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 是很專業的媒體,雖然這次犯錯,但再多等一些時間看看週刊怎麼處理,大家不要太快下決定。
🌶️血汗摸摸台的新聞就是鏡週刊獨家揭露的
■擁有152萬訂閱的YouTuber「黃氏兄弟」的弟弟瑋瑋,被鏡週刊惡意爆料、接露私人性事。鏡週刊擺明了在消費名人八卦,之後再道貌岸然喬裝「衛道人士」,說沒有攻擊同志性向。
站在LGBTQ+族群立場,任何人幫他人出櫃,就是「不道德」,而且「性向」是受到《個資法》的保護。
媒體逾越了「新聞倫理」的分際,幫名人出櫃,有沒有法律責任?
■這則爆料究竟是「公眾利益」?或「公眾興趣」?
(Public interest 的第二個字是利益,不是興趣,更不是雙關語!)
以「公眾議題」為藉口,就可以把「侵犯個人隱私」合理化?
兩名單身成年男子的合意性交,與公眾利益究竟有何關係?鏡週刊社長(董事長)裴偉、總編輯廖志成,你們如果被告,要如何對法官講清楚?說明白?
■現在還有哪些大學在教「新聞倫理」?
哪些新聞從業人員上過「新聞倫理」課程?
鏡週刊要不要率先公佈,自家記者、編輯、主管的「新聞倫理」上課紀錄?有10%上過這門課嗎?成績有及格嗎?
如果真的要進行全面調查,台灣媒體的「結果」一定會讓人噴血!特別是坐在編輯部的主管們。
■大叔是政大新聞系畢業的,大叔的粉專也有許多媒體在追蹤,希望這篇文章可以幫上忙,讓缺課或從沒上過課的媒體朋友,認識「新聞倫理」如何看待「公眾人物的隱私權」。
■台灣正逐步邁向成熟理性的民主國家,對「人權與隱私權」的尊重與追究,只會日益增加。
#傳統媒體與新媒體都必須學會自律
報導公眾人物,媒體必先釐清兩項重點:
一、資訊屬於「個人隱私」嗎?
如果媒體揭露的資訊本質,屬於個人隱私(性向、健康、病歷、個資相關的地址、電話、帳號…等),媒體必須在報導的必要性--也就是「公眾利益」--站得住腳才能夠進行報導。
二、新聞自由(言論自由)與隱私權(人權)之間,是否取得平衡?
媒體最愛強調自己有「採訪自由」、而且「人民有知的權利」,對於公眾人物的「身份、地位、尊嚴、自主權」,媒體從不考量、也不保護,甚至嘲諷「怕熱就不要進廚房」。
「公眾人物毫無隱私權可言」的舊時代主張,已經過去。
媒體必須學習新時代的價值觀,開始尊重公眾人物的隱私權。
撇開他們的公眾身份,他們也是人,他們擁有人權。
#人權包含了隱私權
#政府公權力都不能任意侵害人民的基本人權
#憑什麼媒體認為自己可以?
無關乎「公眾利益」,而去侵害個人隱私、妨害名譽的媒體,在「精神賠償」方面,由於媒體傷害的是名人,媒體付出的「損害賠償」代價往往更加高昂。
■英國對於名人隱私權的保護判決
2001年1月,銷路居英國各小型報紙第三名的《每日鏡報Daily Mirror》,在一篇報導指稱超級名模「黑珍珠」娜歐蜜坎貝爾 Naomi Campbell 是吸毒者,而且詳述她的戒毒歷程,附圖則是她離開倫敦西區雀兒喜「某個匿名戒毒者組織」的照片。
2002年3月,英國高等法院判定坎貝爾上訴獲勝,認為《鏡報》侵犯了個人隱私權,判《鏡報》賠償損失3500英鎊,並由《鏡報》負責其訴訟費用。
後來,《鏡報》提出了上訴,上訴法院於2002年10月推翻了一審判決。重新判決宣稱《鏡報》有權報導,以民眾「知的權利」的立場,去報導坎貝爾的毒品問題,因此《鏡報》並無罪責。
坎貝爾表示「非常震驚、憤怒」,感覺自己像是被出賣了一樣。她說《鏡報》刊登的這張照片及文章,嚴重侵犯了她的隱私權,打擊了她的自信心。她自認曾經吸毒,但後來已經戒毒了。
坎貝爾強調上訴到底,她之所以打這場官司,主要是想維護個人隱私,讓像她一樣的公眾人物免受媒體侵擾。
2004年5月,英國上院高級法官以三比二作出裁定,推翻了上訴法院的判決;坎貝兒贏得官司定讞!
