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0「國產高端 圖利版EUA早產疫苗 誰敢打?」記者會 國民黨團新聞稿
高端疫苗一如食藥署6月16日內部會議「提早核准EUA關鍵期程即可施打數量(50L預充填單劑量)」期程表,完全按照劇本通過EUA審查。令外界可議的是,EUA審查會議全程未錄影,且未公開相關資料,疫情中心指揮官陳時中甚至以「公開也不能保證沒有背後交易」為說詞,全力且大膽護航。此外,交通部在7月18日突然發布太魯閣號事故「行政責任調查報告」,原本堅持要等到運輸安全委員會,做出太魯閣號事故最終調查報告出爐再一併公布,突然無預警選在7月18日周日,偷偷在網上公布「行政責任調查報告」,但報告內容荒腔走板、包商扛責、官員卸責,同時強迫被害家屬進行和解。最後,國人引頸期盼東京奧運國手出征,卻爆出選手坐「經濟艙」,官員坐「商務艙」離譜事件,不僅如此,抵達東京後,又爆出選手擠睡3星旅館,官員爽住5星飯店,消息傳出舉國譁然,憤怒爆表。
國民黨團今(20)上午召開記者會,痛批蔡英文總統,為了維護高端股東利益,不顧國人健康,衛福部長陳時中、食藥署長吳秀梅依照蔡英文總統寫好的劇本,讓高端通過EUA,不守程序正義,完全不符合正常藥品審查過程、違反世界標準,在未做三期試驗,甚至二期試驗都還未解盲,就要給高端EUA,踐踏科學。國民黨主席江啟臣偕同黨團總召費鴻泰、書記長鄭麗文、首席副書記長陳玉珍,上午11點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告發衛福部長陳時中、食藥署署長吳秀梅涉嫌《貪汙治罪條例》中的《圖利罪》。
此外,國民黨團對於交通部18日提出的太魯閣號事故行政責任調查報告內容完全不能接受,要求交通部必須重寫,否則將在下會期杯葛交通部所有預算。對於東奧國手受到降級乘坐經濟艙、住3星旅館事件,國民黨團要求教育部長潘文忠下台負責!
總召費鴻泰表示,民進黨執政之下,台灣每天幾乎都發生天怒人怨的事情,讓人民欲哭無淚。其中,高端疫苗的EUA在食藥署量身訂做下通過,如此創造出台灣特有的審查制度,悖離國際標準發給高端EUA,過程完全不公開、突襲式的黑箱作業,讓20-40歲國人當白老鼠的做法,國民黨團絕對無法容忍。費鴻泰質疑,食藥署到底在維護誰的利益?高端股東?為了高端出賣台灣人的權益?放眼世界各國審查疫苗的過程,全程公開直播、錄音錄影,甚至還開放提問,反觀台灣不但黑箱作業,還理直氣壯、振振有詞,完全以民主之名,行獨裁之實,因此,國民黨團在黨主席江主席的帶領下,前往台北地檢署告發衛福部長陳時中、食藥署署長吳秀梅涉嫌《貪汙治罪條例》中的《圖利罪》。
針對交通部提出的太魯閣號事故「行政責任調查報告」,費鴻泰表示,根本就是把最早的初步報告「重抄一遍」,包商變成裁判,國民黨團要求退回重寫,倘若蘇貞昌、交通部長王國材置之不理,下個會期將杯葛交通部所有預算,蘇貞昌的施政報告。費鴻泰針對東奧選手擠坐經濟艙,而官員卻爽坐商務艙一事表示,5年前蔡英文總統就曾宣示,國手出國比賽一律安排商務艙禮遇,教育部長潘文忠也允諾一定做到,結果教育部官員根本就是把蔡英文總統的話當放屁。沒想到再發生射箭、羽球和高爾夫球選手擠睡3星旅館,官員爽住5星飯店情事,其他國家為了確保選手健康、安全、避免染疫,甚至包下整間飯店,國民黨團具體要求教育部長潘文忠對國人、選手道歉,並下台負責。
書記長鄭麗文表示,高端疫苗完全按照蔡英文的劇本,順利拿到EUA緊急授權,其審查過程黑箱、蠻幹,說明了民進黨政府比共產國家還共產,比極權國家還極權,應證了陳時中部長口中的「居心叵測」。鄭麗文指出,放眼世界各國無論是德國BNT、美國莫德納、嬌生疫苗的EUA審查會,都是網路直播,所有參與專家表達意見,沒有人會躲躲藏藏不敢見光,光明正大告訴全世界他的專業意見,只有台灣黑箱,而政府黑箱決議就是在逃避責任。
鄭麗文直指這次高端通過EUA除了黑箱外,沒有程序正義,完全不符合正常藥品審查過程,也違反世界標準,在未做三期試驗,甚至二期試驗都還未解盲、做完,就硬要給高端EUA,根本就是踐踏科學,專家會議沒有預告開會時間,開完會直接說結論;沒有錄音、錄影與會議紀錄,也看不到審查委員名單,究竟會中哪些人提供哪些意見?做了哪些審查?為什麼怕人知道?鄭麗文懷疑蔡政府如此高調護航高端,迴避所有正常科學程序,直接簽40億元採購合約,中間沒有鬼才怪。
