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財委會初審通過預算法修正案,要求政府部門不可以偷養網軍,所有的政策及業務宣導應明確標示為廣告,不得置入性行銷。楊蕙如事件揭露政府豢養網軍的嚴重禍害,然而「楊蕙如們」的1450並沒有消失,甚至更加猖狂,網軍已經變成蔡政府的一支軍隊。修法只是一個起碼的規範,當然不可能除惡淨盡,極可能轉入地下或透過其他的白手套來接手,甚至在同一計畫中利用可以流用的部分暗度陳倉,只能說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過去丁怡銘主持的行政院小編團隊做哏圖帶風向,扮演好像中央廚房角色,供給綠營名嘴、民代、網軍攻擊在野黨的素材,引發行政中立的撻伐。這些年蔡政府的內閣團隊對網軍的倚賴更甚,所以很多部會都用納稅人的錢養網軍,假借政令宣導的名義,實質上聘用網軍在網路世界當打手,對在野黨進行攻擊抹黑帶風向的任務。
政府掌握全部的預算和資源,每年編列20億的預算政策宣導,這些年來除了傳統廣告之外,也投注在購買網路新媒體廣告,很多置入性的行銷廣告,其中有些資訊被片面的扭曲。例如:監察院報告就指出農委會的政策宣導業務已經被審計部認為有缺失要改善,農委會置之不理,仍再度刊登爭議性的內容-「加了萊克多巴胺可以增加收益又環保」,且沒有標明是廣告。
納稅人的錢交給政府,不應該被濫用誤用,立委們要仔細監督,也呼籲全民隨時到主計總處網站專區幫忙監督,看看你的辛苦血汗錢有沒有被不當使用了。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同義 在 張金鶚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今天3/25早上我以學者專家身分參加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舉辦的「政府實施房地合一稅及是否推動囤房稅之政策評估」公聽會。
參加完公聽會後,對於業者反對的説法可以理解,官方政治態度也可以理解。但聽到有些學者說法,強調要求理想作為,稅基較稅率重要;或擔心配套措施不完備,會轉嫁租屋族;實施囤房稅未能達到抑制房價效果,完全呼應官方拖延說法,令人感慨!
大家都看到台北市早有囤房稅實施經驗,成效也已經有學術實證研究的成果可供參考。但還是有人說囤房稅定義與實施困難,中央與地方互相推諉,囤房稅實施沒有效果,真的令人無言⋯
房市不合理的稅制改革,今天公聽會的感觸是:「理想只是口號,真正實踐才是王道」!
—————-
根據立法院提供的六個討論提綱,我的發言內容大綱如下:
一、居住正義與產業發展如何平衡?
1、落實居住正義台灣整體產業才能正常發展,不會將資源聚集在單一房地產業, 許多產業使用房屋土地成本下降,空餘屋有效利用,其他非房地產業才能正常發展, 增加就業機會,人民所得提高,房價合理下降,人民得以安居樂業!
2、房地產並非火車頭產業,過去學術界已有詳盡的研究成果可供參考。
二、實施房地合一稅、囤房稅之優點、缺點及面臨問題?
1、房地合一稅及囤房稅過去實施成效評估,請詳見「清華安富金融工程研究中心」 報告。實證研究結果簡要說明如附 ppt 檔案。
2、房地合一稅乃短期交易利得稅,優點是抑制短期交易,但缺點是容易轉嫁、傷 及無辜、轉移增加囤房。
3、囤房稅乃長期多屋非自住持有稅,優點是抑制非自住者囤屋炒作、促進房屋有 效利用、房價緩跌、交易量正常穩定、稅賦公平負擔。尤其非自住囤房者人數極少, 但囤房數量相對很多,實施囤房稅對極大多數者沒有影響,其衝擊面很小,並可彌 補房地合一稅移轉囤房的漏洞。
4、不論如何,任何稅制改革都需要配套措施,以避免轉嫁消費者及傷及無辜,但 不能因配套措施未檢討而不進行根本的稅制改革,如此造成房市不公平、無效率、 不合理,因小失大,將得不償失。
三、如何訂定房地合一稅、囤房稅的課稅標準?