這個劃時代的人權判決,對「新聞倫理」賦予全新定義:
當媒體無法舉證所謂的公眾利益確實存在,或是「保護隱私權」更為明顯必要(平衡原則),當媒體侵害人權是事實,媒體就必須付出法律代價。
https://www.theguardian.com/…/may/06/mirror.pressandpublish…
■歐洲人權公約對於隱私權的保護
《歐洲人權公約》設立了歐洲人權法院,任何人只要認為自身權利受到本公約締約國的侵害時,皆可向歐洲人權法院提起訴訟。該法院仍有權力去判定損害賠償。
《歐洲人權公約》(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 ECHR)全名為《歐洲保障人權和基本自由公約》(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and Fundamental Freedoms),為一個保障歐洲人權與基本自由的國際公約。
《歐洲人權公約》第8條 隱私權:
每個人的「私人及家庭生活、其家庭以及其通訊隱私」的權利與自由必須受到尊重,若需要對此做出限制,則必須「符合法律規定」且「為民主社會所必需」。
歐洲人權法院就公約中所規定的「私人及家庭生活」做出了相當廣闊的解釋,以保護此等權利。
法院認為,在彼此合意的情況下,對同性之間性行為處罰的法律違反了本條規定。
■媒體心中的一把尺
■報導 kiss and tell 違反了毒樹果實理論
全世界的八卦小報(tabloid)最喜歡報導kiss and tell(根據第一手資料寫成的緋聞、醜聞)。
所謂 kiss and tell 就是:
先跟名人 kiss,結束後骯髒轉身,tell 媒體賺取爆料現金。
媒體如果自認是「無冕王」,那麼媒體心中那把尺,用來媒體自律的,必須認真參考法律原則,學習法官如何看待證據價值。
毒樹果實理論(Fruit of the poisonous tree)為英美法學發展出的理論,歐陸法學汲取了理論精華,並將之稱為「證據排除法則Exclusionary rule」的放射效力,被廣泛運用在刑事訴訟法學領域,是關於「衍生性證據」是否具證據能力的判斷理論。
毒樹果實,意指在調查過程中,透過非法手段所取得的證據。
該術語的邏輯是,如果證據的來源(樹)受到汙染,那麼任何從它獲得的證據(果實)也是被汙染的。
在訴訟審理的過程中,毒樹果實證據將不被採納,即使該證據足以扭轉裁判結果,亦然。一位警察如果違憲、侵害人權、而取得的證據,會因為毒樹果實理論而被排除、摒棄。
同樣的,媒體在採訪或調查採訪、化身採訪的過程,程序正義非常重要。不正當手段取得的消息,來源有毒,毒性就會影響到報導的正當性。
即使這個消息來源,是來自美國聯邦調查局FBI.
■大是大非原則:美國媒體一致立下的典範
■著眼於更高的公益目標,而不囿於私德標準
■關於傳聞中的金恩博士(牧師)召妓 3P 事件
馬丁路德金恩是一位美國牧師、社會運動者、人權主義者和非裔美國人民權運動領袖,也是1964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
他以 "I have a dream." 率領美國走入民權平等的新時代,也啟發了全世界的反歧視和平運動。
有一天,他的夫人以及美國各大報社媒體,全都收到了爆料錄音帶,是關於他的召妓 3P 性愛醜聞。
到底是誰在弄金恩博士?
