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成大醫院聯手!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治癒南送的新冠確診者,補足雲林醫療不足的拼圖,在醫界與縣市政府間受到矚目!
#遠距醫療法規鬆綁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06的網紅陳靜敏,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0:00 開場 0:58 新聞一:護理師在執業時被刺殺 1:32 新聞二:病患闖進診間對醫護人員大吼 1:55 新聞三:老太太在社區運動中心被狂打 3:38 醫療法的落實有問題,醫療暴力零容忍的成效不彰 5:37 美國鑑定醫師認為被告精神喪失的比例 6:58 社會安全網的漏洞 8:20...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司長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最新【亞洲第一,台灣完成《公共衛生師法》三讀!公衛專業將「有照」,除可投入公部門強化防疫網,亦可自行開業提升企業及社區健康管理】
推動了20年,今(15日)上午立法院院會不須黨團協商,三讀通過《公共衛生師法》。
《報導者》於2月6日報導《【抗疫前線】首位2019新冠狀病毒病人出院背後,支撐台灣防疫網的雙手與缺口》(https://bit.ly/2T4dNI3)中,提出台灣面對COVID-19疫情,從醫療院所、地方衛生局、警政、里幹事,動員數千數萬雙手,層層建立起防疫網。點出防疫體系缺失的一角,便是公衛師的角色,在社區中進行監測、找出群體的風險。
台灣從2000年開始,推行《公共衛生師法》(後稱《公衛師法》),希望透過建立公衛師證照制度,讓公衛師專業進入社區。SARS後法案曾過一讀,最終失敗。受COVID-19疫情(又稱新冠肺炎、武漢肺炎)影響,終於讓推動20年的《公衛師法》重現曙光,3月3日一讀、4月23日行政院版草案送入立院,與4黨團、12個版本草案一起審議,今(15日)三讀通過。
■公衛學會:讓全民認同公衛師的「職業」
公衛領域因長期沒有專業認證,難以留住人才。這次法案重點即在於透過公衛師認證,肯定專業,並明定執業範圍、場域,以及應考資格,盼能讓公衛相關學生願意留下,發揮所長。
20年前就擔任台灣公共衛生學會秘書長、現任學會理事長的陳保中一路看著《公衛師法》起起落落,終於在今天通關,直呼一切:「好不容易!」他表示:「這是亞洲首例公衛師制度,這也是台灣公衛界的一大步!公衛師絕對不只是一個職業,而是真的可以對民眾健康有所提升。不過,持續發展專業,讓民眾認同公衛師這個職業,才是未來要不斷努力的目標。」
多位立委在三讀通過後發言,其中民進黨立委蘇巧慧表示,台灣在1972年成立公衛學系,培養專業公衛人才不計其數,但相較於醫學相關科系,有明確教、考、訓、用制度,公衛卻沒有。雖然20年來朝野對立法有高度共識,但是對應考資格、執業範圍都有不同意見,今終於建立了公衛專業服務體系,也保障既有從業人員權益不受影響。民進黨立委、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邱泰源也表示,醫護界很肯定支持公衛專業發展,也努力解決10多年爭議,希望未來更多人投入公衛工作,各專業也都能共同合作。
■專業不專屬,醫事人員也可投入
陳保中說,公衛師就像民間防疫醫師,是從「社區群體」中找出風險問題與解方,補足防疫中可能出現的破口。公衛師也不只能傳染病發揮角色,其他像空氣污染防治、環境、食品、氣候變遷,都可借重公衛師專業,提供健康影響評估、統計數據分析等。
不過,正因為「通才」的訓練,一不小心就可能重疊、排擠其他醫事人員專業,讓公衛師的執業範疇成為法案難產20年的主要原因之一。陳保中說,法案立意在於「專業不專屬」,意即公衛師可與其他醫事人員採「共存合作」模式,工作並不只限於公衛師可做,可同時保障公衛師,也不排擠其他醫事人員的工作。
《公衛師法》第13條也在草案初審協商後明定業務範圍,包括社區、場域的環境健康風險方案、疫病調查、民眾健康狀態調查、健康促進、食品安全風險調查及品質管理等。
另一爭議則是應考資格限制。陳保中說,原先行政院版草案將應考資格侷限在全國5萬多名「公共衛生相關學系畢業生」,與多數黨團主張相同。不過公衛學會認為,公衛師應該要歡迎其他醫事人員加入。幾經協商後,在法案第4條放寬條件,未來「其他醫事相關科系畢業,且修習公共衛生18學分者」,以及「現已從事公共衛生工作3年以上者」,都能參加考試。
■認證考試之前,公衛界大動員、先投入「防疫新生活健康監測」
