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BL]探詢陳偉殷意願 中職準備啟動"郭泓志條款"
旅美好手陳偉殷遭到西雅圖水手釋出,中華職棒準備啟動「傑出旅外球員條款」,會長吳志揚透露,將先透過經紀人,徵詢本人想法,如果對打中職有興趣,將啟動後續程序,不受選秀會限制,能直接加盟球團。而同時,日職老東家中日龍隊,傳出也有意爭取他回鍋。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萬的網紅蔡明里團長,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請勿轉載至PTT謝謝】2013年為了禮遇郭泓志的返國加盟,聯盟訂了一個「旅外傑出球員條款」,這種因人設事或設制的特案,還有存在的必要嗎?...
郭泓志條款 在 林言熹觀點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上週王柏融回答的假設性問題,個人覺得並沒有必要,雖說「人往高處爬」,但規章裡滿三年年資才可能旅外的條款擺在眼前,在制度尚未修訂之前,還是該把重心放在場上。好在王柏融並未受到這陣子大王熱潮的影響,打擊手感維持高檔,更增加旅外的本錢。
回過頭來說,即便照現行自由球員制度,詳讀之下會發現,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規章第21章自由球員辦法(FA),其實針對旅外自由球員,只有「累計達到3個球季的選手,且獲得球團之同意,可取得旅外球員資格。」以及「對於行使旅外球員之選手,外國球團不受轉隊費規定限制,由原球團與外國球團直接接觸。」這兩點,日前吳志揚會長所提「從國外回台後打中職,年資也是重新起算」以及「最後回歸中職,只能回原隊,不能選隊伍」這部分,其實並沒找到相關條文,而且球團同意條件到底怎樣才合理,也沒有任何依據,的確該重新審視相關規則。
至於聯盟到底該不該因為王柏融,而討論包括入札制度、旅外自由球員制度的修訂,個人以為有其必要,因為CPBL長期以來就曾多次因為特殊需求而修改規定,要不然就不會有葉丁仁條款、余文彬條款、張家浩條款、郭泓志條款、尼洛條款和叛將條款的出現了。
郭泓志條款 在 蘋果新聞網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粉絲們知道前因後果嗎?
換個角度想,也許中華職棒需要這樣的爭議吧......
【郭泓志條款 犀牛要求程序正義】
http://www.appledaily.com.tw/…/arti…/sports/20130624/215348/
【怒譙郭泓志條款不合理 徐總:不是官大學問大】
http://www.appledaily.com.tw/…/ar…/sports/20130623/35102412/
【郭泓志登中職 免選秀 大咖條款過關】
http://www.appledaily.com.tw/…/ar…/sports/20130622/35100824/
郭泓志條款 在 蔡明里團長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請勿轉載至PTT謝謝】2013年為了禮遇郭泓志的返國加盟,聯盟訂了一個「旅外傑出球員條款」,這種因人設事或設制的特案,還有存在的必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