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費用、委任費用傻傻分不清楚!?>
劉哥常常聽到當事人說:對方委任律師對我提起訴訟,並且要求我負擔他的律師費用。
劉哥第一時間的想法是「是哪位律師為他的當事人這樣主張的呢?好好奇唷~」,
但在看過書狀後才了解原來很多人分不清楚「訴訟費用」(裁判費用)以及「委任費用」(律師費用),
劉哥今天就來為大家說明說明。
如果你有任何法律問題,歡迎與劉哥聯繫!!
【劉耀鴻律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正區新生南路一段50-2號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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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80405年代 孫鵬北投透天厝自售 房屋內部樣貌曝光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dhcrpLQr4r8 記者 江有讚:「孫鵬位在北投區進賢路上這棟四層樓高的透天別墅,察看信箱內信件,我們可以知道有一段時間沒人居住,疑似現在網路上出售,坪數93坪,要價8600萬元。」 記者 江...
訴訟費用律師費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南鐵迫遷,是國家人權委員會不能迴避的問題】
今天的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監察院秘書長蒞會說明監察院的立法計畫並備質詢。我也趁這個機會,呼籲監察院應該繼續監督迫遷的個案與制度性問題。
在上週,鐵道局突襲性地嘗試拆除南鐵最後兩戶抗爭戶,爆發了流血衝突,也再度讓各界熱議迫遷的問題。
事實上,在2014年時,監察院就針對南鐵東移案進行過調查。而在2017年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會議審查結論性意見與建議中,審查委員們更強烈關切台灣正在發生的迫遷,並建議所有形式的迫遷應宣布暫時中止,直到符合國際基準的迫遷安置及重建法制定為止。
然而,從2017年到現在,內政部的土地徵收條例草案,還沒長出來。各機關落實結論性意見與建議回應表的進度,仍然停留在2019年,內政部「預計」將於2019年12月31日送立法院的進度。
更有甚者,在上週五交通部前的抗議,還有現場進行採訪的記者被警察強上束帶、壓制在地。
監察院在2021年的國家人權業務預算,編列了123,974千元。對於一個這麼新的組織,投以這樣規模的資源,反映的是全民對於國家人權委員會的期待。
在這樣的期望之下,希望國家人權委員會對於各種侵犯居住權、侵害集會遊行和採訪自由的個案背後的系統性問題,能夠真的拿出「國家」和「人權」的高度,進行調查和處理。
【再幫國家人權委員會上緊一下螺絲】
1.國家人權委員會會議資料,要即時更新上網
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第5條第1項:「本會每個月舉行一次委員會議,必要時得經委員三人以上之提議召集之。」
但是,國家人權委員會的網站,只有今年8月4日開會的會議紀錄。另外,當次會議雖然決議要每週開會,然而監察院會議行事曆也都沒有顯示有安排會議。
秘書長表示,國家人權委員會確實有每週密集開會,不過網站並沒有即時更新。我也期望,國家人權委員會究竟做了什麼,能夠及時公開,讓民眾知道人權委員會委員們的努力。
2.不要混淆人權委員會的「調查報告」和其他委員會的「調查報告」
第二個問題是,國家人權委員會網站中,「人權績效」裡的「調查報告」,將常設委員會的調查報告納入,連人權委員會成立前、最久到2001年的調查報告都被納入。
請問,不是國家人權委員會所作成的調查報告,能作為國家人權委員會的「人權績效」嗎?
因此,我強烈建議秘書長,在網頁呈現和統計上,國家人權委員會依據其職權作成的「調查報告」,不應和常設委員會的「調查報告」混淆。
這樣子,人民才能清楚知道,花了那麼多錢設立國家人權委員會,效益在哪裡。
3.協助人民提起司法救濟,要注意訴訟資源的需求
最後,是針對監察院提出的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草案。
監察院版草案第12條第2項規定:「各級政府機關(構)因涉及第二條之事項,而有違法失職情事,致使人民權利受損害,人權委員會認有必要時,得協助人民提起司法救濟,亦得依行政訴訟法及民事訴訟法之相關規定,聲請參加訴訟。」
立法理由也說:「各級政府機關(構)因涉及第二條之事項,致使人民權利受損害,人民無法或難以救濟之情形,人權委員會認有必要時,得協助人民提起司法救濟」。
我向秘書長詢問,所謂「協助人民提起司法救濟」,具體的協助方式是什麼?是否包括訴訟費用、律師費用?