是FBI聯邦調查局局長胡佛(John Edgar Hoover)。
他甚至還握有金恩和祕書幹部裸體在床,疑似搞同性戀的照片。
金恩是南方浸信會牧師,這些「黑資料」足以摧毀他的私德、乃至於公眾形象。
胡佛作為FBI的局長,歷經六任總統。
每位總統都厭惡他,都想把他搞下來。但都沒辦法,因為他們都有或多或少不可告人的「黑資料」握在胡佛手中。
金恩博士努力的以「非暴力」的和平手段,爭取種族平等的民權運動。如果濫用道德力量摧毀了他,導致民權運動(萬一)轉向到暴力革命,美國就會陷入危險的動亂之中。
當時美國媒體都收到了性醜聞錄音帶,(不只寄給金恩太太),同時還寄給了各大報社。
這一長串的竊聽錄音,錄的是金恩博士在美國各地的旅館房間裡,和其他女人的性愛錄音,有的對象還是 3P,他還曾毆打醋勁大發的情婦。
這樣的「惡意爆料」,目的就是要打碎金恩的夢,打碎民權平等的夢。
然而,美國的新聞媒體就是與台灣不同!
當時的美國媒體,一致自律、拒絕刊登、堅守了更高的道德,所以沒有報導,掩蓋了金恩的「不道德」,同時阻擋了胡佛之流的「大缺德」。
濫用公權力、手段邪惡的程度,已大過金恩博士召妓本身,這是國家機器侵害人民隱私權、秘密通訊自由!違反美國憲法對基本人權的保障。
記得大叔剛才說的「毒樹果實理論」嗎?
即便金恩博士私德問題嚴重,但他的公德貢獻更大,在權衡之下,私德缺陷已變得不是那麼不可原諒。公德與私德不必然相干。避免落入「泛道德法西斯主義」。
目前坊間多為流傳的金恩召妓、多P性愛趴等指控,從來沒有確切的人證與檔案根據。
之後關於胡佛與金恩的FBI檔案資料裡,以及寄給金恩的一封黑函上,也曾出現「性愛趴」等類似字眼。
所有對於金恩的竊聽錄音檔現在已被法院封存,一直到2027年才會解密。
掌握金恩婚外情醜聞的FBI為何沒有摧毀他?
可以從文化史、精神分析與社會語言學三個角度來解釋。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34814
美國媒體一致的高度自律,就是展現大是大非原則,著眼於原則性、根本性的是非問題。
台灣的媒體,跟得上這樣的新聞倫理標準嗎?
請先「反求諸己」。
■新聞媒體往往就是侵犯隱私權的重要媒介之一。
https://www.tahr.org.tw/news/176
■請不要忘記《新聞倫理公約》的內容:
1、新聞工作者應抗拒來自採訪對象及媒體內部扭曲新聞的各種壓制與檢查。
2、新聞工作者不應在新聞中,傳播對種族、膚色、宗教、性別、性取向及身心殘障等弱勢者的歧視。
3、新聞工作者不應利用新聞處理技巧,扭曲或掩蓋新聞事實,也不得以片段取材、煽情、誇大、討好等失衡手段呈現新聞資訊或進行評論。
4、新聞工作者應拒絕採訪對象的收買或威脅。
5、新聞工作者不得利用職務牟取不當利益或脅迫他人。
6、新聞工作者不得兼任與本職相衝突的職務或從事此類事業,並應迴避和本身利益相關的編採任務。
7、除非涉及公認的公眾利益,新聞工作者應尊重新聞當事人的隱私權;即使基於公共利益仍應避免侵擾遭遇不幸的當事人。
8、新聞工作者應以正當方法取得新聞資訊,如以秘密方式取得新聞,也應以社曾公益為前提。
9、新聞工作者不得擔任任何政黨黨職或公職,也不得從事助選活動;若參與公職人員選舉,應立即停止新聞工作。
10、新聞工作者應拒絕接受政府及政黨頒給的新聞獎勵和補助。
11、新聞工作者應該詳實查證新聞事實。
12、新聞工作者應保護秘密消息來源。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echr 在 文茜的世界周報 Sisy's World News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這個影片只有一分十七秒。
但它說的是成千上萬的難民,因為2011-2012年歐美為了掠奪他們的石油,介入內戰,之後歐洲軍隊走了,美國人走了。當地軍閥割據,恐怖組織崛起。平民別無選擇,只好從非洲家鄉逃亡出來,越過沙漠,越過邊界,越過波浪洶湧的地中海,他們有一個想像地,一個不得已之下的求生願望。
他們以為到達了歐洲的土地,那個文明的社會至少有他們一息生存容身之處。
這些人有的在沙漠中塵土跋涉,若遇到暴力組織或者拿槍的軍人,或被凌虐,或被強暴、或淪奴隸,或傾家蕩產,或身亡。
少數「幸運」地終於到了岸邊,上了走私船,渡海,但簡陋的船,擋不住地中海的浪,2017年至少淹死3000人。2018年至少淹死2262人。
2019年,聯合國統計到四月份已淹死407人,大多是孩子。
