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漁電共生 10/31起1,776公頃先行區實施! (10/23/2020 自由時報)
(記者楊金城/學甲報導)經濟部和農委會規劃設置無生態疑慮的漁電共生「先行區」,第一階段台南市、嘉義縣預定10月31日公告實施,台南市漁電先行區面積約1776公頃。
漁電先行區分布在學甲、麻豆、鹽水、下營、安定、新市及安南區,其中學甲佔944公頃最多,麻豆504公頃次之,鹽水141公頃,安南區僅只有兩公頃最少。
為推動漁電共生「先行區」,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農委會副主委陳添壽、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昨天在學甲區豐和里里民活動中心舉行說明會,與漁業、漁民、公民團體面對面說明與溝通,由副市長趙卿惠主持,太陽光電開發商、系統商也出席。
肯定避開生態敏感區域
對於避開生態敏感區的漁電先行區,與會代表大多表達支持,而公民團體主張劃設流程太倉促,有基本資訊不明、社會公民參與不足、政策配套措施不全等疑慮,先行區劃設不該躁進,跳過環境與社會檢核機制。
養殖漁民要求應建立長期環境水質監測機制、太陽能板回收,並確保漁民工作權;有人擔憂太陽光電業者承租土地後,設定地上權抵押貸款,萬一中途倒塌了,將導致魚塭土地使用受到很大影響。
養殖漁民仍具漁保身分
說明會說明太陽能板的清洗主要以「水」清洗,降低對生態、養殖環境的污染,漁電共生、先行區也「不會變更地目」,不影響漁民漁保身分。
曾文生也說,漁電先行區有經過圖資的檢核,在生態衝擊較小的地方做,說明會聽取各方意見,希望設一個契約範本讓三方遵守,其一減低對養殖的衝擊,其二希望養殖戶、地主、光電商的權利、義務透過合理的契約,讓養殖戶永續發展、地主有收入、光電業者有合理合適土地開發。
曾文生說,第一階段台南、嘉義漁電先行區將在10月31日公告區位,中南部縣市的漁電先行區預定今年底前陸續公告實施,未來業者和養殖戶塭主談妥契約,就可向經濟部和地方政府申請綠能容許、電業籌設、施工許可。
完整內容請見: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407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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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地上權流程 在 守望家園.改變金門-董森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軍事主題園區整合型計畫之前,給中央與地方的建議書|
今日稍早森堡與團隊協同金門戰地史蹟學會與金大相關研究成員出席國家公園召開的「金門縣軍事主題園區整合型計畫第2次籌備會議」,我們依據上週討論內容,提供建議如下,建請中央與地方通力合作,一起突破金馬地區戰役史蹟的保存與活化僵局。
✳️ 金門戰地史蹟學會暨董森堡服務團隊建議:
一、 建立完整的戰地史蹟(含軟硬體)調查與評估體制與調查辦法,釐清重要性及保護級別、保護順序。
二、 由中央單位推動制定《金馬地區戰地史化資源處理辦法》,讓文史及建築保存有一定依據與法源。
三、 由地方單位立定《戰地史蹟保存自治條例》,明定土地交換、容積轉移或設定地上權等獎勵與保護政策,並協助取得水電建照等資源,已知目前私有土地上若有建物所衍生的稅金皆為地方稅,協助其減免稅金及營利使用,將有助於民眾留存具有歷史價值之建物。
四、 文物方面,軍方軍史文物保存(史政局)應與文化單位(國史館或文化部)接軌,將資料統一釋出至文化單位,並於金門設置具制度化、規模化之陳展與資料調閱中心,簡化檢索相關文史文件之流程,除了可以讓民眾更容易了解過去的戰史,亦可效仿柏林軍事博物館,發展為另一項金馬觀光財。
五、 由內政部(土地管理)成立專責小負責聯繫溝通,跨部會溝通財政部(國有財產撥交)、文化部(文資保存)、國防部(營產與裝備文物轉移)、金門縣政府、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營區活化與保存)等相關事務。
六、 國防部下轄金、馬防衛指揮部等離島單位在釋出營區、裝備、工事、文史資料應先經評定是否現地留存,避免再度發生裝備拆除支解、文件水銷、火銷之狀況。
七、 國有財產署在索回公地卻是以「素地歸還」為準則,該法源為91年財政部之行政命令,現文化資產保存意識抬頭,應有修正之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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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戰地史蹟保存目前最大難題在於沒有合宜法令的妥適保護,以及各單位缺乏橫向聯繫機制,以致於多頭馬車、各走各路,其中金門還曾發生過多起公共工程破壞戰地史蹟的狀況,民間團體在求援無門的狀況下,只能投書中央單位陳情,或是透過媒體報導反應,搶救這些珍貴的文化遺產。
金門過去因位處兩岸對峙前線,島上留下各式的碉堡坑道、營區工事與海防據點等建築體,這些早年軍方留下的遺跡,現今轉化為金門地區的觀光資源。根據金門縣政府進行的調查,金門最熱門的十大觀光景點,包括翟山坑道、莒光樓、太武山等地,其中就有七處即是戰地史蹟,或是與軍方軍史有關係聯結。
