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來入侵種生長力強 務必在種子擴散前移除】
業者種植外來入侵種「粉黛亂子草」,農委會表示,因種植土地位屬都市計畫農業區,依《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土地使用管制規定須作農業使用,但外來入侵雜草非農作,即使是田園景觀植物,也不屬農業使用範圍,因此將依都市計畫法第79條裁罰,且因粉黛亂子草對本土生態具高度威脅性,屬情節重大違規行為,農委會22、23日行文南投縣府,建議處最高30萬元罰鍰,業者若不配合移除可連續開罰。
粉黛亂子草是禾本科亂子草屬植物,生長力強,可耐多種環境逆境,種子在貧瘠土地、乾旱、潮溼等環境都可以發芽,農委會表示,韓國已將其列為第二類防治物種名單,韓國氣候冷涼、冬季會下雪尚且如此,臺灣四季如春,若在臺擴散開來可能危害本土植物,變成農田雜草也會增加農民田區維護成本。而且,粉黛亂子草一般在9、10月開花,今年8月中旬起已陸續開花,後續種子擴散將是很大的災難,因此希望業者能盡速於一周內移除。
看更多農報導:https://agriharvest.tw/
#粉黛亂子草 #植物防疫檢疫法 #外來入侵種 #雜草類有害生物 #都市計畫法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120的網紅舒翠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舒翠玲議會質詢-107.07.16-市長施政報告及說明質詢[台66橋下規劃平鎮清潔隊辦公室及垃圾車停車場案](第一屆第八次定期會單位質詢) 台66橋下規劃平鎮清潔隊辦公室及垃圾車停車場案 背景說明: 1.此案在105年10/17招標完成,10/27上午開工、下午停工,原因:無法請領建築執照。 2...
都市計 畫 土地使用管制 在 惇安法律事務所 Lexcel Partners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鬥陣來關心】都市計畫
作者:許維帆律師
都市計畫,在都市計畫法的定義下,指在一定地區內有關都市生活之經濟、交通、衛生、保安、國防、文教、康樂等重要設施,作有計畫之發展,並對土地使用作合理之規劃而言。在都市計畫下,政府依照擬訂的發展計劃,對於區域內的土地使用作出特定用途及利用程度的限制,常見的住宅區商業區、工業區、文教區等均為都市計畫下的土地使用分區之一。
而在都市計畫實施後,為確保土地利用之穩定性,法律規定不得隨時任意變更,惟亦要求計畫擬定機關每三年至五年內,應視發展情況,參考人民建議進行都市計畫通盤檢討程序並作必要之變更,但在實務上,都市計畫發布實施至下次通盤檢討之間動輒長達十餘年以上,加上法院普遍認定人民對於都市計畫、使用分區之變更並無公法上請求權,導致土地使用價值受限外,亦使土地使用管制與實際情況不符的狀況屢見不鮮,故人民對於都市計畫的救濟程序極為重要。
實務見解上一貫認為都市計畫係屬法規性質,僅在都市計畫實施後,特定項目具有個案變更之效果時,該特定項目對於權益因此受到影響之特定人始具行政處分之性質,並藉由大法官解釋賦予人民得對該都市計畫提起訴訟進行救濟。直到釋字第742號解釋作成後,行政訴訟法始增訂「都市計畫審查程序」之特別規定,明定人民對於違法之都市計畫得提起訴訟以資救濟,該等規定並於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文之內容不代表本所之立場或法律意見)
都市計 畫 土地使用管制 在 徐國勇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防堵疫情擴散,嚴查重罰偷營業的八大行業業者!
為了防堵疫情擴散,我已請全國警察單位嚴查八大行業是否有偷營業的情形,以避免群聚造成疫情破口。
除了警方嚴查重罰違規業者外,內政部已通函給地方政府,可依區域計畫法及都市計畫法規定,若業者違規營業並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規定,建議查獲一次即可直接依最重處罰30萬元,並勒令停用。
若未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第二次查獲除了罰緩外,即停止供水、供電、封閉、強制拆除或採取其他恢復原狀的措施,且移送地檢署偵辦。
呼籲業者、民眾務必配合規定,做好防疫就是守護國家安全!
