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多了11種疾病納入病主法的臨床使用條件。我們不知道意外和明天哪一個會先來,但可以確定的是,我們都可以在健康的時候,預先寫下預立醫療決定,幫助自己、幫助家人。
『衛福部11月將公告11種疾病納病主法臨床使用條件,並將補助這些疾病患者免費預立醫療照護諮商。
病人自主權利法今年1月6日上路,賦予民眾事先預立醫療決定、善終權利。法規也為重病、罕病者開了一扇窗,明訂經政府公告的疾病或痛苦難以忍受、疾病無法治癒且醫療無法合適解決者也適用。』
#人生的最後期末考
11種疾病納入病主法 在 護理立委 陳靜敏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衛福部將在11月公告 #11種疾病納入病主法 的臨床使用條件,如果您對病主法還有許多疑問,不如花個150秒的時間,迅速搞懂什麼是「病人自主權利法」!
病主法的核心概念是以病人為主體,確保病人有知情、選擇、決策的權利,這是亞洲第一部關於保障病人自主權利的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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