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的今天》30年前死刑宣判,至今爭議不停!
30 年前的今天,邱和順等人被判處死刑。但你相信嗎?這個三十年前的官司,到今年的今天還在打。
■ 綁架
1987 年 11 月,苗栗縣一名保險業務員柯洪玉蘭遭到強盜分屍;同年12月,新竹市一名國小學童陸正在補習班下課等候家人來接送時失蹤,之後家屬接獲來自歹徒的勒贖電話,並依指示交付了贖金,卻始未見孩子歸來。
隔年,台北市刑警大隊秘密證人的指述,逮捕了邱和順等 12 名被告,「飛象過河」辦理這兩起苗栗及新竹的案件,自行宣布破案。1989 年,邱和順等人因柯洪玉蘭案以及陸正案,被判處死刑。
■ 自白
雖法官作出有罪判決,不過這兩案件並沒有任何客觀證據證明邱和順等人犯案,且柯洪玉蘭頭顱和四肢、以及陸正的屍體至今都未被尋獲。
我們都知道,檢察官要起訴、法官要判有罪,一定都要有證據,那為什麼邱和順會被判死刑呢?
全因為被告等人在警詢時的「288 份自白筆錄」——「被告跟警察承認自己有犯案」,因此法官就認為被告有做、有罪。
■ 刑求
因為被告自白內容多處前後矛盾、也與許多客觀事實不合,例如經法醫判斷柯洪玉蘭是因為掐絞窒息而死。
但邱和順說是拿刀子是拿刀子刺死的,陸正案的勒贖字條上指紋和被告等人全部不合,而且陸正在新竹失蹤時,邱和順等人正在苗栗。
但哪個人會沒做的事情卻自己說有做呢?嗣後,被告上法庭後全部翻供,否認自己犯案。指出所有的自白都是在被警察刑求的情況下做出來的。
從現存的警詢錄音當中,可以明確聽到員警刑求逼迫的事實、亦有當時辦案的員警時隔多年後,本於良心出面證實被告曾遭警方暴力虐待。
王清峰女士擔任監察委員期間,親自聆聽一百多份筆錄的警訊錄音,並於1994年提案糾正承辦本案的 10 名警員和 2 名檢察官「強暴脅迫」及「草率結案」。
法院於 1998 年,亦依妨害自由及偽證罪,判決其中 4 名員警有罪確定。
■ 等待
邱和順在 2011 年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死刑定讞。期間被羈押了近 23 年,是台灣史上被羈押最久的被告,也是世界上罕見的司法情況。
至今,有許多義務律師團及人權團體為邱和順努力,即便提起非常上訴、再審數次,仍未改變邱和順有罪判決。其他的共同被告已認罪協商,而被減刑出獄,但邱和順堅持拒絕認罪,只求無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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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圖XD
【29年有苦無處宣洩,家人朋友在外過得如何?有吃飽嗎?】
約4年前,邱案的同案雖認為自己是冤案,但是上訴到更11審仍不見天日,無法再忍受案件在法院間上沖下洗的等待——被羈押的時間幾乎要等於判刑長度,只好忍辱放棄上訴,直到期滿出獄⋯⋯1988年就入獄的他們,面對出獄後完全不一樣的世界,司改會的志工帶著他們從搭手扶梯下捷運開始,一步一步向他們簡介20多年來台灣的改變、世界的樣貌如何更迭⋯⋯
邱和順從28歲青年羈押將近23年,成為司法史上被羈押最久的人,在2011年因速審法生效而死刑確定,如今死刑待決中。56歲的邱和順,面對高等法院、最高法院不斷地駁回再駁回,還能經歷幾次更審?還有多少30年能夠等待渺茫的平反之日?
