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的話:
『還是要交代一下為什麼我最後還是選擇在專欄撞上這個「被政治化的」公法領域的問題:
其實我也是猶豫良久,本來不想在具有正式言說性質的專欄碰這個行政法問題(這應該是唸公法的朋友的責任),對於台灣防疫政策與法律脫節的問題我也見怪不怪了,講到懶得講了。
但在11月18日那天看到幾位同樣在國外的朋友傳來的衛福部臉書公告,越看越覺得恐怖。
這個嚴重違憲違法的措施,觸碰到的不只是行政法的法規運作與比例原則而已,而是 #釋字558號本國人返國權這個充滿歷史創傷的紅線、涉及的是 #國際人權議題,至為顯然。
然而在政治因素與網軍洗禮下,同溫層的人「敢」公開跳出來痛批的,實在不多,多少有些顧忌,怕被抹藍抹紅或是被批「自己人不挺自己人」。(所以我很早開始就說,「狂熱愛國的憤青」和「韓粉」看似在光譜兩端,但最後幹出來的事情,其實沒什麼兩樣。)
既然同溫層裡的人私下罵但不敢公開說,好,那我來說。
身為一個依法繳稅納保卻莫名其妙在這波政治大戰中被掃到的「海外低賤公民」,應該有資格討論一下人權問題吧?』
〈為防疫去法治?以「行政命令」拒本國人入境,有什麼問題?〉 https://bit.ly/2HDRy9F
「台灣本來就有返國後強制隔離14天的政策了,甚至還搭配嚴密的電子監控、指派警察敲門等手段,且防疫成就斐然,迭經媒體與網路諸多「粉專」的頌讚,也經與我國友好之特定外媒記者將我國宣傳文書翻譯成外文流傳,在國外的華人想必都感到與有榮焉且記憶猶新。既然成效卓著且為世界典範……」
「......應該思考是否有比此「一律限制」的方式更好、侵害更小的手段?......將替代手段具體提出說明,而不是等到個案發生後,有權有勢者透過各種請託或找媒體的「走後門」方式來開例外返國的門,無權無勢者只能在海外有家歸不得。」
「……大概只有台灣能夠與中國站在同樣的高度之上,「維護國內淨土」、「國家安全置於一切前提之上」而不分地區、入境目的,「透過航空公司」限制本國人登機。
更諷刺的是,網路上還有大量民眾在不清楚法治國以及憲法歷史背景下,在政府的帶領下一齊搖旗吶喊、歌功頌德、捍衛疆土,把本國人民拒於國門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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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558號本國人返國權這個充滿歷史創傷的紅線 在 November 27, 2020 - Facebook 的必吃
《 #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第12條:「人人進入其本國之權,不得無理褫奪。」 #大法官釋字第558號:「憲法第十條規定人民有居住、遷徙之自由,旨在保障人民有自由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