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張照片 回顧半世紀前的台中酒吧發展史
1969年,台中市湖北街。當年在台中市五權路一帶有許多酒吧、餐廳與俱樂部,主要的客源就是駐清泉崗的美軍。
1950年6月25日,韓戰爆發,台灣被納入美國在東亞的協防鎖鍊中的中繼站。1954年12月2日,簽訂「中美共同防禦協定」,台灣正式被納入冷戰結構中的一環,成為美國在西太平洋協防的國家之一,也是當時世界被一分為二的自由世界中的一員,更被美國麥克阿瑟將軍稱為「永不沈沒的航空母艦」,這些都顯示台灣在戰略上的重要性。
1965年11月,美國更積極介入越戰,隨著越南戰火日熾,台灣在軍事上的補給位置益形重要,除了提供實際軍事物資的補給、軍事配備的維修之外,台灣也成為美軍心靈補給和身體慰藉的休憩地之一,而所謂的「R&R」休息復原計畫便是在此國際關係、現實脈絡下的時代產物。「R&R Program」的全名為「Rest and Recuperation Program」,當時台灣的媒體將其翻譯為「休息復原計畫」,在《台灣觀光事業調查報告書》中對「R&R」有如下的敘述:
『美國國防部指定台灣為駐越美軍渡假地區之一。美軍來台渡假計畫係於一九六五年十一月廿五日制定,迄今已實施兩年零三個月。太平洋區域其他之美軍渡假地區由美國軍方指定者,計有曼谷、香港、新加坡、檳榔嶼、馬尼拉、吉隆坡、澳洲及夏威夷等地。』
「R&R Program」所指定的地點都是屬於民主、自由的聯盟國家,那麼,在美國國防部有此構想之後,所謂的「R&R」究竟是如何運作的?根據美國《時代雜誌》(Time)的報導,「R&R」是美軍在每年三十天例假之外的五天渡假,此一計畫的特點乃在於美軍可以自由選擇渡假的地點,由美國政府提供機票,飛往「R&R」計畫中的任一都市,然後再飛回駐防地。而這樣的計畫始於越南戰爭,美軍抵達越南後九十天(三個月),就有資格享受五天的渡假,但是,通常都會接受勸導在半年後才享受此一特權。
值得注意的是,《時代雜誌》在強調每個渡假地點觀光特色的同時,也不忘宣揚、炫耀僅有美國這樣富強的國家才能讓軍人享受如此待遇,表現出美國的文化優越感,而優越感的背後其實是建立在對被觀光國文化較為低劣的想像上。換言之,霸權式陽剛氣概的定義和界定,往往是透過對某些從屬的特質的否定,例如:對黑人、非西方等元素的否定。所以,美國軍方才會提醒士兵要注意當地的扒手還有當地的吧女等,從這裡,可以非常清楚看出美國認為其他國家(被觀光的自由世界國家)較為落後。
當時,美軍把台灣台中地區的五權路、湖北街這一帶叫做「Dirty Area」,意即髒亂的區域,而整個台中地區自從五權路和大雅路開通之後,讓這一帶地區顯得熱鬧非凡。根據統計,光是五權路一帶包括兩家俱樂部(第一俱樂部、萬象俱樂部)、四家酒吧、十家酒店、十四間餐廳和蒸氣浴室,有人說這一帶與台北錦州街比起來,毫不遜色。若是擴大到整個台中地區的飯店和酒吧數目,在一九六○、七○年代的台中地區,一共有八間觀光大飯店,經CCK(清泉崗空軍基地)美軍單位核定列為美軍投宿之旅社,其中三間在五權路、大雅路一帶,市區內則有五間,這類的觀光大飯店是經過美國軍方檢查其衛生設備是否合乎美國軍方標準。
還有一些俱樂部(Club)屬於小型的酒吧,不須另外申請營業證照,包括:日星(Sun Star)、藍天使(Blue Angel)、台華、家園(Sweet Home)、星竹(黑人酒吧)、OK、友愛、樂友、第一、駱駝、好萊塢、東京、7-7、Men’s Night Club(男之夜,現在的郵局樓上)、金鳳凰等;其中,藍天使(Blue Angel)與國華、蒙地卡羅、飛虎是屬於音樂餐廳,國華的營業對象是外國人。
直到1968年9月30日,台中市務會議通過《台中類似特定營業管理要點》,劃定「設限區」和「普通區」,在「設限區」一律禁止新設特定營業,但一般餐館、食堂、小吃店、冰果冷飲店等,以及普通區的類似特定營業,得依營利事業設立登記辦法及本要點之規定申請登記,再交由台中市府防範有傷風化營業申請案件審核小組審核合格後,才可設立。
從1965到1972年,前後大約八年的時間,每天來三、四班飛機,一班飛機可載客150人,假設每人帶200美元的話(實際上美軍攜帶的金額會超過軍方建議的125美元),每天至少有9萬美元飛向台灣,八年下來,就有2.6億美元,換算成當時的新台幣約為120億元,這個數目相當驚人,對台灣經濟發展的影響不小;而且酒吧業不只對酒吧老闆、酒吧女的經濟狀況有所改善,對於賣衣服的、賣生活用品的,以及相關旅遊業者,也都有極大的幫助。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越南 翻譯 證照 在 Hang TV - 越南夯台灣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最近遇到惡劣的事情,分享給大家引以為戒。