國民黨團主張:一、要求蔡政府官員、護航立委、政治人物,請將手臂留給高端。二、立刻公告EUA審查委員名單。三、立刻公告EUA審查會議過程、記錄,贊成與反對理由。四、公告高端原始股東名單,五、公告高端1年內交易紀錄。六、公告高端股市交易相關調查記錄。國民黨團一定會把高端EUA審查過程的真相,調查個水落石出為止,請陳時中不要以為躲在蔡英文指示下,民進黨立委的護航下,迴避在野黨的監督。
針對交通部在18日公布的太魯閣號事故「行政責任調查報告」,根本就是拖延報告公告時程,調查報告內容避重就輕,草率公告迴避監督,在事故責任未釐清前,急逼罹難者家屬和解避責,甚至將涉案對象列為共同調查者,國民黨團無法接受交通部做出一份球員兼裁判的調查報告,強烈要求交通部退回重寫。
首席副書記長陳玉珍表示,高端疫苗19日通過EUA緊急授權,本來應該是值得驕傲的事,如此光榮的「國苗國造」,更應該讓國人知道是哪些專家學者做出的審查結果,如此傑出的表現,怎麼能不讓他們接受國人的喝采呢?食藥署更應該公布所有審查過程和數據讓國人安心、放心地施打國產疫苗才對,實在不懂如此值得驕傲的事情,衛福部、食藥署卻選擇黑箱作業?連審查委員名單都不敢公布,難道有鬼?難道要掩蓋什麼?難道國民黨團之前根據食藥署所做出的檢測報告,質疑高端疫苗在製程2L和50L的過程中,各項數據表現的結果卻不一致,顯現製程並不穩定為真?陳玉珍強調,國民黨團支持國產疫苗研發,甚至達到國際認證,唯有公開審查過程,以科學證據讓國人對國產疫苗充滿信心。
此外,中華民國參加東京奧運為國爭光,住好、吃好才會有好表現、好成績,這是國家最基本應該給予的待遇,蔡英文總統5年前允諾未來國手出國參加國際性比賽,一律搭乘商務艙,結果卻發生選手坐經濟艙,官員卻爽坐商務艙,可見蔡政府打從心裡就沒有把選手當一回事。更離譜的是,我國選手住宿品質不如中國大陸,甚至更不如非洲烏干達國家隊,蘇貞昌口中用盡心力照顧國手,結果居然是這樣的等級?蔡政府果然只會嘴巴治國!
貪汙治罪條例對象 在 瑩真律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想了一下偷打疫苗可能涉及的罪名:
➡️臺北市政府或雲林縣政府的公務員,明明知道疫苗流向的診所員工不足以消化大量疫苗,卻仍然將大量的疫苗流向特定診所;或者明明知道疫苗施打的對象根本不在排序上,卻仍然交付疫苗的部分:
☑️圖利罪的構成要件,必須要公務員「明知故意」,做出「違反法令」的行為,並使人「獲得好處」等三項要件。而在這個疫情蔓延的時刻,公務員流出疫苗,使不在排序上的人施打疫苗的行為,顯然可以幫忙這些診所及施打對象獲取到相當可觀的利益▶️▶️可能足以構成貪汙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公務員圖利罪 的適用,可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
➡️診所明知所施打對象不符規定,卻仍進行疫苗施打部分:
接種疫苗的資料都要上傳到健保署進行登錄,因此診所是否有隱匿非醫療人員施打疫苗的狀況,而在上傳健保署的資料上作假,也是調查的重點。如果有的話,▶️▶️可能涉及刑法第214條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的罪名,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至於根本不在名單上面,卻偷偷跑去施打的人,有沒有涉及不法呢?可能要視這些人有沒有與診所一起隱匿健保署的意圖和行為,來看看有無成立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共犯的空間,否則的話,應該是沒有涉及犯罪行為,但是免不了會引起民眾在道德上的撻伐。
其實會發生這種特權插隊的情況,我一點都不意外。特權人士嘴巴上說不要,身體卻是誠實得很,這種情況屢見不鮮啊!
