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林為洲控民進黨政府廣告獨厚「綠媒」 稱公視也屬「綠油油」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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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團總召、立委林為洲今(13)日諮詢審計長陳瑞敏時指出,民進黨政府過去四年共花費 113 億元做政策宣傳廣告,其中公視、三立、民視三家媒體就拿下約 50% 政府廣告費用。他強調,民進黨政府集中特定媒體買廣告大家都看得見,就是「一片綠油油」都在「綠媒」買廣告,審計部應該要調查,這些費用是否都符合《預算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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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上午,中國國民黨團為抗議行政院長蘇貞昌未對放寬美國牛豬進口限制道歉,再次杯葛蘇揆施政報告、癱瘓議事,直到下午議程為審計長報告去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等案審核經過並備諮詢,國民黨團才停止杯葛、院會恢復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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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為洲諮詢審計長時,先以是農委會「小編達人」日前在《科學人》粉專貼文宣傳放寬美豬進口引發爭議為例,指出該經費是動用原本為補貼因進口農產品受損害的產業及農戶所編列的「農損基金」,質疑這筆政府廣告經費未按照原本基金編列的目的使用,違反《預算法》62 條之 1 規定。他強調,雖然文章已下架,但審計長基於職責,仍應對農委會提出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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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為洲接著指出,過去四年以來,民進黨政府用在投放政府宣傳、廣告的經費達 113 億元,且投放廣告的媒體相當集中,其中公視拿下 22 億 9 千萬元最多、佔第一名,第二名為三立 17 億 6 千萬元,第三名則是民視、拿下 16 億 5 千萬元。他強調,這三家媒體在所有列入統計的 45 家媒體中,拿下的政府廣告費用就佔總額 50%,民進黨政府宣傳廣告集中特定媒體「大家都看得見」,就是一片「綠油油」、廣告經費都花在「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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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指出,除了傳統媒體,政府購買新興「數位廣告」的費用也是逐年增加,這部分不容易查,卻也是最容易出問題的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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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為洲表示,審計部的職責是審查政府機關使用經費是否符合《預算法》規定,更要與時俱進,譬如對新興的「數位廣告」進行清查。如果無法與時俱進,政府單位就可能會無視《預算法》規定「囂張」買廣告。對此他詢問陳瑞敏,「要不要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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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長陳瑞敏回應表示,林為洲提到政府使用宣傳廣告經費的問題,立院在馬政府執政時 2012 到 2014年間,都已指出相關問題。對於政府投放新興數位廣告缺乏規範,審計部已行文政院表達希望能做出規範的立場,政院也已回文答覆強調,未來政府機關投放數位廣告仍須按照《預算法》62 條之1 規定,目前也已通知所屬部會,需按照這項規定執行。(文字/攝影:沃草記者蕭長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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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影音綜合社群平台:應用於FB、YOUTUBE、LINE、新聞網站、入口網站等主流網路媒體,以BANNER、BUTTON、關鍵字等形式呈現。
|(二) 文字或其他社群平台:應用於非廣告形式的宣傳,如在PTT、DCARD、
MOBILE01、網紅、部落客、YOUTUBER等,事涉本會相關言論或議題須適時澄清,達到增進民眾認知的目的。
(三) 其他:除上述類型,得另提供其他廣告類型或活動以維運本會社群媒體,並可依本會需求選擇與調整。
(四) 刊登廣告時,須符合預算法第62條之1規定,加註「廣告」,同時揭示「刊登機關名稱」,否則相關經費將不予核銷。
也就是說,拿到這個案子的公司要聽從農委會的指示,在各個平台為農委會澄清,這也很合理。
但其中隱藏了一個很貓膩的地方,就是第二條的應用於非廣告形式的宣傳,這部分有什麼特別呢?因為第四條也寫得很清楚,如果你是拿政府的案子來刊登廣告,你就必須加註廣告,而且要刊登機關名稱,在中南部聽廣播的時候,有時候聽到一些政府廣告,最後都會說明是廣告,由哪個縣政府提供,就是需要這樣預算才能核銷。
但如果以非廣告的形式,他就不需要加註廣告,也不需要說明他是農委會派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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