1、房地合一稅支持目前財政部的草案。
惟「徒法不足以自行」,如何落實施行更是關鍵,尤其預售屋不像成屋的產權必須 在政府機關登記,未來如何稽查預售屋的短期交易課稅?這涉及「實價登錄 2.0」 有關預售屋能否落實登錄防止作假行為,相關稽查配套執行,應完備沒有爭議。
另外,不論成屋或預售屋為規避短期交易課稅,假借人頭或持續囤房,是否反助漲 囤房空屋現象?過去實證研究結果顯示,課徵房地合一交易稅「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容易規避轉嫁,導致對房市價量影響逐漸減弱。換言之,房地合一稅若欠缺 囤房稅的支持,將大打折扣,惟有雙管齊下,政府「打炒房」才能真正落實。
2、囤房稅應配合房地合一稅同步實施。其「稅率」應明確且全國一致,明顯區分 「自住」與「非自住」差異,且採累進稅率。「稅基」先透過中央統籌分配款機制, 加強地方政府逐步調高。
囤房稅制的改革涉及非自住房屋「稅率」及「稅基」的訂定,以及非自住「對象」 的認定標準。由於過去稅率授權地方政府訂定的結果,成效不彰,因此本次修法應 明確訂定全國一致非自住房屋的累進稅率,以免造成一國多制,不公平稅制現象; 另外也可抑制囤房者過去在不同各縣市囤房,造成不同稅率的投機漏洞。
至於房地稅基偏離市價過低的問題,涉及地方政府對所有個別房屋及土地的評價認 定,也涉及當前房地分離課稅制度的改革,較為複雜。各地方政府是否有人力、能 力及意願逐步調整稅基,仍待中央與各地方政府的合作。當然,中央政府可以透過 統籌分配款的機制,加強提升地方政府逐步調高稅基的意願。
有關非自住房屋對象的認定標準問題,過去政府規定第四戶以上才被視為非自住囤 房課稅對象,顯然過於寬鬆。從稅賦的負擔能力及促進房屋的有效利用來看,建議 未來應對不同數量房屋的擁屋者採取不同累進稅率,當然營業與非營業用房屋也應 有差別稅率。另外,我們看到法人囤房現象嚴重,法人與自然人的稅率不應有所差 異。特別是建築業者,多已有預售 2~3 年期間,仍宣稱其房屋是存貨而非囤貨, 而給予優惠稅率,造成賣不掉的房子,價格仍不會下跌的不合理現象。
3、摘要朝野各政黨提出囤房稅的版本如下:
財政部初步研擬單一自住稅率維持 1.2%,擁有戶數 1 到 2 戶均值是 2%,3 到 5 戶 均值 3%,而 6 戶以上均值為 4%。時代力量版本將全國單一自住稅率調降為 1%, 第 2 到 9 戶稅率漸增,若是「非住非營非用」的囤房行為,稅率調高至 5%至 8%。 民眾黨版本不區分「自住或非自住」,改採「家戶持有全國戶數」,採累進稅率課徵 囤房稅,稅率依持有戶數最高至 4.8%。國民黨版本,則以「全國家庭總歸戶資料」 來認定持有戶數,將「非自用住宅稅率」上限從 3.6%提高至 5%,4 戶以上稅率不 低於 5%。
4、囤房稅應採較嚴格標準,並簡化稽徵方式及成本
檢視朝野各黨提出囤房稅修法版本,輕重程度並不相同。面對當前社會輿論各界對 囤房稅的壓力與期盼,而且政府公布囤房人數不多,但囤房數量不少情況下,建議 應採取較嚴格的修法版本,如此大多數的人並不會受到影響,也才能獲得社會各界 的認同,達到遏止囤房炒作的目標。
四、韓國打房政策經驗分析‧
1、各國國情,包括房市發展狀況、政府法令制度、社會文化背景均不相同,他國 經驗未必適用台灣。
2、為何只提韓國經驗?新加坡、日本、中國、美國、加拿大、甚至德國、英國等 歐洲國家,都有許多打房政策成功經驗,可供參考借鏡。
3、我們最近研究星、港、韓、台租稅措施對房市影響實證研究結果的結論,房屋 稅在新加坡及台北呈現抑止房價的政策效果。
4、韓國租屋市場非常特別,租金收取方式全球唯一,多採用非常高額押金(高於 房價的五成以上)一次給付,然後房東以押金利息抵扣房租,房客就不用再付租金。 如此租金約等一次付出的房價,房租如同房價,囤房稅容易轉嫁房租。韓國租金轉 嫁經驗完全不適用台灣。
五、實施房地合一稅、囤房稅是否會轉嫁給承租人?
