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2
【茄萣區:興達漁港專區劃設權責釐清】
#遊艇觀光休閒特區BOT案
#情人碼頭轉型海洋公園計畫
#茄萣區
因應興達漁港遠洋泊區推行「遊艇觀光休閒特區BOT案」及「情人碼頭轉型海洋公園計畫」等非漁業使用規劃,海洋局須依《漁港法》分別劃設「遊艇遊憩專用區域」及「休閒專用區域」,以利未來爭取中央權責單位補助。
然而,法規僅訂定這兩種專區的中央權責機關為交通部,卻無明定係屬交通部內何一單位,在權責不清的情況下造成高市府海洋局遲遲未能完成專區劃設,為此我便邀集相關單位至立法院進行協商。幾經意見交換,會中決議由交通部航港局作為「遊艇遊憩專用區域」的中央權責單位;而「休閒專用區域」則因專區定位不明而暫無定論,未來我將透過質詢責成交通部長盡快釐清。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43的網紅高雄市議員-林于凱,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質詢日記 #財經 #20190411 【#高銀董事會 形同虛設!】 慶富旗下的慶峰水產,當時在進行虛擬增資時,居然用 21 年的漁船作信用擔保品,就向高銀成功申貸3億元。高雄銀行內部的漁船估鑑管理要點,規範 15 年以上漁船是不能辦理估鑑價,結果這這艘21年漁船未經自行鑑價就核貸 3 億元,結...
遊艇港法規 在 蔡易餘 家己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台灣是四面環海的海洋國家,非常適合發展海上觀光、遊憩及運動項目,臺灣航空、郵輪、渡輪外,遊艇也成為旅客對外的重要交通運輸工具。
而現在世界各國也都持續推動海上觀光,像菲律賓宿霧、泰國普吉島、馬來西亞沙巴、韓國濟州島以及馬爾地夫小島群等,台灣的海洋資源絕對不輸其他國家,若能趁這波發展出遊艇跳島遊,結合台灣本島+離島+小島各地方文化特色,發展出臺灣獨一無二的海洋旅遊市場,一定能跟上國際的腳步,讓世界看見台灣。
但台灣現行的法規卻不利於遊艇與水上摩托車運動的觀光發展,現今搭乘遊艇旅遊的民眾是無法到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購物的,這完全降低民眾搭乘遊艇旅遊的意願,不利於遊艇觀光發展。此外,許多水上摩托車的好友也向我陳情,他們也遇到這類情形卡關無法到免稅購物,這完全限縮海上藍色公路的發展,期盼航港局能重視,推動成立水上摩托車的航權,讓更多人近距離欣賞到台灣各個小島的風光。
台灣擁有得天獨厚的海洋資源,但是海上觀光休閒的發展不是一蹴可及,我期盼中央應該統整海洋觀光業務處理,並且審慎評估發展方向,讓更多台灣人能從海上看見不一樣台灣,被跟陸上完全不同的景致感動。
#推動布袋澎湖藍色公路旅遊
#讓更多人看見不一樣的台灣
遊艇港法規 在 高閔琳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高雄.議會】水域遊憩活動管理公聽會
本週三(08/25)閔琳於市議會召開「#水域遊憩活動管理」公聽會;邀請專家學者、相關中央部會及高雄市政府相關單位,一同檢視全國水域活動相關法規,並探討高雄市海岸及水域遊憩活動的相關爭議及問題,期能推動制定《#高雄市水域遊憩管理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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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四面環海,尤其高雄縣市合併後,整體海岸、岸際以至水域活動的管轄單位,常有多頭馬車或權責歸屬不明、法令未臻完備等問題。
對此,今(25)日高雄市議員高閔琳、簡煥宗、李柏毅、何權峰、邱俊憲於高雄市議會舉行「高雄市水域遊憩活動管理」公聽會,從觀光遊憩角度切入海岸水域管理,邀請交通部、海洋委員會、市府相關局處與專家學者、漁民團體共同針對相關法規、政策與實務進行探討,作為未來修法及政府施政之參考,加速推動高雄市訂定水域遊憩管理自治條例。
政府近年重視海洋管理的重要性,並於107年4月28日在高雄成立二級機關「#海洋委員會」、108年院三讀通過「#海洋基本法」,隨後制定「#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明確揭示我國海洋事務發展願景與提升海洋文化教育、深化海洋意識等政策目標。
