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公騎腳踏車違規逆向撞我,我還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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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肇事逃逸罪
刑法第 185 條之 4 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意思就是你開車騎車出車禍,有人死了或受傷,你還逃跑,就要判 1 年到 7 年的有期徒刑。
問題是,如果車禍不是我的錯呢?我不能走嗎?
最高法院 2013 年曾經針對這個問題作出決議,不管車禍能不能算在你頭上,有人死傷你還跑,你就是肇事逃逸。(不過,最高法院排除了「故意」發生事故的情形——像是故意開車撞人。)
但這個決議作成以後似乎沒有解決問題,而隨著肇事逃逸發生後,在媒體的渲染下,也引發人民的不滿。立法院為了回應民意,也在 2013 年將刑度往上調(這個劇本好像在哪裡看過)。
許多地方法院法官對肇事逃逸罪很有意見,紛紛聲請釋憲。另外,有 3 個肇事逃逸罪的被告有罪定讞後不服氣,也聲請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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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什麼事
這號解釋總共有 19 份聲請書,包含 3 份人民聲請、16 份法官聲請(總共 17 個案件),我們挑其中最倒霉的倒霉鬼出來講。
主角 H 君,2014 年某日在嘉義縣太保市,當他開車準備右轉的時候,一個 70 歲阿公騎腳踏車違規逆向撞到他。H 君當然沒事,但阿公有多處擦傷,雖然 H 君當場下車幫他把腳踏車扶正、收拾散落一地的農作物,不過,H 君並沒有等待警方到場就離開。後來,被檢察官以涉犯「肇事逃逸罪」為由起訴,最後被法院判決有期徒刑六個月定讞。
H 君覺得沒道理,開車被逆向腳踏車撞還被判刑,於是,在三審定讞後,他聲請釋憲,主張「肇事逃逸罪」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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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部分」違憲
針對肇事逃逸罪,大法官拆成兩部分來看。
首先,什麼是「肇事」?大法官說,就字面上來看,可以分成「故意發生的交通事故(像是故意開車撞人)」、「過失發生的交通事故(像是不小心開車撞到人)」——也就是駕駛人對事故原因有責;還有「非因駕駛人的故意或過失(意思就是駕駛人對事故原因沒有責任,像上面 H 君乖乖開車還被違規的腳踏車撞)」。
因此,在駕駛人有責的情形,說他「肇事」當然沒有任何問題;但在「駕駛人無責」的情形,一般人來說,恐怕很難理解為「肇事」,就這個部分的意思,大法官認為違反「明確性原則」而違憲,自解釋公布日期以後,失去效力。
所謂「法律明確性原則」,就是當法律要來限制人民權利的時候,必須把法條訂清楚,讓人民能看得懂法律、能預期法律會怎麼運作。
許多大法官都在意見書中幫大家查字典,根據教育部國語辭典對「肇事」的定義,是「闖禍,引起事故。」從一般人的理解上,很難想像「不是我闖的禍」還會是「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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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覺得刑度訂太重
刑法第 41 條第 1 項規定:「犯最重本刑為 5 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 6 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 1000 元、2000 元或 3000 元折算 1 日,易科罰金。」依照 1999 年肇事逃逸罪制定時的刑度「6 月以上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比較輕微的犯行,法官還可以判 6 個月再易科罰金,錢可以解決的事情就不要把人抓去關,免得關出一堆社會問題。(有一句話是這樣消遣短期自由刑的:「短到無法使人變好,卻長到足以使人變壞。」)
所以,1999 年的刑度,大法官認為沒有違憲。
但是,2013 年修法後,把刑度提高到「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意思是無論案情輕重,都會被關,只是關多久的問題而已,不能再罰錢了事。大法官認為,「肇事逃逸罪」的情節可大可小(從有人死掉到只是擦傷),如果情節輕微還要抓去關,不符合「罪刑相當原則」,違反憲法第 23 條的比例原則,最晚在解釋公布日兩年後失去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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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大法官列了三點希望有關單位回去能好好檢討,也算是指出修法的方向
1⃣️
針對「肇事」的定義,大法官要求,包含哪些情形,要好好說清楚,有關單位也應該要加強宣傳。
2⃣️
肇事者留在現場要做什麼,法律也應該要說清楚,像是要不要留在現場?要不要把報警、叫救護車等等,要把範圍劃出來讓大家知道。
3⃣️
最後,是刑度的部分,應該針對行為人犯罪行為的輕重程度,訂定不同刑度的處罰,才能符合憲法「罪刑相當原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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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不同意見
陳碧玉、黃璽君、林俊益、吳陳鐶四位大法官分別在意見書裡表示,多數意見對「肇事」的定義,他們感到不置可否。他們認為,「肇事」不能只看國語辭典,從各方面來看,當然包括駕駛人對事故原因有責和無責的情形。
湯德宗大法官在意見書裡質疑多數意見對「肇事」的解釋方法,難道「斯斯有兩種」,「肇事」也要跟著分很多種嗎?