歐洲政府坐視,於一個叫Sea Watch的民間組織動了起來,包括無國界醫生組織。
Sea Watch 海上瞭望,組織了船隻,專門穿梭海面,救援翻覆落海或擱淺漂流的難民。
但當「海上瞭望」救起落海難民,義大利政府卻不允許救援船入港,而且宣布以後救援團體要為每一個救起的人付「罰款」。
上個月歐盟議會大選一個專門的「抗議」黨, Die Partei,提出的政黨競選廣告是這個一分十七秒的影片——民間救援組織「海上瞭望」關於地中海難民的影片。
影片播出後,震撼了選民。
海上瞭望影片裡,一名張著大眼的男孩,掉落海中,我們目睹他的臉——在一分十七秒內,淹死前刻的變化。
影片怎麼拍成的?我們或許不得而知,但是影片想傳達的卻是每天發生事實,你可以躲開,但我無法閃避:因為我知道此刻地中海上,每天平均淹死六個難民。每天有六個相似的他的臉。
你願意簽署支持他們嗎?我簽了,而且打算捐款!
Sea Watch: https://sea-watch.org/en/
https://youtu.be/9XbgedVHaf8
"When injustice becomes law, resistance becomes duty."
The captain of the Sea-Watch 3 charity rescue vessel threatened Tuesday to enter Italian waters illegally to bring 42 migrants to shore after they spent 13 days in limbo at sea.
Interior Minister Matteo Salvini has banned the Dutch-flagged vessel from approaching under a "closed ports" policy, which has seen migrants repeatedly stranded at sea.
"I will enter Italian waters and bring them to safety on Lampedusa," Carola Rackete said in an interview with La Repubblica daily, in reference to Italy's southernmost island.
The 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 (ECHR) in Strasbourg on Tuesday declined to intervene but called on Italy to "continue to provide all necessary assistance" to vulnerable migrants.
The German NGO Sea-Watch had asked the ECHR to impose "interim measures" on Italy, saying the court could ask Rome to take urgent steps to resolve the standoff in order to "prevent serious and irremediable violations of human rights".
Salvini said Tuesday the charity vessel could "stay there until Christmas and New Year" but would never be allowed in.
Of the 53 migrants initially rescued by the Sea-Watch 3 off Libya on June 12, Italy took in 11 vulnerable people.
"That's enough! Whatever Strasbourg tells us, with great serenity we will maintain our position," Salvini said.
"Imagine if a country like Italy -\-\ the second-largest industrial power in Europe -\-\ let an NGO dictate immigration rules," he said.