1、根據剛完成的實證研究評估報告,台灣實施房地合一稅及囤房稅均會造成房價 下跌的效果。房價下跌,怎麼會產生轉嫁房租效果?因此,此二稅實施並無法證實 有轉嫁效果。
2、房租不合理上漲,最主要的原因是「房價上漲」,大家買不起,轉買為租;再加 上「租屋黑市」,資訊不透明,市場機制失靈,而非「囤房稅」實施,才導致租金 轉嫁上漲。反之,若實施囤房稅,根據過去實證研究結果,房價會有明顯抑制效果; 同時因為囤房稅的實施,將促使空餘屋的釋出有效利用,如此供給增加,房東想要 轉嫁房客,根本缺乏依據,不易發生。
3、雖然理論上任何增加稅賦都可能發生轉嫁效果,但這還要看市場景氣供需狀況, 市場資訊是否透明可以發揮市場機制,同時也要看政府是否有良好的配套措施。不 論如何,理論仍需實證研究驗證。
4、目前財政部說囤房稅會轉嫁承租戶,完全缺乏嚴謹實證研究報告基礎!政府對 台灣當前嚴重的「租屋黑市」都不敢面對,租屋地點、數量、品質及租金相關資訊 都沒有掌握,卻說囤房稅會轉嫁租金,令人無法信服!
六、日出條款的修法建議‧
支持財政部草案房地合一稅的日出條款自 2016 年開始實施,以為公平,杜絕短期 投資炒作。
七、結語
台灣的房市與房價的長期不合理,造成高房價、高空屋率及高自有率的「三高矛盾」 現象,根本的問題是在房地產「市場失靈」。因此,政府其他相關部會必須各盡其 職責,以避免「政府失靈」,打炒房並健全房市必須是要建立可長可久的法令制度, 讓房屋成為人民的安身立命之所,而非投資炒作的獲利工具,如此政府才能獲得人 民的信任,居住正義也才能落實!
最後,有關「房地合一稅」草案爭議不大,應儘速通過實施。另外,「囤房稅」的 修法,行政部門及執政黨應體察社會各界的期盼,朝野政黨彼此捐棄成見,「不論 甲案還是乙案,拖延案最不好!」。猶記得 2014 年 4 月「雙張會」討論囤房稅,經 過一個月即立法通過,6 月實施。期盼本次囤房稅的修法,很快能成為朝野政黨的 共識,讓台灣不再成為囤房炒房的天堂!