針對水域管理,高閔琳議員表示,中央地方政府管其主要法理依據為《#發展觀光條例》及《#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和相關政府公告;然而水域遊憩活動具有多種樣態、場地類型及不同器材,以釣魚或民眾搭乘如波特船、保利龍船、舢舨船等浮具出海釣魚屢傳干擾漁民作業或發生意外等衍生爭議為例,可見管理權責機關不明、法令欠缺之情形。
#沈建全教授 建議,高雄市水域管理應朝訂定自治條例的方向,讓海洋環境優化,水域遊憩活動才有發展空間。#李孟聰教授強調,水域遊憩活動應從「#海域空間規劃」 (Marine Spatial Planning)角度切入,分別人、活動、器材、場域四大面向進行檢視,修法及政策才能更加完備。#丁國桓教授 表示,水域遊憩活動除提升硬體設施,軟體與配套都需更加著墨,例如可從「#水域安全教育」角度切入,政府更可與在地NGO合作,提升人民對於危險海域和水域活動之知能。
#陳璋玲教授 則建議中央,針對 #釣魚 與 #浮具管理 應訂定明確法規、風險資訊及安全標準。#吳明孝教授 認為,現行法律之施行及行政裁罰時,因法規制度不夠完備,而涉及可能有違反行政罰法或違憲之虞;而水域遊憩活動的發展,涉及法規調適與產業推動,非單一局處可主責,建議市府成立政策諮詢推動小組,研議訂定自治條例。
交通部觀光局表示,《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今年5月11日已公告第三次修法的草案,主要針對浮具使用管理予以入法規範,實務上種類多元的浮具,將有更完善的規範。海委會指出,#波特船 目前已由交通部研究納管,海釣的相關法規修正,目前也正在進行中。
海洋局表示,《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可望於今年年底前完成相關修法程序,全國適用的原則確立後,地方政府對水域遊憩活動將能做更有效的管理。
觀光局則提醒,中央應有明確定義 #釣魚 是否屬於遊憩行為,否則恐影響法規的適用。地政局指出,有關市有土地遭類船型浮具占用,已有設立告示牌,會加強巡視,並予以裁罰。
簡煥宗 高雄市議員表示,在其選區愛河、旗津、西子灣、高雄港內港等等,都有碰到釣魚的問題,未來水域遊憩管理之規劃應配合中央修法,市府各局處整合後除推動訂定高雄市相關自治條例,更應將海岸、河川等水域劃分問題一併納入思考。
高閔琳表示,目前全已針對各項浮具訂定相關自治法規之地方政府,包括「花蓮縣未具船型之浮具管理與檢查標準作業程序」、「宜蘭縣小船及未具船型浮具經營管理辦法」、「南投縣日月潭水域未具船型浮具管理要點」及「澎湖縣海上休閒用筏(載)具管理辦法」等自治規則;高雄市除針對船舶、遊艇制定相關法規外,另訂有「高雄市愛河水域交通管理辦法」、「高雄市舢舨漁筏兼營娛樂漁業管理自治條例」等。
高閔琳議員總結會議結論表示,為妥善規範並管理整體水域活動,除中央推動相關修法外,高雄市亦應融入MSP(海域空間規劃)觀念,成立「#政策諮詢推動小組」,針對本市水域各類浮具及遊憩活動制訂一套 #因地制宜 的自治條例。同時,如何兼顧休閒遊憩和漁民權益,維護海上交通安全、邊境管理,防堵走私及防疫破口等問題,均需中央地方政府進一步共同研議相關配套、積極解決。
遊艇港法規 在 高雄市議員-林于凱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質詢日記 #財經 #20190411
【#高銀董事會 形同虛設!】
慶富旗下的慶峰水產,當時在進行虛擬增資時,居然用 21 年的漁船作信用擔保品,就向高銀成功申貸3億元。高雄銀行內部的漁船估鑑管理要點,規範 15 年以上漁船是不能辦理估鑑價,結果這這艘21年漁船未經自行鑑價就核貸 3 億元,結果慶富案爆發後,該船被強制拍賣,歷經 5 次流標,最後 在今年 3 月份以 1.28 億拍出,根本是賠本生意。
市議會慶富專案小組 3/7 時發文要求高雄銀行提供相關資料,等了一個月,終於在4/10總算由金管會函復可提供議會相關資料現閱。畢竟,市議會並非高銀監管機關,亦無調查權,但是,但是,高銀董事會獨立董事有權組成審計委員會,在授信戶逾放、資金流用穎問題時就應主動查核,但官股董事明明佔相對多數的董事會,卻一直沒有動作,董事會監督責任何在?另外,葉天營、梅再興作為高捷派去高銀的官派董事,派令是否有經過董事會同意?