2014年,高齡88歲的邱媽媽身體狀況出問題,看守所堅持要「病危」才能夠探視,邱和順唱給媽媽聽的,是自己填詞的歌:
思念 (邱和順作詞)
海旺A啊 去宮ㄟ叫你阿爸返來呷飯喔
我愛媽媽 海旺A愛媽媽 您我離別 是暫時
遠方的海旺A時時掛念著媽媽 希望您 要堅強
等著海旺A返去故鄉 期待您 要保重 自己的身體
#非常上訴等待落空
#邱和順冤案29年
📽4分鐘認識肉圓哥邱和順(👿髒話注意)(😰刑求注意)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CNE8b0idK4
2017/07/27 最高法院駁回檢察總長提起的非常上訴 http://www.appledaily.com.tw/…/article/new/20170727/1169807/
更了解邱案:https://www.jrf.org.tw/keywords/20
風傳媒專文:http://www.storm.mg/article/54314
邱和順出獄了嗎 在 我的玫瑰花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目前看到整理最清楚的
[幾個資訊提供大家參考]
1.網路謠傳說支持死刑民眾有97%是社會多數,這是錯的。台灣1990年以來做過不少民調,支持死刑從來沒有超過85%,堅定支持廢死的民眾則維持在9%~21%之間,2014去年則有12%。
馬英九政府從2010年年執行死刑後,去年2014年中研院做大型超過2000份的有效面訪市調中,台灣民眾支持死刑達到85%創20年來歷史新高。但是,當死刑改採無期徒刑25年才可以申請假釋(台灣現狀)時,支持廢死有41%,改採無期徒刑不得假釋且獄中工作要給受害人,支持廢死則有71%
可見支持死刑民意沒有謠傳中佔絕對多數,在得知配套資訊時,支持廢死民意則可至40~70%之間,並非絕對少數。
2.廢死聯盟是自以為用愛感化犯人道德高尚好棒棒惡魔代言人不同理受害者的垃圾團體。
就我理解,廢死聯盟訴求不是說要用愛感化人家⋯⋯那是除了台灣以外基督天主教的訴求。
台灣會有廢死聯盟,主因是徐自強的冤案,原本他們就已經在長期進行司法改革。因為實務上死刑制度被發現不可能「絕對不會造成冤案錯殺」(美國1973年以來已經發現有153個死刑犯是冤枉的,最近冤枉的還是2011年,沒有很久遠),簡單說就是死刑沒有「處理人會誤判產生冤案錯殺」的配套,因此才希望用無期徒刑避免有無辜的人被國家錯殺。這是風險考量的結果。
有一個重點一定要注意:廢除死刑不是要保護罪犯,而是要盡可能保護可能的冤案受害者。死刑制度的存在,卻遏止了冤案受害者「活著」平反的可能性。
很多人都以為冤案只要避開不執行死刑就好,可是實際上卻沒那麼理想化。因為冤案都是「罪證確鑿」被判死刑的。知名的冤案江國慶就是測謊+自白+DNA被判死,沒有時間的考驗根本很難釐清是否錯判。實務上死刑制度的難處就在於,無法只要求執行極端值就好而其他先暫緩(畢竟還沒釐清前,每個看起來都是「人神共憤」),如果可以的話,2014年杜氏兄弟就不會死了。其他還可查詢盧正、鄭性澤、邱和順。
因為台灣死刑相關資料政府並未完全公開透明,或許讓人覺得台灣司法應該很完善、冤案是特例,但在美國都已經累積153個冤案死刑的狀況下,台灣司法真的比美國好嗎?還是只是因為資訊不公開所以我們不知道而已?
