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法學教室 第228期(2021,10)
全世界的疫情持續發燒,未有停歇趨緩的走勢。因而所有的焦點都放在防疫與疫苗的討論之上。然而,誠如疫情剛發生時,有許多關於人身自由限制的憲法層次議題,曾有廣泛的討論。本期特別連載有二篇,「行政法研究室專題」邀請李建良老師,以居家檢疫所發生的實際行政爭訟案例,來探討行政處分所涉及的基本問題。另一連載「經濟刑法第四講」,由黃士軒老師就實務上常發生卻鮮少被探討的「多層次傳銷特別刑責」,進行深入的說明與探討。
另外,釋字第806號解釋,就街頭藝人表演許可,所涉及自治規則的限制,進行是否有違憲的審查,亦值得關注。法學論述欄目部分,邀請王志誠老師,就證券交易法第155條第1項第6款,有關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行爲之認定標準,從立法論、學說與實務見解的統整歸納後,提出其最終見解。
最後,本期大法庭選輯兩則裁定見解,係就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以及不獲會晤之郵寄掛號催吿函的生效時點,亦值得高度關注。
📕本期內容
【法學教室】
🎯法官聲請地方「自治條例」違憲/吳信華
🎯流抵約款/温豐文
🎯道路競駛與客觀結果歸責/古承宗
🎯販賣槍枝──不自證己罪拒絕證言權告知義務/王士帆
🎯簡政便民?同次股東會進行同額減資與增資之程序/張心悌
🎯神聖的受益權與附條件之解約金債權?/葉啟洲
🎯‧郵件投遞員從屬性的具體認定標準/林更盛
🎯我的著作、你的著作權?/王怡蘋
【特別連載】
🔸行政法研究室:第三講
行政處分的消滅、構成要件效力與行政爭訟──COVID-19居家檢疫的法學思考實驗/李建良
🔸經濟刑法:第四講
初探變質多層次傳銷行為罪(上)──以關於變質多層次傳銷行為之判斷的我國立法、學說與實務為中心/黃士軒
【法學論述】
✒證券交易法上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行為之認定標準/王志誠
【實務選編】
◾公法類
◾民事法類/曾品傑
◾刑事法類
【大法庭選輯】
📃行政程序法「時效規定」──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大字第4號裁定
📃部分土地共有人違反通知義務出賣土地之效力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時事直擊】
◾街頭藝人取得許可證方可表演案──釋字第806號解釋
◾手機大戰開打──淺談專利授權
◾電機大廠經營權爭奪戰
📕完整介紹: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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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法與案例四 在 眼底城事 eyes on place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四月主題:#國土計畫與計劃之外 ▌缺乏「擬定建設議程與總量調控」的國土計畫,如何落實土地的整合與使用?
國土計畫法的前身為「 #國土綜合開發計畫 」,原先設定的計畫主軸應具有:#跨部會特性 、#前瞻建設特性、#建設綱領法規特性。但後來通過的國土計畫法則(似乎)為:空間規劃機關主導、國土保育為重、空間規劃法令的上位法。
雖然隨著大環境的改變,計畫方向本來就會有調整,但國土計畫仍應「掌握中長期的建設議程」和「總量的預估及管制調控」,由空間規劃部門主導的國土計畫法,二者欠缺整合,從幾個目前幾個環境爭議的案例來看,行政程序、法規架構與主管機關的能力,都未能回應與解決問題。
https://eyesonplace.net/2021/05/26/17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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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更多 #國土計畫 專題:
https://eyesonplace.net/category/monthlytheme/theme202104/
行政程序法與案例四 在 唐家婕 - Jane Tang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微信 是橋梁還是監獄? 川普行政令引發激辯】
「美國人有權力自己決定要不要使用微信,川普總統沒有權力為我們做這個選擇。」— 華人律師 朱可亮
「利用一個國家的自由,為限制自由的國家辯護,這是前所未有的,這是一種洗白。我看到是非常憤怒的。」— 人道中國 周鋒鎖
▫️報導全文:https://pse.is/TD4E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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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微信用戶募款 🙋🏻擬發起訴訟維權