結果高銀董事長張雲鵬果然坦承,當時因為時間緊迫,官派董事就只讓董事長先行核定了,事後才讓董事會追認。喪失監督效能的高銀董事會根本形同虛設!相關責任我會再於後續調查中釐清。
【#商圈發展 何去何從?】
2017 年時,高雄市議會、高雄市政府經發局等多個局處皆同行考察韓國三鐵共構與商圈發展,我詢問經發局長,至今有多少的參訪心得化為實質的政策改進?以韓國東大門為例,政府並非單採非採支援、輔導、補助的方式,而是有系統地扶植時尚產業,整合時尚設計、生產製造、批發零售的上下游,大眾運輸結合提貨與物流功能,非常值得後驛、長明等商圈來借鏡。
此外我詢問經發局長:「局長知道依法高雄有幾個商店街區嗎?」答案是「只有一個」。現行的《高雄市商店街區管理輔導自治條例》為 2012 年所公布施行,訂出街道長度、店家同質性等門檻作為認定商店街區的標準,當年的既有商圈則有 3 年的輔導期達到法規標準,結果 6、7 年過去了,原輔導的 19 個商圈僅三鳳中街符合法規標準。新的商圈進不來輔導範圍,舊的沒落商圈也沒有退場機制。
我再問,局長知道捷運獅甲站附近有個「南部時尚產業創新基地 - R7 創藝所在」嗎?R7 基地有 4 個跟成衣、鞋類設計及印刷、3D 列印有關的法人進駐,但是因為是經濟部工業局設立的,所以高雄市政府一直沒有善用 R7 基地的資源。
我要求局長一定要讓有心投入服飾業升級的年輕人及商圈店家,能夠互相認識合作,在鐵路地下化之後,打開的前後站聯通的交通便捷優勢,商圈發展如果能導入新的概念,才有轉型的可能!
【#公有市場活化】
高雄所有攤集場(就是路邊攤販)都是私有的,這種現象在全國是獨一無二。以台北市來說,所以的攤集場都是公營的(35 處),但是高雄 51 個立案登記的攤集場,卻都是民間自行管理,一方面對於傳統的市場攤商來說感到不公平(因為攤集場圍繞在市場外圍,對市場攤位生意必然有影響),另一方面,攤集場若無好好管理,在食物烹煮時所排的廢氣及廢水,都是社區環境的負擔。
我提出,公有市場卻逐漸凋零,未來有沒有可能提高公有市場的誘因,讓私有攤集場願意進去公有市場做生意?經發局長伏和中回應,有許多外部攤商不用負擔清潔成本,客人卻會使用市場內部的設施,讓乖乖繳納清潔管理費的攤商備感不公,會持續輔導攤商轉為合法進入市場。
此外局長表示,看現在去市場消費的人口年齡層組成,就可以知道目前市場運作恐怕跟時代趨勢有違,因此會積極媒合週邊的大專院校認養公有市場、協助規劃,幫助市場跟上潮流,活化逐漸凋零的公有市場。
【#22遊艇碼頭運補交通動線 應協調改進】
高雄已經在高雄展覽館辦了三屆的遊艇展,然而經營許久的 21、22 號遊艇碼頭,以及周邊餐廳,居然連一條車子能進入的運補路線都沒有!!導致遊艇垃圾、餐廳廚餘等都要用人力搬運,對於邀發展遊艇觀光的亞洲新彎區,這實在不可思議!
而目前有可能規劃運補車輛進入的路線,是中油預計作為停車場使用及公園綠地的空間。遊艇業及餐廳業者希望有條路走,還得自行跟中油協調。為了解決兩邊的困擾,我要求經發局來協調,讓高雄這個得天獨厚的海洋遊艇產業更完整,更能吸引國外遊艇停靠入港。局長允諾會再跟中油進一步溝通。
【#大社工業區 遷廠規劃】
上月底,大社工業區降編通過都審,大社的居民都非常的高興,高雄終於要跨出產業轉型的一大步。但是,經發局準備好了嗎?經發局有沒有做好溝通的角色,讓廠商充分知道自己的未來何去何從?
我詢問經發局長,在過去這麼多年來,經發局居中進行了哪些輔導與配套措施?如今,輔導廠商遷廠或轉為乙種標準是否有具體時程?遷廠的具體時間、地點、配套措施是什麼?局長表示,廠商未來去向會再持續跟經濟部討論,惟目前經濟部表態:希望可以讓廠商原地繼續生產營運,但高雄市副市長李四川在市長市政質詢時,已經承諾會落實 25 年前的決議,全面輔導降編為乙種工業,若無法轉型必須遷廠。市府行政一體,經發局應該必須朝這個方向來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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