—————-
今早立法院公聽會的現場完整實況影片。個人第一次主要發言在9:59。另外,第二次發言主回應財政部長及內政部次11:55整體回應後發言的二點回應在11:59。供參考。
https://ivod.ly.gov.tw/Play/Full/13461/1M/
——————-
附件:
1、清華安富金融工程研究中心,「總體審慎措施(含金融措施及租稅措施)對房市 之影響(以亞太主要經濟體星、港、韓、台實證分析)」,外匯市場發展基金會委託, 研究期間:2020 年 5 月~10 月
研究成果報告網址:https://ppt.cc/fjt5Zx
2、張金鶚,「從抑制炒房到健全房市」,聯合報,A12 版/2020 年 12 月 13 日
3、張金鶚,「囤房稅是健全房市的關鍵」,蘋果日報,A11 版/2021 年 2 月 18 日
4、張金鶚,「囤房稅,玩真的嗎?」,蘋果日報,A12 版/2021 年 3 月 11 日
5、張金鶚,「打炒房 要落實囤房稅」,聯合報,A13 版/2021 年 3 月 14 日
6、張金鶚,「囤房稅的稅基與稅率孰重?」,蘋果日報,A11 版/2021 年 3 月 18 日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同義 在 On8 Channel - 岸仔 頻道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抗爭一年.評論系列】社運變形記
2020/6/8 — 10:17
Ovid 是古羅馬三大詩人之一,全名是 Publius Ovidius Naso,公元八年五十嵗的時候被羅馬帝國始皇帝奧古斯都流放到黑海之濱,在那裏終老,原因一説是因爲揭露了皇帝的私隱。2017 年,羅馬市議會替他平反。他的最重要著作是神話史詩 The Metamorphoses,中譯《變形記》,全詩五六百頁,我大學畢業之後那年讀過一半長的簡本,印象深刻。中文維基這樣介紹:
「全詩共十五卷,取材於古希臘羅馬神話。根據古希臘哲學家畢達哥拉斯的『靈魂轉回』理論,變形,即人由於某種原因被變成動物、植物、星星、石頭等。這一線索貫穿全書,是古希臘羅馬神話的大匯集。故事按照時間順序敘述,由宇宙的創立、大地的形成、人類的出現開始,直至羅馬的建立,凱撒遇刺變為星辰和奧古斯都建立統治為止。」
今年世界醖釀巨變,去年下半年在香港發生的事乃不可忽略的元素,香港成爲了二次世界冷戰的 ground zero,而這座名城裏的人,也在經歷著意識板塊潛移。格局如此宏大的現世史,非我這支禿筆可以描述萬一,我只能懷著對詩人的敬意寫下一點心得。
2019 年香港的抗爭史無前例,社運脫胎換骨,一如《聖經》所説,年輕人憧憬異象、老者做新鮮的夢,儘管槍林彈雨血肉模糊硝烟吹滿城,還有那處惶恐與勇毅之間的九千手足正在思考著坐穿牢獄的心理準備。
然而運動最令我驚詫的,除了那每一震撼人心的無數細節本身,就是所有那些細節共合衍生出的一種前所未見的浪漫,從 6.12 占領立法會「去罩示真身」那一幕到後期理大留守戰飛索求生,那一筆一筆濃烈超現實,都是香港近四十年民主運動裏從來未有過,不是在文學藝術裏創成而是自生活本身釋出,並不需要巧匠加工。分析這浪漫的出現,對比一直以來的缺無,或者是理解這場運動的一個有效切入點。
我大膽地指稱,之前三十多年的民主運動基本上不是内在產生、即不是在香港人文化 DNA 裏孕育成;而是個別先行者從外國經驗和理論裏學習得,加上來自中國的專制主義外力造成民衆心中的恐懼與排距,兩者於是結合,生成了八十年代至本世紀一十年代的代議民主運動。這個民主運動予以自己的使命,就是尋求《基本法》似有若無地許諾了的真民主雙普選。然而,就是連《基本法》這部讓民主運動元老領導及參與者安身立命數十年的文件,也是外來的;香港人當時要求的「三腳櫈」並未能實現。
上世紀八十年代香港文化意識兩大來源 - 中國傳統文化和英國殖民文化,儘管包含這些那些好東西,卻幾乎都沒有民主成分 。孫文的民主革命活動在香港一掠而過,而且在中國失敗了,只留下淡淡一抹苦澀,再從外面引進因此必要;否則香港人只承襲那兩種舊文化的話,近年的中國專制主義入侵必定勢如破竹。因此,香港民主運動的先行者還是功不可沒。
可是,如此引進而非與生俱來的民主觀念還只是一種理性認知,民衆知道要取得要實現還得付代價,因此會猶疑。這就好比一個小市民心儀一部在櫥窗裏看見的高端凌志,看看叫價,就會覺得自己的老爺豐田還不錯,便是有問題,修補一下還可以多用幾年。況且,文化引進還有一個水土問題,便是有普世價值的東西,也不可能 plug and play。當年流行歐美的肯德基初度來港銷售卻鍛羽而還,因爲接受它的文化條件不具備;烤鷄如此,況乎民主。