都市計 畫 土地使用管制 在 舒翠玲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舒翠玲議會質詢-107.07.16-市長施政報告及說明質詢[台66橋下規劃平鎮清潔隊辦公室及垃圾車停車場案](第一屆第八次定期會單位質詢)
台66橋下規劃平鎮清潔隊辦公室及垃圾車停車場案
背景說明:
1.此案在105年10/17招標完成,10/27上午開工、下午停工,原因:無法請領建築執照。
2.土地分區為都市計劃外交通用地。
3.招標案中建築物結構為鋼骨+RC。
4.招標案中規劃94個自小客車及37輛垃圾車停車位。
🛎適法性問題:
1️⃣「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中明訂交通用地不能興建建物,所以無法請領建築執照。
👿都發局建議以臨時建築興建。
⁉️政府的交通用地可以興建建築物,那老百姓的交通用地也可以嗎?
⁉️「臨時」建築究竟要使用幾年可以視為「臨時」?
2️⃣以臨時建築名義興建,建築物結構是鋼骨+RC。
👿行政院主計處財物標準分類~鋼骨+RC結構之公有建築物使用報廢年限為60年。
⁉️要60年才能報廢的建築物可以視為「臨時」建築嗎?
3️⃣「建築物交通影響評估準則」中規定在交通密集區、供公眾使用的建築物,停車位超過150個即必須做交通影響評估。
👿交通局回覆只有145個停車位,所以不用做評估。
⁉️但招標案中設計圖中明確畫出94個自小客車及37輛垃圾車停車位,準則中明訂1輛垃圾車計算=2輛自小客車,所以、應為168個車位,為何規避交通影響評估?
🛎實際現況:
📌附近居民自105年3月22日就曾拉白布條抗議、四處陳情,希望桃園市政府停止此案。
📌105年招開規劃說明會時,平鎮里長退席無言抗議、宋屋里長反對設置。
📌106年10月25日居民陳情會勘。
📌107年4月16日居民陳情。
桃園市政府針對平鎮台66橋下東勢里段空間活化編列3-4百萬做參與式預算,讓民眾決定如何使用,然而宋屋段完全不需要經費就有民眾參與,桃園市政府卻避之惟恐不及?
#平鎮台66橋下空間活化
#清潔隊辦公室及停車場
#公路總局
#臨時建築
都市計 畫 土地使用管制 在 舒翠玲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106.06.06-市政總質詢
玩法亂政之~台66橋下的未來
多年前就開始爭取
作為休憩運動場所、停車空間…
因橋下土地屬於都市計畫外
「特定農業區交通用地」
按照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是不得做為停車場使用
更不能興建建物
但是鄭市長上任後
即規劃為清潔隊辦公區、停車區。
原本就已經堵車嚴重
希望做為附近住戶的停車場
改善現有的交通困境
現在卻規劃垃圾車、資源車停車場
而按照「建築物交通影響評估準則」
150個小型停車位即必須做交通影響評估
清潔隊辦公區及垃圾車停車位換算近300個
竟然可以不用做交通影響評估!
公共設施的規劃
沒有興利卻帶來更多弊端
按照「非都市土地管制規則」
特定農業區既不能申請建照也無法指示建築線
ㄧ個規劃要用10年的建築
市府以其為「臨時性建築」為理由
不必申請建照、不做交通影響評估
2787萬的建築預算
爾後每月再以1.5倍的水電費來支應
納稅人的錢可以如此被違法使用嗎?
桃園市政府
沒有能力為平鎮清潔隊找個新家
但也不該視法令如無物
在台66橋下興建清潔隊辦公室及垃圾車停車場
上行下效、風行草偃
如此的桃園市政府
有何立場和顏面要求人民守法!!!
都市計 畫 土地使用管制 在 張秀華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針對湖子內地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要點中,
與代理處長探討不合理之處:
第12條第2項:建築基地面臨多條道路,個面皆需退縮
不合理:該基地條件為角地,且本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明定「建築空地如屬角地且兩面道路寬度不一時,應以較寬道路為退縮面,兩面道路寬度相同,則依退縮。」,劉厝地區細部計畫也有依照上項規定放寬,建議比照放寬。
第16條:本計畫區內建築基地之退縮建築空間不得開挖地下室。
影響地下室停車空間問題,建議放寬地下室面積之開挖,藉以解決都市交通停車問題。
不合理的規定造成建築成本的增加,最後都會累加至消費者身上,導致房價高漲,相信這不是市府樂見的,建議市府盡速招開會議修正。
另外針對e-bike,綠豆嘉義人網友反應,
煞車線、輪框生鏽、馬達漏油車況相當不佳,
甚至接到廠商電話問安全帽遺失、車輛損壞等問題,
要求市府做好把關工作,若不肯改進應解約,
不要破壞嘉義市的觀光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