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吧,洪小鈴問我,你覺得兩個人相處,「避嫌」和「信任」哪個重要?我想了好久,其實是好幾天。避嫌,就是刻意避免令人起疑的事,小至避免聚會時隔壁坐異性,大至禮貌得體的回絕和同聚會的異性交換名片,不論程度大小如何,能確定的是,避嫌肯定是一件需要「耗費心思」的事。信任,也就是對抗心中的懷疑焦慮,這件事依個人的原生家庭、成長背景、基因組合、地方風俗、社會價值觀等複雜因子交互影響之下有相當大的變異性。因此,對有些人來說,信任相當容易,不太需要「耗費心思」(typeA),但對於某些人來說,多一份信任,就必須多花三倍的努力對抗心中的懷疑焦慮(typeB)。
---
避嫌,可視為一種「替另一半分擔耗能的體貼」。如果我能夠感知對方正對抗心中不見得有助益的懷疑焦慮,努力的維持信任狀態,那麼我說不定能多花一些心思(耗能)避嫌,讓另一半少擔心一些。如果另一半屬於圖表TypeA,也就是善於抵抗懷疑焦慮的心智狀態,那避嫌與否就不是那麼需要在意。
---
這裡特別想討論的是一種特殊狀況,也就是儘管對方是typeA,但是你私自把避嫌程度提的非常高,進而要求對方得做到一樣高的標準。為的通常只是滿足自己屬於TypeB所需要的安全感,減少抵抗懷疑焦慮的耗能。這就是黃金法則的運用上常出現的謬誤,黃金法則即是「己所欲,施於人」。我認為好的,你也應該要認為是好的;我施加標準於我,也強加標準於你,並視為理所當然或者是「為了你好」。按照我個人多次失敗再失敗的生活經驗,這樣迂迴扭曲的心理地圖很容易造成雙方在溝通上的摩擦。更理想的方式或許是白銀法則,也就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退一步先管好自己,認清處其實核心問題是出在自己屬於TypeB,但我不認為是TypeB就一定是錯誤,畢竟多疑與焦慮也是在各領域延伸成生存技能和智慧的必要元素。開誠布公的和另一半分享自己在信任上需要耗費較大的心思,甚至有可能造成生活上的困擾,我相信體貼的另一半會很樂意以避嫌的方式,與你一起分攤。
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