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宏林認為,選舉保證金退還以得票率為單一標準很不合理。許多候選人競選時,在交通號誌、路樹、路燈亂插旗幟,成天以宣傳車擾民,違法卻仍安然無恙拿回保證金。政府懲罰得票數不高的參選人,沒收保證金,這種規定徹底扼殺了公民參政權。」 Tags: 選舉保證金退還 0 comments 13 likes 0 shares Share this: 立報 About author 我們是社群媒體的媒體。以傳播、科技、教育三領域為關注焦點發表評論文章,邀請三十位世新大學師生和校友,在「三十而立,世新觀點」的定位下,組成評論撰寫團隊。 43764 followers 43881 likes "https://www.limedia.tw/" View all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