故事從2018年中開始,那時我在金甌女中開設的免費越語推廣班教課。劉文菁來報名上課並在臉書加我個人好友,我便注意到此人同時在臉書上廣招越南語師資(見圖一),似乎是打算開啟(或是已在進行?)越南語教學事業。
2018年8/15日晚上推廣班上課,我發現劉文菁私下挾帶越籍人士進入教室,加上他自己有從事這行業,我認為有帶旗下老師來進行商業刺探的疑慮,當下我就通報金甌女中承辦單位,承辦人以和為貴,僅保持觀望態度而沒有具體行動。
事後我認為這件事很不妥也很不尊重,便私訊劉文菁勸說,並在一週後得到”收到 了解了”的回覆(見圖二、圖三),該越籍人士我們原本就認識,後來她也私訊給我道歉(圖四)。自此之後課程結束,我與劉文菁便無瓜葛,但因為有臉書好友的關係,平時也可看到劉文菁宣傳其補習班”艋舺國際學校”的資訊,我皆以與我無關的立場任其發展。
2019年6月27日,有朋友私訊告知我劉文菁以”越南女留學生、越南語老師與翻譯”作為廣告,歡迎”優質台灣男士”繳交報名費前來文化交流(見圖五、圖六)。留言處有許多男性詢問,劉文菁一再保證照片裡的美女都是自己的老師、女性都可免費參與所以絕不會有性別比例不均的問題(見圖七~圖十)。
我當下覺得很氣憤,無法容忍這種披著教育與文化交流的外皮、從事富含男女仲介聯誼意味的行為,讓學習語言、台越文化交流沾染上媒介聯誼的色彩。這讓從事越南語教學的我無法冷眼旁觀,便在個人臉書上以不指名的方式發文批評討論此事(見圖十一)。
2020年1月,我收到萬華調解委員會的通知(圖十二),劉文菁主張要跟我調解、要我道歉,否則將告我毀謗、煽惑他人霸凌等罪(因為有些網友循線找到他的該篇廣告,並在下方留下批評言語)。
具有一般法律常識者應知我只是針對可受公評之事加以評論,沒有扭曲事實亦無惡意詆毀,此案根本無法成立,所以我便不予理會,希望劉文菁能自己放棄以節省彼此時間。但今天我又再次收到調解通知書,不勝其煩,於是決定公開此事。
今天這篇文章不是抱怨呢喃而已,主要是讓我的各界好友能夠明白我的近況,若有因為心情煩躁而失禮的情形敬請體諒。也讓許多想要學習越語的、在找尋越南語教職的朋友,能夠為自己做出最好的選擇,不要誤入是非之地惹事上身,或是無意間助長了自己不支持的理念。
最後希望各位朋友不需義憤到劉文菁的臉書留下辱罵言語,以免給自己惹事生非。但您可以分享給這圈子的人知道,幫助他們得到資訊。
謝謝
Mình chưa kịp dịch bài này sang tiếng Việt, nhưng chắc chắn bạn nào ở Đài Loan cũng có thể đọc hiểu tiếng Trung. Mình đã suy nghĩ rất lâu mới công khai thông tin này cho tất cả mọi người xem, vì có thể khi mình đăng lên sẽ có một số bạn du học sinh bị ảnh hưởng. Nhưng mong các bạn nhớ rằng, mình là một người nước ngoài, làm việc ở một môi trường hoàn toàn mới, có rất nhiều điều luật lao động mà các bạn không nắm rõ. Rồi sao? Khi bị người ta lấy luật ra để đe dọa, các bạn phải làm sao? Hiện tại đã có 1,2 bạn du học sinh đã từng hợp tác với đơn vị của ông trong bài mình viết dưới phản ánh lại là bị ông ta gọi lên trường, quấy rối. Có nhiều bạn vì sợ nên không dám lên tiếng. Nhưng mình thì khác, mình không sợ vì mình không làm gì sai! Mình chỉ lên tiếng để bảo vệ hình ảnh của người Việt mà thôi!