羅昌發大法官認為,多數意見沒有順便把「逃逸」限縮在「為了逃避責任而逃跑,而不包括有正當理由離開事故現場」,有點可惜。刑度的部分,羅大法官認為不只 2013 年,1999 年的刑度其實也「太嚴重了」,也應該宣告違憲。
對於立法檢討的部分,好幾位大法官提到,從這號解釋有 16 件法官聲請,可以知道現行法的混亂,因此要求修法時一定要「認真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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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碧玉 幾 歲 在 林志聰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第五選區議員政見會】爭設新市政中心成共同訴求
記者張淑娟、盧萍珊、黃文記/綜合報導2018-11-14
市議員第五選區(善化、安定、新市、新化、山上)公辦電視政見發表會,十名候選人有七人到場,爭取新市政中心設在新市、南科幾乎是共同政見,其他例如加強治水、修復農路,提供青年住宅和改善幼兒托育、老人照護及凍漲房屋稅、六十五歲以上老人免繳健保費也是多人主張
爭取連任的林志聰表示,八年來新化區虎頭溪的整治有進展,但仍顯不足,水利局官員要多下鄉勘察,全力以赴治水,農路、水路的修復預算每年都不足,造成許多農路崩塌卻無法修復,市府應逐年增加預算因應。
他提到,未來的南科區(目前第五選區所轄)是台南市發展的重鎮,下任市長應有擔當,儘快決定未來新市政中心的地點,而位處全市中心區的南科區最合適。
捲土重來的國民黨候選人李文俊指出,早在民國一百年時就有三十四位市議員聯署爭取新市政中心設在南科,但至今沒有下文,若是當選將繼續追蹤此案。
基進黨新人王姬方提出協助青年新農推動公平的產銷機制,讓生產的農產品能結合創意,獲公平的銷售;加強南科周邊公共住宅與托育,讓年輕人願意回鄉來,並因應年輕人的需求,規劃親子活動空間。
民進黨新人陳碧玉指出,應儘速完成新市政中心的選址和興建,如此才可以避免民眾洽公分兩地跑,而目前評選出的新市政中心地點都在新市區附近,也是台南的中心點,希望未來新市長產生後,能儘快設立新市政中心。
無黨籍的新人張家睿指出,自己是一名基層行政人員,參選就是希望能監督行政,並站出來幫助鄉親。她表示,自己沒什麼背景也沒有政黨的幫助,將以「政黨利益放一邊、人民福利大如天」的原則,盡自己最大力量來幫助弱勢居民。
民進黨新人李偉智主張新市政中心應設在南科區,配合前瞻基礎建設,鐵路地下化應延長到善化。他主張台糖土地應該釋出蓋青年住宅,吸引青年返鄉;他強調,目前擔任新化區農會理事長,建議政府應建立健全的產銷制度,從生產期就開始輔導,也要結合新化老街、虎頭埤,活化善化商圈活化。
無黨籍新人高忠義發指出,台南市民在六都中平均收入最少,享受的福利也最少,他主張凍漲房屋稅,看電視、上網都免費,六十五歲以上老人免繳健保費。市府應成立大台南銀行提供創業貸款,扶植在地企業,加強對老年、幼兒的照顧,爭取設區域級醫院,擴大偏鄉行動醫療服務。
陳碧玉 幾 歲 在 柯建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新立委就任全程以客語宣誓 蔣絜安:用自己的母語發聲天經地義】
林瑋豐 2018-07-17 17:02
民進黨不分區立委蔣絜安今(17)日在立法院宣誓就任,作為客家代表、前桃園客家事務局長,她也使用已被列為國家語言的客語宣讀誓詞,並表示「用自己的母語發聲天經地義」。而她高齡94歲的公公,文壇大老鍾肇政今天也陪同她赴立院宣觀禮,蔣絜安表示自己未來會繼續在客家語言、文化、產業、青年等議題關注及努力。
原本民進黨不分區立委Kolas Yotaka就任行政院發言人,空缺由蔣絜安遞補。她今天下午2時由大法官陳碧玉監誓、在立法院長蘇嘉全、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及幹事長何欣純、書記長許智傑見證下,以客語宣誓就任立委。
《客家基本法》去年修正後,正式將客語列為國家語言,蔣絜安成為《客家基本法》三讀修正後,第1位以客語宣誓就職的立法委員,她受訪時也強調,「用自己的母語發聲天經地義」。
蔣絜安:盼透過立法院力量落實「浪漫台三線」
蔣絜安向媒體表示,未來她會優先關注客家語言、文化、產業、青年,也希望透過客語研究中心或客家發展相關法令,作為與中央及地方政府溝通協調的平台,讓客家議題更受關注。
民進黨目前已有一位出身南部客社的立委鍾孔炤,出身苗栗的蔣絜安表示自己來自北部客家族群,而百年來首次國家級的客家政策「浪漫台三線」,未來盼透過立法院力量,能將浪漫台三線軟硬體建設到位落實,創造客家新文藝復興。
本身是客家拼布蓋術創作者的蔣絜安,今天也以一身客家特色洋裝現身,她說自己透過巧思設計,把台灣花布穿在自己服裝上,識別度會較高,過去嘗試以這樣的穿著在國外做客家外交,未來希望在立院也可以如此識別客家族群身份。
而她高齡94歲的公公、客籍文壇大老鍾肇政,今天也坐著輪椅北上觀禮。蔣絜安表示,公公認為有機會當到國會議員,代表過去幾年她對客家事務的投入,希望她積極為客家族群發聲。
過去蔣絜安曾在桃園市議會被議員叫去「罰站」,她表示自己現在成為國會議員,會秉持理性問政,不會透過質詢權去對政務官做無理對待。
http://www.storm.mg/article/464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