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法第128條規定 在 行政法林清老師- 行政程序法第128 條增修第3項規定 - Facebook 的評價 原行政程序法第128條,是在規定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如果有發生新事實或發現新證據,或是其他具有相當於行政訴訟法所定再審事由且足以影響行政處分者等情形,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