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神的神話即將破滅
因為水神贈送補充瓶的包裝實在太像瓶裝水,造成多起民眾誤飲的情形。4月29日我和新竹縣議員余筱菁,共同召開「只能用來擦窗戶,千萬不要喝下肚」記者會。
沒想到中時、中天、中視、及所屬電子報,來記者會現場用問問題方式為水神護航,水神總經理高雅鈴甚至混進記者會嗆聲,並當場將水神喝下去,希望證明誤喝無害。
旺旺集團同樣的手法,現在轉移到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和陳時中部長身上。水神被北市府開罰後,這群記者天天問、一直問這個和疫情無關的問題,在自己的媒體進行似是而非、自我實現式的大篇幅報導。
水神迴避了很多法令。它不是包裝水,所以不適用”飲用水管理條例”及”食品安全衛生法”有關包(盛)裝水的管理機制;它也不是藥品,所以不適用”藥事法”;它宣稱為"抗菌"液,但也沒有申請屬性判定為化粧品,因此不適用"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環保署化學局亦指出,因為水神次氯酸濃度過低(環境用藥濃度要超過6%才進行管理),也不適用”環境用藥管理法”。請問水神到底是甚麼?
水神的包裝說明也很妙,它不使用治療或消毒,而是使用”抗菌”液,試問:抗菌的定義是甚麼?它可以消滅武漢病毒?它說本產品非飲品,但不慎飲入”無害”,所以是可以喝?還是不能喝?它強調”出廠時”有效氯濃度達25PPM以上,那鋪貨以後送到消費者手中時,濃度到底剩多少?
目前台北市政府依據藥事法69條對水神針對其宣稱抗菌療效,處罰66萬,只是證明水神根本沒有取得衛福部的醫療器材許可證。
本來我邀請余議員開記者會的用意只是為民眾健康把關,希望水神包裝加註警示提醒民眾不要誤飲。
隨後水神陸續爆發產品歸類問題、消毒滅菌果效問題、成分問題、主管機關處罰問題。我是認為要神話一瓶消毒過的水,遲早要面對這些檢視,而這和做不做公益根本是兩件事。
旺旺媒體集團鋪天蓋地獵巫提出質疑的民意代表和主管機關,並以明顯不符比例的報導篇幅,企圖掩飾水神爭議、誇大水神效果和公益形象,其實又開闢了另一個新聞媒體公共性、自律和倫理的戰場。
飲用水管理條例包裝飲用水 在 陳品安 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各位鄉親大家好,關於這兩天報導縣府衛生局修正《苗栗縣加水站衛生管理自治條例》將導致山泉水走進歷史的新聞。品安在這邊向大家簡單做說明,釐清爭議。
大家平常去加水站加水,應該都會看到「應煮沸、勿生飲」的標語,而這次的修法是明確指出這些加水站的水質要符合《包裝飲用水及盛裝飲用水衛生標準》當中的「微生物限量」標準。
意思就是說,這些加水站出來的水在「大腸桿菌群、糞便性鏈球菌、綠膿桿菌陰」的檢測當中,都必須是陰性,也就是未檢出。
所以其實不管水源是自來水、山泉水或是地下水,這次修法只是針對「水質」,並不是針對「水源」做限制。另外,其實這次修正草案的內容,許多家業者早就都在做了,很多業者甚至檢測更多項目,確保一定的水質。所以大家不用太擔心未來沒有加水站的水可以使用。
另外,感謝張顧礫議員昨日上午邀請衛生局副局長楊文志來苑裡向相關業者說明,謝謝顧礫大哥與副局長,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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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擷取自聯合報〈苗栗賣山泉水將走進歷史 自治條例草案要求生飲級水質〉:https://goo.gl/UNc39v
完整草案對照表見《苗栗縣政府公報》107年第10期,第93-101頁:https://goo.gl/hVDyFY
《包裝飲用水及盛裝飲用水衛生標準》:https://goo.gl/ZFof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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