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外遇,翻拍對話紀錄行不行?
小劉和小香兩人是一對結婚不久的新婚夫妻,生活滿是甜蜜,兩人在生活中一起刷牙洗臉、睡覺吃飯,就連手機也不加密,雙方可以使用對方手機漸漸成為了雙方的習慣,但小香基於信任鮮少去翻閱小劉的手機。
然而某次小劉洗澡時,小劉手機突然有個陌生女子傳來一封LINE訊息:「你老婆睡了嗎?明天老地方見?」。
小香看著老公手機傳來的莫名訊息,雙手不自主顫抖著並默默地點開後,她...發現老公外遇了!
新婚的粉紅泡泡,霎那間只剩泡影,小香心頭涼了,拿起自己的手機便把小劉跟小三的對話紀錄翻拍了下來,離開這令她傷心的所在,並向小劉提起侵害配偶權及離婚訴訟,小劉在得知自己對話紀錄被翻拍提告後,也向地檢署提出妨害秘密的告訴...
【小香這樣的蒐證在民事離婚官司上可否作為證據使用?】
現在的通訊科技發達,諸如像LINE、IG等APP問世後,通話、留訊息不再像以往一樣,大家的文字訊息、語音訊息幾乎是想怎麼傳就怎麼傳,還能傳送貼圖、照片,但方便的科技背後也代表著,偷情的對話紀錄相對容易留下證據。
也因此在離婚、侵害配偶權的訴訟上,提出配偶與外遇對象的對話紀錄、親密照片成為訴訟上的常態,但在司法實務上,對方經常會以證據的蒐集方式侵害隱私權,違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證據使用。
對於這樣的主張,我國實務多認為可以容許配偶有一定的「不貞蒐證權」。畢竟外遇多數都是趁配偶不注意時偷偷來,面對這樣隱密性較高的證據,本身蒐證上就相當困難,法院自然也清楚證據搜集是有難度的,加上民事訴訟原告之地位並不如刑事訴訟中的檢察官,有國家公權力調查的優勢地位,所以民事法院多認為,這樣的證據原則上只要不是強暴、脅迫手段取得,或非對隱私權有過度侵害的情況下,還是可以當作證據使用的。
【小香的行為會不會成立妨害秘密罪?】
於民事侵害配偶權訴訟或裁判離婚訴訟中,實務或有見解認為小香所提供的對話紀錄有確實有證據能力,可以作為證據使用,但並不代表私人取證的行為一定合於刑事法規,依據本次案例,小劉提出告訴的理由主張應該是小香違反刑法315條之1第2款「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之規定
什麼是「無故」?
無故是指欠缺法律上正當理由而言。
蛤!這麼抽象哦,所以最高法院有提出輔助的說明:(告狀俠簡化版)
1.理由是否正當,要依日常生活經驗法則,以及本案客觀事實來判斷。
2.就算你是出於維護自己法律上權利的原因,還是要衡量侵害手段(小香翻拍LINE對話)與法益保障間(小香的配偶權法益VS小劉的隱私權法益)的適當性、必要性及比例原則。
什麼是非公開?
這個判斷內容就是法律學說和實務見解紛呈的深水區了,簡要的說,所謂「非公開之活動」,實務有見解認為係指活動者主觀上具有隱密進行其活動而不欲公開之期待或意願(即主觀之隱密性期待),且在客觀上已利用相當環境或採取適當設備,足資確保其活動之隱密性者(即客觀之隱密性環境)
嗯,這也很抽象,來舉個簡單例子好了:
如果告狀俠和告狀嫂在野外露營營地擺桌進行燭光晚餐,貓助理跑來錄影,這會是刑法第315條之1所謂的「非公開之活動」嗎?