但是,早年軍方駐防金門強佔民地,衍生不少的軍民糾紛與土地問題。基於法律權益的保護以及情理上虧欠,近年來軍方大力推動還地於民的政策,大量的軍事用地釋回民間,在沒有配套措施的狀況下,金門戰地史蹟的保存與觀光資源的留用因此面臨重大衝擊。尤其軍方土地的釋出又牽涉國防部、財政部、文化部、金門縣政府、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及金門百姓,其處理程序上更顯棘手困擾。
按照目前的處理程序,軍方在釋出營區土地(含公私有地)需先向財政部國有財產署、金門縣政府及相關權益人通報,並透過公告讓符合購回資格的民眾取回土地。接著再由縣府評價營區是否適合撥用為縣產。但國有財產署在索回公地卻是以「素地歸還」為準則,由軍方發包敲除營區建物,因此有公有地上的建築幾乎無法獲得適當保存。而民眾的私有地上的珍貴歷史建物,在缺乏完整基礎調查與對戰史戰蹟的認知,以及無法申請水電建照,再整修轉型成為具有利用價值建物等難題下,除非經過專業的提醒與勸阻,百姓一般亦無留用的觀念,最後縣府在公有有土地交雜的問題困擾下,多數選擇消極性的放棄撥用。
此外,金馬戰地史蹟更缺乏一部專有法令的限制保護與獎助鼓勵,例如民眾私有土地上如有珍貴軍事遺產或建築,是否可利用原營區撥用下來的公有地進行交換處置?公部門是否可以租用私人土地?或是交換容積獎勵補償?協助修復私有地上建築再設定地上權公有化?抑或是藉由不同的認證協助取得建築執照與水電設備的牽設?讓民眾更有意願保留軍事建築,以利後續公部門接手,維持原有營區的完整性,營造更完備的歷史空間價值。
再者,由於軍方獨立封閉的系統體制,許多軍事文史資料在部隊移防時散佚消失,或是受限於保密條件的規定,也讓諸多文史考證與資料開放更形困難。國防部史政局與國史館現今亦無平行對等的資料交接,更容易讓營區活化成為只有工程、沒有故事,落入空有軀殼、沒有靈魂的經營困境。
個人除了在議會提案要求縣府相關部門制定「金門戰地史蹟保存自治條例」。也特別提出建議,金門、馬祖的位處兩岸對峙時期最前線地理區位,與南北韓板門店、東西德柏林為世界三大冷戰點,島上的戰備軍事建築等文物有重要的歷史價值,在地方單位推動金門戰地史蹟保存自治條例的當下,中央單位或許可以參酌文資法下的《原住民文化資產處理辦法》,制定《金馬地區戰地文化資產處理辦法》,讓軍方的營區工事、武器裝備、文史資料、照片圖集有保存的依據。
如前文所言,戰地史蹟的留存保護以及營區撥用程序橫跨多個中央單位與行政機關,成立橫向溝通、考證蒐查的專責小組有其必要性存在,透過專責小組的聯繫協調,俾能使作業流程事半功倍,未來並藉由系統性的文史資料建置與解密檔案公開,豐富戰地史蹟的內容,為戰地觀光營造永續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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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 Tsai Ing-wen
蘇貞昌
國防部發言人
內政部
文化部
中華民國財政部
躍動金門-楊鎮浯
陳玉珍 珍愛金門
金門國家公園粉絲頁
設定地上權流程 在 林欽榮Charles Lin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臺北市都審興革制度兩週年成果座談會】
今(26)日下午出席由臺北市建築師公會(含全國公會)及臺北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含全聯會)與市府共同舉辦的【臺北市都審興革制度兩週年成果座談會】。市府都市發展局林洲民局長、都市更新處方定安處長、建管處陳煌城處長、臺北市建築師公會黃秀莊理事長、臺北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陳春銅理事長、監事會召集人馬玉山、張章得顧問、于俊明總幹事,及兩公會理事、監事等先進一同出席。
市府自2015年9月在都審興革架構下完成法治化程序,並修訂「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規則」及「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設置辦法」兩項重要法規。迄今,都審興革制度推動已屆滿兩年,今日重回舊地一同驗收都審興革成果。
目前都審制度調整為框架式審議,採行政審查為主,專家諮議為輔。針對民間開發案件採隨到隨開,以簡化程序跟專案程序分流辦理,將民間審議案件分層分級方式處理,縮短行政審查流程,讓民眾有感。若涉及公有建築物如市府公宅、公有地設定地上權、公辦都更等案件必須走兩階段審議,從都市設計準則擬定到建築設計審議,層層把關。
依近兩年來統計資料顯示,臺北市都審興革後行政審查效率平均提升50%;此外,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在1,138份問卷調查中,對於市府縮短都審流程的好評達到54%,對簡化會議的會議決議可當日提供的好評達72%。
座談會上逐一聆聽兩公會理監事代表的意見,也充分感受市府必須持續推動行政革新。我期待藉由兩年來推動都審興革之經驗,以瞻望都市更新審議流程改革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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