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關於鱟的資訊分享引起大家在網路上討論的激烈
(還沒看過可以往上篇滑)
Facebook+Instagram總共觸及到85萬人閱讀,超過6600個人分享這篇文章。非常感謝親愛的讀者們對這方面的資訊有這們大關注力,文字與社群媒體的力量真的無窮啊!
打鐵趁熱,今天這篇在你們看完影片之後稍安勿躁
先讓我來分享這段深藏在旅行硬碟當中的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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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夏天,我和我的旅伴騎著擋車橫跨南北越,從胡志明市到河內為期一個月的時間,地毯式旅遊的方式也算透徹感受到越南文化與這國家的細節,途中發生的每件事都讓我記憶深刻
一天傍晚,我們的檔車在某段山路之間又拋錨了,所幸越南三步一家機車行也沒有太擔心。等待師傅修車的當中來了一位小哥,他在店前停好了機車就下車與老闆聊天。聊什麼我並不太注意,但我的注意力不知道為什麼一直放在他機車腳踏板上的那個麻布袋上面
看著看著,我開始發現周遭許多野狗往這台機車聚攏過來
一些野狗開始聞著那個麻布袋,不安的發出小聲的哀號。我雖然不是寵物溝通師,但我看得出來牠們神情慌張,彼此吠著互相交談著。
就在此時,麻布袋突然有了動靜,是微弱的狗叫聲。當下圍繞在機車邊的野狗們聽見聲音之後開始跟著躁動了起來,此起彼落的大聲吠著,像是要將周遭的救兵都搬來一樣,這頓時讓我想起了101忠狗電影裡的那場畫面,整個城市的狗都在傳遞求救訊息,聲音中帶著明顯的緊張,這一幕刻在我腦子裡到現在依舊印象深刻
牠們試圖咬著麻布袋,想解開綁緊的繩結,但終究是沒辦法
我好奇的用簡單的英文問著那位小哥「Dog?」
小哥笑笑的看著我點點頭,拿著隨手抓到了一個鐵零件,就往那麻布袋丟去
麻布袋又恢復了安靜,像是什麼都沒發生一樣
我與我的同伴有些著急,旅行這麼久了我們也明白飲食狗肉是越南的國家文化,但這一切發生在自己眼前的真實感還是令人傷心。當下我們決定看自己錢包有多少錢,買下這隻狗,但卻被機車店老闆制止了,他說「你買了這隻狗,他還是會再去買/抓一隻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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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
我們在越南旅行的那段期間,碰巧遇上了他們的節慶,全國人民正歡慶的準備慶典,而塞滿一貨車的狗兒們就這樣被載在高速公路上前往各餐廳
即使我們很氣憤,在後面追車想記錄下這一幕,但我更忘不了車上的人—-那滿臉困惑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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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這種親身經歷的震撼感
是書本上教不來的、是網路資料無法觸動的!
生於台灣,我們都明白販賣狗肉會被社會體制給撻伐。但同樣的時空下不同的國家、不同的文化,這一切卻是那麼稀鬆平常的事。除了狗肉、還有熊肉、老虎肉、穿山甲肉、鯊魚鰭買賣等,你們能想像,在不同的國家這可能是一件稀鬆平常的事嗎?
上週我收到了來自Environmental Justice Foundation ( EJF )環境正義基金會的來信,希望我協助將這基金會的理念宣傳給更多人,是關於「終結野生動物貿易」這件事
如果說關懷動物這立場太過偉大,與你無關
那站在人類的立場,其實這一切真的跟我們息息相關!
許多新型疾病的大流行都來自於野生動物的買賣與食用,從多年前的SARS,到至今全球正面臨的COVID-19都是血淋淋的例子。影響的不只是人的健康、還有全球經濟等各種層面
相當然爾,這些貿易市場也直接威脅野生動物的存活與生態平衡
只要是一起住在地球上的生物們,一切都是息息相關的
讀到這邊,我想先請你們沈住氣
寫下這篇經歷並是不希望大家在下面留言撻罰越南(我是認真很喜愛這個國家 ),而是在世界上許多國家(包括台灣自己)都還持續在發生這樣的非法野生動物買賣的事
我們該怎麼思考,用怎樣的方式與力量去改變這些習俗與都市傳說,才會是有效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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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問大家一個問題
你們認為人類的飲食
應該尊重每個國家的飲食文化?
還是該站在動物關懷的立場保護他們?
