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打死了...(#山東小妞)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鄺姓男子前年於加油站洗車時,3歲女兒遭空氣噴槍離奇奪命,一審原本認定依過失致死罪,去年判鄺姓男子1年10月有期徒刑;全案上訴後,經高雄高分院審理,認定是傷害兒童致死,逆轉改判他10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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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傷害致死 在 張益生粉絲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生命無價
協助族人鄉親過失傷害致死案件!
因車禍導致兩條年輕的生命流失,所幸雙方均無酒駕反應,但因為雙方均只投保強制險,賠償金額有限!在這裡,益生也要呼籲我們族人鄉親們,一定要投保第三者責任險,因為事情發生的時候理賠的金額決定了是否可以和解的關鍵!
活在世上就是一種幸福
請大家好好珍惜自己的生命
騎車開車務必小心車速注意安全
過失傷害致死 在 廢臉書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我覺得大家可以來寫卡片了
還記得2013年8月13日,在人潮洶湧的西門町,有名叫做張景義的警察在西門町開槍阻止了一名拒檢且意圖開車衝撞警察的竊盜犯嗎?
【「國家發給我槍幹嘛?放著生鏽嗎?」「國家發給我保護人民的槍我當然要用啊!」】
他後來被兩次不起訴之後,因為對方家屬要求償兩千萬無法和解,第三次北檢用難以理解的業務過失傷害致死罪起訴了他。
這是新聞: https://news.ebc.net.tw/news.php?nid=68557
我知道這很難理解,張警員也多次表示自己如果再來一次,還是會做同樣的選擇,我也寫過多篇文章表示對他的支持。
但是,明天就要宣判了,天氣應該很冷,但我想不管溫度多低,如果一個國家總是讓奉公守法,戮力從公保護民眾的員警心寒,那才是真正凍入骨髓的寒冷。
我不知道明天的結果如何,我只能提起筆,用那很醜的字寫一張卡片告訴他,我們是支持他的,我們願意站在他身後。如果有任何問題,我們挺他!
大家願意支持他,不僅僅只是為了願意保護我們安全的張景義,也是被張景義保護了安全的我們自己。今天如果你不願意支持在危難中願意冒險保護我們的人,他日我們遇到危難時可能根本無法活著站出來。
張警員目前在台北市萬華分局警備隊服務,地址是108 台北市萬華區長沙街二段169號。
如果你有時間,也可以用你覺得適當的方式支持他。
最後,如果你沒有看過一張字寫得醜到爆炸的卡片,現在讓你看看。
張警員您好:
在媒體上看到您的新聞,很替您感到不平。
感謝您為了民眾奮勇站在第一線,感謝您勇敢地挺身而出保護民眾!只想讓您知道,我們是支持您的!
請您不要放棄灰心,繼續加油!
20180108 朱學恒
過失傷害致死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鄺姓男子前年於加油站洗車時,3歲女兒遭空氣噴槍離奇奪命,一審原本認定依過失致死罪,去年判鄺姓男子1年10月有期徒刑;全案上訴後,經高雄高分院審理,認定是傷害兒童致死,逆轉改判他10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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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傷害致死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彰化市喬友大樓上個月30日大火,釀成防疫旅館4死悲劇。彰化檢方2日傳喚負責人蔡進峰到案說明,認定大樓警鈴發報後,誤判是誤觸警鈴,以廣播通知住客為測試,發現確實起火後,又未善盡疏散責任,涉有過失傷害和過失致死罪嫌,諭知交保100萬。蔡姓負責人強調,除了擔心造成防疫破口,也是依消防隊員指示,才要求檢疫者留在房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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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傷害致死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彰化市喬友大樓上個月30日大火,釀成防疫旅館4死悲劇。彰化檢方2日傳喚負責人蔡進峰到案說明,認定大樓警鈴發報後,誤判是誤觸警鈴,以廣播通知住客為測試,發現確實起火後,又未善盡疏散責任,涉有過失傷害和過失致死罪嫌,諭知交保100萬。蔡姓負責人強調,除了擔心造成防疫破口,也是依消防隊員指示,才要求檢疫者留在房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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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傷害致死 在 刪除業務過失致死罪及業務過失傷害罪之處罰 - Facebook 的必吃
刪除業務過失致死罪及業務過失傷害罪之處罰,並提高普通過失致死罪及普通過失傷害罪之法定刑。 因為現行關於過失致死罪之法定刑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與殺人罪死刑、 ... ... <看更多>
過失傷害致死 在 過失傷害致死、過失致死刑責在PTT/mobile01評價與討論 的必吃
刑法第276條第1項過失致死罪.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00元以下罰金。」 D5.102. 二、職業駕駛人. 1.刑法第284條第2項業務過失傷害罪(※告訴 . ... <看更多>
過失傷害致死 在 Re: [請益] 過失殺人與傷害致死如何區分? - 看板criminology 的必吃
既然你是要考刑法的國考生
用詞一定要精確
首先沒有過失殺人這個罪
因為[殺]在刑法中本身就已經包含了
[殺]的故意以及意圖
所以沒有過失[殺]這回事
再來你舉的例子1是過失致死
234都是傷害致死
你會有傷害致死與過失致死搞混也是正常的
因為傷害致死就是[故意傷害+過失致死]
行為人對於傷害部分主觀上是有故意
而其傷害行為最後導致被害人死亡也是有過失的
至於你討論的這些傷害以後多久才死亡其實都不是重點
在犯罪構成的三階段理論中結果犯必須討論
行為與結果之間的因果關係與客觀歸責裡論
你的疑問在這個檢視中就會被排除
最後你說的傷害致死會被過失致死排擠這是錯誤的
傷害致死所指的情況是指[故意傷害+過失致死]
過失致死所指的情況並沒有前面的故意傷害
舉一個實務中最典型的過失致死案例:開車不小心車禍撞死人
行為人對於開車撞到人是否有故意?
對於被害人的傷害以及死亡行為人都沒有故意
所以我們說車禍撞死人是一個[過失致死]
接下來我們來一個車禍撞死人的變化型
2.A與B積怨已久,某日A駕車見B在路上行走
遂故意踩足油門想將他腳撞斷最後因不慎車速過快
B身受重傷搶救不及死亡。
再來另一個變化型
3.砂石車司機A某日駕車不慎撞上路人B
下車察看後發現B倒在血泊中但仍未死亡正在呼救
A見四下無人決定倒車將B輾斃。果真倒車後將B輾斃。
上面三例都是車禍把人撞死
試問2.以及3.中A應如何處斷?
如果你搞得懂其中的分別
那你就可以搞懂殺人、傷害致死、過失致死的差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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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8.57.25
※ 編輯: TOYOTOMI 來自: 36.238.57.25 (02/26 21:46)
到院多久死亡、行為人離開時被害人是否看起來狀況還好
都不是重點,只要死亡的加重結果與故意基本罪之間
具有因果關係及客觀可歸責即可
學術見解與實務見解在很多地方差異很大
而學術見解又分成好幾派
你認為誰才是正確的呢?
建議你不要把學術研究那套拿來國考用
這種情況本來就是對連勝文的故意殺人論殺人罪未遂犯
對打擊錯誤的被害者部分論過失致死
這算是刑總錯誤論的基本題型了吧
※ 編輯: TOYOTOMI 來自: 114.47.249.153 (02/27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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