補充:2016廢死聯盟提出了《台灣死刑判決報告》,針對台灣已經定讞的死刑判決做詳細的檢視,就已經發現瑕疵的比例非常高,例如光靠自白就判死刑、找不到凶器就判死刑等等。
(http://www.taedp.org.tw/story/2989)
儘管美國相對台灣司法品質較佳,但美國仍十分謹慎,死刑定讞後通常會隔15年後才執行,目前已累積3000多個死刑犯並未執行,台灣對比美國,從判決定讞到執行,台灣的執行效率可說是十分光速躁進。
不得不說,有些社會的極端值確實不可能被教化,但如果必須發生國家冤殺無辜的風險,有些人就寧願選擇無期徒刑,至少有人犯罪時還能有無期徒刑懲罰他,但冤殺死了則永遠救不回,且賠一個錯殺江國慶的錢可以養80個死刑犯50年(台灣目前48個死刑犯可以更久),不管在經濟上、功利上或顧及冤案受害者上,死刑都不是一個值得的選項。
(有人問如果被無期徒刑發現錯判應該也會賠到脫褲吧?在台灣,不管有期無期或死刑,只要錯判都要國賠,但有個數字提供給大家參考,蘇建和三人被關20年浪費青春,一個人拿500萬,江國慶失去生命則賠1.3億。儘管蘇案國賠有點低,但青春可貴,生命無價,錯殺生命賠到脫褲的程度必定較高。)
3.無期徒刑很快就會被假釋。
其實很多人害怕的是有人假釋出來會再繼續亂殺人,台灣在假釋和監獄制度確實持續需要改善,例如訂定完善嚴格的假釋制度,讓令人擔憂的重刑犯不要讓他們可以申請假釋成功,這絕對比要求法官檢警不要誤判還要簡單好幾萬倍,但顯然長期闌尾多數的立法院根本不想處理這問題,反正喊殺那麼簡單好用,像吳育昇蔡正元洪秀柱一直反廢死就可以獲得選票了何必做些吃力不討好的事情。這也是政客之所以為政客的奧義⋯⋯
(註:目前台灣判無期是25年才能申請假釋,申請還不一定會過,很多人說什麼很快被放出來是子虛烏有,那是他們被判「有期」所以假釋才會比較快。另外再分享一個資訊,因為台灣無期徒刑假釋年限曾經從原本的10年、15年,再於2005年修正至25年。若有些受刑人未滿25年即申請假釋出獄成功,則其可能為2005年之前定讞的案子。)
4.不管,我就是支持死刑這樣才不會讓犯人出來繼續殺人。
當然如果不在乎有人因為死刑被冤殺,堅持寧願犧牲被冤枉的人國賠到脫褲也要殺死極端值也沒關係,還是可以持續支持死刑,就是價值觀不同。反正台灣是國際認證少數只佔3成的死刑國家,未來也不太可能廢死,所以不用擔心沒有死刑的問題。
再重述一次,台灣是死刑國家,2010~2015年年執行死刑,每次約殺死4~6個。
但要特別注意的是,儘管有死刑,還是有量刑制度,除非把殺人全改為唯一死刑,不然有些人還是有機會被判無期或有期徒刑,假釋還是有機會放出來。不過目前國際上應該已經沒有國家的殺人罪是唯一死刑了,因為太多例外狀態需要考慮是否用死刑恰當,例如父親掐死腦麻兒、丈夫依照妻願殺死重病妻、長期受家暴殺夫等等。
因此就算支持死刑還是無法達到不讓殺人犯出來的訴求。
5.刑罰應該要讓這種隨機殺人無法再犯
基本上,要靠刑罰防止人再犯其實是假議題,因為這就是刑罰的極限(唯一死刑例外,但得連冤的一起陪葬,唯一無期徒刑或許有機會但可能監獄容易暴動不符合大家最喜歡的經濟利益和治安利益)。