🙌跟我一起連署「終結野生動物貿易」🙌
https://reurl.cc/0omobl
EJF官方網站
https://ejfoundation.org
#關閉野生動物貿易市場 #愛護生命珍惜野生動物 #lovelifelovewildlife #ccisatroublema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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堪C們都去追蹤我的Instagram
https://www.instagram.com/ccisatroublemaker/
貨車買賣車行 在 Hot Drive / 熱駕 - 經典90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公告:Hot Drive / 經典90 空汙法陳情連署書 ~歡迎分享給全國各大社團 ]
如果看完聯署書內容~經典90社團跟我們也接受線上聯署書的業務受理~
只要把以下圖片第二張簽名欄位部分~下載圖片後,簽名後拍照傳到本留言串中~就算連屬完成
#如果圖片看不清楚以下為陳情書內文
[暫停實施空污法部分法案連署陳情書]
鑑於立法院於107年6月25日通過『新版空污防制法增修條文』,我們認為在地球公民的環保意識下,雖肯定其立法目的,然本法中針對二行程機車及超過十年之汽機車等相關法條,卻在政府尚未通盤了解汽機車產業結構及全體民生需求下,我們質疑該法實施後,將對社會各界產生以下重大相關問題:
一、法律面:
此法剝奪憲法中對人民私有物之擁有及使用權,雖曾有大法官解釋『重大民生議題不在此限』,但我們想問的是:制定憲法意義何在?
一朝一政,違反『重大政策不溯及既往』的政府信賴保護原則。
欲加之罪何患無詞:依照工業常識,當初製造於“一期環保”時代的車,如今就算花數倍車價全部換新,以最高施工標準也只能符合一期環保而已,永遠不可能符合二期或更近期之規範。這就算先進如歐美日等先進車廠也做不到的黑科技,此法竟妄想以如四期法規來審驗三期車輛,甚至還於未通過之改正期間內,連續告發至註銷為止。(以後期標準來檢驗前期,荒天下之大謬…)
目前新法中之字詞『得』或『得以』,等於是合法讓政府取得未來可擴大解釋並執行的尚方寶劍,且依政府過往行事風格,事情最後就一定往對人民最不利的方向發展。
“政府管不動固定源,就改抓移動源”,政府甚至有“固定源便於管理”之荒謬說法。然政府本就集立法行政等權力來處理眾人之事,而今卻因政府自身能力及智慧不足、相關法令保守盲目、立法重點狹隘且牛步、在未有配套法規及人員訓練下,用最低劣的行政執行品質來執行歐美最高層次的法律,用『便於管理』之荒謬理由來壓迫多數人民,完全與先進國家中以人為本的兼顧情理法之立法精神脫節,大開民主倒車,若非圖利特定廠商產業,實難有合理解釋。
環保署於後續記者會的大意是:『空污替換僅限當地設籍車輛產生之配額,不可越區使用…,且強調目前僅高屏地區等…。』問題是高屏地區車輛數遠低於北中部,故產生配額亦有限,又再依政府過往行事風格,屆時不夠用,則勢必轉換北中部之配額。
使用監視系統追蹤老舊車輛進入“空品區”,並逕行舉發?此舉與近來eTag將用來抓超速之行為無異。如此我們將無法釐清『監控人民移動』與『人民有移動遷徙的自由』的界限在哪裡?
環保署長雖提及『未來制定子法等相關細項時,會特別注意古董車及重型機車』,然我們認為車輛價值及價格係屬市場機制,政府無權以品牌數量等認定其特殊性,亦無鑑價權利認定其古董價值。
環保署兩位正副署長一再於媒體強調是『針對髒車非對老車』、『只要老車通過檢驗則毋須擔心』,然對照其莫名法令,屆時所有老車皆無法通過,故此說法為模糊焦點、混肴視聽。(就算今天買一輛新車,依此法於十年後也是報廢…)
二、市場機制面
此法實施後,已迄十年車市場殘值瞬間為0,買賣沒價、貸款不能、直接報廢。
新車一落地,管你法拉利還是勞斯萊斯,管你國產車還是進口車,全都將無視車主保養車況的差異,皆將以十年歸零價直接『鉅額遞減至0』,屆時全台中古車市場機制將徹底潰散。
新車廠商或許可於此法實施中獲得一波短期業績,然全體車輛產業終將因十年大限而瓦解。
現行全台中古車行、汽車材料製造及進口業者、個人車輛及車材賣家等,相關產業全面直接滅絕,而廢車場的老舊車則將爆量。
世界上並無『有效的後續加裝排污滅煙設備』,且舊車也不可能在底盤裝上一堆觸媒(沒有位置,且原廠也不接受這種改裝)。除非政府委託特定廠商開發施作,設定出獨門壟斷的審驗規範,來創造出獨步全球的特許新技術,否則“可加裝排污滅煙設備”這句話純屬往妄想。
三、車主面
現行新車保固期平均約為5年,然此法實施後,若5年過保後開始故障,只要不危及駕駛安全者,多數車主將不願意大幅性維修,因為沒人會維修一輛僅剩不到五年壽命的車,因為保養得再好也終將成為廢鐵,而屆時車輛事故之風險及排污等問題將會比現在更嚴重。
在政府既有補助換購方案下,老舊車輛將自然逐年汰換,對空污之影響亦將漸少。
人們有權追求各種形態的生活,而車輛亦與世間萬物一樣,平價車是平民百姓賴以移動及維生的工具、高價車則是車主奮鬥人生後的甜美果實,故每一輛舊車老車除了都有車主的人生回憶,也耗費無數的心血及金錢於其上。今政府藉空汙法之名,進行齊頭式殺戮來抹消這一切,人民除將無法預期政府下一個欲消滅的標的物為何,更失去自身努力的一切。
少數舊車老車為車主特意珍藏,且不論二手價值應由市場機制認定,但這些車輛的車況在悉心照料下,多能符合當初新車的環保規範。(錯殺一百、不放一個?)