法案通過後,大家最關心的是在防疫期間,公衛人才何時能加入戰場?雖然公衛師法甫通過,還沒來得及舉辦任何考試,考試內容也都還沒規劃,要開出公衛師職缺,還需要一段時間。不過為了防疫應急,陳保中已先提出計畫,結合國內所有公衛相關系所一同參與防疫。
「其實上週四(7日)陳時中部長來找過我,希望我們可以協助進行防疫新生活的健康行為監測。」陳保中說,目前已集結傳染病、大數據等5位專家,正共同研擬計畫、驗證好的工具,預計下週提報給指揮中心。
主要的做法,陳保中解釋,希望透過即時資料監測,包括可能與警政系統合作攝影機影像、臉書輿論的文字收集等,去做民眾的健康行為監測。屆時除了即時系統,也會配合公衛人力,到社區去做驗證。
「這是一個全新的嘗試,過去做健康監測,針對的都是慢性病,你會問抽煙、吃檳榔、喝酒、運動習慣;但傳染病是即時、急性的,因此我們要找出好工具,快速監測、提醒民眾在某個時間點多加注意。」陳保中說。
「這個計畫希望可以讓民眾適時放鬆,同時可以隨時監測,口罩要戴,但不用365天都戴,一旦有警訊就調回來。」未來,這也可望成為長期的監測工具,不管是目前的COVID-19,或是每年都來的流感,都能透過即時數據,臆測疫情變化。
■未來公衛師可望在公家機關、私人企業上班,也可自行開業
《公衛師法》通過後,除了肯定公衛人才專業,衛生福利部常務次長薛瑞元表示,未來公衛師執業類型可分成三大類:公家機關、私人企業、自行開業。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解釋,公家機關在人事進用上,若有需要公衛領域的人才,在開出資格條件時,除了學歷、執照等,也能加上「具公共衛生師資格為佳」。
至於是否要新增一個「公衛師」的職系,薛瑞元說,目前類似的職系有衛生行政、衛生技術,未來若要視需求辦理考試,還得跟考試院銓敘部進一步討論。
陳保中認為,第一批可以補充傳染病防治的公衛人力。不少衛生單位都將工作交給替代役,這代表政府確實有需求,尤其在防疫急需用人時期,更應補充更多公衛人才來發揮所長。
此外,以疾病管制署為例,陳保中說,疾管署分局、研究單位、檢驗人員約800多人,其中邊境檢疫佔一大部分。最近也徵召了不少護理人員,「像這種機場邊境檢疫,其實可以採雙職系,意即不只護理師,公衛師也可以做,幫忙規劃策略、統計分析數據,與護理師互相搭配。」同時,疾管署分局也可搭配公衛人力,從事社區疫病防治,像是健康行為監測,若有發病就需疫調,疫調也有社區醫院的傳統感染管制,所有資料的分析、整理、決策,甚至防疫物資的管理,都可以由公衛師來著手。不過,疾病管制署副署長莊人祥表示,目前忙於防疫,還沒有正式聘用公衛師相關的規劃。
未來除了衛福部,環保署、勞動部、甚至教育部體育署也主管學生健康促進,都可以考慮將公衛師加入團隊。
除了公家單位,薛瑞元說,公衛師也可在私人企業上班,例如職場安全、食品安全等,若這些相關事業體有需求,就能聘用具有公衛師資格的人才。
最後是自行開業。薛瑞元說,台灣應該還有很多地方,需要公衛人才來發揮專長,很期待看到公衛師拓展新的領域。「例如辦一個公共衛生示範社區,社區中大樓裡頭的硬體設計,到居民生活準則、飲水監測、餐廳管理,都由公衛師來監督執行,未來這一區就是最安全的社區。」
(文/陳潔 ; 攝影/余志偉;設計/黃禹禛)
#延伸閱讀:
【防疫網缺口:少了公衛師從社區找出群體風險】https://bit.ly/2T4dNI3
【全台僅275名專責獸醫負責防疫,從天上飛的、地下爬的更管到「偷渡客」】https://bit.ly/2Lu4F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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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肺炎 #COVID19 #新型冠狀病毒 #報導者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司長 在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院內感染 即日起探病限2人陪病限1人
(26)下午召開記者會,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表示,因應武漢肺炎(COVID-19,2019年冠狀病毒疾病)疫情發展,醫院方面超前部署,昨天已邀集各級醫院代表、院長、感控專家開會討論,作出相關決議。
石崇良說,為了強化院內感控,病人方面,進出醫院人員分成病人,進入醫院前不論急診、住院、門診都需分流動線,有不同出入口。