因為訴訟費用和法律專業,往往是提起相關司法救濟的第一道門檻。而政府機關被認定違法失職、致使人民權利受損害的狀況下,這樣的程序成本更不應該由人民負擔。
秘書長也正面表示,未來監察院會研議相關的法規命令,讓人民可以得到司法救濟所需的協助。
短短的5+5分鐘,只能問到這麼多的問題。而在這些問題背後,是我個人卑微的期望,希望國家人權委員會,真的能成為被國家欺負的弱勢民眾,在體制內最堅強的靠山。
訴訟費用律師費 在 巴毛律師混酥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真假法扶小心上當!】
#轉發此文包含原始貼文或是直接複製貼上我的內文不然你會只轉到法扶連結其他都沒轉到沒人知道你要幹嘛
老師在講有沒有在聽
有沒有在聽
有沒有在聽!!!(丟筆)
已經宣導過好幾次
每個月都還是有人哭哭啼啼的說已經跟這種奇怪的單位簽約了
現在才發現有問題要解約結果對方要求解約金怎麼辦
這種單位有的還要求要加入會員
債清加入什麼鬼會員啦你一輩子是要債清幾次啦你以為萵苣喔還會員
再強調一次
法扶的全名叫做「#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看吼清認吼明
咕狗法律扶助
會跑出什麼中華民國金融債務法律服務協會 臺灣金融債務重建協會
#都不是隸屬於司法院下的法扶單位喔
你要去找他們服務我沒有意見
但我要提醒大家的是「他們不是法扶」
而且通常都會收費
如果你符合法扶的扶助資格
法扶不管是諮詢 還是後續的訴訟服務
#都不會跟你收錢一毛錢都不會收
#你的訴訟費用律師費用都是司法院幫你出
#絕對不會要你加入會員還收會費
#順帶一題債清案件法扶不審核資力只要是債清案件幾乎都會收案
如果你不符合扶助資格法扶就不會提供服務
有的單位會騙你不符合扶助資格所以收取較一般行情更高出幾倍的費用
聽說過有的單位甚至在當事人詢問是不是法扶單位時
避重就輕含糊帶過
請大家千萬認明 如果要處理卡債、債務等等債清案件
請找「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不要搞錯了喔
法律扶助基金會官方網站:www.laf.org.tw
法扶全國七碼專線:412-8518(手機加02)
轉2 電話法律諮詢中心
轉3 洽就近法扶分會
#拜託大家用力轉出去轉吧轉吧普渡蒼生
訴訟費用律師費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180405年代 孫鵬北投透天厝自售 房屋內部樣貌曝光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dhcrpLQr4r8
記者 江有讚:「孫鵬位在北投區進賢路上這棟四層樓高的透天別墅,察看信箱內信件,我們可以知道有一段時間沒人居住,疑似現在網路上出售,坪數93坪,要價8600萬元。」
記者 江有讚、林室達 採訪報導……↓
室內寬敞空間,臥房、衛浴、餐廳一應俱全,搭配超大室外陽台,孫鵬位在北投透天厝真面目照片曝光。
93坪大空間,一坪賣92.4萬元,賣價8600萬,按屋主孫先生一查,同時間在內湖麗湖學區一樓也有房子現正出售,32.51坪,一坪149.49萬,賣4860萬,這個價錢,房仲評估有點偏高。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因為那邊不管怎樣,距離捷運站還是有一段距離,平均單價行情約莫70幾萬而已,那如果是內湖麗湖社區的話,大概那邊的行情只有50幾萬而已,等於是說超出行情蠻多的,都偏高。」
為了救兒子,孫鵬夫妻不惜把房子賣掉,據了解,他本身就是包租公,在日本也有置產,選在日本山梨縣靠近富士山有一個5間房間的豪宅,外加北投別墅,另外台北市也有9間套房,租金至少1.5萬起跳,估算光是房租每個月就讓他進帳13.5萬。
但這次聘請律師費用也不便宜,請到的王牌律師「羅伯特凱勒」專精青少年犯罪,曾經幫助過超過千宗訴訟成功脫罪,行情每小時美金1000元,約3萬元新台幣,整起官司算下來,粗估約9000萬元。
平時爸爸賺進的金錢,最後竟然用在救兒時機點上,希望能夠有更多餘的金錢,盡全力,就是讓自己的寶貝兒子,能夠平安歸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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