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中的陽光>
「能看喜歡的書是福、能做喜歡的事是福、有人惦念著你是福、有知心的朋友是福、能有健康的身體更是福」,樂天知命的他家庭和樂、子孫賢孝可謂五福臨門!
【樂觀豁達的實踐家─張法鶴先生】(上篇)
受訪者:張法鶴先生/中華民國法學研究會榮譽理事長
今天要介紹的張法鶴先生,是位多才多藝,且橫跨多個不同領域的大師級人物。不過,他卻謙虛的說,他很感謝生命中出現的每一位貴人!他也同時表達了對本會陳淑珠理事長「綻放芬芳並不在為高貴自己,是為充實自己、服務社會,進而提昇婦女地位。」的理念推崇。
他接著說「貴人是對我的人生,有所規範、指引、正確的啟示,無論是否謀面過,邀請我、改變我人生的途徑、協助過我的事業,都算是我一生中的貴人」,這些冥冥中特殊的緣分,牽出他不凡的人生閱歷跟故事,如同他的先祖晚清四大名臣–張之洞先生,張法鶴說:忝為其後,受其庇蔭。他出生在一個從傳統走向現代化的起點,同時受到新舊思想的衝擊,那是一個最動盪的時代,也是影響後世的開端。他說先祖曾任湖廣總督並創辦兩湖書院,對中國近代重工業影響深遠,一脈相承注重「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的教育方式,並訂「仁厚遵家法,忠良報國恩,通經為世用,明道守儒珍」家訓亦為家譜,後代秉此傳家。父母親尤其注重子女品德的養成,而這淵源的家學也是家教〜是他最珍貴的寶藏。
戰亂中成長 陶冶樂觀天性
看似一帆風順的他,經歷了許多轉折;他說人生沒有吃不了的苦,卻有享不了的福!因為逃難時看過太多苦難,他回憶道:父親早期在天津開印刷廠掩護從事抗日的地下工作,母親才生下二弟沒幾天,父親突然衝回家掀開棉門簾說了一句「出事了,妳們趕快回鄉下!」就不見了。母親倉促收拾東西就帶著我們從北平逃難到鄉下,二年後才輾轉有了父親的消息。他回憶起陪著母親逃難時看到的生離死別,許多難民和行軍的士兵在路途中倒下,我們一路爬山、過嶺、涉水歷盡千辛萬苦,最後輾轉跟父親在大後方重慶相會。幼年時在隨時躲警報的克難生活中度過,直到對日抗戰勝利後,張法鶴全家才從西安返回北平,就讀私立四存小學,開始接受教育。這些顛沛流離的苦難讓他更懂得珍惜,散發出生命中的陽光,造就了他的豁達開朗、覺得「人生其實可以很快樂,端看每個人怎麼想、怎麼看!」。
民國三十八年初,張法鶴全家遷至台灣,父親是軍人,既是嚴師也是慈父,對於他成長的每個階段都相當關注,這些諄諄教誨對於他日後擇校、擇偶、擇職業都有深遠影響,他在建國高級中學畢業後,考進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今國立台北大學)法律學系。
讀大學時期,他的課業每每受到系上何孝元系主任的關注與磨練,起初他還不了解這份「福」是老師特意栽培,一直到他後來被校內師長們共同推選為「中興大學法商學院優秀青年代表」,每一所大學僅有一位代表,並接受全國青年節大會表揚,獲得當時青年反共救國團蔣經國主任頒獎時,才明白何孝元老師其實是對他用心良苦!這也讓他感念師恩,協助老師的遺願在他的學長李志鵬邀集幾位學長共同參與努力下成立了「財團法人何孝元法學研究基金會」獎助法律系後期優秀清寒學子。後來更在民國九十年,與張平沼等人共同創辦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法學研究會,並於民國九十二年當選國立臺北大學第三屆傑出校友,那一年他也同時受邀擔任第四十屆臺北金馬影展執行委員會主席。
跨領域成功 是福氣也是實力
說起他跨足影視產業又是一個機運與轉折,張法鶴娓娓道來,當時他還在母校擔任助教,因為生活的需要得兼職打工,民國五十四年他還曾在《電視法庭》節目裡擔任辯護律師,後來又因緣際會主持了台視每個禮拜天晚上七點半的益智節目「大千世界」,這個節目連續兩年都是收視第一。兩年後有一天,張法鶴接到中央電影公司的通知,龔弘總經理問他:「你有沒有興趣來中影?」,這句話打動了原本對電影就有興趣的他,也開啟了這段不解之緣。張法鶴說龔弘是他很感謝的貴人!謙虛的他說道:人家一個公司的負責人找你,問你有沒有興趣?問你要不要來?這是別人主動考慮到你。其實有人想到你,是福氣;有人願意用你,是運氣也是福氣。試想想,一個人在人生當中,有機會去做你有興趣的事,又有人幫助你、支持你、全力讓你去發揮,我覺得真是『福氣中的幸運,幸運中的福氣!』。
中影的工作一進去就很忙,包括選劇照、找人設計海報、開記者會、隨片宣傳,然後推動各項宣傳活動,佈置各個戲院。另外還跟其他廠商合作,做宣傳活動,後來轉進企劃部,開始編劇跟製片的工作。源自幼年時對武學的熱愛,他初試啼聲的編劇作品便是由丁善璽執導的民初俠情動作片《落鷹峽》,一九七一年電影上映後非常賣座,也把丁善璽推上金馬獎最佳導演。也因為這個機緣,兩人又合作拍攝了愛國電影《英烈千秋》、《八百壯士》等好片。同樣是他所提攜的鄧育昆,也無獨有偶以《梅花》獲得金馬獎最佳編劇。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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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兼職工作 在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昨天在臉書跟大家分享了有公務員兼職開計程車還領補貼的新聞,大概是抱著看看能不能領的心情?結果居然領到了🤣,不過順便公務員其實不能兼職開計程車(圖二(登愣)。