訪客方面,必須按照醫院規範時段來訪,只有特定時段可探病,每個住院病人限2名,長時間陪病者如看護,每名只有1名陪病者,所有訪客都須採登記制,避免院內感染。
外包人員方面,今天將發布相關指引,所有醫療機構委託外部承攬者廢棄物清理、保全、交通車、照服員、太平間等在醫療機構內工作的非醫事人員,加強相關管理事項,必須一致性遵守醫療機構內所有感染管制程序,也規劃出入口動線、遵守旅遊史調查、體溫監測及追蹤,工作時必須配戴口罩。
此外,教育訓練方面,醫療機構必須辦理感染管制教育訓練,包括防護裝備穿脫、相關手部衛生等,新訊息需視同員工傳達。
石崇良說,因應疫情發展,為了對所有醫院工作者能有適當紓壓,也要求各醫院必須設置人員關懷紓壓機制,落實健康管理。
#2019COVID19News
【Reference】
1. 新聞來源: ( 中央社新聞粉絲團 )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002260176.aspx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司長 在 陳靜敏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0:00 開場
0:58 新聞一:護理師在執業時被刺殺
1:32 新聞二:病患闖進診間對醫護人員大吼
1:55 新聞三:老太太在社區運動中心被狂打
3:38 醫療法的落實有問題,醫療暴力零容忍的成效不彰
5:37 美國鑑定醫師認為被告精神喪失的比例
6:58 社會安全網的漏洞
8:20 德國法律對患有精神病被告的保護管束
9:26 盧美秀監事長 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
14:42 廖崑富副司長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
16:51 鍾瑞楷科長 法務部檢察司
18:35 媒體提問
19:05 鍾瑞楷科長回答
【醫療暴力零容忍,避免精神鑑定被濫用】記者會
2018年5月25日,台中榮總嘉義分院一名23歲的年輕護理師在護理之家值勤期間,無故遭到一名54歲的婦人持長約30公分的水果刀刺殺,造成頸部、左胸、雙手共有6處刀傷,在當時醫院同仁的緊急搶救之下,才保住寶貴性命。
嘉義地方法院在今年2月15日宣判,該名婦人是在長期照顧失能丈夫的壓力之下,出現焦慮、憂鬱、被害妄想等「精神障礙」,才會意識不清,做出喪失理智的嚴重暴力行為,因此法官判決該名婦人無罪,施以監護3年,並以保護管束代之。
對於加害人因「精神障礙」而判決無罪的結果,靜敏不能認同也不能接受,何謂犯案過程不復記憶、有被害妄想之情形?
在美國,鑑定醫師認為被告心神喪失的比例,平均低於15%,特別是重罪案件,被告提出心神喪失抗辯的比例僅約0.1%-0.5%,有提出到法院的心神喪失抗辯,成功的比例則約為25%,這還可能是因為認罪協商的結果。
我國司法院對於加害人的精神鑑定應秉持更加嚴謹的求證態度,以證明加害者確實在行為時喪失辨識能力,否則精神病只會成為加害人的萬能保護傘,任何人都可以加以仿效來規避刑責。故靜敏在此沉痛呼籲,檢察官應進行後續上訴。
事實上,近期還有多起精神病患者做出暴力行為的社會案件,也一併凸顯出醫護人員在執業時的人身安全問題。2019年2月15日也發生過病患大鬧高雄榮民總醫院的事件,該名病患認為醫師的看診時間有所延誤,便帶著家人直接打開診療間大門,對著醫師咆哮「你醫生最大啊?老百姓最大!」
根據醫療法第24條及第106條,對於醫事人員或緊急醫療救護人員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其執行醫療或救護業務者,尤其是致重傷者,得處三年以下,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身為護理代表的立法委員,我有責任與義務要維護醫護人員的執業安全,同時這也是對醫療品質的一種保障,以及對一般民眾就診權利的保護。
精神病患者一直都是社會安全網的漏洞之一,比起悲劇發生後的治療與追蹤,落實精神護理於社區,並強化預防通報,尤為重要。靜敏在此呼籲,法務部應重視人民的擔憂,別讓「精神鑑定」變成「免責條款」,並建議法務部參考德國的保護管束規定,要求行為人進入特定機關接受治療與管束,並研議修法「保護管護處分」,以達到預防跟治療的目的。
剪輯版影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7MbwqNPY8J8
#醫療暴力零容忍
#避免精神鑑定被濫用
#捍衛醫護人員執業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