋,這個故事是關於一個 #議員亮票 的故事。簡單說,地方制度法規定說我們的選舉要記名,但是雲林縣議會卻是規定我們要無記名,有一個議員在議長選舉的時候就亮票!這次在 #憲法增修條文第9條中,已經明訂將「縣設縣議會,縣議會議員由縣民選舉之。 」交由中央立法規範,因此要尊重立法院的決定。ok !這次中央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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欸啊火力發電廠咧!到底應該被劃分成是地方事項還是中央事項,小編覺得這很困難,也就是這跟地方住民的健康權有一定的相關程度,但是關於電力又跟整個國家有關係,其實它本質上就 是兩者都是,但是我們目前的法規卻幾乎沒有見到 #競合模式 的立法,也就是中央跟地方都 有權限的時候應該怎麼合作,或許是我們地方自治法制之後發展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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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當然燃煤也還跟全球氣候變遷有關,這件事的重要性不只跟中央政府有關,減少碳排放已經是世界各國的共識(當然那個剛退出巴黎協定的國家不好說?),希望大家一起為永續環境盡一份心力!
▌挖哦,石油挖到了沒不知道,但挖到豪~多文章R
📍釋字週記|釋字769號解釋:議長選舉,能亮票嗎?
https://buff.ly/35Ashn1 9%87%8b/
📍劉立耕|議長選舉中,為什麼議員投票時可以亮票?
https://buff.ly/34qnR1I% 93%a1%e5%8f%af%e4%bb%a5%e4%ba%ae%e7%a5%a8/
加一點跟環境有關的,做個合格的永續小尖兵!
📍李濬勳|二氧化碳排入大海的「減碳」迷思:海洋酸化有法可管嗎?
https://buff.ly/33mAlYk
📍越來越熱、想減卻減不了-談UNFCCC、京都議定書到巴黎協議的進展
https://buff.ly/33oIgTu
📍廖偉翔|從巴黎公約看國際法如何對抗氣候變遷
https://buff.ly/33ouEbd
最後附上新聞連結給大家看看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4188120
京都議定書條文 在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維也納氣候峰會達共識 降暖化擬禁用HFC/環保冷媒HFC 台業者已棄用 (07/23/2016 聯合晚報)
(聯合晚報 編譯陳世欽/綜合報導)全球195多個國家的代表去年12月在巴黎達成全球氣候變遷協定,同意以具體措施減少二氧化碳排放,來自相同國家的代表上周在維也納集會,準備針對禁用氫氟碳化物(HFC)達成新協議;環保人士說,維也納會議引發的關注遠不如巴黎會議,但其實這是今年降低全球暖化的最重要行動。
二氧化碳是造成全球暖化的主因,使用煤與石油會大量釋出;HFC則用於空調與冷凍設備,雖然僅與全球溫室氣體的一小部分有關,它在空氣中鎖住熱氣的程度卻是二氧化碳的1000倍以上。
盼10月達最終協定
各國1989年在蒙特婁簽署一項協定,同意禁用足以破壞臭氧層的氟氯碳化物(CFC),CFC是冷媒的主要製劑,禁用CFC後,工業界大量用HFC取代。但科學家發現HFC會更加劇暖化,因此持續談判禁用HFC已達7年,如果各國代表在維也納會議中達成協議,可望今年10月在盧安達首都吉佳利舉行高峰會時,達成最終協定,也算是蒙特婁協定的修訂版。
HFC不會直接破壞臭氧層,卻會鎖住空氣中更多的熱氣,導致氣候變遷更惡化。美國部分企業,例如陶氏化學(Dow)、杜邦(Du Pont)及漢威聯合(Honeywell)等,已開始申請對氣候友善的HFC替代品專利。
科學家認為,如果全球均溫增加攝氏0.16度,可能引發海平面上升、嚴重乾旱、極端暴風雨、糧食及飲用水短缺等後果。美國科學家說,2016年可能成為有紀錄以來,最熱的一年,2015與2014年分居第二、第三名。
較巴黎氣候協定有效
新協定在幾乎每一個簽署的國家都具有法定約束力,比不具法律效力的巴黎氣候協定更管用。事實上,巴黎氣候協定的部分條文雖具有法律效力,卻允許各國自願採取二氧化碳減排措施。
多數國家贊成逐步禁用HFC,印度為首的部分開發中經濟體則希望延長禁用的緩衝時間,理由是新的替代冷媒成本會對部分開發中國家產生不成比例的衝擊。新德里「能源、環境、水協會」執行長葛希表示:「縮短禁用時程足以導致印度承擔經濟成本。替代冷凍設備的成本是現有的8到10倍。」
美國國務卿柯瑞22日在維也納表示,各國敲定的最終協議中,將包括富裕國家協助較貧窮國家支應改用替代品的成本,但未透露確切金額。
HFC 環保冷媒
HFC就是氫氟化碳或稱氫氟碳化物,即環保冷媒,廣泛用在冰箱、空調的制冷劑。
1987年蒙特婁議定書中,提出要逐步淘汰氯氟烴和其他耗臭氧物質的使用,以HFC來取代;但在1997年京都議定書中,因研究指出HFC對氣候的影響比預期還要大,將之列為溫室氣體。(整理/記者何定照)
維也納氣候峰會/環保冷媒HFC 台業者已棄用
(聯合晚報 記者何定照/台北報導)維也納氣候峰會將討論禁用氫氟化碳(或稱氫氟碳化物,HFC),台大大氣科學系教授徐光蓉表示,HFC就是過去稱的環保冷媒,多使用於冷氣、冰箱等電器設備,由於國際間早發現HFC會吸熱增溫,台灣電器大多已不用這種冷媒,不過舊冷氣還有。
她指出,由於日本等國已不用HFC做冷媒,台灣電器大多跟著日本等國走,因此新電器已不用冷媒。未來全球若要禁用,她非常支持,就看全球和台灣政府對於還有這些冷媒的舊電器能拿出什麼處理方案,好讓增溫效應變少,改善暖化。
徐光蓉表示,HFC是過去國際不用氟氯碳化物的替代品,由於氟氯碳化物含有氯,會破壞臭氧層、增加紫外線到地表機率,造成白內障、皮膚癌等,且在大氣會存在100多年,因此提倡改用將所有氯都變成氫的HFC,認為氫在大氣中容易消耗掉,不會影響臭氧,且只會存在20年,對地球友善很多。
徐光蓉指出,然而後來研究發現,HFC雖不影響臭氧,但增溫效應強,因此後來又用其他物質替代HFC,台灣新電器也都不用HFC,「雖然政府還沒禁用HFC,但民間業者已經沒使用」。她表示,諸如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等,過去都以談一氧化碳為主,但一方面減碳進展很差,二方面沒注意到其他問題,若能真正禁用HFC,是件好事。
文章內容資料原始來源:
http://udn.com/news/story/6809/1849115-維也納氣候峰會達共識-降暖化擬禁用HFC
http://udn.com/news/story/6809/1849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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