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農田不種米,開種羅東鎮長吳秋齡拜年宣傳看板!
中國國民黨籍的羅東鎮長吳秋齡,在新曆年剛過、距離2/12的農曆過年還有一個多月的時間,在農田裡面開始「種看板」要來跟大家拜年!這片農田在羅東人常常會經過的復興路二段上、比較靠純精路三段這裡。我們調查該農田在土地使用分區上的劃定,原來這片農田是羅東都市計畫裡的保護區。
根據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項第10款:
農業用地:指非都市土地或都市土地農業區、保護區範圍內,依法供下列使用之土地:
(一)供農作、森林、養殖、畜牧及保育使用者。
(二)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農路、灌溉、排水及其他農用之土地。
(三)農民團體與合作農場所有直接供農業使用之倉庫、冷凍(藏)庫、農機中心,蠶種製造(繁殖)場、集貨場、檢驗場等用地。
且之前行政院農委會也函釋過了,農牧用地是供農牧生產使用,設置戶外廣告物與農地使用性質不符,因此不能在農地上設置廣告。
這個拜年看板,橫看豎看都不像是農業使用,還是國民黨將農業定義改了?吳秋齡為了個人的宣傳,不僅違反農地原先規定的使用用途,甚至從路燈拉了一條線跟「全民借電」去打燈讓你晚上也可以看到她滿滿的新年祝福。
為了做個人宣傳,腦筋動到保護區農田上,然後向全民借電、電費全民買單。真不愧是中國國民黨。
非都市土地 定義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時代力量再度重申,台灣人民要的是《國土計畫法》,而非《國土破壞法》!
上週行政院通過《國土計畫法》修正草案,其中兩處卻反而為政府開發巧立後門:
❌允許「行政院核定之國家重大建設計畫」不受《國土法》規定的檢討時間所限制
❌地方國土計畫法的審議,從「2年」延長到「一定時間」,等同沒有時限
這樣架空《國土法》、回到過去大埔案的野蠻開發,我們認為應該嚴加撻伐!
但政委 #張景森 竟然說:「擔心政府唏哩呼嚕通過這些計畫」、「(修法)不是要把個案變更當作後門。」但一個根本沒有定義、包山包海的「行政院核定」,早就遠遠超過「個案」的程度了!
#時代力量主張
✅如果擔心審議委員「唏哩呼嚕通過」,那就應該明定在事前要做哪些調查,包括農地盤點、違章工廠盤點、住宅區需求等,讓這些規劃是奠基在真實數據上。
過去的區域計畫,就是因為缺乏數據調查、非都市土地直接依現況編定使用分區,加上地方政府也不處理土地違法使用的問題(農地工廠即為一例),才造成規劃紊亂的情況。地方政府的失能,卻拿人民違法使用來「牽拖」,會不會太推諉卸責了?
✅如果行政機關認為,要區分議題類組、辦幾十場地方公聽會、召開大會,又要配合專家學者的行程,2年時間真的太短,我們認為是可以研議需要延長的時間,或是調整國土計畫訂定的標準跟事前的調查內容,但不是開一紙空白授權,讓一些失能不作為的地方政府,繼續永無止境的怠惰下去!
我們也認為這事關台灣未來的國土永續發展,各政黨都應站出來表態,讓《國土計畫法》的修正更加完善。
民主進步黨
中國國民黨 KMT
台灣民眾黨
非都市土地 定義 在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四年任期八年前瞻 國民黨團提修法:8千億對半砍
針對行政院版「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國民黨團25日提出修正重點,包括將計畫實施期限由8年改為4年、計畫經費上限由8年8千9百億改為4年4千億等。書記長王育敏表示,前瞻條例24日開始聯席審查,民進黨立委一昧護航、放水,放棄民代的監督責任,國民黨身為最大在野黨,願意一間扛起監督之責,很快就會提出黨團版好好監督,不讓民脂民膏成為特定政黨綁樁分贓的錢。
國民黨團提出的修法重點,包括將計畫實施期限由8年更改為4年、計畫經費上限由8年8千9百億元縮減至4年4千億元,並不得追加預算、並針對少子化趨勢與食安健康問題,增列幼兒生養環境、無毒家園計畫項目;此外,許多建設涉及諸多非都市土地變更程序,因此增列依法辦理環境影響評估,以減少衍生的糾紛,也增列對相關機關人員執行未達進度、效益且有重大浪費之責任。
王育敏說,總統一任四年,蔡英文任期只剩三年,居然舉債編了八年近兆元的特別預算,民調這麼低也不確定能否連任,責任政治上不該侵害下一任總統職權或幫下一屆國會決定。因此除了實施期限縮短,預算額度也要縮減,畢竟這筆錢是舉債來的,不容許蔡總統當作私人口袋的錢,蔡英文到每一縣市就像是分封犒賞,民脂民膏怎麼可以當成特定政黨分贓的錢?
率先提出個人修法版本的曾銘宗表示,為了做好預算相關控管,前瞻計畫需要的經費要規定不能追加,此外,前瞻計畫很多都沒有做可行性分析,真的是世界奇觀,所以要有懲罰條款,若這些建設完成後沒有重大效益反而有重大浪費,要依照審計法追查財務責任,不排除訴請審計部要對提出者或沒有完善評估者要求負財務責任。
立委蔣萬安說,國民黨團版對於「何謂前瞻」有大略定義,例如提到少子化和食安,且計畫執行期間,必須逐年向主管機關報告效益分析,並在網路上公告,讓民眾檢視大筆經費所執行的建設是否有達到評估效益;國民黨團版本相較於政院版,是比較周全完善的,對於事後監督究責等規定都在條例中,希望執政黨立委多聽理性的聲音,不要一昧護航、蠻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