比較治根的方法是督促政府改善經濟分配不均的問題,讓社會上一無所有壓力大到不怕死的人不要這麼多。(例如鄭捷其實就是現代年輕人對未來無希望的冰山一角,湯姆熊和這次歌喉案也是經濟底層,這些不穩定極端值容易因為人生沒啥好失去的而跑去殺人洩憤)
(有興趣可參考Richard Wilkinson在TED演講:經濟不公平如何傷害社會穩定
http://npost.tw/archives/13448 )
這次發生案件老實說令人訝異的是,沒有人出來指出經濟部的失能,這幾年來年年執行死刑,可是無差別殺人卻正是在這幾年發生的。
在有死刑且年年執行的狀況下,這種社會不穩定已經不是死刑層級的問題了,經濟分配不正義,權貴在上面爽,貧富差距太大讓極端值爆炸,才是真正的問題。輿論一直抓著廢死假議題猛打(台灣明明是死刑國家),其實最爽的是經濟部馬政府,不用因為社會問題負責,還可以有餘裕抓緊機會順趁機攻擊一下主要政敵支持廢死(請看段宜康粉絲專頁),簡直超爽的。要是我是執政黨,一定也會這樣做,反正出事有民間團體當坦,我當然要趁這股民意攻擊對手啊,看吳育昇蔡正元砲火多猛烈。
彭婉如命案,當時輿論檢討政府,台灣年年執行死刑狀況下連三年發生隨機殺人,輿論叫廢死聯盟全家被殺解散閉嘴。
想到這裡就覺得哀傷。訴求無期徒刑、訴求改善經濟分配不均、改善監獄制度,都是能懲罰加害者、避免錯殺冤枉者、顧及冤案受害者、顧及大家被冤殺賠到脫褲的稅金,且同時讓自己生活更安全更穩定的方式,但短視近利的政客不會這麼做,一般民眾也不想理解。反正詛咒廢死聯盟被姦殺、全家被殺死光光、威脅公布地址要去殺他們,都比監督政府訴求改善社會問題還要來得最簡單最方便最爽快。
我想,「明明是國家施政不力但老幻想台灣已經廢死都是廢死害的」的議題應該還有得繼續吵下去吧,反正去年可能有冤的杜氏兄弟才被處死,又有誰關心了呢?
邱和順出獄了嗎 在 死囚邱和順遭獄友控詐欺等案新北檢:調查中@newsebc 的必吃

犯下綁架男童陸正等兩件命案的死刑犯 邱和順 ,被關押在台北看守所已經34年,是關最久的死刑犯,近年不少民間團體為他奔走,認為這是冤案。 ... <看更多>
邱和順出獄了嗎 在 我是邱和順- 受冤入獄的人,假釋出獄也不是真正的自由啊! 的必吃
未提供相片說明。 還有7 張. 發送訊息.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Judicial Reform Foundation. ... <看更多>
邱和順出獄了嗎 在 [爆卦] 邱和順案才是死刑犯中奇蹟中的奇蹟- 精華區specialman 的必吃
邱和順何許人也?
是台灣創下國際間難得紀錄的死刑犯
他從1988年9月被羈押到2011年7月底才定讞
什麼是羈押?
依據司法院的解釋:
1、逃亡或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者。
2、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 虞者。
3、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
但問題來了
一個刑事案件怎麼可能要調查整整超過20年還沒調查清楚?
