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分得出 CE 和 iTeam 差異嗎?
就像戀愛不能單憑衝動,進一步交往也要多認識內在
想想自己的興趣和目標,詳細瞭解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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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職務有細微差異,但彼此有橫向的通用技能
適合社會新鮮人為日後職涯發展打下基礎
先來看看它們哪裏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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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戶支援設備工程師/ CE (Customer Engineer)
⦸ 客戶設備日常維修、保養及故障排除
⦸ 掌握時間進度及成本考量、診斷並解決設備問題
⦸ 建立並維持良好客戶關係
⦸ 負責或參與產能利用率提升、成本管理等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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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球裝機工程師/ iTeam (Installation Team)
⦸ 側重例行進場客戶設備裝機專案
⦸ 解決裝機過程中的技術問題,基本故障排除
⦸ 75% 國內外出差(配合全球裝機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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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級比一比,CE 和 iTeam 的關鍵差異】
👉 享受解謎樂趣,故障原因都難不倒你
CE 主要負責機台的故障排除,遇到新的機況能不斷學習及培養邏輯思考、問題解決能力,需輪值班 (on-call),富有挑戰性能展現你的競爭力。
👉 喜歡動手組裝,帥氣的空中飛人
iTeam 配合全球裝機需求,有機會至世界各地出差,與客戶夥伴關係零時差。能迅速拓展國際視野,推薦給想累積全球各大廠難得的裝機經驗的你,以後可以分享令人驕傲和印象深刻的故事。
👉 並肩合作的最佳拍檔
裝機期間, CE 與 iTeam,以及專案關係人並肩協作完成,包含前端確認、機台進場、安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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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應材 CE / iTeam 同步開缺招募人才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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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值 on call 在 林靜儀醫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急重難症人力已不足,醫院間應合作聯防取代彼此競爭]
我的同學在台中海線醫院,幾乎是每天on call 小兒科急診班;許多醫院的心血管科醫師,也是每二天輪on call 班;更不用說神經外科、婦產科這類24小時隨時需要人力的科了。
每隔一陣子,在較為偏鄉的地方,就會有因為人力排不出來,而無法提供某些緊急手術、或次專科急診業務。站在民意代表的立場非常簡單,就是要你衛福部「給我生出服務來」;主管機關的立場也非常簡單,提供補助弄出專案,要醫院「給我生出服務來」;都會型的地方,其實不難,但是非都會區,包括生活機能的問題,以及業績制的關係醫師收入比不上在人口密集交通方便的地方;要用補助專案多聘人力不是不行,但是能做到的大概也就是非常吃緊的狀態。
即使薪資是誘因,但是許多時候就是一人或三人硬撐著讓24小時的醫療服務不中斷。
對民眾來說,「我都有繳健保費,為甚麼不能有24小時的醫療服務?」但是我們從來不會算給民眾看的是,24小時醫療服務,醫院的支出是固定的,以一個不分科的急診來看,至少要有二位醫師每人每天上班12小時,三位護理師每人每天上班8小時,才能滿足最低限度急診不關門的狀態;而這是在完全不休假的情形,也就是說,要有符合勞基法護理師和其他檢驗科、放射科等醫事人員的情況下,一個急診至少要有4位以上醫師之外的醫事人員。這還是最吃緊,而且只有不分科急診的狀態(我相信醫院主管可以幫我算得更清楚)。
