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需要時間,就像修工會法、提出人事草案一樣,都需要跑程序的時間,表態支持相較之下就比較容易了;這次消防署在星期一下班前發出了這樣的釐清,是非常值得讚許的。
多年以前消防署承接了本該屬於農業局、動保處的捕蜂捉蛇救貓狗任務,壓縮了消防員自己的時間,現在該是把工作交還回原本責任機關的時候了。
(可你知道,這些業務只是消防員包山包海的其中一部分)
當動保處長被推出來說狂話拉仇恨,吸引媒體網路民眾的目光,農業局卻悶不吭聲,工作丟了回去卻沒人作,到最後球依然滾回到24H營業、全年無休消防員手中。
搶救消防員
風起浪催,一路暢行,若真有改革的心,就該像隻鳳凰一樣張開雙翼,飛往正確的方向。
希望主管機關這次能夠真正地實踐、真正地做出改變,我們會一直將目光放在你們的身上,改革不是壞事,希望高層有一天能夠真正地站在基層陣線、為基層著想。
【捕蜂捉蛇影響消防勤務,回歸專業迫在眉睫!】
針對近日報載臺北市政府動物保護處以「蜜蜂非動物」及「救人責任」等理由拒絕捕蜂捉蛇勤(業)務1案,本署必須釐清以下幾點:
一、 爬蟲類及昆蟲類皆屬「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條規定範疇,而野生動物保育法主管機關在中央是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 「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1條也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除情況緊急外,應先報請主管機關處理,另外也提到,野生動物有危及公共安全或人類性命之虞時,得獵捕或宰殺。
三、 由此可見,在法制面,相關權責及處理機制是非常清楚的,且「野生動物保育法」已規定主管機關處理民眾通報動物相關案件之受理及處置機制等實際執行面之配套措施。
四、 消防隊因為24小時輪值,且分布在各行政區等便利性,長期以來,基於行政協助的立場會配合幫忙,但是這些非本業的勤務已經嚴重排擠我們的原勤務運作,更何況,消防人員對於處理、獵捕或宰殺危險動物的能力亦有所不足,無法安全有效的協助執行。
五、 關於動物救援等為民服務事項,行政院早在103年8月25日研商動物保護議題會議中,就已決議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研議修法或建立規範。本署已在105年10月13日協調會議中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2年內建立24小時受理及處理動物相關案件機制,以盡速回歸專業。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 http://pnn.pts.org.tw/ ) PNN 粉絲專頁 ( http://www.facebook.com/pnnpts.fanpage ) PNN Youtube頻道 ( http://www.youtube.com/user/PN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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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喜灣飼養寵物來為生活增加樂趣,有人養貓狗,也有人愛上養鳥,目前台灣有越來越多人飼養鸚鵡,不過這些鸚鵡大都是國際性的保育類動物,國內雖然有野生動物保育法來規範,但市面上所流通的鸚鵡,很多都不合法,到底該怎麼辦?林務局與高雄縣觀賞鳥促進會合作,推行鸚鵡身分證的認證制度,希望能為寵物鸚鵡市場打下管理的基礎。
許多人喜歡到公園溜狗散心,有一群人,他們不溜狗,而是溜鸚鵡。
飛出去的鸚鵡,聽見主人的哨音會飛回來,新形態的遛鳥活動刮出新炫風,鸚鵡是越來越流行的寵物,據估計全台大約有十萬人飼養。鸚鵡同時也是國際性的保育類動物,可愛背後是嚴肅的法律問題。
許多鳥友喜歡從小鸚鵡養起,國內流通的鸚鵡寶寶,有很高的比例來自私下繁殖。野保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保育類動物繁殖買賣,必須向主管機關申請,而且要有營利事業登記,目前市面上流通的鸚鵡,許多都不合法,也難以管理。
為了將鸚鵡市場納入管理,林務局與高雄縣觀賞鳥促進會合作,試辦一鳥一證的認證制度。
這項認證類似小狗植入晶片的功能,證明飼主與鸚鵡的關係,卻無法證明鸚鵡來源是否合法。如何解決非法鸚鵡的問題,目前沒有答案。寵物鸚鵡的市場規模雖然比犬貓市場小,但是在鸚鵡越來越普遍的情況下,和其他同伴動物一樣急需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