21438 signatures are still needed, we can help by signing this petition. 💪
http://chng.it/WTPM7NK8
echr 在 鄭龜煮碗麵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最近同時在看兩檔台灣原創的精彩戲劇。
一檔昨天晚上剛播畢,一檔還會繼續演下去。
播畢的那檔,叫做《 我們與惡的距離 The World Between Us》,讓我感覺戲如人生。
還要演下去的那檔,叫做《#我們與民主的距離》,讓我感覺人生如戲。
郭台銘 董事長宣布角逐 #中國國民黨 的黨內總統初選,快打旋風那「Here comes a new challenger」的提示聲突然在我耳中響起。
相對於我的同溫層對 韓國瑜 市長的壓倒性不認同,對郭台銘董事長的態度及認同與否,分歧就大很多。
我自己在創業,很多朋友也是還在路上勤勤懇懇的創業者,有不少人接受過郭董事長跟鴻海集團的投資或是提攜。另外,有好幾位企業家朋友,也都立刻表態支持他。
也有朋友馬上質疑他在中國的龐大事業,會無可避免地成為中共政府的把柄。
另外也有少數幾位,是製造業子弟,曾受過鴻海的氣,例如拖延半年才付款之類的。認為光是這種他們親身體會過的行徑,就讓他們不可能支持郭董事長成為總統。
當然,有更多跟我一樣的人是被「媽祖托夢」說給刺激到了,嘲諷技能全開,畢竟連外國媒體也都拿「海洋女神」為標題,報導這起大事件。
也有朋友說,因信仰而做出重大決策,古今中外皆有之,何必用科學主義強壓信仰?雖然我是一個科學傳播工作者,想了想,也可以認同這說法。
這些都是這檔戲劇之所以精彩的原因,更何況全民共創,有超級富豪參演的政治真人秀,怎麼能只是美國的專利?
然而就如我希望自己能夠撇開既有偏見,重新看待韓市長一樣,我也希望能用同樣的方式,重新看待郭董事長。
當我們討厭,而且想要繼續討厭一個人的時候,就會不自主地累積那些相罵本,讓我們得償所望,實現一個 #自我實現的預言。
(參考閱讀:自證預言(維基百科)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87%AA%E8%AF%81%E9%A2%84%E8%A8%80
同樣的,當我們喜歡,而且想要繼續喜歡一個人的時候,就會不自主地陷入「情人眼中出西施」的情結,#愛上那個愛那一個人的自己 。
照慣例,我先把形成我目前個人「偏見」的那些關鍵訊息曬出來。先知道自己既有的偏見長什麼樣子,才能往後走。
郭董確認要選了之後,我立刻看到有人把 2010 年那陣子深圳富士康員工的連續跳樓事件拿出來討論,「血汗工廠」的標籤立即醒目地貼上。
蕭立峻 導演將他的紀錄片《機器人夢遊症》完整公開在 Youtube 上了。這是一部得過 2016 年台北市勞動局勞動金像獎的作品。
Youtube 完整紀錄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W7__lZsrZc
音地大帝 Indie DaaDee 則以實際行動表示他的反對。他在昨天(21)晚上到土城的鴻海廠區,朗讀由墜樓身亡的深圳富士康前作業員許立志所寫的詩《一顆螺絲掉在地上》。
https://www.facebook.com/IndieDaaDee/posts/2157323121015916
清華大學 林宗弘 教授將鴻海的稅後純益率與台積電的加以比較,有人認為這代表鴻海經營績效不怎樣,也有人認為這樣比較並不妥 (可看下方留言)。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0156311940203174
意見領袖 飆捍 館長則延續他這陣子與台北市議員 羅智強 的齟齬,表示他不會投給郭台銘董事長。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wAOrFfgTS8
黃國華耕讀筆記則在今年 1 月就發了這篇〈首富的忽悠史〉,批評了郭董事長過去多年來沒實現的承諾:
http://bonddealerbook.pixnet.net/blog/post/466848953
郭董事長則是與 @蔡英文 Tsai Ing-wen 總統連番在臉書上一來一往,我覺得 Hao Chuang 這篇評論值得一看:
https://www.facebook.com/tzyhao/posts/10214430100931303
元毓 這則發文從經濟發展創造財富,讓更多人能以更低代價滿足生活需求的角度,認為郭董事長對世界的實質貢獻遠遠超過檯面上所有政客總和:
https://www.facebook.com/yuanyustatement/posts/2263027443762285