因此,在量的方面,香港人對單純民主的需求有限度,加上中國的專制主義本性並不願意給予太多讓步,這個供求關係決定了在歷次香港選舉投票中觀察到的「六四黃金分割率」,而這個比率平衡,前幾年還因中國國力上升等因素而有輕微下降。在質的方面,老一輩的民主追求止於付出體力和時間參與大體平和的靜坐與游行。這種質與量的民主訴求,顯然生不出多少浪漫。
然而,深刻的轉變大約在五六年前首先在戰後第三代香港人當中出現了。這新生代有第二代無意中爲他們種下的前世命定、與生俱來的香港人認同,很快擺脫了先輩單薄無所恃的地球村觀念和那遠看很優美、愈近愈恐怖的大中華主義。這種籠統地稱作「本土」的意識,也同時把外來的民主觀念本土化、感性化。
本土化了的各種政治訴求,已經不限於那其實處處隱藏殺機的外來《基本法》。港人治港和真民主雙普選並不需要什麽法源,更不是什麽中央恩賜、剩餘權力,而是不正自成的,所有須要法源和恩賜的東西都是假的;先輩要經歷三四十年生聚教訓才得出的結論,在新生代中凴直覺取得。繞過《基本法》達至民主,唯有通過自決、獨立。這種認知是感性的。
本土意識是發自内的、防守性的,比先輩的進取性拿來主義的民主訴求性質不一樣。你向北京要時間,北京給你五十年;你向北京要民主,北京不給你哀怨,卻僅止於哀怨。但新生代不這樣:你要來奪走我的 birthright,我就跟你拼命。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前世命定、與生俱來,所以不知所起。去年的運動,原原本本就是這種先前以爲只在文學藝術裏才有的浪漫。但它不生於文學藝術,而源自新生代抗爭者的生活和生命本身,因此連他們的口語和想象也都是浪漫的。
他們以「手足」互稱,這個先輩們只會在文言文學裏碰到才不覺得生硬的詞語,他們卻是那麽自然而然地用上;但是,那些在前綫電光火石之間以自己的軀體抵擋警棍和子彈的抗爭者,除了用這個詞語互稱,沒有更合適的。這個用法,已經超越先輩們的生活經驗。前綫不願「送頭」,卻欣然「攬炒」,突破了先輩們的語言習慣、抗爭道德和安全底綫。他們願意捐棄生命,卻堅持要勝利、要幸福,為互勉而創造出「煲底相認」的童話,悲涼凄美艷麗盡在其中,更不是我們這些乾癟得早已滲不出荷爾蒙的老一輩能夠想象出。「生而不可與死,死而不可復生者,皆非情之至也。」
香港的新生代要跟民主自由戀愛,反掉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上演了自己編譜的《牡丹亭》,湯顯祖那兩句話,卻恰好是新老民主運動的分野。
方法論
去年的運動期間,還有一個常用詞:「進化」。這個詞既指抗爭路綫觀念上的轉化,特別指和勇結合、新派不駡老派,老派支持新派,起碼不割席、不語「鬼」,兄弟爬山,各自努力。但用得更多更頻繁的,是在抗爭的手段方面,包括宏觀與微觀。
第一代民主派的抗爭方法論師承共產黨馬列毛,教頭是司徒華。華叔在七十年代的教師工會抗爭中,取得成績;其後他有份領導的民主運動,戰績卻未如理想。這套方法論强調統一領導,分清主次矛盾,訂定階段性目標,搞統一戰綫,團結一大片打擊一小撮,注意有理有利有節的運動節奏,靈活交替使用和平的群衆運動和武裝鬥爭(最後這招華叔當然沒有使出)。
毛的方法論,在一個訊息高度流通、兩極化歸邊完全明顯而且已經達至相當穩定平衡的系統内部很難有所作爲。要大幅改變六四黃金分割率,必須强力衝擊改變影響這個平衡的某些關鍵因子,這點過去十多二十年的實踐證明做不到。但是,就算做得到,也是無效的了,因爲如果單純玩選舉游戲,中國使出 DQ,民主派便是支持度大幅增加,也是徒勞。
因此,在選舉游戲以外實力懸殊有利中國的情況底下,民主派唯一出路便是作不對稱抗爭。其一表現,便是以無臺博弈政權的超大臺,在抗爭期間發展出以 autonomous cluster為單位的分散式動員。這種動員和運作方式特別有利於試錯和進化。誠然,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但民衆起碼爭取到某程度的主動權。E 世代的抗爭方式顯然不必和以往的一樣。
毛的抗爭方法論在他那個時代可謂登峰造極,但有兩個原因不能適用於香港的群衆運動。其一是徒弟打不過師傅,任憑你華叔的《矛盾論》讀得怎樣通,人家對你的思路和招數瞭如指掌,打壓用的資源卻比你多強無限倍,你怎麽可能不被對方壓倒?其二是施展毛的那一套需要搞三刀兩面;統一戰綫裏的「同路人」,一早認定是最終要一刀幹掉的。毛在 49 年後説過一句有名的話:「以我的估計,鲁迅如果活到今天,要麽是関在牢裏還要寫,要麽是識大體不做聲。」能夠玩這樣的手段,需要特別骯髒的人格。年輕世代連世故也未懂,以其少艾純真的德性,怎能夠接受那種鬥爭方式?