Mình mong là tất cả những người Việt đang sinh sống tại nước ngoài, đặc biệt là Đài Loan, hãy suy nghĩ và tìm hiểu trước những gì các bạn đang làm. Đừng để hành động dại dột của mình ảnh hưởng tới bản thân và hình ảnh cộng động người Việt bên này.
越南 翻譯 證照 在 王奕凱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這則報導是一個悲傷的故事。
今年8月,原受僱於鼎元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竹南分公司的菲律賓籍移工德希莉,因為遭氫氟酸水溶液噴濺右下肢,雖然現場同事盡力搶救,仍於當晚不幸逝世。
一條年輕的生命,就這樣沒了。
案發後,維護外籍移工人權的NGO團體,”希望職工中心”及”台灣國際勞工協會”,費盡千辛萬苦取得家屬的信任,德希莉的妹妹在中秋節的晚上的時候來到事務所。
她驚魂未定,經過幾天仲介緊迫盯人的壓力,她已經非常的疲憊。
"你來找我,仲介知道嗎?"我問。
"不知道,不能讓他們知道。"她答。
跟她對談的時候,窗外,是家家戶戶團圓,烤肉過中秋節,而她的姊姊就這樣死了。
被像這樣客死異鄉的移工家屬委任的時候,總有一幕,我覺得非常特殊,就是跟這些孩子剛死掉的移工的父母、家屬視訊。
因為時代進步了,雖然這些父母、家屬在菲律賓、在越南,但總有網路,孩子在台灣死了,他們也想看一下,到底委任的莉絲長甚麼樣子。
然後就有一幕,你看著我,我看著你,翻譯忙成一團,有時甚至需要兩個翻譯,有人會拿著鏡頭到處轉,因為很多人想講話,雖然我們彼此都知道,講了也不知道對方有沒有聽懂。
從我們這邊看過去,可以看到移工的哭泣家人,他的阿公阿嬤、阿叔、哥哥、大嫂,家裡的擺設,狗在叫,小孩在哭,好多的聲音,真實存在的一個家。
這樣的時刻,雖然言語不通,你看我,我看你,但可以深刻感受到這些"移工",他們是許多人的親人,阿公阿嬤的孫子、父母的孩子,孩子的父母。
德希莉不是勞工,不是外籍移工,是跟你我一樣,是活生生的人。
氫氟酸是劇毒,俗稱化骨水,只要被噴濺到,如果沒有立即處理急救,將會有致命的危險。
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7款即已明定,雇主對於溶劑、化學品、含毒性物質或缺氧空氣等引起之危害應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在另外依據《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37條亦明定雇主使勞工從事特定化學物質之作業時,應指定現場主管擔任特定化學物質作業主管,實際從事監督作業。
然而,在德希莉的案件當中,不僅現場無實際從事監督作業人員,在作業當時,亦無提供勞工穿著完整全身式不浸透性防護衣、防護鞋等適當防護具,方導致氫氟酸水溶液噴濺右下肢。
噴濺後,亂成一團,亦無急救之設施與訓練,導致傷重不治死亡,這點在勞動部職安署的報告裡面,也清楚地載明。
可見我國勞動檢查出了非常大的問題。
台灣藍領外籍移工人數在今年10月達到71萬6125人,其中製造業外籍移工人數共43萬8319人,佔比約六成其中多半在台灣俗稱3K(骯髒、危險、辛苦)的廠工作業領域。
除了作業環境之安全以外,還有仲介問題。
在本案中,不肖仲介於案發後,恐嚇德希莉的姊姊,暗中監督德希莉的妹妹與其他同廠作業勞工的接觸,給予精神壓力以外,最令我感到憤怒的,是不斷的恫嚇家屬,
「不能找NGO,否則屍體會送不回去!!」
未來我如進入立法院,我一定會積極要求勞動部對於違法、劣質不適任的仲介公司進行廢除證照的淘汰作業;並要求行政部會落實各地方政府勞動檢查察作業,確實要求事業單位落實勞工職場安全,避免這樣的憾事再度發生。
德希莉在台灣辛苦工作,一直希望能幫父母蓋一棟屬於自己的房子,如今房子蓋了一半,再也無法完成了。
希望未來,不要再有這樣的憾事發生了,時力應該成為這些艱苦人,最忠實的依靠。
新聞:鏡週刊
【移工魂斷台灣1】打工幫弟付學費、替父母蓋房子 她回鄉驚喜變噩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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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鏡週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