中國的一位網紅「本末測評」最近才發表的兩部影片〈三百六十行:某网红潜入富士康做苹果质检员!〉與〈本末测评:10块钱在富士康食堂能吃到啥?〉,則讓我們看到現在深圳富士康廠區的樣貌,並沒有那麼血汗: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Je7V8BL2Vc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fAEkkjKtU8
相反地,戴興盛 (Hsing-Sheng Tai) 教授,則試圖用多個問題來反駁郭董事長對於「意識形態」的理解,認為若真如郭董事長聲稱的「不要用意識形態治國」,我們會失去的更多:
https://www.facebook.com/hsingsheng.tai/posts/2273293292988434
至於誰主張的民主才是好民主?民主跟經濟,統與獨...這些內涵類似的議題我個人之前幾篇文章已經談過,目前還沒有改變立場,就不多討論了。
但 王宏恩 (Austin Wang) 老師這則對於民粹的簡短定義〈到底什麼是民粹〉,我認為很棒,可以幫助我們辨識太過薄型化的操作:
「根據政治學界目前最流行的Mudde(2004)的定義,民粹就是:
1. 把全體民眾區分成平民跟菁英兩種
2. 把所有議題都只二分成好或壞兩種
3. 民眾的全都是好的,菁英全都是壞的,然後我站在民眾這邊,不管你覺得啥政策議題有問題,反正解法就是支持我打倒菁英就解決了!」
https://www.facebook.com/wearytolove/posts/10161835129535694
林從一 (Lin Chung-i) 教授這篇其實並不長的〈防衛性民主保衛了民主還是破壞了民主 〉,也非常推薦大家讀讀:
「也因此,我贊成歐洲人權法庭(the 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的這段話(ECHR , Petersen v. Germany, 2001):
『多元主義和民主是建立在一種妥協上,那妥協需要個人或團體的某些讓步,有時候個人或團體為了保障一整個國家的更高的穩定性,必須同意限制他們所享有的一些自由。』」
「防衛性民主的實施也要符合民主、法治的原則,而在內容面上,對於甚麼樣的言行屬於「嚴重威脅民主體制」,特別需要界定的非常清楚。寧願過於嚴格,也絕不寬鬆,因為當「嚴重威脅民主體制」行為的界定過於寬鬆時,防衛性民主將剝奪過多個人政治自由,因此成為反民主。」
https://www.facebook.com/prof.chungilin/posts/2306910856223679
我認為,在《我們與惡的距離》中,律師王赦的經典台詞定義了這部戲:「什麼是好人?什麼是壞人?你有標準答案嗎?」而我想,在《我們與民主的距離》這部長壽劇裡,「什麼是好民主?什麼是壞民主?你有標準答案嗎?」也是我們所有人要一起學習回答的。
前提是:我們是抱持著學習跟同理的態度,而不是使出超能力,扛著各種修辭武器,打算來場英雄內戰。
以上,差不多就是形成我個人目前的偏見/立場的資訊來源。其實蠻少的,也因此我覺得得坦承 #我自己根本還什麼都不知道,不該急急忙忙就上舞台,開始站隊當小兵跑龍套。
我真的不熟悉郭台銘董事長。我沒看過他的傳記,對他的企業的了解跟任何一個台灣一般人差不了多少。
我不持有鴻海的股票,我跟鴻海最近的接觸,除了拿著他們代工的手機,常常去逛 SYNTREND 三創生活園區 以外,大概是當過兩屆 鴻海獎學鯨 的評審。
https://www.facebook.com/foxconnscholarship/photos/a.316005262172506/606081566498206/?type=3&theater
不過有一個立場是我目前可以明確表態的,那就是既然郭董事長已經宣布要角逐總統,我認為就代表身為公民的我可以開始將他的言語、行動、歷史,當作政治人物來衡量,而不是像之前一樣,只當作一位成功的企業人士。
看到這篇文章的人當中,肯定有非常多人比我更了解郭董事長,如果你們願意分享「可信」且「可追溯來源」的資訊,不管是支持他還是不支持他的,我都想看看。歡迎提供給我。
越完整豐富的媒體再現,會讓無邊想像塌縮成無趣現實。這就是為什麼通常原著小說比翻拍的電影更好看,但在政治跟公共領域,我不能放任我那無邊的想像去自動駕駛,想像一個可能的台灣總統參選人有多棒或多糟。
我需要無趣,但現實的現實。
為什麼當個台灣人要那麼累?可能因為我們比較勇敢吧。
(借宋喬平的台詞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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