總之,想以開車當職業要有職業駕照,那就算是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規定的業務,所以公務員就算只是兼職開計程車也不行,除非法規說你可以啦☝🏻
然後就想到另外一個我自己覺得很類似的職業,就是現在正夯的外送員(還夯嗎?),外送員的規定那麼寬,公務員下班的時候可以跑跑外送不無小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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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下班可以當foodpanda或Uber Eats的外送員嗎?
如果是不具經常性、持續性等常態性質,只是偶爾為之,又沒有妨礙公務用本職或尊嚴的話,ᴏᴋ!
不過是不是偶爾?算不算經常?這標準是由公務員服務的機關依照個案來認定喔!
➜#你工作的機關說可以就可以啦😆
不過建議不要參加勞保,《公務人員保險法》第6條有規定重複加保的話,#發生事故不給付、#保費不退還、#年資不採認,只能併計成就請領養老給付,蠻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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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服務法》 第14條
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
依法令或經指派兼職者,於離去本職時,其兼職亦應同時免兼。
#銓敘部
《#部法一字第1094882612號》e-mail(函?)
一、依公務員服務法第 14 條第 1 項及本部歷來解釋,對於公務員利用公餘時間偶以按件計酬方式打工賺取薄利(按:於 UberEats 或 foodpanda 等外送平台接單外送提供勞務即屬之),未具經常、持續等常態性質,且未有與本職性質或尊嚴有妨礙之情形(如對本職工作有不良影響、有損機關或公 務員形象、有營私舞弊之虞、與本職工作性質不相容等)者,尚非不得為之;惟對於「偶一為之」或「經常、持續等常態性質」之界定標準,因需就各該公務員兼職之工作情形、時間長短及頻率等,審視其如從事該等工作後是否仍得專心從事本職工作,爰應由其服務機關本於權責就個案具體事實依法審認之。
二、另依公教人員保險法(以下簡稱公保法)第 2 條、第 6 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 29 條規定略以,法定機關(構)編制內之有給專任人員及公私立學校編制內有給專任之教職員,係公保法強制加保對象,應一律參加公教人員保險(以下簡稱公保),且除依規定得另受僱於固定雇主,擔任具有固定工 作及薪給且屬其他職域社會保險應加保對象之職務者(以下簡稱依規定得 重複加保者)外,不得另行參加勞工保險、軍人保險、農民健康保險或國 民年金保險,如重複參加其他保險,其重複加保期間如發生公保法所定保險事故,不予給付,該段年資亦不予採認,所繳之公保保險費,概不退還, 僅得併計成就請領養老給付之條件;又上開依規定得重複加保者不包含按日、按次或按件計酬之工作。基此,公務員利用公餘時間偶以按件計酬方 式於外送平台兼任外送工作,如因與該平台成就僱傭關係致須依勞工保險條例參加勞工保險,因該等外送工作非屬公保法第 6 條及其施行細則第 29 條規定所稱依規定得重複加保之情形,於重複加保期間倘發生公保法所定保險事故,不予給付,該段年資亦不予採認,僅得併計成就請領養老給付之條件,併予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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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兼職工作 在 張之豪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國土防衛部隊
如果有一天,中国打到你家門口,你想抵抗,你想要保護你的家人、孩子,你所居住的家園,你的生命財產安全。
但是電話斷了、網路沒了、停電停水了,就算在你家客廳裡,也是一片漆黑,你該怎麼做?你聽說你的鄰居、朋友聚集在外面的街口,正在抵擋一台裝甲車,你想幫忙,想加入,但你不知道你該怎麼作戰,你不知道你該跟誰聯繫,你甚至沒有一台這時候足以聯繫他人的無線電。
拿起掃把也跟他拚了,這是一個形容詞,我們都知道,我們可以不只是這樣而已。
你不是役齡的現役軍人,你就是一個普通的勞工、上班族,但你知道,你保家衛國的心,不比現役軍人來得低。
那時候的你,該怎麼做?現在的你,又可以怎麼做?