這些都是成本,而且只是人力成本,不包括其他檢查機器等營運成本。
那收入呢? 來自健保給付。不要用「門庭若市」的都會大醫學中心急診來想像其他地方的急診室,那是不正常的情況。在非都會區的中型醫院急診室,個案數不會多,怎麼樣的不多?就是光靠急診室病患的健保收入,絕對「養不起」一個急診室配備的醫事人力。如果真的要以「勞資」概念來看,急診室是一個「明明沒那麼多收入卻一定要聘那麼多員工花那麼多成本」的「產業」。
非常偏鄉只有單獨一家醫院在撐著的部分另外討論,那是長期以來國家沒有負擔起應承擔的醫療資源和政策的問題。
有些地方,醫院之間大約20-30分鐘車程之內,此時每個醫院都要各自用最吃緊的人力,維持24小時的同樣業務,而且為了能夠維持足夠的「收入」,醫院勢必得「搶病人」,結果就是弱弱相殘,只為了維持「本院提供24小時服務」這個「民眾需求」。
事實上,已經有非常多的統計數字顯示,幾乎七成到急診的病患,都不是非立即的醫療需求;急診室本來就不該是一個壅塞人滿為患的狀態。而新的時代,數位資訊充足,各次專科急診(譬如小兒科、神經外科)等的人力配置,應該改成「區域聯防」的做法,讓二到三個醫院的醫療業務整合輪值,地區病患由宣導、救護單位協助、數位資訊的提供,能夠在衝急診之前先知道,有需要時,「要去哪個醫院掛急診」;而醫院間也應該打破門戶之見,專科間彼此合作,互相轉介,輪流輪值,才能暫時解決每個醫院互相搶資源,醫事人力吃緊的現象。
輪值 on call 在 林靜儀醫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
辦公室已經針對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因應和配套措施,邀集勞動部和衛福部與數個專科醫學會,開了近10場溝通協調會議了(而且持續進行中)。
這個議題最重要的精神,是醫師的勞動力關係到自身健康和病人安全,其他的醫事人員目前都有勞基法保障,但是醫師卻毫無工時的限制。
各國都有對於勞動權益的規範,許多國家尤其歐美也都有對於醫師工時的規範;不過,台灣因為過去各勞動工會能量一直無法提升,勞基法的規範彈性相對不敢放大,白話來說就是規定得很死,這在某些業務有季節變化的行業(俗稱"大小月") 或是常有臨時變動的業務,其實也造成了勞資雙方不少困擾(存心苛扣勞工的部分不在此討論)。
日前在 醫師立委邱泰源 委員召開的"勞基法新制施行後對醫療照護影響暨因應"公聽會中,聽到很多醫師說"我自願不要休息",這個說法,如果是勞基法,受僱醫師是不可以"自願超時工作"的喔。而我們在這幾次會議中,常常聽到醫師說"我們周末都有去看病人喔",呃,勞基法做五要休二,頂多也只能再加班一天喔。
在協調會時常常遇到的幾個關注點,包括醫院中的醫師是否都是勞工?以勞基法來說,因為醫院對醫師有"指揮監督"的事實(規定何時來看門診、需要提供醫療業務等),因此所有在醫院工作的醫師都屬於勞工,之後納入勞基法就有勞基法保障及規範。而現行很多醫師有on call 這個部分,在勞動部的見解,以其他勞工的狀態,on call 被 call 回到工作場所,會以回到工作場所提供勞務的時間計算加班;而這幾年也有LINE群組回應工作即屬於加班的案例,那醫師電話那頭提供口頭醫囑、或是LINE回應輪值護理師,應該也要計入工時;而如果 on call 是" 絕對要立刻回去而且不能不接電話"的這種強度,甚至必須從on call開始計算工時而非回到工作場所開始計算,這樣未來是否影響on call 制度改成在院值班制度,是可能要注意的部分;而這樣某些on call 強度很強的科,on call 班變成輪值在院排班的話,人力的部分可能就需要再補充才足夠了。
其實目前現行的很多制度,是衛福部為了維持不間斷的醫療業務提供或者醫療品質,所規定出來的;例如某些評鑑規範下,醫院可能要24小時提供某些醫療業務,過去在人力不足的情況下,醫師都是在家on call;如果衛福部規定未改,這24小時輪值在勞基法保障醫療工時的情況下,勢必需要更多專業醫師排班,這是否會出現大型醫療院所廣吸人力而使中小型醫療機構人力真空,值得評估觀察。或者健保給付的規定,有住院病患時的給付必須"醫師每日親自查房診視", 以這樣來看,是健保給付的規範直接違反了勞基法。目前病患普遍有"誰是主治醫師就是全部負責我的醫療"的想法,醫師進入勞基法的輪班制之後,理論上應該如同住院時的護理師,可能是幾位醫師輪流照顧術後或是住院病患,此時醫師之間的醫囑差異、判斷差異,是否有醫療糾紛風險,也是很多醫師擔心的問題。
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是既定政策,但是過程中必須要把執行可能出現瓶頸的細節一一做好準備,才能避免政策上路之後長遠的影響。辦公室會持續請衛福部、勞動部協助與各專業醫師團體進行溝通了解,讓政策貼近實際、減少紛爭,保障醫師勞動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