當在加州的華人朱可亮看見川普針對TikTok和微信的行政命令,他想到的是自己在湖南的85歲母親。
朱可亮說,微信是他與高齡母親唯一、易上手的溝通管道。川普上週四以「國家安全」為由,宣佈將在45天內禁止美國個人、企業與微信的母公司騰訊「交易」的政令,侵犯了他個人、及上億微信用戶的權益。
🗣「(國家安全)的觀點有一定的道理,微信本身存在很多問題。但美國的臉書、LINE等其他軟件也有數據安全和壟斷問題。」朱可亮告訴本台,「美國人有權力自己決定要不要使用微信,川普總統沒有權力為我們做這個選擇。」
朱可亮是加州硅谷一間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專門經手中國企業跨境投資案件。他在上週五迅速號召了全美超過200位華裔律師聯署,共同組織「美國微信用戶聯合會」,開始募款並準備對川普政府發起訴訟。
他告訴本台,目前第一步考慮在華盛頓州及加州發起訴訟,並向法院申請臨時禁止令,暫緩行政命令的實施。
▪️⚖️白宮行政令或引起多起訴訟
川普在8月6日晚間簽署兩項行政命令,由發佈的45天後、也就是9月20日開始,分別禁止一切與 #微信 擁有者 #騰訊,以及 #TikTok 的母公司 #字節跳動 有關的交易。該命令提及,微信及TikTok都會主動收集美國用戶的信息,可能被中國共產黨獲取,所以要針對兩個程序採取積極行動,保護國家安全。
美國全國廣播公司報道,TikTok最快於11日向公司美國總部所在的南加州聯邦法院提出訴訟。報導引述消息人士指,TikTok認為白宮的行動違反憲法,並沒給予公司機會回應。
朱可亮說,他們的律師團也認為這份行政令違反美國《#憲法》和《#行政程序法》的多條規定。他說,美國法律保障美國人,當政府行為剝奪老百姓利益時,必須符合一定的標準程序,也需要給公眾發表意見的機會及知情權。比如使用微信做生意的中餐館,一旦微信被禁,他們的權益就受損了。
🗣「 憲法正當程序的要求下,還有比較原則較最小傷害原則。當政府在頒布一項政策時,不能濫用職權,要做到最小傷害。比如廚房裡出了螞蟻,我們會想到去買藥、或把牆賭上,不會選擇把房子給燒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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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本台詢問,白宮對訴訟不予置評;對於禁止與微信「有關交易」的範圍為何,#白宮 以商務部將發表相關信息做出回應。
▪️🗝微信是「監獄」、不是「橋梁」🎈
微信是中國騰訊公司於2011年推出的通訊App,目前已有超過十一億用戶。2020年的數據顯示,微信用戶數僅次於WhatsApp與臉書,在全球排名第三。
由於中國互聯網的很大部分被封鎖在一道審查建起的防火牆後面,《紐約時報》形容微信是一座中國與世界連結的橋梁。像朱可亮這樣的海外華人、留學生,可以靠微信與家人聯繫,甚至用此來閱讀新聞、交易和分享生活。
不過,在紐約的人權觀察組織(Human Rights Watch)研究員王亞秋告訴自由亞洲電台,她不贊同「橋梁」的比喻,因為微信反而是中國政府囚禁海外華人的「監獄」。
💬「 現在出現一個現象,出了國的海外華人信息是從微信上獲取的,而微信上的信息則經過中國政府審查過。住在紐約的華人看到紐約的情況,可能是通過微信上的信息去瞭解。」
王亞秋說,對於已經長期依賴微信的人來說,禁令當然會造成各種不方便,甚至法律上的問題。不過,各種辯論的前提,應該先瞭解微信所造成的信息壟斷、言論審查、海外監控的危害。
📢「對我們來講,(微信)是一個柏林牆、一個監獄。許多人在微信上是被噤言的、被沒收財產的、被監禁的狀態,因為微信被抓的案例不計其數,連在微信上說個'#習包子'都被抓的案例都有。」人道中國創辦人周鋒鎖告訴本台,他很難理解為何當中國政府透過微信進行的壓迫仍在進行,卻有人急於替微信辯護。
「利用一個國家的自由,為限制自由的國家辯護,這是前所未有的,這是一種洗白。我看到是非常憤怒的。」
◾️🕵🏻🕵🏻♂️微信利用海外用戶數據加強監控
加拿大多倫多大學「公民實驗室」(Citizen Lab)今年五月發佈的一份報告發現,使用非中國電話號碼註冊的國際版微信用戶也受到微信公司的政治監控;且微信公司利用對海外用戶的監控數據,完善對中國國內的政治審核機制。
「國際用戶必須考慮一個道德問題。當他們使用微信時,實際上是在幫助訓練算法機器人,幫忙壓迫中國國內用戶。」加拿大多倫多大學「公民實驗室」(Citizen Lab)主任德貝爾特(Ron Deibert)告訴自由亞洲電台,微信及其他來自中國的應用,在安全及隱私被洩露方面的問題確實「非常嚴重」。
不過,貝爾特建議使用其他的策略來應對這些挑戰,比如政府及應用商店向用戶發出風險警告及指南、限制政府官員處理機密敏感檔使用這些應用等。
他擔憂使用行政命令全面禁止的方式過於「極端」,反而陷入保護主義或民族主義的陷阱,違反自由開放世界的原則。
周鋒鎖則提出另一個觀點,「美國過去犯下的錯,就是一個自由開放的網絡,讓中共在這裡佔地為王,以人民為奴隸建立起的城堡。我們逃離中國那樣一個小監獄,到這樣自由的國家,微信卻把中國在虛擬空間上延伸出海外。」
至截稿,「字節跳動」及騰訊公司沒有針對後續訴訟問題做回應。
▫️報導全文: https://pse.is/TD4EZ
▫️公民實驗室報告:https://citizenlab.ca/2020/05/we-chat-they-wat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