部分平價車老舊車之車主本就為社會弱勢,而卡車、貨車等中大型柴油運輸車輛也多是勞力工作者維生的工具,政府此法將威脅弱勢者之生存。
四、後續效應
依此法之邏輯,未來政府將得以各種『政治正確』、『國際潮流』、『維護公眾利益』之抽象概念,用法條中『得以』或『得』之字詞行各種必要極端手段,而罔顧『保障人民私有財產』、『遷徙移動自由』之權利,並導致台灣車輛產業面臨瓦解。
事實上只要落實執行現行規範,嚴格審驗即可達成『要求車主將未合格車輛進行改正』或『無力或無意願修復之車主主動報廢』之效,且透過現行補助金,本就會加速車主替換意願,而留下車輛也自然會符合當期標準。
五、具體訴求
我等重申,我們完全支持政府推行環保政策,亦認同對無法通過當期檢定標準之車輛予以依現行法規進行開罰,然因此法中針對老舊車輛之部分條文,將對產業結構、社會百業及民眾生活產生重大且不可逆之影響,故強烈要求政府自即日起執行下列事項:
1. 立即暫停執行此法中針對第9、36、40條等老舊車輛之相關條文。
2. 於此法暫停執行期間,維持施行現有法規,即該車出廠時之對應規範。
3. 為避免官商勾結疑慮,即刻公佈本案中,制定相關數據之政府單位、委外研究承辦單位、相關排污滅煙設備之規範及其既有製造業者、委外車檢單位之承辦人員名單及關係人投資清冊,以受各界公評。
4. 後續子法於立法前需召開全國性公聽會,並同步於大眾電子下,即時公開轉播予全國民眾知悉,並於平面媒體刊登欲制定或修繕之法案完整版本及細項說明,以確保全國人民對此法之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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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停實施空污法部分法案連署陳情書
本人於107年6月25日通過之空污法中,針對其第9、36、40條等老舊車輛之相關條文,在相關配套法案尚未完成前,要求政府即刻暫停實施。
陳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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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車買賣車行 在 桃園市議員李光達-市長初選民調參選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ㄧ個月奪走三條寶貴性命A1車禍的悲劇。
危險路段,行經時機車、行人務要謹慎小心!客貨車,能減速多留意,是ㄧ定要的! 避免下ㄧ個悲劇。
桃園區危險路段,除了媒體曾報導愛買賣場出入口與台ㄧ線、上海路複雜T字路段外,大興西路三段、龍安街、文中路口,因道路設計問題,十字路口非直線連接,又下了南桃園交流道,駕駛人未完全調整已回到平面道路的駕駛心態以及兩處遮蔽角的轉灣死角,所以悲劇就ㄧ再重演。
該處,我也已會同交通局、當地里長…會勘請求改善,交通局大致回復,要交給專家研究看如何改善?
試問,桃園市民日常必需要行經最深感受的心警膽戰,專家知道嗎?專家住桃園嗎?死的可是桃園市民耶!
去、前年的會勘,也就自然無結果。
這也就是我數日前,交通局工作報告質詢,會動怒原因。
另ㄧ議題,從桃園往內壢的文中路,到了龍安街、大興西路三段路口,遇紅燈時,為免回堵,尤其在上班尖峰時間,往高速公路南桃園交流道車輛,是允許繼續行駛右轉的,但遇有駕駛人躊躇停駛時,就會造成回堵。
右轉車輛可繼續行駛的告示是ㄧ直有設在路旁,以提醒駕駛人。
之前會勘時下的結論是要將告示牌加大,是有執行加大了ㄧ點以期顯眼,然而效果似乎有限。
我想,ㄧ般駕駛人注意力通常把視線重點放在前方處,而非路側。
據市民陳情改善後效果不大後,是否在路口號誌燈上方加設可以右轉繼續行駛的專用箭頭燈(當直行車遇紅燈禁駛時) 。
這個建議是在議會獲允諾研究的,近年的時間過了,也毫無進ㄧ步改善或更好的措施作為。
請有關單位務要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