壯闊台灣 吳怡農 與前參謀總長李喜明將軍,近日在報紙上投書,講述「建立國土防衛部隊」的重要性。
他們首先就提出一個重要的觀念:
「我們永遠不會放棄;任何關於停止抵抗的訊息都是錯誤的」。
「國土防衛部隊」這個概念,來自美國的「國土防衛部隊」(National Guard)與後備部隊(Army Reserve),也來自瑞典政府近年來在倡議的「全民國防」的概念。
這是個有明確定義,也是正規軍事用詞,部分人士斷章取義,稱其為「在家當兵」。
這些政治人物,甚至利用這樣的斷章取義,不斷炒作,把一個理當全民可以理性、嚴肅討論的公共政策,變成了炒作聲量的素材。
國土防衛部隊,簡言之,就是藏兵於民的概念。
它把「保家衛國」,到前線作戰的概念,拉回到自己的鄰里、社區、縣市。
「保家衛鄉」。
如果發生戰爭,你想要保衛你的家人,保衛你的親戚,保衛你的社區,你需要一定的作戰能力,你也需要一定的團體協助。
這就很像是古早時代,庄頭庄尾的自己組織的民團的概念很像,但是,要真正有戰力,散兵游勇,是不夠的。
現代的「國民兵」,需要現代化的訓練,也需要真正有具備一定程度的通訊、動員、作戰的能力。
以美國的國土防衛部隊為例,一個一般的國民兵,平均一個月到部隊單位裡接受兩天的訓練,在訓練期間,有薪資,也有一定的醫療保險計劃(免費健檢)。讓有意願保家衛國的人,保持一定的體能、戰力,並且在國家緊急狀況時,可以「保家衛鄉」。
所以,可以說,「國民兵」,是一個讓人可以有正常工作、成家立業之餘,還可以保持戰力,並且還有一定薪資補貼的編制。
現在,身兼兩份工作,「斜槓」的狀況,很常見。「國土防衛部隊」這個制度,也可以是一個兼職工作的選項。
在吳怡農的文章裡,有詳細講述這個制度可以先以小型部隊作為實驗,先試試看,讓已經屆除役年齡的人也可以保持戰力、志願保家衛國。
我在閱讀吳怡農這篇文章時,也不時想到地方平時就已經有的「民防」的編制。
根據現有「民防法」的規定,每個縣市、區、里,都編有民防人員訓練、演習、服勤或支援軍事勤務召集的工作。
但現有民防法的規定中,訓練時間只足因應緊急的天災等狀況,而且,也因為結合了義消、義交、義警等系統,訓練與支援的任務,都比較傾向一般性的緊急狀況。
「國土防衛部隊」概念的提出,是要加強「軍事」面的訓練,我也認為,薪餉、醫療福利等制度,也可以導入,並且,有真的讓軍事訓練落實的機會。
我認為,修改「民防法」,加強現有的「民防」的訓練,並且讓軍事相關訓練,納入民防的體系中,是個在立法上可以先微幅修改的方向。
當我們了解到底什麼是「國土防衛部隊」的正確觀念,我們就會知道,那些要把這個討論矮化為「在家當兵」,是多無聊、也多沒有營養的政治口水。
這是個值得我們好好討論的議題,在中国文攻武嚇日益增大的今時今日,我們更應該嚴肅思考。
延伸閱讀:
李喜明/備役上將 | 吳怡農
《後備的轉型:建立國土防衛部隊》
https://nong.tw/civil-defense-force/?fbclid=IwAR1tSAtbSEkB6BKPTrFWXH5uz8U7Q__Hl449J_fCLklbrVUwFGkE-MSJvDc
吳怡農+李喜明 中央社專訪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010150264.aspx
PS。圖為我在這週的連續雨勢前,在情人湖公園入口,要求北觀處儘速派人前來清淤,避免雨時積水淹到路面上的會勘。
基隆市議員 張之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