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亂開玩笑,是真心很期待廢除考試院和監察院,三權分立比較合理。
廢除監察院這部分比較麻煩一點,因為要把對於行政機關的監察權寫進其他機關例如立法院的職權裡面,這部分牽涉甚廣,是會吵起架來的部分,如果中國國民黨認真一點,應該做的不是進去議場吵著要冷氣,而是仔細想想行政監督的部分立法院的職權應該到哪邊 #認真寫法案很難齁。
至於考試院,大家或許很習慣「國家考試」要由考試院來負責,問題是,考試院有把「國家考試」處理得很好嗎?光是命題、試卷和通過率的問題,就有很多檢討空間,而且立法院還拿他們沒辦法。而且,沒有考試院,就無法執行國家考試了嗎?
其他國家專業技術人員考試部分我不清楚,光是以醫事人員執照來說,醫事人員主管機關是衛福部,負責醫事專業科系的課程與學生名額主管機關是教育部,但是考照的負責單位是考試院。
所以,原本需要處理訓練養成和國家醫事人員人員額與管制的部分,衛福部和教育部就夠了,偏偏在所謂五權分立的情況下,中間卡一個考試院。
考試院如果具有協調國家證照人力的能力,來協調衛福部和教育部從招生到領照執業人力,也就算了,但是現在看起來,考試院「只負責考試」。也因為,考試院「只負責考試」,後端醫事人員因為考試標準或考照規定所卡住的人力,考試院負責嗎?不負責;前端教育部監督的醫事科系教學與考照通過情形的銜接,考試院能負責嗎?不負責。
之前我在立院時,協調過許多次某些醫事人員考照通過率太低,希望教育部、衛福部和考試院一起來檢討,以連貫醫事專業訓練養成和任用的暢通,也協助包括學校課程和實習課程的監督管理,改善醫事科系教學和考照品質;但是考試院連提供哪幾個學校的考照率和通過率都不願意,要以此來讓教育部對於醫事相關科系進行品質監督,根本無法。
教育部管教學與畢業,也就是說,學校給你畢業證書,代表你在該學門修習通過必要的學分,並且學校成績考核通過。那醫事人員在台灣,可以根據學校的畢業證書獲得醫事人員資格嗎?不行,要經過考試院考試,而不是衛福部的審核喔。
那考試院考試通過,獲得醫事人員的國家執照之後,醫事人員未來的繼續教育和執照展延單位是誰?是衛福部,考試院呢?就負責那一次國家考試而已啊。
而以專科醫師執照來說,是目前還屬於「人民團體」的專科醫學會考核,衛福部則是監督和委託的角色。也就是說,台灣的醫事人員,要從考試院那邊通過考試,但是執業的相關監督跟考試院完全無關,而那個管理醫事人員的單位,又不負責實質考核。
不覺得很混亂嗎?
據我了解目前已經在進行的改革,是衛福部要重新盤點「部定專科」,由部定專科來進行「比較於法有據」的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管理。(不然這些學會的身份僅是「人民團體」,卻有相當於政府機構的權利,對於會員有極大的管理能力或不管理能力,合理嗎?)
至於考試院,別的不談,光是醫事人員執照這件事,他們就是一個「負責考試其他跟我無關」的單位啊。
之前幫忙協調友邦國家醫學系畢業生的時候就發現,其他國家多數是憑專業醫事科系畢業證書可以向衛生主管機關申請執業執照,台灣多了一個奇怪的單位叫做考試院,結果那些友邦國家的學生來台灣念醫學系畢業,拿到畢業證書,因為不是國民,當然不能在台灣考「國家考試」,所以無法發給醫師執照,台灣的衛福部也無能為力,教育部也不甘他們的事;結果這些學生回到自己國家,拿了一張中華民國醫事科系的畢業證書,也完成相關訓練,中華民國卻沒有一個單位可以出具證明給他們在自己國家說他們是「有醫師執照」的人,變成來台灣念佛心的,畢業證書當壁紙,而且連想要有「考試」或「考核」讓自己的畢業證書能用,還沒有辦法。
以專業醫事人員來說訓練養成和任用,由教育部和衛福部銜接並且由衛福部落實明確的管理和審核機制,部定專科的管理監督和職權明確訂定,與衛福部之間區分權責,根本不需要考試院啊!