不是哦,告狀俠和告狀嫂在公眾出入的營地用餐,擺明自認男帥女美,不怕人看,會被認為主觀上没有隱密性期待,再者,告狀俠和告狀嫂也没有設置任何客觀之隱密性環境設備來確保活動的隱密性,這就不會是刑法第315條之1所謂的「非公開之活動」了。
所以,本案小香的辯護律師的可以主張:
從本案的案事實而言,而小香和小劉本身對於使用手機這件事情,有著默認可以互相使用對方手機習慣的客觀事實存在,小劉主觀上已經難認有隱密性期待;再者,小劉本身對於手機亦無加密,客觀上已没有採取任何適當措施來確保其言論、談話的隱密性,不具備客觀上隱密措施,則小劉手機內之對話紀錄對於小香而言是否屬於「非公開之言論、談話」已非無疑;再者,小香的蒐證動作也僅止於翻拍對話內容,自法益保障權衡的觀點而言,對於小劉的隱私權侵害著實已經採取最小損害的手段,且小香翻拍的行為是為了蒐證維護自身之配偶權應該有其必要性,手段亦屬適當,綜合上述情況,小香應不成立刑法315條之1妨害秘密罪。
通訊科技 例子 在 施振榮 Stan哥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AI與失智照護未來有哪一些新可能?11專家扮柯南揭密
2020-10-09 10:39 聯合報 / 記者鄧桂芬/台北即時報導
人工智慧(AI)與失智照護未來有哪一些新可能?台北榮總高齡醫學中心、陽明大學高齡與健康研究中心、台灣整合照護學會、科技部人工智慧生技醫療創新研究中心共同舉辦、聯合報健康事業部協辦的「人工智慧與失智照護的未來」研討會,邀請11位專家扮演科學「柯南」,為民眾尋找新可能的真相。
宏碁集團創辦人兼榮譽董事長施振榮於開幕致詞表示,高齡社會是台灣的現在進行式,而台灣將是世界最老的國家之一,老人失智的問題更應該要超前部署。
施振榮說,他自從退休後創辦智榮基金會,三年前曾針對華人的未來幸福進行研究,發現全民期待年老時能達到三項指標,一是自理生活,二是健康飲食,三是便利就醫。而他就在思考,是不是未來老人問題其實可透過AI和資通訊科技,進行有效的照顧?
施振榮分享,宏碁集團三年多前投資美國一家公司,特別為平均年齡75歲的失智老人處理生活上的問題,而服務的產品使用為平板電腦,上面有很大的圖樣可進行操作,提供老人家那年代的歌曲和電影,也可以按人頭就打電話或留言。
施振榮說,這產品使用上非常簡單,而且軟體內的聯絡人也只有家族圈,家屬也不用怕長輩被詐騙集團誆騙。因此在新冠肺炎爆發後,產品熱賣、供不應求。
施振榮說,他舉這個產品例子是認為,台灣的資通訊界和醫界應積極跨域整合及合作,開發出更多有價值的產品,或許是解決未來醫療和社會問題的有效方案。他多年前就提過台灣科技島的新願景,是能提出不同於西方世界的更先進的精神文明解決服務,提供長輩尊嚴且有愉快的生活。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4922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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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看看。
#看謎片請小心
美國為何那麼忌憚TikTok?
我犧牲個人隱私,用一個有點限制級的經歷來說明「演算法」,也許可以幫助網友理解?感謝《上報》上刊拙文,也請臉友指教。
TikTok,即app 抖音的海外版,確實屬於資訊通訊產業產值最大的最下游區塊,稱為「加值服務」,但是它才出道4年,還沒進入獲利高峰期。重點是下載量太大,即,使用者太多了!
一個 app的使用者越多,玩這個 app越頻繁,貢獻的個人資訊就越多。
咦?TikTok不過是一個短視頻平台,商業模式一眼即可看穿,同時間出現在市場上的類似app也不只它一個,憑什麼就是它以獨角獸之姿,惹的美國札眼呢?