它凸顯的司法體系的低效能與荒謬
更是台灣人權的悲哀
且橫跨藍綠兩黨
甚至從蔣經國 李登輝 陳水扁 馬英九都上台了
現在到蔡英文都執政了
一個1988年出生的人都已經三十歲了與邱和順被羈押同齡
30年
到現在還無法決定邱和順到底該殺不該殺
甚至連他到底有沒有犯下陸正案都還不清楚
他更是國際特赦組織發布聲援的重要個案
是台灣人權低落的最好證明
2011年7月最高法院更11審
你沒有看錯
正常的法院審理都只有三審就結束了
邱和順案卻整整到了更11審
他的離譜與荒謬程度絕對不下蘇建和案
為什麼這個案件要跑到更11審
理由與蘇建和案雖然不是一模一樣
但有一個很重大的原因
甚至與公視曾播出的島國殺人紀事的盧正案一樣
物理證據與刑求和刑警誤導
在邱和順案裡面
也與盧正案和蘇建和一樣員警有誘導訊問
現代司法體系定罪雖然說不敢說絕對
但法院藉由DNA技術與物理證據
已經能更充分的掌握刑事犯罪上的證據
但在30年前完全不是這樣
警察會藉由刑求與自白
這兩個恐怖的工具
先打你打到認罪
而且長時間的關押根據各種科學統計
都證明僅僅是把你關在一個房間不出去
就能讓你喪失正常的生理狀態
而這個案件就高度仰賴自白
甚至勒贖字條的指紋與錄音帶的物理證據都顯示非邱和順所有
這就跟盧正案中
被指控詹春子命案旁邊的煙蒂與他的血型不符
卻還是遭到槍決一樣
是台灣人權史上最血腥的一夜
本案共有高達12名的被告
甚至吳金衡被關到已經久到更十審還沒判決就死亡了
他們的生命就在台灣法院毫無效率與司法改革的笑話中慢慢消逝
這12名被告更有許多人在上訴的書狀中提到
因為羈押的刑期已經比判刑的刑期更長
所以放棄上訴
法院仰賴自白判處邱和順死刑
原因在於他能清楚描述案件
但理解司法實務的律師都了解
刑案上許多細節根本不是被害人自己講出來
且即便有錄音
很多是員警告訴被告甚至寫在紙上
不念出來就打死你
因此即便你完全沒有接觸過被害人
也能寫出一份好像在現場的自白
但中間的矛盾與疑點法院為什麼不認?
原因在於法院的官僚體系
要推翻前審的判決等於公開打臉同事甚至是學長
等於在宣告前審法院和法官與審判長打混
在公務體系中
這就得罪了同事
甚至影響你未來的升遷與薪水
這才是司法改革要去思考與徹底革新的根本人性
而不是打著司法改革的帽子
到了選舉就來槍殺死刑犯立威與平息民怨
即便是死刑犯
相信多數理性的民眾希望處死的是真有犯下重大惡性的犯人
而不是一個冤枉或證據不足的替死鬼
如果替死鬼死了
那就代表真兇逍遙法外
隨時有機會為再犯下驚天動地的命案
邱和順案至今留在死刑犯名單
才是司法最可恥的一頁
因為他直接證明了法院都是一群官僚主義的法官
沒有勇氣對抗自己的官位與升遷的機會
公平的對待被告的人權
邱和順案重大的疑點
1.當年陸正的勒贖紙條有七枚指紋,有13通勒索的錄音帶,
指紋與全部12名被告無一人相符,在DNA還沒被大眾所知的年代,合理推測
沒有道理12名被告有辦法利用別人的指紋寫勒索信
甚至13通錄音帶的聲紋比對與被告通通不符
2.
勒索的方式類似新光綁架集團的胡關寶集團,甚至胡關寶本人在槍決前自己說出
陸正案就是他幹的警方卻未繼續追查。
3.
案發1989年曾在新竹發現男童屍體,但警方也沒有請法醫鑑定就埋葬,因此事監察院
也特別糾正。
4.如蘇建和與盧正案,特別盧正案警方也遭到監察院糾正刑求,這類案件都有個特色
隨便問問被害人家屬可能的嫌疑人有誰,抓了就直接認為是他就打,台灣甚至發生過
抓錯人結果刑求宣佈破案,然後真正的嫌犯被抓到後才很糗的放人。
邱和順案也有類似的狀況,自白與刑求成為唯一的證據。
5.
自白中的內容也互相矛盾
例如苗栗888租車行契約顯示
承租時間是民國76年12月21日19:40分-12月23日20點,共計兩天。
這有邱和順的親筆簽名。
但可笑的是自白裡面卻說邱和順租車擄走陸正
問題是陸正是在21日的18點10分被擄走,也就是車都還沒租到怎麼擄人?