但是廢除考試院監察院要修憲,修憲門檻是:
四分之三立法委員出席,出席委員四分之三同意。公告半年後,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票應有1/2。
華醫畢業門檻學分 在 國立臺灣大學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臺大特色課程系列報導【醫學院物理治療學系課程變革(六年制)】
文:簡盟月、曹昭懿
臺灣物理治療發展已超越半世紀,研究、教學與服務水準在亞洲首屈一指。然而隨著社會人口結構改變與健康行為與環境相關疾病增加,物理治療服務已從醫療場域,擴展至健康中心、運動場邊、特殊教育機構、長期照護居家、社區或機構等。物理治療師養成教育所需涵蓋之主題、內容與深度均大量增加,世界先進國家已將物理治療養成教育由傳統四年制提昇為六或七年制;美國物理治療學會甚至已經宣示將於2020年全面以物理治療臨床博士 (Doctor of Physical Therapy, DPT)為物理治療執業之基本教育門檻。本校有鑒於國際醫學教育變革趨勢,並期維持亞洲地區物理治療教育的領先水準,自105學年度開始六年制物理治療專業養成教育,培養物理治療學士(DPT),以提供國民更佳之健康照護。
課程設計以強化物理治療師之學術實證與臨床獨立執業能力為目標,以協助我國未來物理治療基礎教育與國際趨勢接軌,培養具備篩檢、判斷、臨床決策與有效治療能力之物理治療師,提昇國內健康服務品質。畢業生需具備下列四大核心能力(core competencies),分別為專業能力(Professional skills)、專業倫理(Ethics)、專業當責、自主與倡導(Accountability, autonomy and advocacy)以及跨領域溝通的人際關係與團隊合作能力(Relationship)。基於此,六年制課程除了將原有四年制課程列入選修之新興觀念與必要養成教育內容改為必修外,更為提昇自主執業與團隊溝通能力而加強臨床推理及實證醫學能力,以及增加與其他專業人員溝通能力;再輔以臨床影像以及臨床營養學以增加諮詢、轉介與跨領域溝通協調之能力,進而提供個案最佳的運動訓練策略。此外,六年制課程亦加強醫療法規與倫理之訓練,規劃培養有能力推廣居家、社區、運動、特教等場域之當責的物理治療師,並增加個案管理與專業行銷概念。在課程設計實務方面,六年制物理治療養成教育預計新增提供學生:1. 標準化與個人化跨校選課;2. 整合型學習,包括知識與經驗結合、以病例個案為中心的學習模式、跨領域互動模式、加強多元的臨床推理能力;3. 型塑文化與專業認同及國際實習。另一重要特色是增設進階核心專業選修模組,學生可在四大專業選修課程模組選擇至少兩項、共至少12學分,或依據個人興趣專長與未來專業發展所需自行設計與配套,包括研究、運動與健康促進、生命發展與長期照護與專業發展與管理模組。
六年制重要課程變革則包括進階核心專業課程中逐年增加物理治療各專科疾病功能鑑別診斷、疾病物理治療與預防、醫學影像判讀、臨床藥物學、臨床營養學、實證物理治療、個案管理、急救課程等等。依據核心能力分列重要新增課程請參※表1。實習科目將於第三年起分科逐步進行,並於實習結束時安排臨床技能檢定考試(OSCE)以落實物理治療相關臨床技能之精進與學習。專業實習安排於第五學年,讓學生完成基本物理治療臨床訓練。第六年則安排進階物理治療實習及整合/進階物理治療專業課程,進行老人長期照護、社區型物理治療、運動物理治療(包括競技項目)等專業訓練與實習,並加入商業管理課程,為能達到獨立開業奠基。此外,提供海外實習特色選修,學生可申請於與本系簽署MOU之姐妹學校/系進行約四至六周海外實習,以增進學生國際觀,比較物理治療於不同國家之臨床現況、觀察接觸國外先進之服務模式如個案直接就診(direct access)、遠距復健(tele-rehabilitation)、社區復健等模式。
本校是亞洲第一所施行六年制物理治療教育大學,變革的課程將培養更兼具專業素養與能力的物理治療人才,繼續邁向「華人頂尖、世界一流」的目標,成為亞洲地區具影響力之物理治療人才培育中心。