我只想問,這些特權打疫苗的人,之前有沒有罵過AZ疫苗爛呢❓有沒有說AZ疫苗是日本不要才給我們的呢❓嗯❓
貪汙治罪條例對象 在 喵喵狗的鄉民日報 PTT Daily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貪污治罪條例
第6條(罰則3)【相關罰則】§6-1
有下列行為之一,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
一、意圖得利,抑留不發職務上應發之財物者。
二、募集款項或徵用土地、財物,從中舞弊者。
三、竊取或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器材、財物者。
四、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
、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
規定,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五、對於非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
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
之規定,利用職權機會或身分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上面紅字就是圖利罪,
讓我們分析圖利罪成罪的要素。
第一個要素是身分認定,
圖利罪的指控對象為中華民國公務員,
而中華民國公務員涵蓋經過公職考試與聘用的公職人員,
以及經過民主選舉過程選出各級地方首長,以及鄉市鎮級以上的民意機構之民意代表。
再來第二個要素是構成要件認定。
根據貪汙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與第五款,就是上述閃字的部分,
公務員圖利罪的構成要素有三個:
1.明知故意
2.違反法令
3.獲得好處
我們先看柯文哲建議麥卡貝觀看人數破1000萬就舉辦網聚這件事情,
首先,柯文哲是不是公務員??
是,很好,身分認定沒有問題。
再來,我們看看構成要件第二條,違反法令。
請問麥卡貝開網聚是違反了什麼機掰洨法令,
顏大議員可以告訴我嗎??
另外以客觀事實分析,
麥卡貝根本連行動都沒行動,
這件事情根本八字還沒一撇,人家連討論都還沒討論過,
更遑論什麼屁收入,
那請問請問這是違反了什麼法令??
請問又哪裡有三小不法收入??
好,再來,構成要件第三條,要收取好處。
柯文哲建議麥卡貝辦網聚,
請問顏大議員可以提出證據,證明柯文哲收了麥卡貝的錢嗎??
可以證明麥卡貝收了柯文哲或台北市政府的錢嗎??
如果兩者都沒有,如果兩者妳都沒有辦法提出來,
那套句段宜康的名言,
顏若芳妳是在靠北三小??
再者,後兩項構成要件都未能滿足了,
更別提第一項有無犯意的問題了,
今天妳會跟一個已經買好麵包的人討論,說你偷這個麵包是否有犯意嗎??
白癡嗎??
再來,
圖利罪僅適用於公務人員,
本月份,
學姊就即將離開市府團隊,
去擔任柯文哲競選團隊的一份子了,
到時候她的身分是民間人士,粗俗一點說就是死老百姓。
就算麥卡貝真的決定請學姊來網聚活動,只要發生在她離開公職身分之後,
圖利罪都管不到柯文哲。
她就算想在上班時間去幫麥卡貝拍影片拉票甚至拍廣告甚至三張牽手五張抱抱,
妳這條機掰洨圖利罪都安不到柯文哲頭上。
所以再請問一次:
妳到底是在靠北三小的??
現在我給顏議員大放送,就算退一萬步講,
就算是學姊依然有公職身分,
只要是她自願,在下班時間去參加社交活動,
甚至是參加私人公司的聚會或餐會,甚至是參與商業行為,
只要沒有涉及不法利益跟違法事項,
皆不構成圖利罪。
所以再請問一次:
妳到底是在靠北三小的??
真的這麼喜歡圖利罪,我可以介紹一個人給妳認識,
這個人,是台北市中山大同區選出來的民進黨籍市議員,
依照中華民國法律,她確實是公務員,也就是圖利罪身分認定對象無誤。
(身分認定:公務員)
這個咖洨,
在台北市議會開議期間,翹班早退不上班, (要件認定:違反法令---瀆職)
還沒到下班時間就跑去某電視台的政論節目攝影棚,
去為這個政論節目錄影當名嘴。
不只圖利該電視節目,以來賓身分為電視台提供收視率的協助, (要件認定:圖利)
並且從該節目收取通告費。 (要件認定:收取個人好處)
而該電視台曾經以栽贓嫁禍造謠特定政治人物,以取得廣告收益這種不法利益我就不提了,
重點在於這個事件曾經被網友做成影片痛批,
結果網友被知情的該電視台檢舉封殺。
所以該議員在明知自己犯法事實之下,依然利用上班時間下午兩點到四點,
進攝影棚瀆職違法,去圖利該特定電視台的特定電視節目,並且收取好處。
(要件認定:明知故意)
所以顏大議員,妳贊不贊成讓這個如同蛆蟲一般的,
殘害國家全體稅金繳納者權益,
在違反法令的情況下圖利個別財團的垃圾民代,
被妳告發圖利罪然後去關??
那恭喜妳了,
終於大義滅親,揪出自己黨內的害蟲梁文傑了。
喔我差點點忘了,滿足以上所有條件包括選區跟黨籍的,還有另外一個人:
還有妳顏若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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