一個關鍵在TikTok母公司字節跳動的「演算法」(algorithm)很厲害。所謂演算法就是一種找到各項變數之間「關聯性」的一種軟體技巧,不求找到完整的因果關係,只求利用使用者貢獻的個人片段資訊,儘快找到使用者的各種屬性與愛好的可能關聯。
舉個筆者個人的例子:我因為知道演算法的邏輯,所以儘量不點選電腦桌面跳出的廣告-那些都是瀏覽器推播的-以免類似的廣告排山倒海的湧入打擾工作。但是,有一回,一位比基尼美女出現了,一時不查,就點下去了,結果慘了…
因為我極少點選廣告,只有這一點點線索貢獻給瀏覽器,於是,很長一段時間,各種女性內衣廣告與美女交友網站充斥我的瀏覽器!我知我犯的錯在哪裡,於是清心寡慾,不再點擊任何相關廣告,也很成功,但,又一段時間之後,瀏覽器推播了同性戀交友網站廣告給我。謝謝。
你可以想像,如果美國人有一億人每天都在用TikTok,在家用、在學校用、在公司也用、在軍營也用…而且他們還時時互動。於是,TikTok 就可以拼湊出這一億美國人的整體生活內容、知識背景、意識形態、政治傾向,等於每一秒鐘都在對使用者做民意調查,而受測者卻完全不覺察。
行筆之此,對資通訊產業有一定了解的人,一定會說:又不是只有TikTok 才這麼做,所有社交平台的營運模式都是如此啊,而且這是美國公司先發明的商業模式。
確實,Facebook及旗下的Instagram也面臨不當使用使用者資訊的指控,所以,從資通訊科技的角度來說,問題是:美國為什麼不擔心Facebook?或其它類似的各種互聯網平台,譬如我用的瀏覽器也是美國公司的產品?
答案很簡單,就是攻勢現實主義的基本假設:別國的意圖永遠不可測。
TikTok雖然不是一帶一路的高鐵-沒法越過兩大洋建到我美國來;也不是個別間諜,潛伏在我美國-FBI可以每10小時就鎖定一個;甚至不是特異功能人士,可以在遠處發功來影響白宮重要人士的腦波-根據解秘檔案,X戰警也不全是捏造的。
但是,這個來自對手國的軟體,更能強而有力的越過地理國界,藉由資通訊科技為每個國家都創造的虛擬網路疆域(cyberspace),把影響力滲透進我國國內,直達人民與菁英。
而且不只是蒐集大數據,還可以透過推播,試圖改變美國人民的思想與行為!
虛擬網路疆域有幾個特色:第一,界線不明顯,譬如你在家上網,一不小心就遨遊到別的國家去了。第二,從國家的角度,這個空間的邊界,很難控制;如果有敵國勢力來攻擊,易攻難守!網路攻擊方可以一天發動幾千、幾萬、甚至幾十萬次,防守方只要有一次沒防住,就算失敗。第三,對於這種攻擊,還很難確認或證實攻擊來源,有時要花幾年的時間!就算確認了,駭客也不在自己國境內,怎麼抓捕?
譬如,這些年,以下這種消息不少:俄羅斯或中國意圖影響美國大選、美國監聽它國政要與領袖、北韓駭客破壞美國政府與企業網站…但是,有幾次駭客被捕獲、判刑、入獄呢?
大國對抗,都不希望被對方影響或甚至於控制,偏偏資通訊科技打開了潘朵拉的盒子。
最後,來看一張世界前 20 大科技公司的圖(下圖),基本上,都算是互聯網公司,都提供app滿足使用者的需求,重點是:這個市場7年前,美國絕對領先,中國公司還很少,現在卻中、美爭鬥最激烈。可以說,現在全球算不算 G2 = 兩強爭霸的格局,也許還有爭議,但是在網路加值服務的產業中,已是美、中對壘之勢了。
等一等,華為、抖音TikTok怎麼都不在圖中?
因為圖中都是上市公司,華為一開始就設定不要上市,憑添了神秘色彩。TikTok一始就打定主意要在國外上市,但長成太快,還沒IPO,也許因為攪黃了川普解封後第一瑒造勢活動,就被川普盯上了?
從保護國家安全、與抵抗對手國權力伸進本國境內的角度來說,美國當然要除TikTok而後快,至於手法有多粗暴或是否違反自由主義的商業精神,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科技戰
#中美貿易戰
#華為
#抖音
#TikT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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