更別提18:40分-19:30分是陸正家人接到勒索電話
但問題是此時契約顯示邱和順在苗栗租車
根本不可能車沒租到就能擄人又到新竹打電話
這簡直就是徐自強案翻版
監視器能拍到徐自強在桃園ATM領錢
幾十分鐘後卻能飛奔到台北市郊區殺人埋屍
雷神索爾才有辦法辦到
莫非邱和順是台灣的雷神索爾?
6.
作案手法並不複雜的陸正案
筆錄高達288份,內容自相矛盾且時間軸混亂,自白之所以被法院採信
就如前面所說透過警察刑求後告知當事人,因此法官深信不疑,後續再錯上加錯
完全不顧物理證據根本不符合現實
相信在自白裡寫我是雷神索爾法官也會跪求簽名
且陸正案並不單單是陸正案
他還包括了柯紅玉蘭的殺人案這件殺人案合併判決
這些自白中
完全沒有提到柯紅玉蘭的兇器所用的繩索以及遺體旁的塑膠袋
就裝有兇器與注射針筒和男性的白色內褲與黑色膠鞋
黑色膠鞋被被害人女兒指認是柯洪玉蘭所有
7.
288份自白中
對於陸正與柯洪玉蘭的最後行蹤完全描述始終錯誤
柯洪玉蘭在失蹤的當天上午十點依據其他證人指稱已經離開工作場所
下午4-6點還有三位目擊證人看到他,但邱和順的自白都說中午過後就已經將他擄走
顯然與事實不符
陸正失蹤的當天早上搭公車上學,但邱和順卻說早上由家人開車載到學校於是認定他有錢
特別陸正案中這顯然是警方為了讓邱和順有合理動機編撰的低級故事
8.
1994年已經超過20年前還在李登輝時代的監察院
就已經糾正警察多項刑求的缺失,甚至1998年這些警察都遭判刑有罪
9.最關鍵最關鍵的來了
在柯洪玉蘭的那包塑膠袋與關鍵證物甚至可能保有DNA的衣物
全部消失,甚至陸正案的錄音帶通通不翼而飛
邱和順還能活到今天是老天保佑
希望終有一日台灣司法能打開眼睛
把無罪推定與正直和良心放到世人的面前
蘇貞昌院長
要選舉了
你要槍決死刑犯沒有意見
但已經拖延30年的邱和順案
司法院能否承諾
在沒有物理證據與自白矛盾的狀況下
30年了還給邱和順一個清白
在明年總統大選前審是所有證據
槍決邱和順與無罪釋放邱和順並平反所有陸正案的被告
二選一
別再用自白當證據了
沒有物理證據 刑求 充滿矛盾的自白 國際特赦組織的大力聲援
數十年超越國際羈押的規格
難道都換不回台灣法院的司法良心嗎?
做一件善事吧,司法改革是不敢相信了
但至少讓無罪推定可以在台灣綻放光芒
蘇建和無罪了 江國慶被平反 徐自強出獄了 謝志宏也有機會了
盧正已經槍決了還沒人平反
30年了,整整30年了邱和順也踏入棺材差不多了
這個人到底法院能打出什麼鐵錚錚的證據定他罪?
整個歷程凸顯了台灣法治程序與警察系統的荒謬
更凸顯從李登輝 陳水扁 馬英九 蔡英文政府的不作為
他只是一個小老百姓
卻是司法體系最黑暗的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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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ry man for himself and God against them 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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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2.13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2001801.A.61A.html
毫無任何物理證據
請看第一點與第六點疑點
但顯然在自白上的時間軸也是完全錯誤
相當證物在自白中也完全沒有提到
也完全沒有物理證據能證明他有殺害柯洪玉蘭
更糟糕是當年的警察願意出來作證替邱和順做偽證
但法院不願採信
※ 編輯: femlro (114.42.133.8 臺灣), 10/25/2019 19:17:04
邱和順已經在生死邊緣了
先做出無罪判決更重要
但這件事情沒什麼人關心
※ 編輯: femlro (114.42.133.8 臺灣), 10/25/2019 19: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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