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任何加班費 在 強迫...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企業工會-北市聯醫工會| Facebook 的評價 在美國,沒給足夠薪水(加班費)是一種犯罪、給薪低於基本工資是一種犯罪、強迫加班 ... 約新台幣182元),每週工作6天,而且每天得工作12小時,沒有拿到任何加班費。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