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敢跟你的上帝發誓/你住在成功學區嗎?】
💔教育處長帶頭跨區就讀
💢縣府帶頭打壓租戶
✅請楊文科馬上依照國民教育施行細則規定,立即規劃新校地,勿用增建敷衍卸責!
✅效法台北戶政造冊每年學區內入學人口,依循造冊分發。
✅落實調查學區內學生小學學籍,以此為基礎延伸國中入學造冊。
✅可參考新竹市光武分發排序,優先公布正取與候補名單,並且許多鄰里均為雙學區。光武學區內的孩子如果沒被光武錄取,也已經在規則公布時就知道自己會被分到雙學區中的另一間國中,一樣可以就近入學。
🤔5/13起,教育處的詢答把重點放在未來新竹縣【總量管制辦法】修訂後,未來總量管制學校僅收第一、第二、第三順位學生。入學順序排在第四順位的家庭,也許已經入籍十年以上,但因為租房這個地下經濟行為,導致房東大部分不願意做公證,所以租屋=寄戶口嗎?不。
真正有可能寄戶口的是第二順位的購屋人口,但這樣的人口查得到嗎?硬要隱瞞的話,是不可能查核的到的。但將學區內小學直接安排造冊進入國中,優先安排學區內小學直升,我想這是我們能做到的把關。
😿在昨天的影片中,我提到新竹縣竹北東區之所以無法入學是因為學校數量太少,國小畢業班數74班以上,但國中入學班數僅有65班。已經有八間學校嚴重超過48班的限制。
👉【都市計畫未預算學籍人口】
學區的劃分跟砍掉第四順位都是假議題,都市計畫中預估人數+學區開放的學籍人數沒有對起來才是真正的問題! 請楊縣長不要再漠視學童權益。新竹縣從來沒有落實過公開學籍數量的資訊!我今天就公文請教育處公開明年竹北東區入學學生總量,並且馬上評估國中入學班數,依照目前竹北東區實際入籍戶數與學籍直接造冊,並且立即規劃合適校地與空間!
💔【教育處長的小孩帶頭跨學區就讀】
學籍的調查過去沒做好,換新處長還做不好嗎?
楊處長針對學籍爆炸超收,一開始提出的方案就是直接砍掉第四順位,事實上第二順位中有設籍並不代表有實際居住,而有設籍在未查核的前提下,更有可能是購屋置產!更有可能是有錢人預先買房給孩子當學籍❗
😇在影片中楊處長也直接表示:「我目前為止沒有住在這個地方,我住在中興里」。楊處長說,她置產在成功國中學區十興里。
成功國中學區:鹿場里1-29鄰、十興里1-35鄰、斗崙里:1-39鄰、中崙里:23-33鄰。
👉【小學學籍查核/造冊分發】
實際的查核設籍個人隱私問題,更好的方式就是在當學年國中入學學籍中,僅收小學也在本校區的學生才是真正的公平,依照台北市規定,由戶政直接依據小學學籍+國中學區劃分,直接造冊分發。
也許我們沒辦法讓每個人都滿意,但法律是最低標準,在違規的情形之下(每個學校都爆量48班以上),至少新竹縣府教育處與縣長要有誠意劃設新校區/學區,預先規劃,教育百年大計,過去20年沒有做好,這一次請所有的縣民睜大眼睛強力監督❗
👀【槍口一致對準焦點】
#學校不夠才是真正的問題
#縣府長期漠視都市規劃與學校校地不均
這四年國民黨沒做好學區,拜託請所有竹北家長,不要再投給國民黨的縣長❗
不要再給國民黨機會❗
💥【勸縣長跟教育處不要用增建來敷衍卸責❗】
所有公設都有建蔽率和公設比率的問題,縣府自己當球員兼當裁判,把違法事變成合法。天有不測風雲,擁擠校舍影響學生避難疏散安全,一出事,蓋過章的每一個人負得起責任嗎?
新竹縣總量管制辦法規定:
第一順位:弱勢家庭學生、身障、特殊學生、教職員工子女等。
第二順位:公證租戶、自有房屋權狀。
第三順位:家長外籍人士,出差台灣。
第四順位:租屋在籍者(未公證或無法取得公證者)
新竹縣總量管制要點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
💤沒有溝通誠意就不要來當教育處長
💬沒有專業也可以先回家
😭處長的孩子自己跨區就讀
❤這是縣長該做的事該給的承諾
「都市計 畫 法 新竹縣 施行細則」的推薦目錄:
都市計 畫 法 新竹縣 施行細則 在 陳栢維的 湖口鄉政論壇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視為農業用地」移轉時 可否調高原地價課徵土地增值稅
常有鄉親詢問,為什麼新竹縣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第三期預定地,編定為「工業區」,在移轉申報土地增值稅時,可以申請「視為農業用地」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卻不能像一般農業用地一樣,申請以89年1月28日修正生效當期公告土地現值為其前次移轉現值課徵土地增值稅?
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說明,要符合土地稅法第39條之2第4項規定,將前次移轉現值調高至89年1月28日當期的公告現值,其要件必須是「符合89年1月28日當時的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57條第1項規定之農業用地、整筆土地均作農業使用」。新竹縣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第三期預定地,係於76年12月4日變更編定為「工業區」,也就是不符合89年1月28日當時的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57條第1項規定之農業用地,故無法像一般農業用地一樣,申請以89年1月28日修正生效當期公告土地現值為其前次移轉現值課徵土地增值稅。
舉例來說,王君69年取得新竹縣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第三期預定地,原為「保護區」,於76年變更為「工業區」,前次移轉現值為69年7月每平方公尺34.5元,105年公告現值為12,186元,89年公告土地現值為8,350元。王君如果今年要出售土地,其土地增值稅如何核課?首先,王君必須檢附「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1土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及「土地加註都市計畫管制內容證明函」,其移轉時得申請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1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申報移轉現值、前次移轉現值分別為105年公告現值12,186元、69年7月每平方公尺34.5元。但本筆土地若自89年1月28日以前至今均屬「保護區」且均作農業使用,則王君檢附「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即可申請依土地稅法第39條之2規定第1項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第4項以89年1月28日修正生效當期公告土地現值為其前次移轉現值。故其申報移轉現值、前次移轉現值分別為105年公告現值12,186元、89年公告土地現值8,350元。
您若有任何土地增值稅問題,可利用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網路(http://www.chutax.gov.tw/)查詢,或撥打電話03-5518141轉分機431至436,竹東分局03-5969663轉分機311至313將有專人服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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