歸根到底,方法論不是 value-free 的,什麽樣的道德體系就會發展出什麽樣的方法論與之匹配。去年的抗爭方式,與老一輩民主派的認識南轅北轍。當時,一位民主派老朋友見抗爭完全不按毛當年證實有效的章法,擔心會吃虧,我就以這兩點給他解釋。
殺機條款
《基本法》是中國法律,基本上不可信賴,裏頭隱藏的殺機太多 - 幾乎每一則看似開明的條款,都有起碼一則相應的殺機條款。舉例說,第 22 條第一款申明中央和其他中國的政府機構不能干預香港内部事務,但第二款馬上說,如果中央政府有需要在香港設立機構,經...中央政府批准便可。還不止此。這樣寫成的一部法律,條文有爭拗,作最終解釋的是人大常委會;殺手鐧不夠用的話,還有附件三。
如此危險的一部法律,視之爲定海神針,而且豪無準備當北京露出真面目、合法地動用那些殺機條款打壓香港的時候該怎麽對應,是民主派先行者的一個失誤。這個失誤,直接導致一衆同情香港的西方國家至今也視《基本法》為寶典,要求中國尊重它,真是一大諷刺。
導致這個失誤的原因之一可能是以爲中國不懂法律,輕視了四千年的中國式法治傳統,未曾深刻認識到中國沿著這個專制法治軌跡慣性運行乃無可避免的事。大家知道,中國歷史上的法家,一開始就説明白了是為專制君主服務的,代表人物韓非子論法、術、勢,其中的術,就是帝皇術,專門保護君主對付心謀不軌的臣子;其所謂法,則是對付人民的,説白了就是鎮壓機器。西漢自武帝以降,實行的管治是「儒表法裏」,只有宋朝的某些皇帝表現好一些,卻被中國史家譏為積弱。文革後期搞「儒法鬥爭」,法家更上層樓。《基本法》就是這個專制的法治傳統主導下的產物。
民主派先行者的第二個失誤是以爲九七之後的一段時間裏英殖時期的法律實踐大體上得以延續乃《基本法》發揮威力,殊不知那不過是中國的韜晦計加上國際大形勢底下的產物。這個錯誤看法加深了部分香港人和很多外國政要對《基本法》的美麗誤會,以致遲遲未能瞭解到在這部中國法律的控制之下,香港的危機早已深植不明白原來裏頭的開明條款非常脆弱,最後不堪一擊,而香港在法律層面基本上無險可守,要靠其他非常困難、代價非常大的辦法。如果早一點明白《基本法》的終歸不濟事,民主運動的策略和抗爭手法會有早一點的進化。幸好,去年的矛盾爆發,終於暴露了這個真相,不僅香港人知道,全世界也知道了。
上面三段文字,分別從情、理、法三方面回望去年的香港,所發生的事,其影響所及,俯拾即是,上周六四悼念表現出的質變,便是其中之一。面對中國的步步壓迫,香港的社運,從爭取民主向追求獨立的更根本層次進化、變形。那是民主派自己無意也無法做到的,習縂、林鄭和他們的高官黑警勞苦功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