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意度調查……
為什麼醫院要推滿意度調查?當大家罵聲連連的時候,有沒有找出源頭在哪裡,是什麼原因醫院要把自己搞成這樣。
去翻翻醫院評鑑的條文,才發現原來問題在這裡。
評鑑條文裡關於內部員工滿意度調查的就不列舉在此,以下是條文中針對來醫院的病人和家屬出現滿意度調查的部分:
1.6.9 維護院內整潔與清潔的條文,如果要達到優良的標準,「視需要調查病人對病室清潔之滿意度或建議,.........」
1.7.6 管理院內用餐、購物環境,如果要達到優良的標準,「參考顧客滿意度調查,視情況改善.....」
1.7.7 定期實行病人滿意度調查
(原來滿意度調查的帝王條款出自於此,我就把這一條摘錄的完整一點)
這一條的目的是定期實施滿意度調查並檢討改善,提升服務品質。
如果要通過這一條,以下兩點都要做到:
1. 每年至少實施一次包括急診、門診、住院病人或家屬的滿意度調查。
2. 調查的結果整理分析,並提供管理者與相關部門參考。
目前的評鑑除了通過,還有優等,要達到優等,以下的三條裡面至少要達到兩條:
1. 問卷內容、調查數量及抽樣方法合宜,且具代表性。
2. 調查結果有進行檢討與改善。
3. 使用具實證基礎之方法進行病人就醫經驗調查。
有了以上這條滿意度調查的帝王條款,醫院為了要通過評鑑,還不如火如荼的到處都要做滿意度調查。
另外還有兩個條文當中也明白寫出「滿意度調查」,但已經有了以上 1.7.7 的滿意度帝王條款,還要在其它條文裡面特別列出「滿意度調查」幾個字,就顯得畫蛇添足。除非主管機關認為這兩條的內容實在很重要,非要做滿意度調查不可,擔心有醫院忽略,所以又再講一次。
我把這兩條列出來,看看是什麼事讓評鑑條文覺得一定要明明白白地寫出來「滿意度調查」。
2.6.5 是關於手術前說明與同意書簽署的規定,邀達到優良,需要「針對術前訪視有病人滿意度調查,定期檢討改善,且具有成效」
2.6.6 是麻醉醫師於術前探視病人並確立麻醉計畫,要達到優良,也需要進行滿意度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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